texture
诗是活的有机体,可以全方位地感知,从滋味的味觉,到声音的听觉,再到肌理的触觉。钱锺书1937年在《中国固有的文学批评的一个特点》里说:
翁方纲精思卓识,正式拈出“肌理”,为我们的文评,更添上一个新颖的生命化名词。古人只知道文章有皮肤,翁方纲偏体验出皮肤上还有文章。现代英国女诗人薛德蕙女士(Edith Sitwell)明白诗文在色泽音节以外,还有它的触觉方面,唤作“texture”,自负为空前的大发现,从我们看来“texture”意义上、字面上都相当于翁方纲所谓“肌理”。
钱锺书在三十年代系列书评中,好几次用到这个词。他说温源宁的英文的肌理即所谓texture不如赫兹列特来得稠密(《不够知己》),又说桑塔耶纳和布拉德雷的文笔的纤维组织或曰texture都很厚、很密(《作者五人》)。
肌理也就是肌肤的纹理,语出杜甫《丽人行》的“肌理细腻骨肉匀”。有细腻的肌理,当然就有粗糙的肌理。用这个词来对译texture的确稳当,因为texture本义就是织物的表面纹理,或物体的构造组织给人的触觉质感或视觉触感,引申为诗或音乐各分子组合起来的形态。它与结构structure有整体和细部之别。structure是指总的支撑性的骨架,texture则是局部的肌理。
但如果我们根据钱锺书语焉不详的指示,认为翁方纲的“肌理说”等同于精细的文体风格研究,那就错了。翁方纲这个“肌理说”原是对前后七子的“格调说”跟王渔洋的“神韵说”的反拨,因为“格调”跟“神韵”都很虚,不好把握,他要疗救这两种诗学的空疏之弊,所以才拈出“肌理”来,但本义却是以学问为肌,以六经为理,并非真把文章看作一个活体,要人从质感和触觉上对待文字,“剖析毫厘,擘肌分理”。钱锺书见猎心喜,不想细辨两者的差异,这在他是少有的英雄欺人之时。但是“肌理说”在具体论诗时,的确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落脚点,可以聚焦到文字上去辨析,如翁方纲所标举的,“大而始终条理,细而一字之虚实单双,一音之低昂尺黍,其前后接笋,秉承转换,开合正变”,整体上吻合texture的意思。
作为文学批评的术语,新批评派兰色姆曾以texture与structure对举,认为前者是“世界的肉体”,关乎一首诗的本质存在,后者则不过是连贯起意义来的逻辑核心。波尔蒂克(Chris Baldick) 的《牛津文学术语词典》对texture是这样解释的:“这个术语经常用于一些现代批评特别是‘新批评’中,指文学作品不属于意义方面的那些‘具体’的物质要素,不同于能够释义的‘结构’和能够撮述的概要。它尤其常用于一首诗声音的特殊花样:其双声、叠韵、和音、谐音,以及相关效果。然而也经常指涉字汇、意象、韵律和节奏。”这解释不够好,太强调听觉了,其实texture更重视觉,而尤重触觉,因为触觉最能真实地体认物体的质感,字和句的质感。texture几乎就是你摸上去手感怎么样。
这样一来,反倒是特重身体感的中国人理解得最为确切。据陈越的研究,用“肌理”来对译texture始于施蛰存,那是在1933年。而从钱锺书1935年起一再提及后,邵洵美发表了《新诗与“肌理”》(1935)、《谈肌理》(1939),邢光祖也写了《论肌理》(1939),把问题谈得很透,很到位。邵洵美说:“‘肌理’的重要性是无可讳言的,换句话说,便是一个真正的诗人非特对于字的意义应当明白,更重要的是对于一个字的声音、颜色、嗅味、温度,都要能肉体地去感觉及领悟。”邢光祖说:“肌理不是一种技巧,不是文字上的修炼,而是字眼与诗境的谐和,是诗的内涵的肉体化身。”一个说肌理是诗的肉体的化身,一个说要对诗的肌理肉体地感知。两人各有侧重,合起来就是说:我们要肉感地去感知一首诗的文本的肉身。
“文”的本义就是错综的纹理。我们所用的每一个字,通过心理联想,都各有不同的质感、重量、色泽和明暗度。把不同的字组成句子,把不同的句织成篇章,就会呈现出微妙的肌理。一个个字好比皮肤的颗粒,一个个句子则像皮肤的纹路。构成肌理或texture的关键,就是字法和句法——章法则属于结构要素了。从用字到造句,从意象到韵律,“肌理说”都讲求缜密的品质,特别注重诗中字句关系的彼此照应,所谓“前后接笋,秉承转换,开合正变”是也。当然,像这种主题的隐现、意象的映射、运思与行文的错综绾合等,可以叫肌理,也可以叫脉络。表面感知就是肌理,深入体会则是脉络,用《文心雕龙》的话说,“外文绮交,内义脉注”,整个儿形成文本的肉身。
我们读莎士比亚晚期悲剧的语言,读出了土布的坚韧,粗毡的质朴。读他早期的传奇剧呢?绢一般柔滑,绸一般细致。我们读杜诗,共同的印象是“沉郁顿挫”。“沉”如果是深度,“郁”就是一种厚度,而且“顿挫”不光是节奏起伏变化,还意味着有很多的关节部位,像是老树的枝干,如顾随说的,“老杜是壮美,笔下要涩,摸着如有筋”。“涩”就是不平滑,有阻力。“摸着如有筋”是什么一种感觉?你看看鲁迅《秋夜》的开头就明白了:“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后园墙外有两株枣树,这样一个平滑的句子给硬生生打了两个结,就显得特别拗折,但力度就出来了,质感就出来了,密栗的纹理就出来了。
我们再来看《水浒传》里的一段文字。第七回写鲁智深倒拔垂杨柳:
智深相了一相,走到树前,把直裰脱了,用右手向下,把身倒缴着,却把左手拔住上截,把腰只一趁,将那株绿杨树带根拔起。
张大春在《小说稗类》里说,这四个“把”字,一个“用”字,一个“将”字,是为了“补强动感”。他假设语文老师会觉得累赘而给改一下:“智深相了一相,走到树前,脱了直裰,右手向下,倒缴着身,左手拔住上截,一趁腰,便将那株绿杨树带根拔起。”如此一来,简洁是简洁了,智深这个主语负担却太重,拖不动后面一大串动作,弄成尾大不掉。
可是我不这样认为。施耐庵意不在此,他要写鲁智深的“粗人偏细”。别以为花和尚一味鲁莽,他在江湖上行走得多了,非常机警,很有自我保护意识。拳打镇关西那一回,把郑屠脸上打成油酱铺、彩帛铺、水陆道场,打得脸变了色,真给打死了。鲁智深情知不妙,一边嚷嚷: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边大步走掉。金圣叹批曰:“鲁达亦有权诈之日,写来偏妙。”这倒拔垂杨柳一节,便写鲁智深不敢掉以轻心。“相了一相”是打量了一下,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心理上先有了个基本盘的考量。后面每一个“把”字,都在试试点踩得准不准,劲吃得着吃不着。他每个环节都在掂量,在寻找着力点,测试可行性,也暗示垂杨柳并不好拔,万一拔不出,会教众泼皮们嗤笑了去。这段文字虽然一气呵成,却故意放慢了镜头,分解了动作,好比足球比赛中射门的慢镜头回放,令人感到势大力沉,才看得真切过瘾。不放慢镜头,劲道出不来。这就叫“笔下要涩,摸着如有筋”。
丰致与骨感
在中国文学中,《水浒传》和《红楼梦》可以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美学风格,相当于壮美与优美之别。对应于文章肌理,也就一个写意,线条粗放而有劲道;一个工笔细软。顾随说《水浒传》是神品,《红楼梦》是能品:“《红楼》有时太细,乃有中之有,应有尽有;《水浒》用笔简,乃无中之有,余味不尽。”大观园里的宝黛们锦衣玉食,席丰履厚,文笔不能不相应做静态的刻画,自然精致繁缛。山寨水泊里的生活却是粗线条,照牟宗三的说法,好汉们不能处社会,也不能处家庭,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行文也要言不烦,有一种“说时迟,那时快”的动感。
说《红楼梦》应有尽有,《水浒传》能无即无,令我想到奥尔巴赫《摹仿论》著名的第一章,讲荷马史诗与圣经旧约两个文本的对照。奥德修斯的故事具体完整,面面俱到,正是应有尽有。亚伯拉罕的故事则只突出行动本身,其他都不交代,真叫能无即无。前一种文体很丰满,后一种便骨感毕露。奥尔巴赫说,荷马的世界是静止不动的,旧约的人物却处于动荡不安之中,所以史诗作者可以使用大量连词、副词、小品词和其他句法的修辞手段,一层层一环环地叙述下来;《圣经》作者却尽是短兵相接的句子,陡峭得很。两者间的差异,一如《红楼》与《水浒》。
《水浒》是男人的世界,《红楼》是女人的天地,文本肌理也就判然有别。钱锺书曾经批评西洋人论文有男女,不是中立的分类,而是偏袒的判断,比如古罗马美学家昆体良,在文体上重男轻女,只知道丈夫气是好文章,女子态是坏文章,不懂得阴柔阳刚只是平等相对,可以异曲同工。中国历史上,自《诗经》《楚辞》开始,南北文风就有了刚柔之别,“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隋书·文学传》)。学风也有繁简之殊,“大抵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隋书·儒林传》)。这南北宗风的差异,各有优劣,根本无法在价值上分出高下。
比如我,既爱《红楼》,也喜欢《水浒》。就像宋词里,稼轩词和清真词都是我的至爱。辛弃疾阳刚,周邦彦阴柔,又各自刚中有柔,柔中有刚。下面我举他们各一首词来细读,看看诗的题材、诗人的气质是怎样影响到文本的肌理的。
稼轩词《鹧鸪天·徐衡仲惠琴不受》,一般选本都不选,顾随的《稼轩词说》也没有讲到,日后重读全集,方才觉得“自为写照,极饶奇气。遗却未说,真遗珠也”:
千丈阴崖百丈溪,孤桐枝上凤偏宜。玉音落落虽难合,横理庚庚定自奇。 人散后,月明时。试弹幽愤泪空垂。不如却付骚人手,留和南风解愠诗。
此词作于淳熙十一年(1184),是稼轩带湖赋闲的第三个年头。友人徐衡仲送给他一张古琴,他辞谢不受,说你留着比我更有用。上阕是极赞此琴之不凡,乃由深山巨壑里栖凤的孤桐斫成,清徽玉音,落落难合,断纹横理,庚庚自奇。“落落”二字,本有高卓、清澈、连续等多义,但此处特指孤标疏离,不合流俗。“庚庚”,横貌也。古人灼龟占卜,以横纹为吉兆,这里其实是指琴身的漆胎长年风化形成的断纹,有蛇腹断、冰纹断、流水断等,据说非经百年以上不会出现,可见此琴的高古名贵。下阕,于月明人散之际试弹一曲,触动自己不为世用的孤愤,与嵇康《幽愤诗》深有同慨:“嗟我愤叹,曾莫能俦。事与愿违,遘兹淹留。穷达有命,亦又何求。”旋即反思自己怎么这样没出息,只会作个人际遇的不平之鸣,不如把此琴还给诗人朋友,让他弦歌于广众,尽其合和人心、附亲万民之大用。“舜作《五弦琴歌》曰:‘南风之熏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孔子家语》)释民之怨,阜民之财,都是有益于生民的事功,词意遂从小我上升到大我的崇高之境。
此词发端便大开大合。千丈百丈,临崖傍溪,出处便自不凡。玉音落落,横理庚庚,写琴而人,浑然莫分。四句声音都极好,尤其“横理庚庚定自奇”七字,“横”“庚”“庚”“定”,四个后鼻音协同成韵,愈形其郁勃不平。下阕调子放缓,“人散后,月明时”,仿佛画中的留白。正自琴声如诉,别有幽愁暗恨生了,“不如”两字一转,转入解愠的南风诗,以善颂善祷作结。“却”,退还也。人家送了一张这么好的琴给你,你不接受,总得有个说辞。《孟子》曰:“却之为不恭。”“请无以辞却之,以心却之。”稼轩这首《鹧鸪天》可谓即辞见心,作者之眼高手辣、肠热心慈,俱见于此。整首词的句子都像福楼拜所说的,能站得直直的,却又能空际腾挪,秘诀就在虚字的运用。宋诗惯于烹炼虚字,稼轩以文为词,当然拿手。罗大经《鹤林玉露》曰:“作诗要健字撑拄,要活字斡旋……撑拄如屋之有柱,斡旋如车之有轴”。活字便是虚字。稼轩此词,“偏”“虽”“定”“空”“不如”五处虚字,筋络活泛,擒纵自如,越发显得出语奇横。的确,这首词肌理看起来都是横的。
顾随说,辛稼轩写女人“宝钗飞凤鬓惊鸾”,简直以画李逵的笔调画林黛玉,以《水浒传》的笔法写《红楼梦》了。周清真为女性写真,却是宋徽宗画蜡梅山禽和芙蓉锦鸡的路数,细勾浓染,而静中有动。下面是他的一首《望江南》,也不算什么名篇,俞平伯的《清真词释》也没有讲,我却非常喜欢:
歌席上,无赖是横波。宝髻玲珑欹玉燕,绣巾柔腻染香罗。人好自宜多。 无个事,因甚敛双蛾。浅淡梳妆疑见画,惺忪言语胜闻歌。何况会婆娑。
词咏歌妓,周密《浩然斋雅谈》曾经八卦道,“邦彦尝于亲王席上作小词赠舞鬟云”。有人一遇见这样的艳词,就判定作者不过是亵玩的眼光、轻薄的心理。但依我看,周清真恰恰鲜有那种借色浇愁的态度,即连辛稼轩都未能免俗的“红巾翠袖,揾英雄泪”式的风流自赏,拿女人做镜子爱死自己。周邦彦对女性是真的爱,真能欣赏,真够体贴。这首《望江南》,便活画出一个立体的美人,且写出自家那十二分投入的满心欢喜来。是怎样一个美人呀!流盼的眼波、颦蹙的双眉、玲珑的宝髻、柔腻的绣巾、浅淡的梳妆、轻快的言语、婆娑的舞姿,真是无一不好,好上加好。好就是美,而美就怎么都好,这就叫“人好自宜多”。一开头那斜眄的秋波就让人接不住,受不了,所谓“无赖”,似憎实爱。“无个事,因甚敛双蛾”,假装搞不懂,表示担心,其实也知道是白操心。人家漫抛眼,佯皱眉,是生命中一段自然而然的水漾花开。她知道自己的美,也清楚这美的传染力与控制力,但她无目的性地任意挥发,不是她的错。清真也没错,尤其是没犯艺术上的错,写美人并没有自作多情、自我涉入,只一味心虔意诚地礼拜,甚至有点呆。
整首词语调轻倩,音韵娇软,陈廷焯评为“芊绵有则”,况周颐评为“熨帖入微”。芊绵是丰茂而连绵不尽,熨帖是稳惬而妙合无间,正好用来形容此词的肌理。你看,“宝髻”“玉燕”“绣巾”“香罗”,名词何其华美;“横”“欹”“染”“敛”,动词何其精约;“玲珑”“浅淡”“惺忪”“婆娑”,都是半字同文的联边字,形容词又何其多彩多姿。“绣巾柔腻染香罗”一句,“染”一作“掩”。我觉得“染”字好,因为在我看来,清真填词凭的是染织的手段,他也很喜欢用这个“染”字,如“衣染莺黄”“花染娇荑”“嫩绿轻黄成染透”等等,我曾经借用沈从文说古代丝绸工艺的“撮晕法染撷”来形容清真的文笔。“染”是着色的工序,先把染料化开,渗透到本色底子上,又慢慢洇开去。这就叫氤氲。
氤氲与锤炼
顾随在《驼庵诗话》中,认为诗的感情的表现姿态,有锤炼和氤氲之别:
氤氲乃介乎夷犹与坚实之间者,有夷犹之姿态而不甚飘渺,有锤炼之功夫而不甚坚实。锤炼是清楚,氤氲与朦胧相似,氤氲是文字上的朦胧而清楚,清楚而又朦胧。
锤炼、氤氲虽有分别,而氤氲出自锤炼。若谓锤炼为苦行,则氤氲为得大自在,俗所说“不受苦中苦,难为人上人”,用锤炼之功夫时不自在,而到氤氲则成人上人矣。
感情表现为具体文本,也就呈现出两种不同的肌理。如以上两首词,辛稼轩的《鹧鸪天》是锤炼,周清真的《望江南》是氤氲。再推衍上去,《水浒传》是锤炼,《红楼梦》是氤氲。或者,宋诗是锤炼,唐诗是氤氲。
钱锺书说:“唐诗多以丰神情韵擅长,宋诗多以筋骨思理见胜。”缪钺说:“唐诗之美在情辞,故丰腴。宋诗之美在气骨,故瘦劲。”长于丰神情韵,故氤氲;重在筋骨思理,故锤炼。但丰腴也好,瘦劲也罢,肌理总是细密的。打个比方说,丰腴的少女肌肤当然细腻,瘦劲的老人呢?皮肤细还是细的,只不过谈不上腻,因为少了光泽和水色。不喜欢宋诗的人就说宋诗枯燥,枯燥不就是缺少水分么?另一方面,丰腴也不能一味软腻。蔡邕论书法用笔的《九势》曰:“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沈尹默说:“这两句话,乍一看来,不甚可解;但你试思索一下,肌肤何以得丽,便易于明白。凡是活的肌肤,它才能有美丽的光泽;如果是死的,必然相反地呈现出枯槁的颜色。有力才能活泼,才能显示出生命力,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实。”(《历代名家学书经验谈辑要释义》)写字与作诗,道理是相通的。
氤氲是散开,锤炼是缩紧。锤炼是力能从简,线条不一定就粗;即便粗,肌理也未必不紧、不密。江西派学杜,一个个瘦硬通神,功夫在锤炼。黄庭坚作诗,“一字一句,必月锻季炼,未尝轻发”。翁方纲《石洲诗话》说,“宋人精诣全在刻抉入里”。比起唐人,他们用典更工致,对偶更精切,色调更纯粹,句法更洗练,就像在做减法,直减到“皮毛脱落尽,唯有真实在”。陈师道的《妾薄命》把白居易的“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压缩成“一身当三千”,给他做注的任渊说是“语简而意尽”。然而,“简”则“简”矣,“尽”能“尽”么?
喜欢锤炼的诗人是健身狂,忍受不了一点多余的脂肪,非在身上凿出六块腹肌来不肯罢休。福楼拜大约就是这样的人,他反反复复修改和重写,很多心力想必都花在给句子减脂上了。“我喜欢清晰的句子,这种句子站得直直的,连跑的时候都直立着。这几乎不可能做到。”(致路易丝·科莱,1852年6月13日)让-皮埃尔·理查(Jean-Pierre Richard)《文学与感觉》(顾嘉琛译)分析福楼拜文笔的部分,虽然没用到texture这个词,但关注点正在肌理:
存在要在写作中变得“挺直”,使柔软“在内部变得坚硬:存在将感到它身上开始凝固”。
应当既从事物的表面也从事物的厚度来描绘它们。
句子本身,即词的连续就变成一种类似表皮的东西,在它下面可以感到肉体的运动……
如果说福楼拜的文笔是锤炼,波德莱尔便是氤氲了。让-皮埃尔·理查《诗的深度》一书,有对波德莱尔诗语的精细评析(参见翁文娴《变形诗学》一书)。如他所说,波德莱尔的诗句总是肌体柔软、眼神迷离的慵懒,然后轻颤与摇晃,意象与意象互相融合,句与句彼此勾连,然后蜿蜒上升,宛如《恶之花》中那些灵蛇和灵猫一样的女子,有着“丰饶的倦怠”之美。
然而,氤氲并不是拿相同质地或者相似调性的词和合到一块儿去便成。波德莱尔的氤氲,是柔软与坚挺之物的覆叠,是物象与色泽的来回交替,是不同的气性的相反相成。让-皮埃尔·理查说,无论腐败、坚实、爆炸、摇摆、潜伏、蜿蜒或螺旋,各种情况均不能单独出现,而总是相互牵连,共同形成了波德莱尔生活的整体、诗作的整体。所以说,组织肌理不可质地单一。在第二讲谈诗与滋味时我已经说过,“和羹之美,在于合异”,一首诗就是不同元素的综合,是多种异质冲动的调和。凡违背这个原则的诗,都不会好到哪里去。苏东坡的《卜算子·黄州定惠院寓居作》我认为不算上品,但奇怪的是各种选本都选它,包括朱彊村的《宋词三百首》: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幽”与“静”,“孤”“独”与“寂寞”,“寒”与“冷”,如此同义反复,实在费辞。再加上“缺”“疏”“断”等,同样性质的词用得太密集,而诗意甚为单薄。何况“人”字出现了三次,三人成众,十分不妥。周清真的《关河令》,《宋词三百首》也选了,我看有同样的毛病:
秋阴时晴渐向暝,变一庭凄冷。伫听寒声,云深无雁影。 更深人去寂静,但照壁、孤灯相映。酒已都醒,如何消夜永?
“阴”“暝”“凄冷”“寒”“寂静”“孤”,字义相邻,色调都偏灰、偏冷。大约作者沉溺在感伤情绪中不能自拔,想不到拿异质的东西来互补和对冲,结果造成了贫弱。这是氤氲得糊塌了,说起来还是欠锤炼。
有诗为证
当代诗的文本,也还是要从字词的质感、句子的韧性、诗中字句关系的彼此照应来讨论其肌理。我曾经分析过两首当代诗人的作品,卢卫平的《分离》和朱朱的《寄北》,正好呈现出不同的肌理,可以给前面讲到的骨感与丰致、锤炼与氤氲分别做例证。诗的长短也正好,我一时竟找不出更适宜的文本,只好将从前的分析引用在这里了。先来看卢卫平的《分离》:
酒瓶睡了
桌上只剩下我和骨头
我听见被锋牙利齿咬过的骨头
张开伤口说话
它没有恨我,它向我问好
它劝我出门在外要少喝酒
夜深了,别凉着胃
别在路灯下看自己的影子
它怀念起和肉相依为命的日子
那多么幸福,虽然只是在乡下
虽然只是在一只瓦罐里相遇
它是什么时候学会普通话的
但我依然从它的卷舌音里听出乡音
是我和几个乡亲的聚会
让它骨肉分离
现在,乡亲们走了
也许永远不再回来
我们谁是骨头,谁是肉
我们在岁月的噬咬下
骨肉分离后,有谁能留下来
听听我的骨头用方言搭几句家常
几个老乡在南方城市街边的夜排档相聚,我喝趴下了。现在是后半夜,杯盘狼藉的残局,我从醉中一寸一寸地醒来。用方言浸泡了一晚上的乡愁,浓浓地袭上来。乡亲们都说我混得不错,我卷舌的普通话代表了我在这个城市里的新身份,可是我想家,想念那只家常的瓦罐炖出来的乡情。乡亲们走了,又把我剩给了这座城市,我与它格格不入。这首《分离》处理的是怀乡主题,作者采取独幕剧式的写作策略,把一场内心的独白变成了对话。夜阑干时,啃光了的骨头用伤口对我说话了,它问好,它劝告,它倾诉思念,思念与它“相依为命”的肉。现在,我和乡亲们的一场小聚会使得骨肉分离了,但又是什么,让我和我的骨肉乡亲、乡音、乡土分离?骨头在此是主体的客观化,与我处在对应的位置上。骨头所怀念的肉,是乡土、乡亲、乡音这三位一体。最后四行,上升的速度令人震惊,从那么具体的场景一下子拉到了存在的高度,痛彻肺腑,而又思接混茫。
这首诗,表面上文字非常省净,内里却十分复杂。在“骨”与“肉”以及“咬”“胃”“酒瓶”“瓦罐”这一套有关吃喝的意象系列之外,又有“普通话”“卷舌音”“乡音”“方言”等系列关于言说的词汇,建立起两个可由诗思展开的向度。“骨头”成了“我”的镜像,“肉”与“乡土”“乡亲”“乡音”也构成对应关系。“睡了”“夜深了”“路灯下看自己的影子”,都是具体可感的“现在”,但“永远”二字,引入了漫长的时间要素,准备了“岁月的噬咬”。作者写来似不经意,却组织得丝丝入扣。开始的语调,有那么一点调侃,甚至一点无厘头,那份从容和舒缓,根本预测不了后面会发生什么,只是越拧越紧,到最后一连三问,已经直究天人之际了。一读之下,真令人骨头生冷。荒诞与真实,冷峭与温柔,亲切与悲怆,骨感与玄学,在这首诗中兼而有之。
再来看朱朱的《寄北》:
我梦见一街之隔有家洗衣店,
成群的洗衣机发出一阵阵低吼。
透过形同潜望镜的玻璃圆孔,
能看见不洁的衣物在经受酷刑,
它们被吸入机筒腹部的漩涡,
被吞噬、缠绕,来回翻滚于急流,
然后藻草般软垂,长长的纤维
在涌来的清水里漂浮,逐渐透明;
有一股异样的温暖从内部烘烤,
直到它皱缩如婴儿,在梦中蜷伏。
那里,我脱下那沾满灰尘的外套后
赤裸着,被投放到另一场荡涤,
亲吻和欢爱,如同一簇长满
现实的尖刺并携带风疹的荨麻
跳动在火焰之中;我们消耗着
空气,并且只要有空气就足够了。
每一次,你就是那洗濯我的火苗,
而我就是那件传说中的火浣衫。
如果说《分离》是寸铁杀人手段,这首《寄北》便显得精密多巧。诗写性爱主题,却从洗衣机取材。是带烘干的滚筒洗衣机,整个洗涤过程,是“吸入”“吞噬”“缠绕”“翻滚”“软垂”“漂浮”,一连串动词精准之至。而从“经受酷刑”,到“皱缩”“蜷伏”如“婴儿”,这一过程,明写洗涤而暗写性爱,双关之切,允称妙绝。
“那里,我脱下那沾满灰尘的外套后”,这一行自然绾合了此诗的上下两层,“沾满灰尘的外套”补足上文“不洁的衣物”,“一簇长满/现实的尖刺并携带风疹的荨麻”也呼应前面“缠绕”“翻滚”的“藻草”,“赤裸”重叠了“婴儿”,“梦”回到“梦”(以“我梦见”开始,以“在梦中”小结)。但是,对立的意象出现了:“水”变成了“火”。不相容的事物有着同样流动的容状,从而强有力地落出最后两行:“每一次,你就是那洗濯我的火苗,/而我就是那件传说中的火浣衫。”至此,“洗濯我的火苗”将第一层“涌来的清水”与第二层“跳动”的“火焰”合而为一,完成了爱的净化,甚至,死的升华。《列子·汤问》云:“火浣之布,浣之必投入火,布则火色,垢则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凝乎雪。”从“不洁”到“皓然凝乎雪”,这就是净化与升华。“你”,这首诗所寄的对象,在倒数第二行才终于出现了,语调珍重,兼有感谢,使得整首诗起于性而终于爱,起于愉悦而终于睿智。
两首诗,前者凝练而朴素,后者繁复而华丽,风格大不一样,却一样有强烈的生命意识,并用最具体可感的方式写出来,字字都实,又整个一下子虚起来。《分离》二十句无一跨行,真是句句斩截,但两个意象系列,吃喝的与言说的,牵引铺设得使人浑然不觉,说明简洁有力的粗线条也可以造成密栗的肌理。《寄北》把滚筒洗衣机的性爱式动作描写得穷形尽相,特别是“荡”“涤”“洗”“濯”
“漂”“浣”等这些带水儿的字眼的选用,重复中有变化,既到位又多姿,把文本编织得像一件柔韧精细的火浣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