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男孩
本·格林
他是纽约街头的出租车司机。
“对我而言,美国梦就是受教育。要是你有知识,就可以穿过那些没知识的人穿不过去的门。就像魔法一样。”
在下午五点的纽约,拦到出租车可真难。我可能赶不上飞机了。在第五十八街和第五大街的街口,终于有辆出租车停了下来。一开始我和司机只是随意闲谈,时局啦、交通啦之类的,可不知怎么一个话题总能引向另一个话题。
(笑)我不知道。我总想象着一个有着穷苦背景的家伙,把自己的人生提升到新的水平,想做什么都做得到。我是在下东区出生的。
我父亲是个硬汉,我很爱他。他经常和街坊邻居那些流氓阿飞混在一起,尽管他已经结婚了,还是惹了不少祸。他是个拳击手,曾经获得1918年美国业余体育联盟六十八公斤重量级拳击冠军。他脾气很坏,样子像安东尼·奎恩【147】。
他遇事出手很快,而且为此坐过牢。有个雨夜,他开着货车在泽西一带运牛奶。他停下车加油,又重新上路。然后那车开始有点不对劲,他是懂机械的,他知道汽油里掺了水。他把车开回去,狂揍了那家伙一顿,然后在特伦顿蹲了一年监狱。我母亲那时正怀着我。这些都是我听说的。我父亲体能很厉害,他参加过科尼岛到布朗克斯的马拉松长跑。他就是那种家伙。我长大后,也看出他的一些缺点。我为他骄傲,因为他是那种——所谓的男子汉。他喜欢女人,我觉得这是我们家男人的一大特点。他也喜欢赌博。
他唯一上心的只是我有没有从学校拿个D等成绩回来。要是真得了个D,就等着一顿揍吧。他的拳头打起人来可不长眼睛。
我奶奶有个糖果摊。我爸十五岁那年,她出钱让某个有一条送牛奶和干酪线路的人雇用我爸。由我奶奶付给我爸工钱,那家伙白白得到我爸的劳动力,什么也不用花。我爸就是这么进入送牛奶这一行的。
我八岁那年,我家搬到布朗克斯去了。我父母愿意搬出去,就像黑人愿意搬出黑人聚居区一样。要是一家人从下东区搬到布朗克斯,差不多就可以说是混得有模有样了。他们中有些人再也不理睬从前聚居区里那些老邻居了。如今有些黑人也是这样。
黑人唯一让我恼火的一点就是,他们总在车费上捣乱。这种事我遇上过三四回了,每次都是黑人。我知道白人也可能这样,但我遇到的都是黑人。这事很让我讨厌。我是在白人世界长大的。和现在比起来,纽约以前的黑人人口数要小得多。现在是全新的局面了啊,我在努力适应。的确如此。
我在家里五个孩子中排行老二。我母亲是个古板的女人。她仍然健在,可过得很不快乐,整天郁郁寡欢的。她对任何人都保持距离,爱怀疑别人,总是抱怨。这个真是说来话长。(笑)
我和你说,我今年五十七岁了。我父母从前感情并不好。我父亲是那种外向的人。我母亲呢,只知道孩子。每次搬家,她都要找从窗口能看到学校的房子,这样她就能看着孩子从家里走到学校了。我父亲1954年过世了,孩子们也都长大有了自己的家。我们偶尔回去看她,她总觉得被子女忽视了。
她从来不说“我希望你好好上学”这种话。没人在学习上督促我,真见鬼。要是他们督促过就好了,那样的话我觉得自己能上大学。上高中的时候我表现出一点美术天赋。他们说:“你愿意去上画画学校吗?”他们只是这么说说罢了。他们没有推我一把。可能我是那种需要有人在背后踢一脚才能成器的人。
他们从来不重视教育。我记得从前看过《科里尔》杂志出版的一本轮转凹版画册,一本深褐色的大书。这本书无所不包,其中有体育、电影、建筑、艺术等内容。我读得多专心啊,我喜欢读这本书。我一直是爱书的。我有了孩子以后,该死的,我总让房子里能找到书读。
我父亲从来不和我们交谈。我哥哥是他的宠儿。很好笑不是吗?我从来不为此怨恨。老天,我愿意他碰到好事情。他是世界上最棒的家伙。可他现在已经死了。他死前人们正在考虑让他当约翰·汉考克公司的副总裁。他这一生挺成功的。他是那种必须事事争先的家伙,一个强有力的竞争者,一个了不起的诚实的家伙。他总想当第一,但不是为了钱。他在部队做过军官,当领航员。毕业时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我和他不一样。我总得依靠别人,开始是我哥哥,现在是我儿子。这样不太好,我总是自卑自贱,对自己评价很低。
我大哥对读书不感兴趣。他不想知道事情最初是怎么回事,他只想知道(拍一下手)——现在我们做什么?他不关心钟表的工作原理,只要知道现在是几点就行了。我呢?我奶奶曾经说:“你得打破砂锅问到底才踏实。”我必须弄清事物是怎么回事,我得搞清楚。直到今天,我还保持着对一切事物的好奇心。
生活这场比赛进行到现在这个阶段,我开始通观全局了。进球得分什么的,我这辈子本该更有成就。可我环顾四周,也能看到我的成果不错,我觉得也许不能把这些当作理所当然的。
我年轻的时候,成功意味着你当上大联盟的球员,或者当上消防员、警察,之后成功变成了要多赚钱。我认为成功是你能走到镜子前,看着自己,说:嘿,我挺喜欢你这家伙。(笑)说不清,说不清啊。我真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自己。我做过一些糟糕的事,也做过一些好事。基本上,我觉得自己挺诚实。
我儿子是那种自由派的小伙子。1963年他曾经跟着马丁·路德·金向华盛顿进军。我和儿子经常聊天。我读他读的书。他去念了法学院。他上了大学,又退学,被征入伍,复员后申请哈佛法学院,没有成功。他一路搭车去了智利的圣地亚哥。他渴望见到阿连德【148】。军政府一上台就把他赶走了。啊,他那时太年轻。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到他有所转变,也加入了当权派的行列。他现在是地区助理检察官了。我得承认,我更喜欢反叛时候的他,那时他会说:“他娘的,我做我想做的事。”他是个好孩子。
要是他觉得愤怒,他就写东西。天啊,这很了不起。为不受欢迎的东西站出来发声是需要勇气的,对不对?他就是这么做的。他增长了一些年纪后,对黑人有些失望。我能说什么呢?到今年十二月,他就满三十二岁了。
我还记得他小时候的一张照片。他坐在交通栏杆上,嘴里叼着一支烟,好像在挑战全世界。我曾想把这情景画出来。
我喜欢艺术,我爱画画。我以前给好多孩子画过画,甚至在生物课上也画。可我从没好好钻研过。我这辈子就是这样,我从来不会在某件事上坚持下去。
对我而言,美国梦就是受教育。要是你有知识,你就能获得很多东西。你可以穿过那些没知识的人穿不过去的门。要是没知识,你就不能和别人深入交谈。我一直崇拜知识,它就像一座制造人类的工厂,就像魔法一样。
你知道我四十六岁那年做了什么事吗?我去上了高等学校。之前我在做美容院生意,当了近十年店主,感觉无比厌烦。这行业给人的印象比生意本身更让我憎恶。人们觉得这一行女里女气的。这是我的另一个缺点,我很在乎别人怎么想。我哥哥才他娘的不在乎别人的想法。他说:“去他娘的,操他娘的,我才不在乎。”他只做想做的事。你不介意我说这么多脏话吧?
我得摆脱美容院生意。它能帮我挣口饭吃,可我不喜欢做这种生意。我看到自己又被关进了笼子。我总有这种恐惧,非得找个出口才行。我觉得自己越来越老了,可一无所成。所以我去纽约大学做了测试,花了我一百一十美元。连续三天,每天八小时,一共做了二十五项测试。一位心理咨询师和我谈话,她说我是个不快乐的人,我要去上美术学校。我应该申请去读柯柏联盟学院。我说:“你疯了吧。”她说:“我可没疯。”她说,在一项测试中,我的空间想象能力超过了同类人,可以和专业人士,比如建筑师——还有谁来着?室内设计师,一一媲美。我参加了柯柏联盟学院的测试,并被录取了。我是班上最老的学生,都四十六岁了,坐在一群娃娃们中间。我感觉很棒。我上大学了!人们看待我的眼光也不同了。我参加的皮西亚斯兄弟会社团也对我刮目相看。那老家伙去上学了!哦,感觉真好。忽然间人们发现了我的存在。我愿意得到大家的承认。这对我提升自尊心有好处。
我终于把那家美容院脱手了,转而进入了保险业。我这人一直害怕讲话,你能相信吗?我口吃,说话磕磕巴巴。我害怕抛头露面,因为那样就得当众讲话,所以我总是退缩。顺便说一句,我儿子口才很好。他出席法庭听证时,我总是坐在那里想:“耶稣基督,他讲得可真好。我们都想把成功的事情往自己身上拉,不好的方面就关到壁橱里藏起来好了。(笑)
我拼命努力。第一次成功推销出保险后,我的小女儿用纸片给我做了一面小奖牌——代表冠军。
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是同性恋。我快难过死了。真没法接受啊。我够开明的,能理解同性恋,也能劝别人接受,但事情发生在自己头上就是另一回事了。你能相信吗?我总想着:要是我老爸知道了会怎么说?我很伤心,因为我对这孩子感情很深。她性格好斗,吸毒,在大学里拿到了3.2这个不错的绩点【149】成绩。我本该聪明点的,但我太迟钝了。我甚至没发现她吸毒。她后来把自己弄进了菲尼克斯戒毒所【150】。在那儿她成功戒了毒。她现在是一名教师,已经完全独立了。
我进了总裁俱乐部。(笑)销售量达到一定水平才进得来。我去迈阿密海滩旅游,所有费用都不用自己付。这样一直到我离婚。1971年12月1日,我记得那天——星期三,下雨。
我必须做我自己。我妻子是个聪明女人。她很有魅力,一开始是性方面的魅力,可她想控制我。我反抗了,离家出走。除了衣服,我什么都没拿。银行里的钱也没有动。
我找了个带家具的房子住下。我挺喜欢那儿的。她想让我搬回去,我拒绝了。然后我的身体突然垮了。我那时住在泽西,距离纽约六十多公里。突然间我觉得身上很疼。我得了溃疡穿孔。后来我了解到这病25%是由精神紧张引起的。我在医院待了十二天,恢复得很不错。我是1969年开始开出租车的。现在开车已经成了我的职业。
刚开车那会儿,我心里很难受。有一天我载了一位专业大提琴手。他带着匈牙利口音说:“你本来不是出租车司机。”我说:“你怎么知道的?”他脱口而出:“一看你我就知道。”这让我感觉很好。
我看不起开出租车这行。现在还是。我不爱提起这件事。我跟人们说:“别告诉他们我是出租车司机。”大多数人我自己就能应付。在柯柏联盟学院,我得了三个B和一个C的成绩。得C那一门是书法。后来我干起了保险,晚上也得工作,没法再去上学了。
开车赚的钱够我生活的,可能比我做保险时赚得还要多。不过还是有面子上的问题。我为什么这么在意面子?有人当小贩,有人铲马粪。我为什么要这么在意面子?
如今,学校里的老师们也是为了赚钱才教书。我看要是不给加班费,他们谁也不会多讲十分钟。警察有些时候不逮人,因为他们不想晚下班写报告。他们有时看到事故扭头就走,我在街上瞧见过这种事。
我现在觉得权威一文不值。我不赞同德国那样的权威。可我觉得人们得有点尊重。现在人们会走到法官面前说:去你的。过去,要是你对警察说了不敬的话,是要遭警棍痛打的。其实,我就挨过打。我不是说警察应该走来走去打人。人们可以质疑,但有些人对权威是为了仇恨而仇恨。
我想现在事情发生了改变。在六十年代,我一度认为要发生一场真正的革命了。我不知道那群人现在怎样了。我喜欢那个年代。因为我觉得这个国家太让人窒息了。要是你属于某个集团,你就能过得顺风顺水,要是你不属于任何集团,你就得拼了老命钻进某个集团。如果你是黑人或西班牙人,困难就更大一倍。我不喜欢“这是我的国家,你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滚蛋”这种言论。
我想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改变了。他们把脑袋往墙上撞,弄得伤痕累累,也懒得再撞了。他们发觉加入当权派能活得更容易。或者说,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也不得不养家糊口,光靠高谈阔论并不能把食物弄上餐桌啊。如今找工作比以往更难了。
我很好奇,如果人人平等,世界会是什么样。我是指真正的平等,没有人比别人更具优势。会怎样呢?现在有些人比别人有优势,但并不是自己赚来的。有人天生运气好,生在他妈的有钱人家里。唉!你说要是我开车拉上一个论头脑还不配替我擦鞋的家伙怎么办?为什么会这样?有些事情不对头。这个狗娘养的,啥也不懂,话都说不清。我又做错了什么?这真的让我很苦恼。之后这感觉慢慢消失,我继续开我的出租车。
肯·杰克逊
他三十七岁,衣冠楚楚,留着淡淡的小胡子。
“我们是按上帝的形象被创造出来的。也许是,但我不认为他想造出我们这样的人。因此我相信,我们还有改进的空间。”
纽约寒冷的一天。
“我的工作对象是年轻囚犯。除了使用甘油炸药,任何手段都不能让他们发生转变。只要还存在监狱,社会就得承担这部分花费。我们要找到社会发展的新车轮。我见过监狱里形形色色的人,要是你告诉我,他们被放回家了,我得知道他们去了哪儿,然后离那儿远远的。
“好运社是我生活的重要部分。组建它是出于一种需要。我从中得到了一些东西。对我而言,这是排解过去监狱经历带来的愤怒的机会。好运社试图让社会看到他们为监狱付出的代价,并且希望帮助那些出狱的人重新适应社会,给他们提供工作、教育之类的机会。
“六十年代我们刚组建好运社的时候,当个有犯罪前科的人是件很时髦的事。如今的时髦却变成了当个戴假眼的印第安人。要是你想请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吃饭,有人会说:‘如果非这么做,就请个白人吧。’我就是这个白人的角色。”
我是在一个嬉皮士家庭出生的。就是在今天这么一个天气,我父母决定要孩子。这是保持暖和的唯一办法。我是在破碎的家庭长大的,父亲酗酒,家里靠母亲干活赚钱,她不肯低头去领救济金。现在叫福利金了。这些东西的名字总是改变,可都是一回事。
我不喜欢上学。我觉得学校无聊得可怕,不愿意为了学东西挨打挨骂。天主教修士有一套他们的教学法。我在家挨的打已经够多了。所以我一到五年级就不上学了,而且从没想过要回去。没人真正在乎。管逃学的官员每六个月出现一次,把我带到法院去。法官威胁我说,要是我不回学校,就把我送走。于是我回学校待了半个小时,后面六个月还是不去。这套麻烦的程序每六个月就重来一回。
我在布鲁克林的贝德福德—斯泰弗森特一带长大,那里住的大多是黑人。我们从前把那地方叫作贫民窟,后来改成少数民族聚居区,如今又叫内城区。一直在改名字。我们过去住的地方甚至连卫生管理处都没有。没有人扫脏东西。
我第一次被捕是在九岁。因为我在布鲁克林动物园偷了一个小孩五十美分。我们从纽约搬到了布鲁克林。我们是吉普赛人。房子租期一到,天一黑,我们就溜了。
其实早在第一次被捕前,我就注定了一生离不开麻烦。1952年我就开始吸毒了,那时吸毒还不流行呢。我十二岁开始吸食海洛因。当时整个布鲁克林只有三个毒品贩子。现在每个街区都有一个。那时你得到处去找他们才行。
竞争无处不在。我从在体育上跟别人竞争变成了在犯罪上跟别人竞争。我想当爱尔兰人里第一个犯罪集团的头头。我总想高人一等。所以我成了我们那个地区第一个瘾君子。我是跟乔伊·加洛【151】那帮臭名昭著的家伙混在一起长大的。我发觉,他妈的,我比他们强得多。要是他们身边都能围着一群跑东跑西的小卒子,哼,我也能做到啊。
十三岁时,我组织了一个盗窃集团。我们偷的钱超过一百万美元。我们中最大的一个十七岁。我是集团头子。我找了五个人一起干,每人挑选不同的地区。我们星期一偷一个地区,星期二偷另一个地区,下个星期再打乱顺序。我们从来不回偷过的地方,所以他们没法盯上我们。我们把偷东西的日子定在有道奇队比赛的晚上。我们知道星期四晚上女佣放假,那时中国餐馆生意火爆。我们主要偷犹太人聚居区。哪里有钱我们就去哪里。
被捕后,我进了少年法庭的审讯室,见到了那个骗子法官。我发誓再也不偷了。前一天晚上我还向警察发誓,不会把他们拿走我还没脱手的赃物这件事告诉法官。他们跟法官说我是个好孩子。他们的老婆有了新钻石戒指和新貂皮大衣。他们有了新的来复枪,可以好好喝一顿。我的地窖里堆满了赃物。
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并不厌恶自己,我厌恶的是自己的命运。当我发现自己很穷时,我想当犹太人。我被天主教学校赶出来以后,去上犹太人区公共学校的第一天就觉得,对我而言,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孩子们的课本都是硬皮精装的,而不需要自己用纸包书皮。他们穿的衣服也很漂亮。我觉得挺尴尬的,因为他们有的东西我没有。我不想告诉他们我父亲是个酒鬼。他们的父亲不是律师就是法官或会计。我从没叫这些孩子去我家。我觉得很丢脸。我想:天啊,应该去犹太区作案。
然后我心安理得地想,我不过是二十世纪的罗宾汉罢了,我在劫富济贫。人们认为我是在犯罪,我很愤怒。我不在乎去偷那些小孩的父母。有些别的区的小孩过来打我们这里的小孩,我可看不过去,我多多少少地保护了他们。他们是不错的孩子。我不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我只知道他们有我想要的东西。所以我去偷他们。偷东西时我不挑选对象,我偷陌生人。
我们靠本事争夺领导权。有一次我打败了我哥哥。他比我大三岁,就像是我们这帮人的头子。不过我可没把他当成学习的榜样,因为他老是被抓到。我干了几件他干过的事,别人却抓不到我。我总能逍遥法外。他呢,每星期都被捕。我能连续干七八个月,然后换一种方法。我因为破门盗窃集团的事被捕,后来又开始组织偷车集团。
我们所做的事就是去弄我们没有的东西。要不是我们踏出了我们住的那片,也不至于落得犯罪判刑。我们不了解跟我们不一样的人。我们不知道自己那片地区过的是穷日子,因为人人的情况都差不多。
人们常讨论校车,我1952年就坐过了。我去了另一所学校,发现那里有各种华丽的玩意儿。我和那帮家伙说:“喂!等一下,那里别有一番天地!”于是我们玩出了圈,去另一片天地淘金了。老天啊,我们无所不作。有一次我们在夜总会偷了八千美元,我和另外两个人干的。我们打了辆出租车去阿尔冈昆酒店。(笑)出租车司机不想拉我们到城里,因为他妻子马上要分娩了。我们给了他三百美元小费,又另外给了他孩子一百美元。他问了我们的名字,说生的要是男孩,就用我们的名字给儿子命名。
我们把那钱胡花乱花。我们订了酒店房间,然后去杰克·登普西餐厅【152】吃饭。我们叫了几个妓女玩乐,每一个都很漂亮。只要给的钱多,妓女啥也不在乎。十三岁时别人就说我长得像四十岁。我今天还是那副长相。我这张脸就像被火车撞过似的。
我回到家,给了我母亲五百或是五千美元,告诉她这是玩掷骰子游戏时赢的。她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掷骰子玩家。她也许猜得出真相,可她不想知道。我是一家之主,没错。我们去了科尼岛旅游,一天就花了一万五千美元。那天科尼岛上不管谁玩旋风车,都是由我们付账。看上去人人都很开心,所以我们说,谁想接着玩都行,我们买单。我们在科尼岛上到处买单。我们想把每个人都拉到派对上来,全是些陌生人。我们把钱挥霍一空,不得不靠偷几辆自行车才能回家。
当时的感觉就是:我们必须快活快活,开开派对。一切只因为我们想逃离病态的生活,不用回家再跟老鼠、蟑螂争地盘。我们走进一家夜总会,要是里面的人多于五十个,我们就全包下来,请吃请喝,全由我们付钱。
染上毒瘾后,我的态度转变了。不管你偷多少、赚多少,只要染上毒瘾,钱永远不够花。我只好一直偷,好给自己买毒品。再也没有派对了。我再也不去酒馆和旅店了。我得去找毒品贩子。我毒瘾发作,去偷东西,找毒品贩子,毒瘾再发作,再去偷。恶性循环。然后就是连连被捕。过去那种机灵劲儿没有了,我斗不过警察了,因为偷的时候啥也顾不了。我进了监狱,在监狱里我痛下决心,以后再也不能让毒品控制我。我离家时十六岁,回来时刚好二十岁。
我去了北方,得到了某些教育。我两次被判刑五年,我是去那里接受改造的。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一直觉得帕特·奥布赖恩【153】是大老板。他就是那种父亲般的形象。每个狱友长得都像吉米·卡格尼【154】。想象一下,你进了监狱,满嘴粗话,然后帕特·奥布赖恩上来递给你一根烟。后来你走了,成了牧师。或者你还留在那儿,娶了监狱长的女儿。我给吉米·卡格尼写过一封信,问他能不能让我摆脱他创造的这些神话。我是和约翰·韦恩【155】一起长大的,我们打赢了每一场战役。他把旗子插上了硫磺岛,打赢了巴丹半岛战役。其实那家伙从没离开过好莱坞。(笑)哦,我在那儿学到了很多。他们本该确保再也不把我放出来。
监狱里的规则是:白人和黑人互不讲话。这里就是外面世界的缩影,不过是隔着一层窗帘而已。监狱和社会建立在很多相同的基础上。你让地位相似的人彼此保持敌意,就没有人抬头看看究竟是谁在上面操纵一切了。有一小撮人在操纵我们。好,今天有人写文章说福利社会坑了我们,于是人人痛恨福利制度的骗局,明天我们痛恨抢劫八十岁老人的十三岁小孩,之后我们又痛恨抢出租车司机的人。我能理解人们对街头犯罪和暴力的恐惧。可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对理查德·尼克松【156】的犯罪不是太愤怒。圣克莱门特【157】成了他的“监狱”。我早就听说过监狱如何能弄成乡村俱乐部的样子。老天,他让这事成真了。
你不能跟这些关在城市监狱的小孩说,世界上存在着正义。小孩们又不是傻子。我们给他们胡扯一堆,什么要好好表现,不要搞鬼。可他们还是会乱嚷,唱反调。我们给他们灌输的全是些陈谷子烂芝麻。
在北方,他们教我活得像个傻瓜,满嘴粗话。教我去恨我不认识的人。另外不要有主见。别人说什么我就得说什么。我们被编入了一个系统里,要是你能搞到一块地盘,你就成了能发表意见的人。我记得曾经和几个满嘴粗话的人交谈,他们都吹嘘自己过去做过的大事。我禁不住想,要是这些家伙真这么有本事,现在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
你在那儿待的时间越长,被单独监禁的可能性就越小,自由行动的余地也越大。你成了那个机构的一部分,虽然不知道你的角色究竟是什么。我关了九十三天单独监禁,口粮只给一半。牢里啥也没有,只有你和大理石地面。
出来后我很容易动怒。我记得自己上了一列火车——你会发现监狱里人人都很讲礼貌,要是有人撞到另一个人,肯定会道歉的,你在里面听到对不起的次数比外面世界听到的总和还要多。可是在火车上,我挤在沙丁鱼罐头一样的人堆里,被人推来搡去。我看了看那几个狱卒站在哪儿,确保他们离我不是太近,这样我就能把那家伙的大牙揍掉了。很长时间里我都这样易怒。
在北方,我学到了一种不一样的犯罪方法。我遇到几个糙汉子,把犯罪当作自己的生意。这生意可不是闹着玩的,而是真正的生意,一种生存手段。出狱后,我觉得自己只有不再吸毒才能生存下来。所以我过上了和以往不同的生活。我为那种看不见的组织干活——有组织犯罪集团。
我遇到一个更狡诈的罪犯。我发现偷钱后挥霍一空太过荒唐。如今我了解了美国的价值体制,那种辛迪加【158】价值体制。你要做的就是偷窃,然后把它和美国梦联系在一起。你赚了大钱,买一座房子,远离那些黑鬼。你再买一座大牧场,买辆凯迪拉克汽车,或是林肯汽车,这取决于你有多少钱。你在辛迪加体制中的位置决定了你生活在哪里,决定你怎么花钱。你的孩子能上好学校。没人知道你是做什么生意的,一切都在暗中进行。你只去顶级夜总会,都是辛迪加所有的。那些阔佬坐着喷气式飞机就去这些地方。所以我们又把钱还给了我们为之干活、给我们钱的这些人。这是一家公司,虽然没有拿到纽约州的营业执照。这是买家的市场,其中有供求问题。我们供给,然后我们要求他们付钱。这是状态最好的资本主义。
我回到家,一切还得靠拳头解决。我的双手一向灵活。我离家以后常练拳击。我在夜总会里得了中量级冠军,后来又得了重量级冠军。我是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收款人。
有一些机器。你到那些酒馆,看到点唱机和打圆盘游戏机,其实那些都是归犯罪集团所有的。赚的钱一半归店主,另一半归犯罪集团。要是没拿到钱,我要确保他们能拿到。如果有人说“我没钱”,我就得打断他的腿。这生意的本质就在这里。
这种活我真干得厌倦了。我们跑到布鲁克林一家夜总会,其实就是个小酒吧,店主有一大帮孩子。他们都住在店铺后面的小房子里。这地方花十美元能住上一星期。我和我搭档到了那里。那家伙的机器坏了。你能看出不是有人破门而入弄坏了机器,而是他自己搞坏的。所以我们要花钱修机器,然后告诉那家伙,以后这种事绝不能再发生。但是我们老板出现了。他叫我们狠揍那家伙。可我不想打他。他的孩子们都在场呢。所以我们把他拉到后屋去,告诉他使劲喊叫,倒地不起。我还在墙上弄了个大洞。我走出来,发觉我真是受够了。我的搭档是个好人。我们合计了一下,他说:“这不是咱们该做的,咱们得做点别的事。”接下来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们的老板给抢了。
我们有列出所有经营点的册子。于是我们每家都走了一遍,告诉那些家伙拿出机器里10%的钱给我们,剩下的留给他们自己。然后对他们说,就假装我们全拿走了。然后我们给老板打电话,说把店里的人暴打一顿,为了拿走几千美元,要是他不愿意,可以来和我们谈谈这事。
我搭档的头被打爆了。他们到处找我的时候,我去找那人说,要是他们还不放过我,下次我回来,他们就没有发号施令的人了。我们达成了协议。他们不找我的麻烦,我也不找他们麻烦。
他得雇用跟我一起工作的人,我也能听到风声。我们一起干活,关系紧密。要是他把我出卖了,他们中某个人会把消息告诉我,我再回去找他算账。他很清楚这一点。
就是这段时间,我又入狱了。为了一把枪,我坐了一年牢。是在跟这帮家伙干活时出的问题。我发现他们特别卑鄙,跟他们干活时我也如此。
可我又开始酗酒了。出来后我就开始喝了,就是这么回事。后面几年,我多数时间都醉醺醺的。我住在包厘街,常常醉倒在门廊里、过道里。这是一种逃离,我想保持这种感觉。我挺满意自己的状态,恍恍惚惚像梦游一般。不用和外在现实打交道。可有一天,不知什么缘故,我忽然对老婆说,我不再喝酒了。之后差不多十五年我滴酒未沾。
我清醒了,四处寻找机会,做了这样那样的工作。我当过搬运工,被解雇了,他们发现了我的犯罪记录。我当过看门的,也被解雇了,他们发现了我的犯罪记录。然后我跑到了建筑行业,只要你干完了一天的活,别的他们统统不管。之后我又去给《纽约时报》做临时工。我去那儿等着,要是他们缺人手,就临时挑你去干活。我还替分发星期天报纸的人干过活。老天啊,我干过各种各样的活,除了当临时工或是做那种真正的垃圾工作,我的犯罪记录总会跳出来坏我的事。最后我只好走人。我早就习惯了。我知道世道就是这样。
我存了点钱,又借了点钱,买下一家餐馆。我经营得相当不错。我们还住在贝德福德—斯泰弗森特。可当我的孩子们开始了解那些毒品的名字时,我发觉是时候离开了。我们搬到另外一区,那里住的主要是白人,毒品的泛滥程度和我们搬离的那区不相上下。不过,那边的人都不认识我。于是我成了社区的核心人物。
我参与了许多民政事务。后来人们发现我有犯罪前科,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们中间竟然有这么个疯子!直到他们发现自己的孩子也在吸毒。他们会在午夜叫我去他们家,帮孩子处理一下。对邻居得保密。他们发现我有犯罪记录后立马排斥我,但自己的孩子有了麻烦,他们却又说:“我们把那家伙叫来吧。”
白天,我是有前科的人,这种情况不会改变。到了夜里我又会接到他们的电话。他们束手无策。是自己冒着被人看到的危险来我家,还是让我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去他们家呢?真让人左右为难。我对他们说,去的时候我会穿上雨衣,用帽子挡住脸。我对他们不感兴趣。我关心的是他们的孩子。我不想让孩子们进监狱。
他们对自家的狗都比对自己的孩子好得多。迪克·格雷戈里【159】曾说,假如家长们得知自己的狗要被送到越南去,准会闹得地覆天翻,可要是说他们的孩子会被送到越南,根本不会有人反抗。人们非常在意邻居怎么想。其实邻居不会想得那么多。
我去过别的国家。我并没有对美国失去希望。我不相信“要么爱这个国家,要么滚蛋”那一套。你可以爱这里,留下来,尝试做些事情改变它不好的一面。我说不清什么是伟大的美国梦。
美国对我而言就是我住的这个街区。我最开始只在一个街区住过,后来又住过另外五个街区。我又扩大范围,知道有二十个街区。之后我发现布鲁克林并不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地方。我没有梦想,但我有希望。我希望自己有一天成为人们常听说的那种人,过上好生活。我想当约翰·韦恩,那个常胜将军。也许这才是梦——纯属幻想。
要是常去教堂才算信教,那我不是教徒。可我知道上帝是存在的。这不是我自己选择的人生,而是命中注定的。我不问为什么。我生来就是个窃贼,生来就是瘾君子。我注定要经历那些,所以真的经历了。这不是我自己选择的。谁要是选了吸毒、酒瘾或是坐牢,那他肯定是疯了。有些作家说,我们是按上帝的形象被创造出来的。也许是,但没有完全按他的想法去做。我不认为他想造出我们这样的人。因此我相信,我们还有改进的空间。
比尔·莱斯科
他是一名芝加哥警官。今年三十一岁。
“你得到的东西越多,想要的也就越多。”
“我正在攻读两年制学位。我可能会转行去做企业管理什么的。芝加哥警察局就像一个大企业,有员工一万四千人,还有财务、人事和医疗部门。”
第一次穿上这身制服,我觉得自己真是神气。这种感觉一段时间后消失了。人们总觉得这份工作十分刺激——警察的工作就是出生入死,可这种事不经常发生。多数时间我们都坐在警车里巡逻,有时候真够无聊的。
我工作的区域十分嘈杂忙乱,98%都是黑人。穷人也很多。我有个固定的搭档,他也是个白人。我刚入职时是这个班次唯一的新人。于是他们让我每两周换一个地方。训练我的警官有两个黑人,两个白人,我和他们都相处得很好。你要么是个好警察,要么是个坏警察,和肤色没什么关系。
白人想跟白人混在一起,黑人想跟黑人混,这是很自然的,物以类聚嘛。我们友好相处,可黑人最好的朋友总还是黑人。有些人觉得不服气,尤其是在警官考试里,有传闻说,一些名额是要分给黑人的,尽管他们拿不到最好的成绩。不过,一旦在街上遇上麻烦,你一呼救,人人都过来帮忙,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
你接到电话,说有人持枪行凶。你的肾上腺素开始分泌,紧张而又兴奋,可你接了一百个说有人持枪的电话,却并没有什么持枪的人,你的警惕性就降低了。不过,第一百零一次,可能有人真的持枪行凶,你必须强迫自己全神贯注。
你会发现,最麻烦的就是开违章停车罚单,或者接到家庭纠纷的报警。这时候情况最容易失控。一次我们接到报警,有个家伙叫我们去他家给挡住他车道的人开罚单。我们到达时,发现他正站在自家房子前,手里拿着一条桌子腿,摆出一副要让那个在他家车道停车的人脑浆四溅的架势,因为那家伙正要把车开走,身边还带着个小婴儿。后来,我和报警的人在地上扭打成一团,裤子都扯坏了。最后我们把这人关起来了。他投诉了,我得到一份投诉登记,不得不去职业准则办公室做陈述。
有些警察工作久了就觉得住在这个地区的人都不是好东西。我觉得并非如此。几个星期前,有个黑人妇女来求助我们,她开车时有个轮胎坏了。那时天快黑了,差不多是五点到五点半的样子。她找不到附近能修轮胎的地方。她年纪不小了,看上去有五十多岁。我们让她坐在车里等着,帮她换好了轮胎。她要给我们一些钱,我们没有收。她谢了又谢,坚持记下了我们的姓名和警号。大约一个星期后,我们从警长那里收到了一封特别感人的表扬信。她给我们的领导写了一封信表示感谢,告诉他我们是多么乐于助人。我们觉得心里暖融融的。
我觉得不会有警察真的害怕外出工作。情况并不像没当过警察的人想的那么糟。我和亲戚们聊到白天自己一个人巡逻时,他们简直不敢相信。晚上巡逻时我们会有个搭档。
有很多次,我得自己走进某幢建筑。要是几年前有人告诉我,我得走进这一带某座破楼里去,我准要说他们疯了。如果你在这一带巡逻的时间比在自己家附近待的时间还长,其实也就无所谓害怕了。
人们觉得在这一带工作可怕透顶。要是他们在第六十三街和卡内基街的交叉路口【160】被迫停车,就得准备写遗嘱了。的确,在这里有可能被人抢钱包,也许比在附近散步更危险。如果你连续去那里一百天,早晚可能出点儿事。不过,车胎在第六十三街上坏掉,并不意味着你就得惨遭割喉。
告诉别人我是警察,让我觉得挺自豪的。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对警察有种既畏惧又尊敬的感觉,不过你确实不是普通人了,你是警察。我是我们家第一个当警察的人。
我当上警察以后,我妈有点担心,我爸超级自豪。他告诉所有人自己的儿子是警察。他们有点紧张,因为别人以为警察每晚都经历枪战。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
“我们家每个人都干活,他们一向瞧不起不干活的人。
“我爸七十二岁了,现在还在美国钢铁公司工作,他曾经在威斯康星钢铁公司当了三十六年平炉工人。十三年前,公司购进一批氧气炉,准备裁掉大批工人。工龄够长的人可以领全额退休金,或者降薪留在氧气炉车间干活。我爸那年五十九岁,他领了退休金,去了美国钢铁公司干活。他擦地板,做清洁,天天上班,心情颇为愉快。他总共在钢铁厂工作了大约五十一年。
“从我记事起,我妈就在做各种零工。我小时候她曾在洗衣店工作,那些装衣服的大袋子扔得到处都是。现在她每星期到附近的服装店工作两三个晚上,就是为了不让自己闲着。她今年七十岁了。
“要是退回到二三十年代,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能拥有如今有的这些东西。不过他们是通过辛勤的劳动才得来的。我们兄弟姐妹都住在我父母家附近四五个街区内。这是种传统的生活。”
我觉得警察身上有一种男子汉气派。上星期日,我开车带老婆孩子回岳父母家,看到有个家伙站在车前清理窗户。我对老婆说:“那人看着像警察。”他当时穿着便装。然后我们开车经过时,果然发现他的汽车前玻璃上贴着警察的标志。我老婆大为惊叹。这是我在工作中学到的,从他的站姿、样子中就能看出来。他的小胡子和头发都修剪得很整齐。我认为警察总是很有自信的。不知道是否因为他们带着枪。也许是吧。我从前有个同学,他说总能看出人群中谁带着枪,因为那人的风度会有所不同。
我不反对和女警察一起工作。很多时候有她们在身边反而是有好处的。人们看到某个身高1.6米的姑娘站在面前,总是非常惊讶,这常常能帮助缓解局势。
上个月我休假时,一个白人女警自己开车去了全是黑人的居住区办案。她接到报警,说有人挨打了。如果是家庭纠纷或入室盗窃案件,他们会派两辆车,但一般性的报案就只派一辆车。所以她独自开车去了。那是一座破宾馆改造的住宅楼,每个房间彼此独立,谁家发生点啥事儿,大家都会知道。她敲敲门,一个男的出来了。她问:“有人报警吗?”他回答:“对,我老婆报的警。我们打起来了,她冲我扑过来,我就打了她。”这个叫玛丽的警察说:“好,等她回来,告诉她我来过了。”这时一个姑娘从房间里跑到过道上,大喊“是我报的警”,然后说了他怎么打她的事。邻居们都打开门,瞪眼看着。玛丽问:“你想让我做什么?”她说:“我要把我的衣服带走。”于是玛丽对那男的说:“你同意她把衣服带走吗?”“行啊,我让她进来拿。”于是玛丽控制了局势,问题解决了。
突然间,九个警察冲进了楼道,四个便衣,还有五个穿警服的。玛丽通过无线电说:“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你们稳住,整个警察部队都跑上来了。”调度员告诉她,他们接到这楼里的五个报警电话,说一个年轻的白人女警察有麻烦了,你们快来帮忙。(笑)我猜他们打开门一看就想:老天啊,这个年轻的白人女警察自己来的。那些黑人气急了。整条街上全是警车。那姑娘进屋拿了衣服,什么问题也没有了。
我对生活相当满意。说起梦想嘛,我有一栋房子,有老婆,有两个孩子。生活开支没有问题。我还有辆漂亮汽车。我的工作发展前途也不错。看到前方不是死路一条,对我来讲十分重要。
最近让我觉得不安的是,你得到的东西越多,想要的也就越多。我父母年轻的时候,从没想过要买汽车。他们结婚二十五年以后才买车。现在呢,你十八岁就有车了,要是没有两辆,就觉得低人一等似的。真见鬼,过去有一台收音机就够幸运了,现在你家每个房间都有一台,还有两台彩色电视机,于是你能同时看两个节目。我希望回到事情更简单的那个年代去。真的。我喜欢和爸妈谈谈过去的生活。他们每天晚上围坐在一起,只是聊天,度过了美好的时光。
罗杰·杜特拉普
他五十五岁,矮壮身材,留着平头,声音粗哑。1968年夏天,他在芝加哥警察局颠覆组工作。
“我理想中的生活,应该是一半像中国,一半像这里。干净的街道,健康的居民,走在路上不必担心有人出来捣乱。”
天气闷热异常。一只猫顽皮地嗖的一下跳到他膝上,他抚摸着它。
这是芝加哥北部工人居住区一座公寓的三层。这里毗邻厄普顿区,是气氛更压抑的半过渡性地区,他和妻子不久前才搬过来。
“工作时我是愉快的。唯一的问题是,人们总指使我去做一些事。这就是我胃溃疡的原因,我身体内部在出血。警察局……(他的声音淡出)1968年那些暴乱【161】,我是目击者。我是个为警察局工作的平民百姓。”
我属于计划性编制里,其中差不多一半是警察,另一半是平民。有些家伙已经好多年没上街巡逻过了。他们一出去就想把别人的头打爆。一个人回来后吹牛:“老兄,我打人了!”惹得其他人听了直想吐。市长没处理好这事。我可不会干出去扔棍子、丢粪袋之类的事。一方面,我是警察这边的。可另一方面,真见鬼,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把公园交给他们?嗯?他们又不会损坏什么。
我还是觉得很难去谴责警察,他们没学过做这些事。他妈的,我当时在海军陆战队经历过这种事。他们教我们,不能用警棍击打一个人肩部以上的位置。
其中可能有我的孩子。我不知道,也许他在那儿。我觉得在大多数情况下,那些孩子是无害的。
“我给你讲过我儿子的事吗?我说,‘我觉得你最好现在入伍,先当兵,再回来上大学。’你知道他怎么说?‘这场战争的性质完全不同。’不管怎样,我供他上了大学。孩子长大了,可以自己做决定了。”
在海军陆战队,你可以一整天站在那里,别人骂你是猪,你只朝他们笑笑。除非有人先动,否则你就一动也不能动。但有些警察想动武,他们想拳打脚踢。其他方面都他妈的挺好。只有一样,他们没学过怎么对付那套玩意儿。
三年里我去了四次医院。一次是背部的问题,这个没法怪他们。还有一次是肺炎,也没法怪他们。但另一次是胃溃疡,这个不好说,总归是有人要我认可一些事……(他的声音淡出)
我知道自己为什么生病。我想脚踏两只船。我觉得警察做得对,我觉得那些年轻人多数事也做得对。真是两难,你不能同时把两边都占了。
我为所谓的红色小分队做了不少工作。我们称之为颠覆组。这是个大玩笑。管这事的那家伙把每个纸片都留下来了。他掌握了一半人的档案,他们要做什么?你知道他们派谁出去做监视这类事吗?该死的,是候补军官!多数是外行,流言就是这么传出去的。好的警察懂得保持安静。他们从不多嘴。
我十七岁加入了海军陆战队。我希望有所成就。我那时在上学,橡树园中学【162】,不错吧?我和家人相处得不太好。我想当英雄。没有当成。我见过一些大场面,但我不是英雄。
我学过遵守纪律。我知道自己得举止得体。我不该当傻瓜,尽管有段时间我确实是。我发觉海军陆战队对我的影响太他妈的大了。我刚去时是个机灵鬼。两年半中,我改变得很快。
对我而言,海军陆战队意味着硬汉无所畏惧。你知道为什么吗?他们有组织和纪律。他们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人,但训练教会他们团结协作和遵守指令。你知道自己见鬼的生活得依靠这些邻家小伙子。日子就这么过,你却一直在反抗这个体制。
在战斗中我要服从指令,但其他时候我会说有些规则全他妈的是胡扯。我受过几次惩罚。我守纪律,同时有所不满。
从海军陆战队退伍后,我发誓再也不听别人发号施令了。有人想站在我头上?我要和他们斗。这就是游戏的本质。踢打没法回击的人可不是什么有趣的事。
我曾经试图组织厄普顿我所住的那一带租户。那地方糟透了——四分之三是黑人,还有一个靠吃福利过活的白人妇女,一些阿巴拉契亚山区来的人,几个老弱病残。他们特别害怕房东,不肯跟我走。他们一点胆量也没有。这伤透了我的心。
我们住在那儿的时候很开心。我们感觉相比从前住的中产阶级社区,住在这儿更能给我们安全感。街上人多的时候,街头犯罪会更少。我记得有一天酷热得无以复加,我走进一家有空调的小酒馆,喝了几杯冷啤酒。我十一点半才从酒馆里走出来,很多人坐在外面喝着啤酒,都是黑人。我也坐了下来。我是唯一跟他们喝过啤酒的白人。他们中有些人喜欢我,有些不喜欢。就这么简单。我喜欢这些人。
房东只想勒索房租,才不管破贫民窟里的房屋维修。他们对租户做的事,让我恨不得杀了他们。他们把房子糟蹋了。管事的是个住在楼下的黑人妇女,她是最后一个搬走的。大家声讨这个楼的问题时她却说老鼠到处都有。你知道她站在哪边吗?房东那边。
我上次拜访他时,他还住在厄普顿,我看到除了他那个带着名牌的信箱以外,其他住户的信箱都坏了。门铃也按不响。
我试图把他们组织起来,说:“我们要拒绝交房租。”我说:“我要把请愿书交到市政府和国会去。只要你们提出来,我他妈的什么事都干得出。”他们说:“你怎么知道我们能赢?”他们没有锐气。认为对的事就该去做,看在老天的分上。这些街坊四邻是唯一能让国家正常运转的人。我希望我的邻居们都是和我一样的好人。我不愿意看到那些臭狗屎一样的、恶心的、皮包骨的悲惨浑蛋,那些恶棍,那些半个月要去一次迈阿密海滩的人、靠救济金为生的人。
我并没觉得我们的体制一无是处。不是吗?有些人比别人更富有,我不觉得这有错。我反对的是没有计划。我不在乎要花多少钱。他们应该让每个想工作的人都去工作。
现在,我什么都不做,是个无名小卒。我成天待在家里,除了早上出门拿报纸,偶尔去商店,差不多每半个月去一次图书馆,这得看我借了几本书,还有每三个星期理一次发。我好久才去一次小酒馆,每次要花好多钱。我喜欢曼哈顿啤酒,这酒在附近该死的小酒馆的价钱已经贵过一美元了。
我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事情就是欣赏书籍。这套名著丛书,我已经看了其中一部分,不过和大多数笨蛋一样,我只读自己喜欢的书。我不碰科学著作,读其他的。上小学时,我在拼写方面能打败任何人,包括一个智力竞赛小能人。他现在是耶稣会教士了,级别很高。我本可以沿着那条路走下去,可是我没有。为什么要那样呢?我一直是那种一根筋的人。
我尽量不伤害别人。其实我颇擅长伤害别人。说真的,我做过很多次了。我的复仇心很强。要是有人对我使坏,他们肯定要倒霉的。可我慢慢懂得这解决不了问题。
我不用枪支来保护自己。我过去在这里放一根棒球棒防身,后来我把球棒给了打棒球的小孩,我不再需要这种保护了。我要依靠周围的人们。你知道吗?你可以在每个街区摆一辆警车,可如果百姓不合作,还是不顶用。我看到一条警犬的广告,简直把我气炸了,里面讲为什么人人都需要养一只警犬。我想:“天啊,要是人人为了防身而不是友谊养警犬,岂不是要到世界末日了?”要是真到了那天,我就要搬到加拿大、墨西哥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去。
但我不是非搬走不可。我有种希望。因为不管你怎么想,不管电视台的傻瓜怎么想,战壕里的小伙子们是真的在干活,推动社会的发展。这就是为什么皮特·西格【163】和伍迪·格思里【164】的歌曲能让我潸然泪下的原因。我知道西格是左翼分子,可我喜欢他的音乐。他们歌唱事物本该有的样子。我有很多伍迪·格思里的唱片。《这片土地是你的土地》,应该把这首歌当成国歌。
我理想中的生活,应该是一半像中国,一半像这里。干净的街道,健康的居民,走在路上不必担心有人出来捣乱。
我认为让这个世界有所提升的关键之处在于:读书。因为一旦人人学会了怎样读书,其他问题都能迎刃而解。真见鬼,要是世界上人人都能读懂农业书,就不需要我们这里聪明的浑蛋们去告诉他们怎样做了。他们自己会做。这是最重要的。
鲍勃·卢斯
他是芝加哥及周边地区摔跤比赛的承办人。
“从前,你一眼就能看出谁是英雄。但现在不是了。”
“来看摔跤比赛的都是平民百姓——奇卡诺人、黑人,其他地方的移民也来看。他们心中有自己的英雄,也有不喜欢的选手。
“粗野的摔跤手能赚更多的钱。这一行里粗野的摔跤手比守规矩的要多。”
每个大块头孩子都觉得自己能当摔跤手。很多人来应试,可真正选上的却凤毛麟角。“迪克大汉”是其中独一无二的一个。他有勇有谋,十分卖座,因为人们都认识他。他动作粗野,但不会一味蛮干,十分讨观众喜欢。不过在过去很多年里他都是个坏小子,人们叫他恶人。一个恶人又怎会在摔跤界一举成名呢?勇气。这位大汉表现不佳时,没人支持他。现在他变好了,可仍旧保持着那份粗野。
走进摔跤场,他们必须粗野起来。他们会作弊,惹得观众愤然离席。就算是最温和的观众也会气得发疯,甚至想在摔跤手一走出场地时就揍他一顿。我们有不少摔跤手的脑袋让锤子袭击过。我们的智囊团成员博比·希南的头让圆头锤子敲过。
一开始你是赚不着钱的,只是挨打和受伤。我们有两个摔跤手,叫作“迪林杰兄弟”,杰克和约翰。他们穿着“地狱天使”机车夹克比赛。他们财源滚滚,成了芝加哥的大牌。
在密尔沃基的一场比赛后,“迪林杰兄弟”去了一家小酒馆。柜台前排满了人,都是歹徒和流氓。其中的头头儿对他俩说:“把你们花里胡哨的衣服脱下来!”约翰脱了外套,那家伙说:“操!”另一个人从背后用棒球棒打了他。他们用链条抽他,朝他的一条腿开了七枪,把他扔在小巷里等死。他的摔跤事业曾经极其成功,现在却落得终身残疾。那人打他是因为不喜欢他,仅此而已。
从前,你一眼就能看出谁是英雄。英雄看上去很正派。但现在不是了,糙汉子开始受欢迎了。粉丝们看到“大汉”把对手举起来重重摔在地上,看到他践踏规则,看到他抄起椅子,向观众挑衅。有一天,他和“恐怖的土耳其人”摔跤,这两位都很招粉丝恨。突然,他们开始为“大汉”加油。他们希望他打败那个“土耳其人”。忽然间,他成了新英雄:一个粗鲁野蛮的人物。电影里也净是这种题材。如今我们的英雄是能站起来捍卫自己权利的莽汉,而不是那种漂亮的小白脸。这是1959年到1960年的情况。那时骚乱的年代刚刚开始。
即使到了1968年暴动和游行最盛之时,我们还是能把圆形竞技场的门票销售一空。马丁·路德·金在芝加哥遭砖头袭击的那天晚上,我们这里黑人观众和白人观众都很多。那天有个叫厄尔尼·莱德的黑人摔跤手,他从前是橄榄球运动员。他是个好小伙子。还有一个摔跤手叫“疯狗瓦尚”,一个卑鄙小人,一个白人恶棍。地区警察过来对我说:“别让那个白人赢。”最后“疯狗瓦尚”还是赢了。比赛前我没法和摔跤手交谈。
我还以为谁赢谁输都是事先定好的。
(非常伤心地说)我太惊讶了,真没想到,你竟然问了这种问题。甚至这么想想都是可悲的。摔跤场里发生的一切都取决于摔跤手自己,取决于观众。
我这人做事光明磊落,一切都在明面上操作,不私下与拳击手做这种安排。报纸上说我这行人爱结党营私,可我不做那些事。我有个美满的家庭。我不能让这种事把它毁了。这会把我的美国梦击个粉碎的。
我赚了十万两千美元,场地门票回回销售一空,可报纸不说好话。他们伤害的不是我,而是爱看摔跤比赛的观众。这是让这些小人物最开心过瘾的事。我们的观众多数是工人阶级。我也在斯科奇办过两场比赛,那里的观众是上层犹太人,照样场场爆满。观众欢呼的场面和在圆形竞技场是一样的。可报纸照样诋毁我们。某个精英人士断定摔跤不属于这个国家值得尊敬的体育运动之列。这就是美国梦吗?我想那真是黑色的一天。我的美国梦破灭了,事业完了。再没有什么美国梦了,这是一个诡计,一片让人困惑的虚无。
我们这代人正在死去。再也不会有我这种人了。我不和电脑工作,而是和人工作。新一代比赛承办人举办带劲的比赛时从来不到城里来,而是把票务工作交给计算机辅助售票系统。再没有我这种人了。有一天我死了,这个时代也就结束了。
艾德·萨德洛夫斯基
1976年,他作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地区工会主任,参与竞选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主席。他没能当选。如今他是南芝加哥地区的副主任。他已婚,有四个子女,今年三十九岁了。
“你可以站起来说出自己的名字,不管这名字有他妈的怎样一个起源。这就是美国梦:我的名字是‘人’!”
我们身处芝加哥南部一户独门独院的人家中。这里的景象、声响和气息都告诉我们,我们正置身于钢铁之谷。
我一辈子都生活在这方圆几里之内。窗户外映入眼帘的是钢铁厂发出的熊熊火光。你能看到,贝塞麦转炉出铁的时候,整个天空都泛着桔色的光。夏天里,你躺在后廊躲避热浪,望着钢铁厂喷吐而出的浓烟……
我爸是我最好的朋友。很多孩子会跟着爸爸去游艺场。我老爸不光带我去玩游乐设施,还给我展示那些赌徒摊贩是怎么找骗子当托儿的。他给我展示怎么耍蒙特牌戏,还有那家伙怎么切弦。“我给你展示展示窍门”,他常这么说。
十八岁时他是个小阿飞,搭车从来不买票。他在职业棒球小联盟打了差不多十二年球。不管是纽约州的埃尔迈拉还是艾奥瓦州的基奥卡克,一到这些地方我们就满城转。我们会去索克斯公园球场,然后到唐人街的中国饭馆吃饭。他对棒球的了解比我知道的任何家伙都多。他能告诉你乔·杰克逊、斯威德·里斯伯格当年是什么情况,那是1919年的事了。他记得鲁斯是什么时候进入红袜队的。他也记得小熊队在西区球场打球的时候。他还是南芝加哥最棒的台球手。
我长大一点后,他开始和我谈论社会问题。我记得他带我去参加一些群众大会和工会会议。在我的记忆中,爸爸从来没对老板们有什么好评价。我也不记得他对商人或地主有什么好评价。爸爸和我的感情非常亲密。
我爸现在身体不是太好,可他仍旧每天早上五点半出门去工厂大门发传单。他都七十五岁了,这些传单关于工会、社区、政治和社会问题,这些事他已经做了四十年。
大约十四岁时,他写了一篇关于美国宪法的论文,赢得了杰弗逊奖章。不久前我在壁橱的一个盒子里发现了这枚奖章。他从没和我说过这事儿。整个芝加哥,只有我爸赢得了这个奖。之后他退了学,那时他十六岁。
有段时间他干铁矿活,在三十年代,人们什么活都干。我爸有双工人的手,靠自学成才。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他让我信仰美国体制。我相信杰弗逊和汤姆·佩恩说过的:美国梦意味着人们有权说想说的话,做想做的事,把世界塑造成对每个人都有益的样子。不受人欺负。你可以站起来说出自己的名字,不管这名字有他妈的怎样一个起源。这就是美国梦:我的名字是“人”!也许就是这种想法把我的脑子搞得有点乱了。我在学校里学的和在大街上看到的完全是两码事。
他们在学校里教育你要自力更生、提升自己,要有很强的职业道德,几乎是一种加尔文主义精神。下苦功、多流汗,你就能获得成功。评价一个人的方式就是去看他能获得多少东西。要是某个家伙拥有一座三层房子,他肯定是个聪明小子。我这一代多数人早就在头脑中充塞了这种想法。
我还在学校时,大约十二三岁吧,做过一些问卷调查,上面问:你的名字是什么?我答:萨德洛夫斯基。你爸爸是做什么的?我写道:钢铁工人。然后咨询顾问就把我放到工艺班去。名字倒挺花哨,其实内容就是你知道的那一套。后来我和朋友们都入了这一行:在玻璃上钻个小孔做谐音乐器,做鞋盒之类的破烂玩意儿。还做你圣诞节送给爸爸的烟灰缸。
要是你姓罗森海姆,或是有个带着漂亮光环的英国味儿名字——而且碰巧你父亲是医生或商人,他们就会让你读商业管理或艺术课程。我认识的孩子后来都进了钢厂。一到毕业的时候,钢厂的王八蛋就来招人了。如今他们还是这样。
我十八岁开始进钢厂干活。那时工会对工人们来说是有影响力的。比现在的影响大太多了。许多孩子不知道没有工会的钢厂会是什么样子。他们中很多人并不是钢厂工人子弟,从没在早餐饭桌上讨论过这些事。
我爷爷也是钢厂工人。人们都叫他“扎扎”。我问他“你从哪里来”时,他有时回答是波兰,有时回答是俄国,有时又回答是德国。哪儿的武力最厉害,我就是哪儿来的,对不对?他其实是从如今的波兰东南部地区来的。
他刚来南芝加哥时,外套上还贴着标签。他来到美国钢铁公司南部工厂干活,当熔炉砌砖工人的帮手。1907年一次高炉爆炸中,他被严重烧伤,在医院里躺了一年。到死都带着那些伤疤。之后他在巴尔的摩-俄亥俄铁路公司干了三十年。他当过场地工、线路工和道班工,一直到三十年代末。他靠退休金过了他妈的三十来年。他每月领一百零八美元。我过去就是在这家营业厅帮他把支票兑换成现金的。他是我所知唯一战胜了这个体制的人。他活到九十岁才去世。
我爱这家伙。我们成了伙伴。我二十岁时他已经八十多岁了。我过去常帮他刮脸,每星期两三次。还跟他一起喝啤酒。他说不清前一天发生了什么事,却能告诉你麦金利是什么时候遭枪杀的,凶手的名字,枪击发生地点,他身上中了几枪。这个人不会读写自己的名字,却能灵敏地意识到自己周围的动向。
他参加了1909年钢铁工人罢工。我的扎扎会用蹩脚的英语给我讲当时的故事。“我们去大芝加哥见格里法官。”他把闹市区叫作“大芝加哥”。格里是美国钢铁公司的头头,董事会主席。我们说:“是的,先生,格里法官,我们有需要,我们要赚更多钱。”格里法官说:“你们要更多的钱干什么?”扎扎说:“买星期天去教堂穿的衣服。”格里说:“去教堂穿工作服就行,够好的了。”他用这种方法表示格里法官是个卑鄙蠢货。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我二十岁时竞选过工会送葬人代表。我爷爷为这事十分欣慰。这家伙离开该死的工厂四五十年了,对工会工作还是了如指掌。我竞选地区工会主席时击败了我的扎扎所说那个大佬。我是在爷爷死后两个月击败他的。他没活到看到这件事发生。这是1964年。
我那时二十四五岁。我记得那些家伙走进我的办公室时都会脱帽行礼,他们都是六十五岁的老人家了。一位老人把帽子拿在手上说:萨德洛夫斯基主席先生——竟然是这么一套!我是个毛头小子,这些老人家却这么和我说话。我觉得这样不大对头。我把这种作风扭转了。我总把门敞开着。我找来锤头和凿子,把门上的合叶拆下来了。
我爷爷是带着希望去世的。他相信美国梦。相信你可以让生活好起来。要不是能让生活好起来,你他妈的还有什么好抗争的?我不相信美国钢铁公司能打败我们,不相信工会的头头们能打败我们。要是我没有这点信念,走到现在又有什么意义呢?
“竞选失败以后,我的心情十分低落。不过,天啊,我们吸引的人数之多是你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我遇到了许多人。我去了加拿大的萨德伯里。他们在近两千米的地底下挖煤,这是北美大陆最穷困的地方。我也去了明尼苏达的梅萨比山脉——在每个聚居区你都能遇到一两个,或是十到二十个有社会觉悟的人。要是你深入新墨西哥和犹他州的铜矿田,或是明尼苏达、亚拉巴马、俄勒冈、纽约州北部的铁矿田,那里人民的智慧和觉悟真能让你大吃一惊。我发觉,在这些单一工业的小镇中,精明敏锐的人远比大城市要多。
“最精明的就是那些矿工。他们身上有种精神。他们虽然活在农村,却有世界眼光。而且清楚是谁在欺负自己。他们的梦想就是离开这该死的鬼地方。
“他妈的,我从来不后悔自己跑出来了。”
我看到人们不愿再当头脑顽固的工人,那种拼命干活不会动脑子的傻瓜。尽管他们没受过什么正式教育,我却听他们说出过一些真正伟大的观点。我认识很多南芝加哥铁矿工人,他们可不是种族主义者。我很少看到一个家伙在街上走,头戴的礼帽上有美国国旗的图案。好莱坞电影里就是这么描摹的。可并不是礼帽上有这么个该死的标志你就是个美国人了。工人们也不这么看。
给某人一个机会去看看乡村风景,他会欣赏的。让他有时间读一本书,他会读进去的。让他有时间听音乐,他会听进去的。人生不是打卡上下班这么简单。你见过一个人有了全新经历后的骤然成长吗?他简直上瘾了。他开始读书,开始做这做那。不知不觉间——啪!就像花朵在一夜间忽然开放了。
你指给街上的一个小孩看一棵树或一朵花,他会说:“没什么意思。”其实是有意思的。你回顾起任何煤矿小镇的历史,直到今天,街道两旁从没有过花坛或成排的绿树。你找不到音乐厅,除非某个家伙自己带着吉他或口琴。要是老板按自己的方法办事,你永远也找不到图书馆和书籍。它们是危险的。我们的社区里难道不该有公园、剧院和图书馆吗?
人们认为烟囱冒烟就意味着餐桌上能有面包,这并非偶然。我过去也是这么想的,我把天空中的石炭看成上帝的给予。你开始抱怨空气不好,人们就说你想把镇上的钢厂都关了。他们信任美国钢铁公司。他们在这方面相当成功。如今出现了一种经济胁迫。环境保护部门一说山谷、河水和空气污染,美国钢铁公司的老板就说:“我们必须搬走。”工人们在这方面都被愚弄了。现在他们变聪明了,知道制造钢铁、保持清洁空气、创造利润可以三者兼顾。
工会很久之前错过了把工会思想带出门外、带到社会上去的机会。工会思想不该局限在面包黄油之类的小事上。我出生长大的那条街的对面就是产业工会联合会总部。从我的卧室窗户望出去,一切都跟产联、产联、产联有关。每个人,包括那些店主,都干劲十足。五百万人加入了,五百万工人啊。
如今不再有这种情绪了。哪里还在唱那些歌呢?有句老话这么说:歌声一停止,革命就完了。如今,九千万工人中只有五分之一被组织起来了。
美国工人运动本来可以成为世界上空前的伟大壮举。可实际上挂名脱产的工会干部只想成为整个政治和社会体制的“一部分”,而非“改变”它。于是恶果产生了。你不能玩老板的那套把戏。回头看看真是可悲。我们发展起“工人政治家”,我们让他们当上了体面人,我们都是按所谓的美国风格做了这一切。
对我而言,美国风格就是指追逐金钱。你听到一个工人领袖说:“对公司有好处就是对我们有好处。因为要是他们利润高,我们也能多发工资。”全是瞎扯淡。美国钢铁公司利润提高了,我们的工资当然他妈的没有提高。和二十年前相比,如今的钢铁工人人数少了二十万。
如今工人组织都是揣在政客屁股兜里面的玩意儿。第一国民银行举行落成奠基仪式的时候,我当然他妈的没有去。可我见过太多工人领袖去给市议会砌墙抹砂浆了。
那些家伙觉得自己达到了目标,因为他们被叫去和企业老板们吃祈祷早餐了。他们该祈祷的是提高工人的待遇,而不是坐下来和老板们吃饭,这些人除了压榨工人之外就没做过别的。
我不期待通用汽车或者美国钢铁公司的老板坐下来和我吃一顿晚餐,就能给我我想要的东西。我会提出要求,然后设法实现。工人阶级——这是个阶级问题——越早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就能过上越好的日子。
“我母亲在有次感恩节假期和我的孩子们坐在一起玩红心纸牌。她讲了南伊利诺伊煤矿上的事情。她给他们讲起她的父亲,一个大块头浸礼会五旬节派教徒的情况。他十一岁就开始工作了。我母亲家的人全在该死的煤矿上干活。
“我父亲是在煤矿快要枯竭时遇到她的。他当时还在打职业棒球。他上了基厄卡克到伊利诺伊中央铁路网的火车,在肯塔基州线的埃尔多拉多下了车。你吐一口痰,它能在这鬼地方从这头飞到那头。这儿有一座饮水泉,一个小广场,摆着两条长椅。真是个鸟不拉屎的小镇。
“人们对埃尔多拉多抱有厚望,说这是黄金之城。全是胡扯。我能在地图上找到这座小城,可我永远也找不到一座黄金之城。
“二十年代,煤矿公司从芝加哥卡彭组织弄来一群工贼,矿工把他们带到玉米地里,把他们打倒在地。他们还把流浪汉弄来破坏罢工。来了他妈的一火车的人。车停在铁道旁边。矿工们把打松鼠的枪拿出来了,把他们赶上了火车,让他们打道回府。
“去年夏天,我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回到那个地方。那儿除了我母亲家族的坟墓之外什么都没有了。真是些黄金啊。”
如今的年轻人迷惘、糊涂。感谢上帝,他们不再信加尔文教那套从日出一直干到日落的理论了。你走进工厂,年轻工人们显然已经摆脱了那套神话。和几年前相比,那套东西变得更不可信了,因为工作很艰难。可事情一旦有所好转,到了休息日他们还是愿意带着女朋友去公园的。
我觉得关于工人都心满意足——住在郊区,有两辆汽车、一艘赛艇之类的——全是瞎扯。你什么时候见过郊区的工人居住区?并没什么好吹嘘的。
买块地、有一座自己的房子一直是美国梦的一部分。如今的孩子们很难做到了。建房子要花六七万乃至八万。一开始就得花两万五。年轻人哪里存得下这么多钱。送孩子上大学?看看不断上涨的各项费用吧。这与他们父辈的梦想不一样了。他如今比他父亲年轻时抱有的期望要小。这是吃薯条、喝百事可乐长大的一代孩子。我不认为这个国家的工人阶级能牢牢抓住他们拥有的东西。失望是明摆着的。焦虑是明摆着的。希望显然也在,人们希望过上更好的生活。
我看到变化即将发生。我听到人们谈论十五年前闻所未闻的事情。我听到人们谈论通货膨胀,谴责老板和他们的利润。我听到有人说:“我们应该接管那些破铁路。”我说的不是激进分子,而是在工厂里干了十几二十年的工人。我听到人们议论这个国家的狗屁医疗制度,该死的,也该我们享受国家医疗了。你愿意怎么说都行,叫它社会主义也可以,真见鬼,随你怎么叫。
有人问我:“你理想中的医疗制度是怎样的?”我说:“有人生病了,就把他治好。不需要带什么照片和编号的绿卡片。要是他胃疼,就治好他。”他说:“这行不通。”为什么?要是这个国家需要再增加十万个医生,就优先发展医生数量嘛,让每个街区都有医生,有人生病就把他治好。要是我们能优先处理杀人的事,为什么不能优先发展救人的事呢?
我们中间很多人留恋1937年、1938年。其实2000年离我们近得多啊。只有二十年了!我们这个社会糟糕透顶了,除非……除非有更好的财富分配办法。让你开始意识到那些联合大企业的存在,还有它们是怎样把我们嚼成粉末的。
和那些软弱的小店主不同,工人总有一种直觉。他们知道谁在压榨自己,可又不知道怎么才能不被压榨。而坐在商会门口的那个小个子,却不知道自己正在被压榨。他代表着美国大街上的普通人。
我把希望寄托在工人身上,尽管他们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旦斗争激烈起来,他们仍旧是最可信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