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恋物症和异装症不同,朝向儿童和非同意成人的性唤起(见“DSM-IV-TR:朝向儿童和非同意成人的性唤起”)涉及违背受害者意愿,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是妇女或儿童。本类一些行为如露阴症,会引起受害者的暂时惊吓或烦躁反应。而在其他情况下,如虐待儿童,会对受害者造成长期和严重的不利影响。此外,所有本类行为不仅是异常性行为,虽然因特定活动的不同其法律影响程度也有所不同,但它们同时也是犯罪行为。
1.露阴症
马克斯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伙计,这真的感觉很爽。他能体验到一种极大的冲动,这种冲动是做其他任何事情都无法满足的——也没什么感觉和这一样。当他感到有这种冲动时,他会仅穿一件深色雨衣并带上滑雪面具,在夜幕降临前,驱车到镇上一个他不熟悉的地方,躲在灌木丛中直到有女性经过,这个时候他会突然跳出来打开自己的雨衣暴露出生殖器。通常这时女性都会惊声尖叫,对马克斯来说,裸体被捉和受害者的惊吓是他得到性满足的重要条件。
露阴症(exhibitionism)是指向不知情的陌生人暴露生殖器的反复的性幻想、性冲动和性行为,也可能包括在陌生人面前自慰的行为。受害者的惊吓有时是性唤起的构成要件。大多数情况下作案者是男性(Federoff et al.,1999),多数受害者是女性。露阴症是一项“多受害者”的犯罪。有裸露史的142人中,受害者总数达72074人(Tempelman&Stinnett,199l)。有露阴症的人在总人群中在学术成就、智力水平、社会地位或情绪调节等方面并无显著差异(Brotto&Klein,2007)。他们更有可能比其他类型的性偏好障碍患者存在于一种合法关系里。他们比其他类型的性偏好障碍患者更少地看到自己的行为对受害者所造成的危害(Cox&Maletzky,1980)。
2.摩擦症
内特是个20岁的大学生,自中学以来他都很内向,他的男性朋友不多,也很少与女孩约会。13岁左右,内特意识到通过幻想他在商场、运动场或电影院看到的女性时自己会产生性唤起。他对与她们见面不感兴趣,但常常因用身体摩擦她们的念头而产生性唤起。17岁那年,他开始了满足自己性冲动的行动。在一次清晨拥挤的地铁里,内特将身体靠向女性,嘴里说着“不好意思,借过”,像是试图从她们身边经过一样,但他磨蹭了几秒钟并将自己的生殖器在女性的臀部上摩擦。很快他就不满足于只实施一次这样的行为。18岁的时候,他每天花上数小时待在拥挤的地铁站里。他开始幻想与受害者有专一和关心的关系。有一次,在位于郊区的学校里,他开始担心自己不能满足自己的性冲动。内特试图停止此行为并开始与异性约会。然而,他的性强迫的力量是如此强烈以致与约会对象的情人关系并不能满足他。内特为此非常痛苦。后来,在一次变态心理学课上,他听到了摩擦症这个词。内特很震惊,同时也感到羞愧难当,但他也感到了某种程度的解脱——有这种秘密行为的人不仅只有他一个。
涉及接触或摩擦非同意个体的性冲动、性幻想或性行为被称为摩擦症(frotteurism)。这个词来自法语单词frotter,意思是“擦”。如内特的案例所示,这种行为常发生在拥挤的公共汽车或地铁等公共场所里。接触部位主要是大腿、臀部、阴部或乳房。一般人常幻想与受害人有积极的情感关系(APA,2000)。现存的少量数据表明,这种疾病几乎只发生在青春期或年轻的成年男性身上,有许多受害者,很少被捕,即便被捕判决也很轻(Krueger&Kaplan,1997)。
窥阴症(voyeurism)涉及与窥看不知情者的裸体、脱衣或进行性活动有关的性冲动、性幻想以及性行为(APA2000)。作为一种障碍,必须有明显的痛苦或实际偷窥行为。相关实证数据很少,患有窥阴症的人被看作社交技巧有限、性知识有限、有性功能障碍和亲密关系问题的一类人群(Marshall&Eccles,1991)。
恋童症(pedophilia)的特征是性冲动、性幻想或者实际性行为的直接对象是青春期前的儿童(见“DSM-IV-TR:朝向儿童及非同意成人的性唤起”所对应的作案者和受害者的年龄)。性唤起可能朝向女孩、男孩或者对女孩和男孩都产生性唤起。对于这种障碍,如果个体针对性冲动和性幻想采取了实际行动,即使作案者否认存在此种痛苦或功能损害,诊断也是有效的(APA,2000)。虽然恋童症和猥亵儿童的术语有时可以互换使用,但它们并不是同义词。一些恋童症者会有涉及与儿童进行性活动的性冲动和性幻想,但从未采取实际行动。这样的人不被视为猥亵儿童者。我们对恋童症的了解多来自被定罪的儿童猥亵者的样本,而不是所有恋童症患者。
DSM-IV-TR 朝向儿童和非同意成人的性唤起
所有这些行为必须存在至少6个月的时间才能给出相应诊断:
露阴症 个体涉及向不知情的陌生人暴露生殖器的持续而强烈的性幻想、性冲动和性行为。
摩擦症 个体涉及接触或摩擦非同意个体的持续而强烈的性冲动、性幻想或性行为。
窥阴症 个体涉及与窥看不知情者的裸体、脱衣或进行性活动有关的持续而强烈的性冲动、性幻想以及性行为。
恋童症 个体涉及与孩子或不到14岁的儿童进行性活动的持续而强烈的性冲动、性幻想或者实际性行为。该个体至少16岁并至少比受害孩子或儿童大5岁。该诊断不包括年龄稍长的青春期个体与12岁或13岁的个体之间的性关系。
资料来源:Adapted with permission from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Text Revision,Fourth Edition,(Copyright 2000).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最常见的恋童症行为是爱抚和生殖器暴露,性交(口腔、阴道或肛门)是不常见的,强奸或诱拐是最少见的(Fagan et al.,2002)。作案者可能是家人或者非家人。在一个罪犯群体里,29%的罪犯是受害者的亲生父母,29%的是其他家长,40%的罪犯是受害者的其他照料者(Sedlak&Broadhurst,1996)。恋童症罪犯和受害孩子之间有血缘关系的被称为乱伦。虽然乱伦作案者与那些虐待与自己无血缘关系儿童的罪犯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乱伦的受害者通常是处于青春期的个体。年幼儿童通常会成为无血缘关系恋童症男性的受害者(Rice&Harris,2002)。
女孩比男孩更易成为恋童症的受害者,尽管喜欢男孩的作案者往往会有高得多的受害者数量(Abel&Oxborn,1992)。表8-3说明了异性恋童症和同性恋童症之间的差异。这些差异包括受害者人数、罪行发生的地点、受害者的性别和年龄以及作案者是否也被成年人吸引。恋童症最初被认为是男性所患有的疾病,现在有证据表明,有些妇女也同样患有恋童症(Brotto&Klein,2007;Fagan et al.,2002)。显然,那些符合恋童症诊断标准的人群不是一个同质的群体。
恋童症定义为被青春期前儿童性吸引。存在与儿童发生性行为的性幻想或性冲动不被视为犯罪,除非此人针对该冲动实际实施了性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其行为构成犯罪并会引起犯罪司法系统的关注。犯罪行为不仅限于对孩子实施的性行为。持有儿童色情图片(儿童色情物品,即使是在互联网上获得的)也会构成刑事犯罪。因为流行病学研究里不包括恋童症的幻想和行为问题,所以恋童症在一般人群中的患病率目前尚不清楚(Fagan et al.,2002)。此外,患有恋童症的虐童者比例也是个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