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倾注浓郁的感情去做一件事,肯定能做好,因为发自真心,会竭尽所能。但如果出于感情而做很多事,就未必每件事都能做好。做慈善的时间久了,我才对这段话印象深刻起来。
多年来,政府对西藏的教育问题一直很重视,在内地也设立了专门招收藏族孩子的学校,山东济南西藏中学就是这样的学校之一。藏地的孩子如果能到内地来学习,那是让孩子们倍感荣耀的事,并且对他们的发展很有益处。
遗憾的是,西藏的孩子千里迢迢来到济南读书,寒暑假是不能回家的。交通受限,家庭经济条件受限,从走出阿里的那天起,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要独立在外地生活4年,毕业才能返回西藏。
4年,对一个不能和父母相见的十几岁的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不言自明。
为了圆他们每年都能和父母相见的梦,I Do基金制定了这样一个慈善计划:假期送西藏的孩子们回家!
这件事想起来完美,可做起来才发现很难。有一年暑假,基金同事们开车送一个叫平措旺姆的孩子回家。平措旺姆的家在扎达县香孜乡西谢村,离扎达县还有9个小时的路程,接近边境。可是从扎达县去她家的路被洪水冲断了,由于其家乡偏僻,信号又不好,根本无法联系上他的父母,面对这种情况,I Do基金同事们只好望“路”兴叹。这个走了5100公里,离家只有120公里的孩子,只能泪眼婆娑地看着家的方向,哽咽着絮叨:“只要不下雨,还是可以开进去的……”
这还算是幸运的。还有一次,I Do基金的同事在护送藏族孩子回家的路上,遇到泥石流,一辆车翻了。万幸的是,车里的藏族孩子和同事都没事。可我后怕的要命,本来是做好事,如果真出了人命,那可就成了人命关天大坏事,这责任是任何人都负不起的啊!
我终于从感情的热潮中冷静下来,我想明白了一个问题:做慈善要有理性,不是什么慈善之举都要去做,要挑选我们最擅长的事。
其实当你做过慈善后,你会慢慢变得 “冷血”,或者说,不再感性。这话乍一听令人难以置信,实际上却是事实。我还记得汶川地震时,我和慈善总会的朋友们在医院,许多工作人员对那些受伤的孩子很“冷酷”,一脸严肃,“机械性”地检查着孩子们的受伤情况,然后把他们推到各个房间,这种分发是按受伤轻重来的。
我当时看到他们的动作很不能理解,特别是他们的神情。面对这些受伤的孩子,难道他们心里没有触动吗?
但后来有人告诉我,如果你真的是个慈善者,就应该敬业地工作,按规范去做好每件事,而不是放肆地流露感情,那样于事无补。
到今天(2014年),做了六年的基金,我对慈善的认识已逐渐理性:不要在你的能力范围所不及之处去设定过多的理想主义目标。比如,从企业客观条件来讲,经过10年的发展,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优秀的团队,企业允许我拿出一部分精力来做这样一个基金。但是,我们的目标不是今年拿2000万去做这事,明年拿4000万去做那事,一年要做20件、40件事。我设定的目标是,在我们能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量从专业的角度去做规划,做一些长期的有目标的事情。哪怕开始的第一年,我们只对一个人做了一件事情,这样30年后,我们基金对社会的价值,也将会是巨大的。
在我的规划中,基金的发展是一个哑铃型的成长模式。在基金刚成立的时候,因为经验和规模的不成熟,我们需要不断地去尝试适合我们的项目,做得会比较多,跨度范围也比较广。随着基金的不断发展,我们的团队逐步成熟,经验逐步丰富,就需要把有把限的精力放在有限的几个项目上,用最好的资源把它们做透做深。等基金发展成熟后,作为一个平台能调动更多的资源和社会力量时,我们又能够去帮助更多的人,运作更多的项目。
基金目前还处在一个摸索阶段,与社会上更多成熟的公益组织或机构比较,我们确实不足费再多笔墨。不过,慈善本就不是一个拼资金的事情,我们可以不是最大规模的,最多资源的,但我想做到的是,我们一定是最用心的。
所以我一直坚持两个观点:一是勿以善小而不为,而且要亲力亲为。在我们早期的慈善公益行为中,很多项目并不成体系,但只要我们力所能及的,一定会去做。包括去西藏做慈善这件事,很多人认为完全不用这么艰苦的做法,亲自运送物资,与孩子们游戏互动,耗费的人力物力太多,不如直接捐些款项过去。可慈善真的不是汇款邮寄包裹。如果不是亲自去,怎能知道当地人真正需要的帮助是什么?对福利院的孩子来说,对那些缺乏亲情见谁都叫“妈妈”的孩子来说,真正需要的可能并不是物质上的捐助,而是关怀与温暖。
第二个观点是可持续慈善。有一次,一个国际上的捐助团队到学校做慈善。学校老师把孩子召集过来,集合,准备发东西。谁知,被老外制止了。他们认为,这种毫无付出就能获取的事情很容易养成一种习惯,对孩子将来可能造成更大的伤害。于是,他们召集孩子一起劳动,劳动的报酬便是捐助的物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慈善不是单纯的“给予”,成熟的公益行为,应该是更多地帮助求助者自救,培养他们一种技能,通过有原则地帮扶去激发他们自我发展的能力。这就是可持续慈善,真正长久的公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