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戴夫是英国人,住在米兰,我们——我和迷糊——还是叫他“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因为我们就是在那里遇见他的,在阿姆斯特丹。我们去那里为朋友迈特庆祝四十岁生日。迈特也不住在阿姆斯特丹,但他的妻子亚历山德拉给他俩在王子运河的717酒店订了套房过周末。她还邀请了迈特的许多朋友一起来阿姆斯特丹过周末。显然,她不准备负责大家的住宿。她的计划是,星期五,她和迈特请我们去外面吃饭,星期六,请我们到他们的豪华套房喝东西:在家门之外让人感觉“宾至如归”。迈特那些更为成功的朋友也在717订了房间,而我和迷糊住进了一家便宜的酒店,离市中心有点远,不是很方便。碰巧,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也住在那里。不过,比这种事务上的巧合更重要的是,我们都觉得自己是被逼着来阿姆斯特丹过周末的。我们大家都认为晚餐后再去酒吧里抽几支大麻就非常不错了,只有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不遗余力地想把它弄成一个真正值得纪念的周末,仿佛不这样,他就什么都记不住似的。我漫长的嗑药生涯已接近尾声,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狂欢——至少是其中一次吧。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但是在他解释那个周末的哲学基础的一瞬间,我就喜欢上他了。
“关键是节制。”他说。那是星期五晚上,我们刚在绿屋饭店吃了一顿美味却不正宗的泰餐。“任何事物都要有节制。包括节制本身。从这一点来看,你必须要,时不时地,放纵一下。现在就是这种情形之一。”
“我完全同意。”我说道,折服于他缜密的思维。“在我看来,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放纵,想要拥有独特的阿姆斯特丹体验。”
“是的。”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星期六早晨,我们去了Spuistraat街上的“迷幻蘑菇(1)陈列馆”。阿姆斯特丹的戴夫看上去有些憔悴,也就是说,当时他看上去比周末其他时间都要好。部分是因为他在一家叫作迷幻佛陀还是佛陀迷幻还是什么的酒吧里待了太久,不过主要还是因为他永远有些憔悴。在那个周末之后,我还在其他场合见过他几次,每次他的精神头都没有那时候好。那几天他的脸上还有点色泽,虽然是灰色,但至少有点颜色。其他时候只有他的眼睛和鬓角是灰色的;脸上其他部位连最后一丝颜色都彻底消失了。嘴唇是惨白的。然而,在阿姆斯特丹的这个十月的清晨,他看上去很好,相对来说。
迷糊打扮得也很可爱,一点也不含糊。她戴着一顶羊毛帽——我提前送她的圣诞礼物——配上歪斜的玳瑁眼镜,她看上去好像一个古怪的知性美女,呆呆的考古学家,由三十多岁不愿再单纯依赖美貌、力图证明自己可以刻画人物的好莱坞女星扮演的。我呢?哦,不用说我看上去完全是个笑话。从外表看,你会以为我是那种喜欢往年轻里打扮的人——滑板T恤、运动鞋、连帽运动衫——却掩盖不了一个事实,他已经四十二岁,一个除了一点文化一无所有的知识分子;不过在那个周末的大多数时间内,我觉得自己正在全盛时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不得不承认,我们坐进一家咖啡馆打算享用新买的迷幻蘑菇时,真的是配搭诡异的三人组,我没想到我们会这么快被撵出来。确切地说,不是被撵出来的,而是被酒保严厉地训斥了一番。他不想让我们在那里吃迷幻蘑菇,他说。我们花了一点时间消化这句话:阿姆斯特丹的一家酒吧拒绝我们在里面嗑药?
“这就跟因为喝啤酒而被酒吧赶出来一样。”迷糊说道。我这一生没有什么成就——或许这正是为什么在这种不受欢迎的情形下,我反而感到一丝青春的骄傲。酒保有一张苍老、灰白的吸毒成瘾的脸,他阴沉的眼睛对我们没有一点同情。我没法反驳他,因为我的喉咙里塞满了令人作呕的迷幻蘑菇。我正努力用迷糊剩下的依云瓶装水把它们冲下去,但是显然,我们三个全都惊呆了,以至于酒保又开始解释。
“我不想你们吐在这里。”他说。
“声明一下,”成功吞下迷幻蘑菇的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首先,我这个岁数,不需要别人教我怎么做事。我是一个非常有公民意识的人。其次,我和我的朋友们加起来都快一百一十五岁了,公平地说,我们也没有呕吐的愿望。第三,如果我们真想吐,我们保证会吐在外面或洗手间里。第四,就算我们会吐,也是半个小时以后的事了。而现在,或许你可以表现得好一点,给我们来上三杯咖啡。”
这番演说实在太令人难忘,一时间我还以为酒保会让步。然而他丝毫不为所动,还举起手指,指向门口,嘴里蹦出两个词。第一个是“混蛋!”第二个是“出去!”
“外面有的是地方!”我对他说,拾起仅剩的尊严(几乎没什么尊严了)向门口走去。这样被踢出门,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们惠顾别的地方就好了。那一天我们基本上就在做这件事。不停地换新地方。外面下着雨,每次走到外面,又马上想回到屋里。一开始这不是什么问题,因为那会儿还没下雨。哦,也算是下雨,不过跟后来的大雨比起来,简直不算什么。那会儿甚至还有点阳光。在雨停日出的短暂空隙间,树叶——我是说还在树上的;堆在地上的叶子就截然不同了——闪着光,就算太阳没有出来的时候,它们也挺好看的。
后来天气变得很糟糕,不过在那一天的早些时候,我们主要的困扰还是坏脾气酒保放在我们心里的“恶心的溃疡”。我们一直以为自己会恶心想吐,然后当我们不再等着恶心想吐时,就开始不停地换地方。开始,我们在另外一家酒吧里点了三杯咖啡,这家酒吧跟之前那家几乎一模一样。我们就等着呕吐发作。可是并没有发生,所以我们又换到别的地方。天空是银灰色的,风云涌动,乌云变幻,好像要放晴。但是,阴霾并没有散去,预示着天气也不会有所好转,直到我们离开之后好多天,可能直到第二年春天,天气才会好起来。那时我们已经离开很久了,而发生在那里的所有事情,可能只有一两个人还记得——或许只有一个,或许只有我——我的工作就是,确保这些事情不被遗忘,哪怕这意味着它们得从头开始说起。
不知从何时起,天气开始变坏。刮起了风。开始下大雨,大雨下开了之后,又吹起了类似沿海地带的大风。我们想躲开这场裹挟着大风的暴雨,不过想要躲雨就得继续走,至少还得走一会儿。我们往相对安宁的凡·高美术馆走去,想着顺便还能欣赏欣赏画。可是什么都没有看到。天气太糟了,阿姆斯特丹的每个人心中都只有一个目标:躲开这场大雨,躲开这场大雨,跑到凡·高美术馆去躲雨。每个人都湿答答、怒气冲冲的。踩踏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偶尔,在背景处,旭日照在阿尔翻滚的小麦上,罗马蜡烛亮如白昼的夜晚——繁星满天,繁星满天——旋涡像是有了生命。繁花欲坠的树木闯进视野,颜料上色的脸笑容灿烂(2),主要还是参观者那湿透的后背,他们带着雨天的装备,挤来挤去。阿尔的金黄反衬出阿姆斯特丹的秋天和残冬没什么区别。越来越多的人挤进美术馆。这些画作好像泰坦尼克号上最后一批救生艇,只有少数几个人能有幸瞥见长脖子向日葵或者高更的空椅子(据我们所知,那椅子甚至都不在那儿)。剩下的人都得凭运气才能抓住漂过他们的其他画作或任意艺术品。
幸运的是,迷幻蘑菇的效力并没有那么强大,很快我们又冲进了雨中。而在我们待在美术馆的那段时间,天气居然变得更差了。长话短说,天气从差变成更差再到差到不能再差。
“我感觉就好像在北海漂浮的渔船甲板上似的,”我说,“要不是我们脚还沾着地,我肯定会下令弃船的。”
“遵命,船长。”迷糊说。我们低着头,奋力前进,朝着别的避难所走去。
“现在是大雾和瓜果收获的季节吧?”我们在雨中奋进时,迷糊问道。
“我觉得是,理论上,但我开始怀疑,这里就是那种没有秋季的地方吧。每年从春天一下子就扎进了天气最差的冬天。”
“现在该是果实落下,进入漫长的遗忘之季了吧?”迷糊说道。
“真的可能是。”
“你觉得这里会是个不错的咖啡馆吗?”
它看上去的确像一个不错的咖啡馆,但我们一走进去,就陷入了难以迈步的椅子“迷阵”。我们寸步难行,到处都是椅子。刚才在凡·高美术馆看到的画作还记忆犹新,这会儿就好像是高更的空椅子进行了自我克隆,永久地留在这个咖啡馆里一般。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对我们所处情形的分析就不那么艺术性了,更加实事求是。
“一般来说,在咖啡馆里很难找到椅子。”他说,“这里却有太多椅子了。”他说得再简洁不过了。这里的空椅子太多了,实在太多了,实际上,根本没有地方坐下。我们不停地搬开它们,但只要搬开一把,就又看到另外一把挡在路上。最后,我们终于腾出一块地方,每个人身边只有三四把椅子,这个比例对于疲惫不堪、浑身湿漉的人来说就算不错了。我们伸了伸懒腰,跟一个朋克范儿十足的女招待点了饮料——她要不就是没注意到这么多椅子,要不就已经习以为常了。
“不好意思。”她送来饮料时,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道,“我们就是想知道,你觉不觉得这里的椅子太多了?”虽然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向女招待问了这个问题,但很明显他只是给我们自己找点乐子。我们的确觉得很好笑。非常好笑。笑出眼泪来的好笑。哈哈大笑。我们简直停不下来了。越是想停下,就越笑得厉害,甚至觉得那是有史以来最俏皮的问题,是所有人说过的所有话里面最精彩的了。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这老东西。他已经害我们被一家咖啡馆赶出来了,现在又在努力让我们被第二家撵出来。我挣扎着想要控制自己。一想到外面的恶劣天气,想到我们在冰冷的大雨中行走,我就不敢抬眼看别人,只能一个劲儿地感谢女招待,含糊不清地代表我们向她道歉。然后等女招待一走开(有点怒气冲冲地),我们就压低声音咯咯笑起来,擦掉眼角笑出的眼泪,终于成功地控制住自己。
笑过之后,我想起早上一时冲动买了一条裤子。我以为它肯定丢失在阿姆斯特丹被暴风雨席卷的街道上了,谁知神奇的是,它竟然就在我身边,在一个袋子里。我决定,就在这里,就是现在,换下湿透冰凉的裤子,换上干燥、漂亮、温暖的新裤子。在逼仄的卫生间里,我差点脱不下湿裤子,它就像溺水的人一样使劲抱住我的大腿。新裤子也很复杂,裤腿好像比蜘蛛腿还多;要不就是这样,要不就是裤腿不够让我穿进去。我都数不清它的裤腿了,总是多出一条裤腿,或者我的一条腿没地方放。从外面看来,它只是个厕所,但当你被锁在里面的时候,最基本的算术法则都不会了。二除二不知道等于多少。我快疯了,大脑好像受到严重的损坏。我努力地集中精神,以一种复仇的心态致力于眼前的艰巨任务。我伸进去一条腿,再伸进去另一条。万岁!即使是终于摆脱了三十年来讨厌的独身生活的人——我终于进去了(3)——也不会体验到比我当时更强烈的狂喜,以及证明了自我的成就感。
但是,这样的得意十分短暂,因为我穿上的这条裤子也是湿的。我竟然把刚脱下来的湿裤子又穿上了。干的那一条还是干的,等着被穿上。我又回到了原点。在努力了那么久之后——到底有多久?我可能已经在里面待了几个小时——这可真是个毁灭性的打击,我都不知道能不能从中恢复过来。究竟是怎么回事?人为的失误,这是唯一的解释了。人为的失误。不知怎么地,显然我刚才是脱下了湿裤子,然后又穿上了它。没有别的解释了,不过,在这个说出来也不会得罪人的“不知怎么地”之中,蕴含了多么巨大的谜题,又蕴含着多么多的可能性啊。
我没有吓着——更准确地说,几乎彻底吓着了——我从头再来。我费劲地从湿裤子中拔出自己的大长腿,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伸进干裤子里面。这一次,费了一番力气之后,我成功地将它穿上了,谁知又把前后穿反了。对于失败、失望与沮丧,我已经认命了,甚至不再停下来思考到底是哪里出了错(几乎可以肯定,又是人为的失误)。我毫不迟疑地一把扯下它,头昏脑涨地又把它穿上——却又发现把里外穿反了。在别的、不那么恼人的情形下,这对于一个四十二岁的知识分子来说可能有点丢脸,不过都到这个地步了,我乐意把它看作是一个十足的成功,尤其是有人正在外面咣咣砸门,喊着我已经进去许久,想知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的时候。
“问得好!”我一边喊了回去,一边精神抖擞地把湿裤子塞进袋子里。总之,把新裤子脱下来再穿上——可能得冒着巨大的风险——谁知道又会出现什么样的乱子呢?虽然里外反了,毕竟我已经穿上它了,穿上它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回到咖啡馆,在椅子的海洋中,迷糊和阿姆斯特丹的戴夫没有注意到我的裤子。而几秒钟之后,我已经很难相信,我居然在卫生间里克服了那么多的困难。卫生间里面,是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宇宙,有着自己非同寻常的问题和阻碍。一段精巧的电子音乐响起,通过音响,慢慢消退为一种环绕的水流声,让人感觉到平静地解决困难是非常明显,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我们有点蓬头垢面,但咖啡馆是个温暖舒适的地方,让我们得以整理思绪或其他东西。
突然,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道:“对了,你知道你的裤子里外穿反了吗?”
“不,没有穿反。”我说。
“反了。”迷糊说道。
“那你们俩都错了。”我说。在咖啡馆里短暂而安静地坐了一会儿,现在我可以从一个全新的角度看待我之前在卫生间里遇到的困难,它能让我在任何辩论中立于不败之地,不管这辩论有多激烈。“对你们——对外人——来说,我的裤子好像是里外反了,但其实没有。我已经把里外翻过来了。”
“这可真是自相矛盾啊。”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
“矛盾,但是在我看来,却完全正确。现在,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我想聊点别的。”
“比如说?”
“比如我们接下来要干什么。”你看,我一心想着换地方。别人在这儿都觉得很舒服,而我只想着去别的地方。新鲜的,可能更好的地方。我有点焦躁不安,而谁又会知道,这不安的原因是我的裤子——虽然我使劲否认——里外反了?是不是因为这个,我才那么着急地想从咖啡馆里面走到外面大街上?毕竟,这里很舒服,而我却一直想要离开,一直想要去别的地方。
“我想要去的是,”我说,“一个可以坐下来的地方,在去迈特和亚历山德拉的豪华套房之前,聊上几个小时。有好音乐,有舒服的椅子,有好茶,等等。”我不停地说啊说,一边说,一边涌起一种感觉,我在想通某件事情,某种不肯清晰显露的神经官能症。接着我就明白了。
“你们知道吗,”我说,“我刚才说的不就是现在这个地方吗?我已经在我想要的地方了。”
“做得好,亲爱的,”迷糊说,“你已经超脱了轮回。”
是的,我已经超脱了。我释放了所有的咖啡馆执念,体验着一种绝对的平静。我很欣慰,在嗑药生涯的尾声,能待在这样一个满是椅子的咖啡馆里,同我那即将变成前女友的女友迷糊(几个礼拜后,她的间歇性重度抑郁症发作),还有前一天晚上才认识的老朋友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几个月后,他——就像这本游记的作者一样——彻底垮掉)一起。此时此刻,我们很高兴地待在这里,清楚地知道很快我们就会沐浴在迈特和亚历山德拉于717酒店的豪华套房的温暖舒适之中。
六点整,我们准时到达那里,由一位风度翩翩的服务生带领着来到迈特和亚历山德拉的套房。
“请跟我来,好吗?”他说道,礼貌地忽视了一个事实——我们看上去就像是被猫咪拖回去的东西一样,其中一个东西的裤子还穿反了。迈特和亚历山德拉的套房正如我们想象的一样奢侈。那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想到我们在阿姆斯特丹度过的这个周末,我最先会想起的是:在另外一个地方,真的有另外一个世界。我们每到一处,都好像来到一个与来处截然不同的世界。迈特和亚历山德拉的豪华套房就像亨利·詹姆斯笔下的世界:句子有好几个段落那么长,精美的红酒杯朦胧地映照出,若隐若现的火光,还有穿轮状皱领衣服的男子歪斜的轮廓。外面糟透了,但是从这里,从里面来看,这真的是一个可爱的秋夜。
套房里有很多迈特和亚历山德拉的其他朋友,不过空间却足够,毕竟,它是个套房。迈特打开了每个人送给他的礼物。我们的礼物用漂亮的金箔纸包好,再系上一条浅柠檬色缎带,迷糊有本事把东西弄得很漂亮,很特别。如果是我,我就会将它——一本被评论界高度赞扬的小说,作者是一位年龄只有我一半的女士——装在伦敦盖特威客机场Waterstones书店(4)自带的袋子里面送给他。我在卫生间里把裤子脱下,再翻过来,正确地穿好,裤子内面朝里,这次很轻松就穿好了。我们懒懒地靠在沙发上,喝着美酒,望着窗外被风鞭打的大树。我希望天气还会继续恶化下去,希望大雨变成雨夹雪,那会让待在室内显得更加美好,更加舒适。
我认识迈特快二十年了,跟他一起待在这奢侈的舒适之中,我觉得非常幸福,幸福到很容易流泪。事实上,我觉得我已经流泪了。我感到幸福、满足、别无他求。我觉得,怎么挥霍人生,一点都不重要。只要你有过这样的夜晚,一个人(我一直拿不准该用“一个人”、“你”还是“我”)哪怕是一无所成——也不会有什么分别。年至四十,比二十岁——满腔热血、野心与希望——的时候要好,甚至比三十岁——那些激励过你的希望成为了折磨你的元凶——的时候还好。
“一到四十岁,”我对迈特说,“整个世界就成了鸭子背上的水珠。一到四十岁,你就会意识到,生命就是用来浪费的。”我觉得自己说得太好了——成熟、洞悉、明智——我东拉西扯地对着迈特说了好久,或许只是自言自语。我躺在沙发上,看着新老朋友们,还有我只微笑并问过好的其他人。哦,这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然后,忽然之间,它就结束了,或者说它的这个阶段结束了。不知怎么地,我们又回到了大街上,穿过红灯区(黑灯区可能更加贴切)妓女的窗前的哈苏紫外线。一个穿风衣的家伙对我说了些什么,我没怎么听清,接着我意识到他是在向我兜售毒品,确切地说,是伟哥。我说我不想要。
“你看上去用得着。”他说。这可不是什么友善的话语,不过我没理会。我们中的有些人,包括迈特和亚历山德拉,已经说了晚安,纷纷就寝了。剩下的人去了酒吧,吸了些让人极度兴奋的臭麻,然后又只剩下我们三个了,迷糊,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和我。我们也没有再待在酒吧里,而是到了大街上,从某种意义上说,回到了原点。在这种高强度的药草,还有下午效力不怎么强大的迷幻蘑菇的作用下,我们又意想不到地回到原点,而积攒了一天的迷惑爆发了,将我们搁浅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它只是与地图及旅行指南上的阿姆斯特丹偶尔有相像之处。
我们彻底迷失了,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完全没有能力去寻找我们的酒店。这一刻我们还在运河边上狭窄的街道上朝教堂走去,下一刻就发现根本看不到什么教堂,而我们正在一家古董店的窗户前张望。接着——这明显不可能是真的——我们就在一家古董店里面,看到三个又湿又脏的身影在外面盯着翻新的椅子、旧地图和黑桌子(桌上摆着黄色的台灯,易于学习和沉思)发呆。我们被看到的许多房子搞得更困惑了——没有窗帘,灯光柔和,摆满了家具,没有人,供人观赏——就好像是古董店一样,反之亦然。住所和零售店之间的差别,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明显。
其他区别也同样失效了。我们穿过一座桥,却发现自己刚才就是从那座桥上过来的,而它在几秒钟之后变得面目全非。我已经彻底不知道我们置身于世界的哪个城市。我好像同时在六七个城市。我好像在悉尼,在众所周知的“国王十字区”(5),又好像是在伦敦的同名地区,同时,我搞不清自己的位置,我看到的一切都让我觉得自己是在巴黎或哥本哈根。我好像无处不在。
“某个地方我还没去过,”我非常流畅地含糊地说道,“某个地方,其他城市只是为它提供了不详的预感。但是,我要怎么才能知道我在那里呢?如果回答不了这个问题,那我只能说我已经去过那里了。”
迷失在阿姆斯特丹,是多么容易啊,尤其是在阿姆斯特丹的那个秋夜。
“我们必须做的,”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就是专心致志找到我们的酒店。”
“我们当然应该这么做。”我说,“我们当然应该这么做。不过我想起来一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这儿是运河!”迷糊说道,好像那能解决所有问题似的,好像我们没有看过无数的运河——好像我们没有无数次地看过这同一条运河——在这一场看似漫长又失策的远足旅行期间。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迷惑而好奇地盯着这条运河,有那么一瞬间,仿佛所有问题都解决了。接着,我们就发现它确实是同一条运河——潮湿阴冷,飘着落叶,却又闪着光——就在十分钟或者几个世纪以前,我们曾经经过它。更令人消沉的是——我本来想用“毁灭灵魂”这个词——即使不是同一条运河,我们的状况也得不到丝毫改善。
“同一条运河,不是同一条运河,”我绝望地说道,“同样没区别。”
“好吧,我豁出去了。”我们抬头看着一家日本餐馆谜一样的招牌时,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道,“我个人是很愿意另辟蹊径,坐下来吃一碟寿司的。”
“你需要一把锋利的寿司刀。”迷糊说。
“还不止呢。”我说。
“你还需要什么?”
“啊,你把我难住了。”
“鱼。”迷糊说道,“你还需要鱼。”
“对,当然了。鱼。”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鱼——还有一把非常锋利的寿司刀。”我们就一直这样毫无意义地说着废话,当然我们也在吃力地走着,走啊走,走啊走。
“刚才在那里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在哥本哈根呢。”我说,“现在我觉得自己像个丹麦商人,某个从事电信业的人,发现自己烂醉如泥地待在……在……唉,我差点就想起在哪儿了。我差点就知道我们刚才是在哪里了。就差那么一点点。这多让人抓狂啊,这种可恶的无知的感觉。我觉得我可以坐下来哀悼我这一辈子了,这一辈子的每时每刻。”
还下着雨吗?可以说是,因为空气中全是水汽;也可以说不是,因为这水汽并不会像雨滴一样掉下。更为准确地说,是非常非常小的毛毛雨,小到只是一层薄雾。
“这些地方很友好,却很难找到。”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我意识到,他钻进了我的脑袋,窃取了我的想法。没有真正商量过,我们就坐在了一条长凳上,不是坐在它上面的那种坐(凳子是湿的),而是靠在它旁边。
“你觉得天气变坏了吗?”迷糊温柔地问道。
“没有,”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回答,“但我觉得我们应对状况的能力经受了近乎灾难性的恶化。”
“看地图会有什么帮助吗?”
“实际上,这句话需要换一种问法。你应该问,‘找地图会有什么帮助吗?’”
“别跟我说我们把地图丢了。没有地图,我们就死定了。”
“我没说地图丢了,我只是觉得要找到它有点难。”
“这么说吧。就算有地图,我们看地图有意义吗?”
迷糊说道,“或许它能帮助我们弄清一些事情。”不过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固执得很。
“绝对不会。”他说,“依靠直觉,会好得多。”就这样,我们起身离开,又开始了跋涉。
“现在还是大雾和瓜果收获的季节吗?”迷糊问。
“是的,”我说,“同样,不是。”
“现在该是果实落下,进入漫长的遗忘之季了吧?”她又问道。
“我不知道,”我说,“我真的不知道。”
“你渴望遗忘吗,亲爱的?”
我坦白说,在这一刻,是的,我渴望遗忘;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我希望这次旅程不那么漫长。但是,我一说完,就更加不知道我们要前往何方。
“我们的酒店真的叫‘遗忘’吗?”我说,“这是个奇怪又有点不祥的名字,你们不觉得吗,遗忘酒店?我们真的应该住在这种酒店吗?我是说,如果它真的叫这个名字,那也没问题。但我想我们得确认一下。”
“你知道,”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我觉得我们再也找不到它了,不管它叫什么。”
“哦,别那么悲观。”迷糊说道。
“我都不确定它是不是还存在。”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
“遗忘?”我说,“你是说,世界上没有遗忘这种事吗?”这是一个不好的预兆——意味着我们注定被永恒意识所凝视,终身得不到解脱——同时,它也是一个荒谬的预兆。
“如果我们假设那个酒店不存在,”阿姆斯特丹的戴夫继续说道,“那我们的状况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就可以入住别的酒店了。”我听到他在说什么,但没有真的听进去。我们的酒店并不存在,这一结果开始让他们、让我感到悲伤。我开始想到我留在房间里的东西,却记不起来都有些什么了。但是如果酒店都不存在了,它们可能也就不存在了,而我还远远没有准备好跟它们说再见,不管它们都是些什么。而且,如果在我们正式退房之前,酒店就不存在了,那我们又成了什么?我们这样一种人,尚未死去,注定要在特定的时间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流浪,寻找不能进入的住所?从这一点来看,酒店不存在的后果,与世界上没有遗忘这种事的后果完全相同,逻辑上可以得出结论,我们确实是在寻找遗忘酒店。我看着阿姆斯特丹的戴夫和迷糊,但是从他们脸上的表情,丝毫看不出来这些话我到底是说出了口,还是只是在自己的脑子里转了转。
然后,没有任何预兆或——至少是我能分辨的——理由,阿姆斯特丹的戴夫说,“跟我之前说的相反,现在我觉得我们用不了二十秒钟就能回到家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那里,往前大概十码,就是我们的酒店。”我抬头往前看,薄雾之中,我们酒店浅蓝色字体的字母,依稀可辨。
那真是一个让人心跳都停止的幸福时刻。我太欣慰了。所有的麻烦都结束了。想象一下,如果我们走到门前,发现自己犯了个错,那不是我们的酒店,只不过名字相同而已,我们会有多么困惑啊。不可思议,但考虑到我们之前的经历,这完全是可能的,甚至是无可避免的。对我个人而言,它也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再也忍受不了这种荒谬,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困惑。我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已经山穷水尽,不管是情感上还是体力上。在我这个岁数,我不应该像现在这样一团糟;我应该待在家里,待在我们刚才看到的那种房子里面,在亮着台灯的桌前辛苦工作。我差点就要开始责怪迷糊和阿姆斯特丹的戴夫,为这个可恨而愚蠢的周末所发生的以及没有发生的一切。阿姆斯特丹的戴夫把钥匙插进锁里,门开了。我们意识到,我们错以为自己犯了错,虽然它看上去不像我们的酒店,但或许它就是我们的酒店,就算不是,钥匙管用,肯定也是个好兆头。
(1) “迷幻蘑菇”又称“神奇蘑菇”,其迷幻成分主要由一种含毒性的菌类植物“毒蝇伞”制成。
(2) 这一段描述指的是凡·高的部分画作内容。
(3) 暗指性交。
(4) Waterstones,英国连锁书店,创建于1982年。
(5) 国王十字区(King's Cross),位于悉尼市,距离悉尼国际机场仅20分钟。是外国游客游览悉尼的主要落脚处之一,更是悉尼夜生活最繁华的红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