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封来自凯特琳父亲的信。
他把日期写在最上面,信纸上是龙飞凤舞、刚劲有力的粗体字。单从字迹我就能看出来他的艺术气质、不落俗套和危险诱人……他给我写过一封信。
写信在当时并不罕见:我上大学会给妈妈写信,假期会给大学好友写信。但是,我以前从没收到过男孩的信,哪怕不是情书,所以,我保留了那封信。我想,我希望它成为众多情书中的一封,但事实上也只有那一封。
现在再看这封信,我就能看到当时看不到的东西。那是诱惑,是陷阱,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阴谋,就为了引我上钩——让我自以为是。好像我能获得他的关注,就代表我一定很特别。这不是他信中的内容——但这是他在求爱信中想对我表达的。这些话几乎不合逻辑。
信是晚上到的。我躺在地板上,那里以前是起居室,现在是合租房中的一间卧室。潮湿的小屋里堆满了衣服,墙上挂着海报。屋里能闻到衣服在洗衣机里放得太久的潮湿气味儿。每当我闻到那个味儿,就会立刻回到屋里,盯着墙上的煤气取暖器,幻想着什么时候能开启真正的生活。
那天早上,发现信的那天早上,我拉开窗帘时,看到有什么东西在窗户外面,由于温差,窗户里面布满了水汽,我看不清楚,便掀开灰色蕾丝窗帘:是一个厚厚的、长方形的乳白色信封,上面写着我的名字。
天还很冷——春天的脚步尚未临近——但我激动地光着脚,在外面跳舞,迎接春天。回到屋里后,我又立即钻进被窝取暖。那是我遇到的最令人兴奋的事。我的第一反应是撕开信封,但我没有。我非常安静地坐着,看了很长时间。我生命中第一次有这种感觉——知道将有大事要发生,生命就要从此改变了。我没错。
看样子,他没为我的称呼费多大心,没有用“亲爱的克莱尔”开头,而是开门见山地说“我喜欢周六晚上我们的交谈”。我们的交谈。他的措辞令我激动。他在那次聚会上追求我,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刻。当时一进门,我就注意到他。他比那里的大部分男孩个子都高。他有自信,好像修长的体格让他很自在。他身上没什么能够马上吸引女孩的特别之处——除了一点,他有其他年轻人少有的特质:他看起来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我注意到他看我之前,我们已经在那儿待了几个小时。我还记得,我朝身后看了一眼,以防自己自作多情了。我再次确认时,他依然在看我,露出微笑,举起一瓶酒,晃了一下脑袋,招呼我过去。我当然去了,想都没想。他给我倒了一杯红酒,问我对艺术、文学和音乐的喜好。我撒了一堆谎,只为让他记住我。他知道我在说谎,我猜,他也喜欢我说谎。聚会结束时,包括我朋友在内的所有人都走了。我告诉他,安全起见,我也该走了,要叫个小型出租回家。可我都不知道,聚会的地点是哪儿:来时我们身上散发着廉价的酒气,随便搭了一辆车,一路上说说笑笑,只是听了朋友的朋友随口一说,但谁都没记得要去哪儿。那时,他告诉我,那是他家,并请我留下过夜。倒不是因为想要做爱或者什么——这点他很肯定——只是因为,留下来比一个人搭车回家要安全。我听说,上周有个女孩,上了一辆本地出租,然后晕了过去,醒来时,司机正趴在她身上手淫。
当然了,我心里清楚,我正拿一个危险去换另一个危险。我只是不愿那么想。我认为,他成熟,有风度,会保护人。回想起来,他当时是利用了我的逆反心理。他有信心,如果他不让我见识他的男子气概,我不到天亮就会扯掉他的短裤。可惜,我不是那样的女孩。在那之前,我已经和一个男孩发生过关系,只有那一次。事情发生时,我没告诉那个男孩,我是个处女,那样的坦白似乎不太光彩,因为我当时很大了,已经十八岁了。仅仅的一次,尴尬又别扭。事后我决定,假装根本就没发生过。但至少,我已经“做”过了,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样,所以也没什么坏处。
虽然我表现出了过分的自信,可事实上我很没经验。我让他带我上楼,到他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张单人床,我躺下来,他尴尬地在电板加热器前站了几分钟后,便也在我身旁躺下来,我的身体靠里,贴在冰冷的墙上。我们穿着衣服,并排躺着,聊了很久,说说笑笑,有时候,他会跟我手指交叉。即使现在,我还记得,他的触摸带给我的那种安静的震颤——希望与期待。太阳升起时,他亲了我。之后,我们又在接吻和交谈中过了几小时。他的每一个吻都变得愈加炽热。当我起身,带着疲惫和迷茫告诉他,我要走了的时候,他很吃惊。其实我不必走,但我想走,我已经开始渴望想念他的感觉。
在我们的关系中,我只有两个瞬间做了正确的选择,采取了正确的行动,这是其中之一……我还没想到,我们会交往时,就这么做了。他没想让我走,我就走了,这让他更渴望我。
“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情书的第二行。我猜,这只是一句套话,但还是不由自主地醉倒在床上,埋进枕头,把信纸紧抓在胸前。我所在的小世界中,他是那么风趣,聪明,重要。而他一直在想我!“今天早上,地毯上的阳光让我想起你头发的味道。”我曾经认为,这句话透着不可思议的浪漫和聪明。很久以后,我发现,那句话他用过不止一次:那是一句爱情诗,他一个学期里给好几个女孩写过。“我想再见到你。今天中午到下午六点,我都会待在图书馆文学区。要是你愿意的话,可以来找我。”
我看了看手表。他已经在那儿待了一小时了。即使我头脑再清晰些,年龄再大些,人再聪明些,再玩世不恭些,对他的字迹迷恋得少一些,我……还是会去——不过,要五点后才到。可惜,我不是那种人。我小心地合上信,夹在我的伊格尔顿(1)里,赶紧穿好衣服,马上去找他了。
看到我,他并不惊讶,尽管露出了笑容,但很克制。
“我收到你的信了。”我小声说着,坐在他旁边。
“看出来了。”他答道。
“我们要做什么?”我问他,准备被卷进一场爱情旋风。
“我还有一个小时准备论文,然后去酒吧?”他说着,等我点头同意,就转回头继续看书。我慢慢地从书包里掏出书,装出看书的样子,而事实上我根本没看进去什么内容,只是坐在那儿,努力表现得聪明,迷人,漂亮,等他做好准备。我本该站起来的,我本该离开的,我本该亲一下他的脸颊说一句“再见”的,但我没有。从那时起,我就完完全全属于他了,直到我最后离开。在我们的关系中,那是我第二次做了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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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1943—),英国当代著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家和具有独特风格的文化批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