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写给傅斯年
1936年4月8日
陈寅恪(1890—1969),中国现代著名历史学家、古典文学家、语言学家。在清华大学任教时被称为教授之教授。
傅斯年(1896—1950),著名历史学家、古典文学家、教育家,五四运动学生领袖之一,历史语言研究所创办人。1936年,历史语言所南迁,所长傅斯年力邀兼任该所一级主任的陈寅恪出席该所在南京召开的会议。当时,陈寅恪仍在清华担任教授,而他所在的文法学院的教师表现屡遭社会恶评。陈寅恪给傅斯年回了下面这封信,从中可以窥见陈寅恪先生的为人。
孟真兄左右:
手示敬悉。所以稽迟未即奉复者,以尚未决计南行与否故也。今决计不南行,特陈其理由如下:
清华今年无春假,若南行必请假两礼拜。在他人,一回来即可上课。弟则非休息及预备功课数日不能上课,统合计之,非将至三礼拜不可也。初意学生或有罢课之举,则免得多请数日之假,岂知竟不然,但此一点犹不甚关重要。别有一点,则弟存于心中尚未告人者,即前年弟发见清华理工学院之教员,全年无请假一点钟者,而文法学院则大不然。彼时弟即觉得此虽小事,无怪乎学生及社会对于文法学印象之劣,故弟去学年全年未请假一点钟,今年至今亦尚未请一点钟假。
其实多上一点钟与少上一点钟毫无关系,不过为当时心中默自誓约(不敢公然言之以示矫激,且开罪他人,此次初以告公也),非有特别缘故必不请假。故常有带病而上课之时也。弟觉此次南行亦尚有请假之理由,然若请至逾二星期之久,则太多矣。此所以躇蹰久之然后决定也。
院中所寄来之川资贰佰元,容后交银行或邮局汇还。又弟史语所第一组主任名义,断不可再遥领,致内疚神明。请即于此次本所开会时代辞照准,改为通信研究员,不兼受何报酬。一俟遇有机会,再入所担任职务。因史语所既正式南迁,必无以北平侨人遥领主任之理,此点关系全部纲纪精神,否则弟亦不拘拘于此也。
所欲言者尚多,特先约略奉复,即希鉴谅,并代候诸公,至深感幸。敬叩
撰安
弟寅恪顿首
一九三六年四月八日
傅斯年
1951年,陈寅恪夫妇与三个女儿拍下的全家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