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写给妻子琳达
1971年8月
李小龙(1940—1973),世界武道变革的先驱者,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裔明星。其代表作有《唐山大兄》《精武门》《勐龙过江》《龙争虎斗》《死亡游戏》等。
琳达·艾米莉(1945—),爱尔兰裔美国姑娘,是李小龙在华盛顿大学的同学。两人于1964年走入婚姻殿堂。1971年夏天,李小龙接受香港嘉禾电影公司邀请,以1.5万美元的片酬签下了两部影片,其中第一部是《唐山大兄》,创下了香港开埠以来的电影最高票房纪录。在拍摄期间,李小龙给妻子琳达写了下面这封信。
我最亲爱的妻子:
除了吃喝拉撒,我们整日整夜都在拍电影。我与香港的电影公司合作得很好。
如果可以的话,我觉得我们还能还上那3000美金的房租,比如说12月份的。原因有两个:①如果9月份能回美国的话,我就可以从派拉蒙公司那里赚些钱;②自从我拍完电影之后,香港的电影公司就火了。
我只是希望我们可以延期。我应该能还1500美金。到时候再还2000美金给鲍勃和吉姆。《唐山大兄》进展很顺利。毕竟按香港的标准来说导演还是不错的。
李小龙在电影《死亡游戏》中的剧照
如果与派拉蒙的合作顺利,那结果就会不错。到时我直接从曼谷回去,不过那样就没法儿给我的宝贝儿子布兰登买娃娃了。
我告诉你啊,在香港我现在是巨星了。有单独的化妆师、专用的椅子甚至还有专用的面巾纸——真的。我有强烈的预感,我在香港能做到最好,只是还需要精心的计划才能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等我的电影在香港火了,我的片酬至少要10000美金,还得有十分之一的分红,而且我们全家都可以坐头等舱旅行。
从曼谷到美国,我们全家人从美国到香港,两个半月,圣诞,还有所有的时间。让我们一起期待这一切都顺利吧。
嗯,看起来今年一帆风顺。
爱你,远方的妻子。
李小龙
李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