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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坑鹰猎》第六章 金王马殿臣(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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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书说到马殿臣下定决心,凭自己一身气力,在河上做野渡的买卖。当即找了十几根大腿粗细的木头拿绳子捆好了,翻来覆去摔打摔打,还真挺结实,筏子这就有了,又找来一根三丈来长的木头杆子,准备用这个撑船。马殿臣并非一拍脑门子有勇无谋的人,万一在河上出了事,等于砸了自己的碗饭,他得先把筏子撑顺了,再开张渡人。木筏子没什么讲究,只要绑扎实了,入水不沉即可。撑船的杆子却马虎不得,长短粗细必须顺手,结不结实也十分紧要,筏子在大河上往来,遇上激流暗涌什么的,全靠这根杆子保命。马殿臣把找来的杆子握在手中,气发于丹田,丹田贯后背,后背贯两膀,双手一较劲儿,只听得“咔嚓”一声,杆子应声折断。

  眼见这根木头杆子不成,马殿臣又找来几根白蜡杆子,白蜡杆子不值钱,却是练武之人常用的东西,通常都拿来做齐眉棍,鸭蛋粗细,也有长的,抡起来挂动风声,砖石都能打碎,用之前还得使滚油炸上一遍,可以让它更加坚韧,不容易折断。马殿臣仍怕不结实,将三根三丈多长的白蜡杆子捆成一根,绳子蘸过桐油,从上到下足足捆了七道,这叫“七星节”,没有比这个再结实的了。握在手中抖了两下,觉得挺趁手,于是把筏子推下水,白蜡杆子往河中一戳,三下五下到了大河当中。此处河水湍急无比,白蜡杆子一下吃满了劲儿,若非是马殿臣,换了二一个非得让杆子甩出去不可。马殿臣使了个千斤坠稳住身形,双手握紧杆子使劲儿往前一撑,又是“咔嚓”一声响,三根一捆的白蜡杆子生生断为两截,筏子也让河水冲翻了。全凭马殿臣会水,才得以挣扎到岸上,心想:筏子上如有旁人,一个个全得淹死,岂不作孽?不由得暗叫一声“苦也”,原以为可以在此挣口饭吃,却找不到一根趁手的杆子,真是天不遂人愿!正自感叹,忽然想起县城南门口有一根杆子,插在城门旁边不下几百年了,听人说那是一根“挑头杆子”。

  按照大清律,犯了王法砍头,一样是掉脑袋,却分为斩首和枭首两等,罪过轻一些的斩首,推上刑场刽子手手起刀落,人犯身首异处,尸首可以给本家。家中来人收尸,通常还带个皮匠,就是平时缝破鞋的。皮匠都有缝尸的手艺,过来把人头和尸身缝到一处,再用棺材装了入土掩埋,好让死者落个全尸。枭首则不同,砍下人头之后,尸身还给本家,首级却不给,挂在城门楼子下边以儆效尤,让往来的行人瞧瞧什么叫王法。城门外边悬挂人头的杆子,民间俗称“挑头杆子”。

  马殿臣心下寻思,城门口的挑头杆子插了那么多年,刮风下雨从没见它动过,怎么看怎么结实,长短粗细也合适,兴许可以用来撑船渡河。他趁当天晚上月黑风高,摸到了城门口,见四下无人,绕杆子转了三圈。这挑头杆子什么样呢?足有人臂粗细,三丈多长,下边是个底座——三根粗木头桩子揳进地里,再用铁条箍紧,这根杆子插在当中。许是年头太久,杆子十分光滑,摸上去冷森森的,使人不寒而栗。马殿臣刨出挑头杆子,当时顾不得多看,扛起来就走。咱们前文书说了,挑头杆子虽不值钱,那也是国家的王法,不过向来没有军卒看守,您想吧,从古到今偷什么的都有,可没有人偷这玩意儿,躲都躲不及了,劈了烧火也嫌晦气。

  常言说“做贼的心虚”,毕竟是偷了东西,马殿臣扛上杆子一路跑到河边,一头钻进了树林子,心里头直扑腾,上阵厮杀也没皱过眉头,可要说偷东西,不论偷的是什么,这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坐在树底下把这口气喘匀了,上下打量盗来的杆子,这才看见杆子上挂了两个脑袋,不知是江洋的大盗还是海洋的飞贼,年深日久皮肉都已经烂没了。马殿臣见死人见得多了,两个人头可吓不住他,由打杆子上解下来,于林中刨个土坑埋好,走到河边洗了洗这根杆子,抖了几下十分趁手,又扎了个筏子推下河一试,行舟渡水又稳又快,太好使了这个。

  话说头一天马殿臣就没吃饭,饿了一整天,这会儿有了趁手的家伙,天光也放亮了,忙招呼过往之人渡河,好挣几个大子儿买两张大饼充饥。老话说得好——没有不开张的油盐店,马殿臣做生意的渡口浪多水险、暗流翻涌,但是不用绕远,不乏着急过河的行人,加上此时天色尚早,别的船把式还没出来,他这一招呼,很快凑够了一筏子人。马殿臣一根长杆撑得既快且稳,眨眼到了对岸。众人见马殿臣的摆渡船又近又安稳,多花一个大子儿也值,争相来此渡河。不到半天光景,马殿臣已经挣了一百多个大子儿。

  马殿臣一摸怀中的铜钱不少了,肚子也饿了,于是不再接活儿,扛上杆子进城吃饭,筏子扔在河边不怕丢失,大不了再绑一个,杆子却舍不得撒手,真要是丢了,可没处再找这么趁手的家伙,因此走到哪里扛到哪里。说是钱没少挣,腰里边揣了一把大子儿,却不够找个饭庄子来上一桌,一般的小饭馆也未必吃得起。长街之上行行走走,瞧见一个挑担卖包子的老汉,一嘴山东话高声吆喝:“吃包子,吃包子,馅儿大面儿好,一口能咬出个牛犊子来!”马殿臣知道,挑担卖包子的跟包子铺不一样,全是自己在家做,蒸得了出来卖,肉馅也不值钱,用不起正经肉,去牛羊肉铺子收来筋头巴脑、边角下料,回家跟大葱一起剁成馅儿,放足了佐料包上就蒸。东西简单,但是真香,咬一口顺嘴流油,又解馋又解饱。主要是便宜,俩大子儿一个,跟烧饼价钱差不多,还有荤腥,能见着肉,旧时卖苦大力的人最得意这一口儿。马殿臣掏钱买了三十个包子,用荷叶包好了,热乎乎捧在手上,到路边找了一个茶摊儿坐下,肉包子一口一个吃了二十个,一个大子儿随便儿喝的大碗儿茶连喝三碗,拿袖子抹了抹嘴,其余十个包子裹好了揣在怀里,低头一看自己这身衣服,窟窿挨窟窿,口子连口子,心想:这可不成,干上船把式了,起码穿个周全。书中代言,老时年间卖衣服的分两种:一种是成衣铺,是卖新衣服的;另一种是估衣铺,以卖旧衣服为主,有的旧衣服跟全新差不了多少,价格便宜但是来路不明,说是收来的,保不齐是从死人身上扒的。马殿臣穷光棍儿一条,无所顾忌,也不要好的,找个卖估衣的,捡干净利落的来了这么一身粗布衣裤,伸手抬腿没有半点儿绷挂之处。

  马殿臣置下一身行头,吃饱喝足扛上杆子回到河边,转天一早起来,把头天剩下的肉包子一吃,继续开野渡挣钱,寒来暑往日月如梭,不知不觉干了整整一年,许是命中注定他不该干这个,让他在河边遇上一位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