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似乎过得飞快,当然,我们也比以往更忙碌了。从春天到夏天,我们继续唱那首关于金镑和眨眼的热门歌曲,也排了几首新歌,弄了些新花样,还有新的乐队、剧场和服装需要熟悉。我们的演出服越来越多,自己已经收拾不过来了,便雇了另一个女孩来接替我的工作——帮我们照管服装,在舞台侧边协助我们穿衣服。
我们变得有钱了,至少在我看来。刚开始在博孟塞明星剧院的时候,姬蒂一周拿几镑,而作为一个服装师,我觉得我分到手的已经不少了。现在我自己每周挣的钱是以往的十倍,甚至二三十倍还多。这笔钱对我来讲简直难以想象,或许我有点傻,我宁可不去想它,而是让沃尔特来打理我们的收入。我们出名之后,他给其他的艺人另找了经纪人,而他开始专门负责我和姬蒂。他为我们谈合约,做宣传,替我们管钱;他给姬蒂发工资,而我需要现金的时候就找姬蒂要,和以往一样。
我和姬蒂变得更亲密以后,再和沃尔特一起感觉就有点奇怪了。我们还是和以往一样经常和他见面,和他一起出门,和他一起在邓迪太太的钢琴前花很多时间排练(钢琴已经换了一架更贵的),他仍旧和以往一样善良而傻气,但兴致没有那么高涨了,像是站在阴影之中,因为姬蒂的魅力无疑在朝我这边散发出光芒。也许只有我是这么想的,但我为他感到抱歉,也不知道他会作何感想。我想他应该没有猜到我和姬蒂已经成了恋人,当然,这也因为我们在公共场合表现得非常冷静。
虽然那一年我们变得更有钱了,却还没有钱到可以挑选演出场地。整个九月我们都在特卡德罗表演,那是一个非常棒的剧院,也是我和姬蒂一年多前第一次到伦敦西区时沃尔特指给我们看的剧院之一。我们离开特卡德罗后,就开赴伊斯灵顿的迪肯音乐厅,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地方,小而古老,观众都是从克拉肯威尔[27]来的,因此更加粗野。
我们并不介意吵闹的观众,因为在西区那些拘谨的剧院演出通常叫人紧张,那里的女士们都太有教养,穿得太得体,因而不会拍手跺脚,只有舞会上喝醉酒的时髦男士才会像音乐厅里正常的观众那样吹口哨和叫喊。我们以前没有在迪肯演过,但是在这条路北面的萨姆·柯林斯演过一次。那里的观众谦虚而快乐,都是劳动人民,还有怀里抱着孩子的妇女。我最喜欢这一类观众,因为不久以前我也是其中一员。
迪肯的观众明显比伊斯灵顿格林的寒酸一些,却同样友好,至少他们更欢乐,更愿意被演出的情绪感染。我们第一周的演出非常顺利,音乐厅里坐满了观众。第二周的周六晚上出了状况,那是九月底的一个周六晚上,雾气很重,天空是灰褐色的,整个街道和城里的建筑好像都有点模糊。
这种夜晚街上总是相当拥堵,那天晚上,从温德米尔大街到伊斯灵顿之间的路程走得格外慢,因为路上出了点事故。一辆货车翻倒在地,一群男孩跑过去骑在马脖子上,不让马站起来,我们自己的马车也被困在那里,差不多有半个小时动弹不得。因此我们迟了很久才到达迪肯,发现现场变得和街上一样乱。观众不得不等着我们,变得躁动不安。一个可怜的艺人被叫上去替场,他唱了一首喜剧歌曲,但是被残忍地起哄,最后他跳了一段木屐舞,两个粗鲁的观众上去把他的靴子拽了下来,扔到了顶层楼座。我们赶到后,上气不接下气地准备登台,心情十分紧张,而现场早已失控,人们大喊大叫,大笑着起哄。那两个粗人抓住了喜剧歌手的脚踝,他的头在脚灯的火焰上摇晃,头发好像要被烧着了似的。乐队指挥和几个舞台工作人员抓住了那两个粗人,想把他们拉到舞台侧翼。另一个工作人员站在旁边,被打懵了,鼻血直流。
我们和沃尔特在一起,因为与他相约演出结束后共进晚餐。此刻他看到发生在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我的天,”他说,“观众疯了,你们不能演了。”
他说话时,剧场的经理跑过来了,“不演了?”他被沃尔特的话吓到了,“她们必须演,不然观众就要暴动了。就是因为她们没上台,才会搞出这种麻烦。不好意思,女士们,准备开始。”他擦了擦额头,已是满头大汗。不过舞台上的迹象表明,这场恶战正在平息。
姬蒂看了看我,然后对沃尔特点点头,“他说得对。”然后对经理说,“告诉他们,我们要开演了。”
经理把手绢放回口袋,在姬蒂改变主意之前迅速跑了过去,但是沃尔特看上去神情严肃。“你确定?”他问我们。他朝舞台上看了一眼,两个闹事的人已被撵走,歌手被领到我们对面舞台侧边的一把椅子上,手里拿着一杯水。他的木屐似乎被观众扔回了台上,或是哪个好心人给他送回来了。无论如何,它们正整齐地码在他座位下面,摆在他瘀青的光脚旁边。然而,观众席还是有人在尖叫,有人在吹口哨。
“你们不必勉强,”沃尔特说,“他们搞不好会扔出什么,你们会受伤的。”
姬蒂整了整衣领,这时我们听到了更大的咆哮声,还有一阵雷雨般的跺脚,告诉我们该上台了。几秒钟内,音乐声从观众的喧闹中顽强地升起,奏响了我们开场曲的前几个小节。“如果他们扔东西,”她迅速地说,“我们就躲。”然后她向前走了一步,点头让我跟上。
在方才的一番混乱之后,观众和气友好地欢迎了我们。
“姬蒂你来了?”当我们走到灯光下跳起舞的时候,有人喊起来,“你们是不是在雾里迷路啦?”
“外面堵得吓人,”她朝观众喊回去,第一句就要开始了,她一步步进入角色,“不过没那天下午我和我朋友去散步那会儿堵。那天我们从帕尔默街到皮卡迪利就走了大半天……”她轻松地说着,与我们的歌曲无缝接合,我站在她旁边,比她的影子更加贴近而忠诚,她把我们带进了歌曲。
这首歌唱完以后,我们跑到舞台侧边,到我们的服装师弗洛拉那里换衣服。沃尔特站在旁边,看到我们就拍起手来,一副胜利的表情,他脸颊通红,露出了放松的微笑。
我们的第二首歌叫作《猩红热》,唱这首歌时我们穿着禁卫军的制服(红色的短外套和帽子,白色的皮带,黑色的裤子,非常帅气),一切进展顺利。然而下一首出了乱子。顶层楼座有个男人,我刚才就注意到他了,因为他是个大块头,很显然已经喝得烂醉,在凳子上呼呼大睡,两腿岔开,嘴也大张着,下巴在舞台的灯光下泛着光芒。据我所知,他可能是把刚才跳木屐舞的那阵喧闹都睡过去了,然而糟糕的是,这会儿他醒了。因为剧场很小,所以我看得很清楚。他醉醺醺地跨过了邻座的腿,走到了他那一排的边上,一路都在骂骂咧咧,每个被他踩到的人也都在骂他。最后他终于走到了过道,但是突然变得困惑起来。他没有去吧台,也没有去厕所,也不知道他那被琴酒或者威士忌灌晕的脑袋里在想什么,最后他一路摇晃到了舞台旁边,站在那里看着我们,双手揉着眼。
“这是什么玩意儿?”他在歌词的间歇说,非常大声。有几个人把视线转向他,有的在偷笑,有的发出啧啧声响。
我和姬蒂交换了眼神,还是保持着和她一样的步调和声音,我的眼睛依然闪亮,我也依然露齿而笑。这个男人骂得更大声了。人们刚才还在安静地酝酿着情绪,现在已经开始朝他叫嚷起来,让他住口。“把这个老酒鬼扔出去!”有人喊道。还有人说:“不要管他,亲爱的南!”这是一位坐在顶层楼座的女子。我朝她看去,推了推帽子——我的硬草帽,唱那首歌时我们穿着法兰绒长裤,戴着硬草帽——我看到她脸红了。
然而,这些喊话似乎让这个男人更为愤怒而困惑。有个男孩朝他走过去,但是被他打跑。我注意到乐队成员们的视线已经偏离了自己的乐器,眼神透着不耐。有人叫来音乐厅后面的两个门卫,他们眯起眼睛看向黑暗处。十来只手在观众席里挥舞着,指着脚灯旁的醉汉,他的胡须在热气中摇摆。
这会儿他开始用手掌敲打舞台了。我忍不住想朝他跳过去,在他的手腕上踩两脚(却怕他会拽住我的脚踝,把我拉到前排座椅上去),但我还是根据姬蒂的指令行事,她捏了一下我的胳膊,但眉头还是舒展的,表情也完全没有受到影响。我以为她随时都可能会放慢动作,跑去修理那个醉汉,或者叫门卫来把他撵出去。
门卫终于来了,想把他带走。他浑然不知,还在醉醺醺地骂着。
“这也叫歌?”他大喊着,“这也配叫歌?我要退票!你们听见没有?他妈的把我的钱退给我!”
“你他妈的,踹你屁股几脚你就老实了!”正厅后排的人喊道。然后一位女士喊起来:“别吵了行吗?你们吵得我都听不见女孩们在唱什么了。”
醉汉冷笑一声,清了清嗓子,然后吐了一口痰。“女孩?”他叫着,“女孩?你叫她们女孩?她们只不过是一对——一对女同!”
他使出全身力气喊着这句话,说出了这个姬蒂用过的词,我还记得那时她颤抖而紧张的样子!这个词听起来比彗星的爆炸还响!它从一面墙弹到另一面墙,就像一发跑偏的子弹一样。
女同!
听到这个词,观众也都被震惊了。突然有人“嘘——”了一声,喊声静下来了,尖叫也平息了。在灯光的变化下我看到了他们的脸,上千张脸,都是受到了惊吓的表情。
尽管如此,尴尬也只是持续了一会儿,观众或许很快就忘记了,又变得快活而吵闹起来。但是台下发生的一切,以及观众的沉默,让舞台发生了变化。
姬蒂僵住了,步履也蹒跚起来。我们刚才还手挽手地跳着舞,这时她张大了嘴,然后又闭上。她的声音,她那甜美、清亮而高亢的嗓音越来越小,最后停了下来。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我曾见过她在全场可怕的冷漠和诘问中应对自如,而在这一句醉话面前,她却垮了。
当然,我应该唱得更大声,围着她旋转,调动观众的情绪,然而,我只是她的影子。她突然停下来,把我的声音也带走了,我也变得一动不动。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下面的乐队。指挥看出了我们的困惑,音乐一度放慢,甚至停了几秒钟,但很快又响起来了,比刚才更加欢快。
但是这旋律既没有感染姬蒂,也没有感染观众。在前排的一侧,门卫终于抓住了醉汉,拎起了他的领子。而观众没有看他,却看着我俩。他们看着我们,看到了什么呢?两个穿西装的女孩,头发剪得很短,还手挽着手。女同性恋!无论乐队怎么努力,醉汉的叫声似乎仍在音乐厅回荡着。
顶层楼座有人喊了一声什么,我听不见,但是传来一阵尴尬的笑声。
如果那声叫喊给整个剧院施了魔法,那么这阵笑声解除了它。姬蒂缓过神来,似乎第一次注意到我们两个手挽着手,于是叫了一声,甩开了我,似乎受到了惊吓。然后她用手捂着脸,低下头跑到了舞台的侧边。
我站在那里愣了几秒钟,晕眩而困惑,然后赶紧追随她而去。乐队慌乱地演奏着,观众席中有人开始叫喊,最后有人喊道“耻辱!”,跟着帷幕匆匆落下。
后台的一切都非常混乱。姬蒂跑到沃尔特那里,他环抱着她,看起来非常严肃。弗洛拉拿着一只没系鞋带的鞋站在一旁,有点不知所措,但一脸好奇。灯光、舞美和剧务都在旁边看着,窃窃私语。我跑到姬蒂旁边,想抓住她的胳膊,而她躲开了,好像我要打她一样,我立刻缩回去。就在这会儿,经理出现了,比刚才更加激动。
“我想知道,巴特勒小姐,金小姐,你们这是什么意思……”
“我也想知道,”沃尔特匆忙打断了他,“你为什么要把我的艺人送到这样一群乌合之众面前。这也能叫观众?我想知道为什么会有个醉汉来跑出来干扰巴特勒小姐,而你们的人过了十分钟才想到把他撵出去?”
经理气得直跺脚,“先生,你竟敢……”
“你竟敢!”
他们继续争论下去,我没有听,只是看着姬蒂。她没有哭,但是脸色苍白,全身僵硬。她的头还靠着沃尔特的肩膀,根本没有看我一眼。
最后,沃尔特哼了一声,把激动的经理支走了。他转向我说:“南,我要立刻带姬蒂回家。你们没法再演最后一个节目了。恐怕我们也不能一起吃饭了。我会叫一辆马车,你和弗洛拉带着衣服一起回去,好吗?我想赶紧把姬蒂送回吉妮芙拉路。”我犹豫了一下,然后再次看着姬蒂。她最后迅速抬眼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
“好吧。”我说,看着他们离开。沃尔特拿起他的斗篷披在姬蒂身上,姬蒂的肩膀很窄,斗篷的下摆都拖到了地上。她用斗篷紧紧裹着脖子,跟他匆忙离开,丢下怒气冲天的经理和一群窃窃私语的男孩。
我先在迪肯把各种盒子和包收拾好,然后把弗洛拉送回她在朗伯斯的家。回到吉妮芙拉路时,沃尔特已经走了,我们的房间里一片漆黑,姬蒂躺在床上,显然是睡着了。我弯下腰,摸了摸她的头。她没有反应,我也不想把她吵醒,让她更不开心。因此我只是脱了衣服,躺在她旁边,把手放在她的胸口。她做梦时心仍跳得很快。
迪肯那个灾难性的夜晚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变化,让有些事情变得蹊跷了。我们没有再去那里演出,而是结束了合约,赔了钱。姬蒂对合作的剧院变得更挑剔,她开始询问沃尔特跟我们同台的都是什么表演。有一次他安排我们和一个美国艺人一起——这个男人叫作“保罗”,或者“保利娜”,他的表演是在一个檀木的橱柜里进进出出,一会儿打扮成男人,一会儿打扮成女人,间或唱着女高音和男中音。我觉得这个表演挺不错,但是姬蒂看到他的节目,就让我们取消了演出。她说这个男人是个怪胎,会让人联想到我们俩也很怪异……
这场我们也赔了钱。到头来我对沃尔特的耐心大为惊叹。
这又是另外一个改变。我之前提到,沃尔特不再像从前那样兴致高昂,而是有些郁郁寡欢——自从我和姬蒂成为恋人,我和沃尔特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微妙而有距离感。现在这种阴郁和距离又增加了。他依旧和善,但是这善意成了一种令人惊讶的僵硬。特别是姬蒂在场时,他变得更容易激动或者拘谨,然后又变得欢快,但那是一种刻意佯装的欢快,仿佛在为自己的古怪感到羞耻。他来吉妮芙拉路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最后,只有我们排练新歌,或者和其他艺人一起吃饭喝酒的时候,才能见到他。
我想念他,也惊讶于他的改变,但是我承认自己并未思虑太多,因为我以为我知道原因所在。那天晚上在伊斯灵顿他终于知道了真相,从醉汉的咆哮里,他看到了姬蒂的恐惧,看到了可怕的回应,于是理解了。他送她回家,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因为没有人想去讨论那个可怕的晚上。他把她送回家,温柔地把自己的斗篷披在她颤抖的肩上,看她安全到家,然后就没别的了。现在他没办法自然地面对她,或许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她,或许是因为我们之间的爱令他反感,所以他选择保持距离。
如果我们在邓迪太太家再住一阵子,我们的朋友就会注意到沃尔特的缺席,并追根究底。但是因为九月末的巨变,我们告别了吉妮芙拉路的房东,搬走了。
自从我们成名,就讨论过搬出去的事情,但是并没有很快实施,因为在这里一直很开心,离开这样一个快乐的地方似乎有些愚蠢。邓迪太太的家变成了我们的家。我们在这里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宣告了我们的爱情,我觉得这是我们的蜜月之家。虽然这里太狭窄太简陋,虽然我们的服装在卧室里的占地面积已经超过了我们的床,我还是相当舍不得离开。
姬蒂说我们明明有钱住一个比这里大十倍的地方,却还在这里挤一张床,就显得奇怪了。她找了个房屋中介帮我们物色房子。
最终,我们搬到了斯坦福希尔,远在泰晤士河的另一边——我对伦敦的这个地区所知甚少(私底下觉得是个无聊的地方)。我们在吉妮芙拉路吃了告别晚餐,每个人都说他们特别舍不得我们离开——邓迪太太甚至哭了一会儿,说她的房子再也不会和以前一样了。因为“小心肝”也要走了,要去法国,在巴黎的一个剧院演出。一个吹口哨的喜剧演员会住进她的房间。读心术师有些中风的迹象,据说他会住进老艺人之家。西姆斯和珀西混得不错,准备等我们搬出去以后住进我们的房间,但是珀西找了个恋人,这个女孩让他们兄弟俩产生了矛盾,我听说他们后来不再一起演出了,而是分别在对立的乐团里扮起了游吟诗人。我猜剧院演员住的房子就是这样,总是拆散又重组。但是最后一天在吉妮芙拉路的时候,我几乎比离开惠特斯特布尔时还要忧伤。我坐在客厅里,看到自己的肖像也被挂在了墙上,和其他人并列了。我想到自己第一次坐在客厅的光景,现在距那时候还不到十三个月,我不知道在我身上发生的变化是否都是好的,我希望自己还是那个普通的南希·阿斯特利,而姬蒂·巴特勒仍旧像普通人那样爱着我,并不惧怕让全世界知道。
我们搬去的那条街很新,很安静,我感觉邻居也都是城里人,他们的妻子每天都待在家里,孩子坐在大大的铁制摇篮车里,由保姆们气喘吁吁地推着在花园的台阶上上下下地散步。我们租了车站附近一栋房子的顶层,房东夫妇住在楼下,但不怎么和我们打交道,所以我们很少见到他们。房间很不错,而且我们是第一批房客。家具表面不是抛光的木料,就是天鹅绒和锦缎,比我们以往用惯的都更精美,因此我们坐在沙发和椅子上都小心翼翼的。这里有三间卧室,其中一间是我的,当然,我只是把衣服放在衣柜里,把牙刷和梳子放在洗手池的架子上,把睡衣放在枕头下面,这是因为每周有三天,会有一个女孩来给我们做清洁。而我都是在姬蒂的卧室里过夜。那个大大的主卧有一张很高的床,是室内设计师给夫妇准备的。我躺在上面就想笑,“我们结婚啦,”我对姬蒂说,“我们其实也不必躺在这儿,如果我们不想。我可以把你抱到客厅的地毯上,在那里亲你!”但是我从来没有那么做过。尽管我们现在终于可以尽情玩闹了,却没有打破过去的习惯,仍旧低声诉说着爱语,在床单下面无声地亲吻着,像小老鼠一样。
当然,这是在我们有时间亲热的时候。现在我们一周要演六个晚上,而且也没有西姆斯、珀西和“小心肝”在演出以后让我们打起精神了,通常我们回到斯坦福希尔的时候累得倒头就睡,睡下就开始打鼾。到了十一月,我俩都疲惫不堪,沃尔特说我们应该休个假。我们讨论过去欧洲大陆旅行,甚至去美国,那里也有很多音乐厅,我们可以在那里悄悄积攒一些人气,而且沃尔特还有朋友可以给我们提供住宿。但是在定下这个旅行之前,有人邀请我们去霍克斯顿的不列颠剧院演童话剧《灰姑娘》,姬蒂和我分别扮演第一和第二男主角。这个邀请真是太棒了,让人无法拒绝。
我的音乐厅生涯虽然短暂,却很快乐。那个冬天在不列颠剧院扮演王子身边的丹迪尼[28]绝对是最令人满足的经历。每个艺人都希望能演童话剧,只有在像不列颠这么有名的剧院里演出过,你才知道原因所在。因为冬天最冷的三个月你都有着落了。你不必再从一个剧院跑到另一个剧院,不用担心你的合约。你混在演员和跳芭蕾舞的女孩之中,和他们成为朋友。你的更衣室宽敞私密又温暖——在里面更衣化妆就行了,不用再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到后台入口,或在马车里就扣好演出服的扣子。有人递来台词,你就念;有人教授舞步,你就跳;有人递上服装,你就穿——简直是你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演出服,都是皮毛、绸缎和天鹅绒的,演出结束后你就把它递给负责打理衣橱的女士,她会替你修补或清洁。观众是你见过的最和善、最快乐的,不管你对他们喊些什么胡话,他们都会以尖叫和笑声来回应,这仅仅是因为圣诞节到了,大家都准备开开心心地度过。简直就像离开现实生活去度了个假,不同的就是有人每周付给你二十镑,如果你和我们当时一样幸运。
我们那年演的《灰姑娘》特别华丽。领衔主演是多莉·阿诺德,一个声音像红雀一样甜美的女孩,她以腰细著称,可以把项链当成腰带来用。看着姬蒂在台上搂着她,在午夜差一分的时候吻她,感觉还挺奇怪,但更奇怪的是观众里却没有人叫嚷“女同”,他们压根就没往那方面想,只会在王子和灰姑娘最后团聚、坐上六匹小马拉着的婚车时鼓起掌来。
除了多莉·阿诺德,童话剧里还有别的明星,有些是我买票去坎特伯雷游艺宫看过的,而现在和他们平起平坐让我觉得自己非常稚嫩。过去我只是在姬蒂身边唱歌,而现在我要演,和一个打猎的随从并肩走在舞台上,说着台词:“我的上帝啊,我们的主人卡西米尔王子去哪儿了?”我要拍大腿,说一些令人讨厌的双关语,要拿着一个天鹅绒的垫子跪在灰姑娘面前,把水晶鞋穿上她纤细的脚——刚好穿上,并带领观众欢呼三次。如果你看过不列颠剧院的童话剧,就知道它有多美妙了。在灰姑娘变身的那一幕,他们让一百个女孩穿上薄纱和饰有金边的衣服,用钢丝吊起来,在前排座椅上方飞舞。他们在舞台上搭了个喷泉,每一道水柱都被灯光打上了不同的颜色。扮演灰姑娘的多莉穿着结婚礼服,裙子是镶金的,紧身胸衣上缀着亮片。姬蒂穿着金色的裤子,闪闪发亮的背心,戴着一顶三角帽;我穿着马裤,天鹅绒背心,蹬着镶着银带扣的方头鞋。站在姬蒂旁边,喷泉洒着水,仙女们在头顶盘旋,小马驹们昂首阔步,踢着蹄子,我真不敢肯定自己是不是死在去剧场的路上,醒来便身处天堂。那些小马驹被炽热的灯光照久了,散发出一种特别的气味。我在不列颠剧院的每天晚上都能闻到那种味道,与音乐厅散发出的熟悉的灰尘、油彩、烟草和啤酒的味道混合。哪怕是现在,如果你问我天堂是什么样的,我还是会说,就是发热的马毛的味道,穿着亮片和金箔的天使,还有被红光和蓝光照亮的喷泉……
但是,那里面或许没有姬蒂了。
当然,我那时并没有这么想。我只是非常高兴能在心爱的人身边扮演一个角色,而且姬蒂的一举一动说明她也是这么想的。我觉得我们在不列颠剧院的时间比我们在斯坦福希尔的新家还长——穿着天鹅绒的演出服,戴着假发的时候比卸了妆的时候还多。我们和剧院里的人都成了朋友,包括芭蕾舞演员、看管衣橱的女孩、灯光、剧务、木匠还有跑堂的男孩。我们的服装师弗洛拉甚至还在他们中间给自己找了个情郎。他是个黑人,从沃平的一个航海之家出走,想加入一个游吟诗人剧团。但因为嗓音不够好,他成了一个剧场的工作人员。我想他的名字是艾伯特,但是和这个行当里的其他人一样,他对自己的名字不以为意,大家都叫他“比利小子”。他比我们中的任何人都更爱这个剧场,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里面。他和看门人以及木匠一起打牌,吊钢丝,系绳子,转动把手。他长得挺英俊,弗洛拉很喜欢他。他经常在我们的更衣室里待着,等着演出结束后送她回家,因此我们和他混得很熟。我喜欢他是因为他来自河畔,和我一样为了剧院的事业而离开了家人。在某些下午和深夜,我会留下姬蒂和弗洛拉去整理演出服,自己和他一起在昏暗而安静的剧院里散步。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好玩。他复制了不列颠剧院所有秘密尘封之处的钥匙,包括地下室、阁楼,还有古老的储藏室,他给我看了一篮一篮的演出服……有一两次他领我走到舞台一侧高高的大梯子上,进入舞台上空,我们的下巴贴着扶手,分享着一支烟,看着灰尘穿过绳网和平台,飘落在距离我们脚下六十英尺的地板上。
这一切就像再次回到了邓迪太太的房子里,和我们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光。除了沃尔特不再是其中一员。他只是偶尔才来不列颠剧院,并且极少去斯坦福希尔。他来的时候,我不忍看他如此局促不安,于是找借口跑到别的地方去,让姬蒂去和他说话。我注意到她也和他一样变得笨拙而拘谨。我似乎更喜欢收到他的信,而不是看到他本人。这些日子他通过邮局和姬蒂通信,我们的友谊就这样戏剧性地倒退了。但是姬蒂说她并不介意,我明白她是不想和他谈论起那些让她难受的事。沃尔特已经猜到了她的秘密,并厌恶这件事,我想这对她而言一定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