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七子,兑六子,离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全阴故无子。
乾七子,坤六子,兑五子,艮四子,离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阴刚故无子。
乾坤七变,是以昼夜之极不过七分也。
艮兑六变,是以月止於六,共为十二也。
离坎五变,是以日止於五,共为十也。
震巽四变,是以体止於四,共为八也。
日有八位而用止於七,去乾而言之也。
月有八位而用止於六,去兑而言之也。
星有八位而用止於五,去离而言之也。
辰有八位而用止於四,去震而言之也。
日有八位而数止於七,去泰而言之也。
月自兑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数也。
故十二月常馀十二日也。
圆数有一,方数有二,奇偶之义也。
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天圆而地方,圆者之数起一而积六,方者之数起一而积八,变之则起四而积十二也。
六者常以六变,八者常以八变,而十二者亦以八变,自然之道也。
八者天地之体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周文建注:有点道理)
天变方为圆,而常存其一。
地分一为四,而常执其方。
天变其体而不变其用也,地变其用而不变其体也。
六者并其一而为七,十二者并其四而为十六也。
阳主进,故天并其一而为七。阴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於十二也。
是阳常存一而阴常晦一也,故天地之体止於八,而天之用极於七,地之用止於十二也。
圆者裁方以为用,故一变四,四去其一则三也,三变九,九去其三则六也。
方者展圆以为体,故一变三,并之四也,四变十二,并之十六也。
故用数成於三而极於六,体数成於四而极於十六也。
是以圆者径一而围三,起一而积六,方者分一而为四,分四而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圆者六变,六六而进之,故六十变而三百六十矣。
方者八变,故八八而六十四矣。
阳主进,是以进之为六十也。
圆者径一围三,重之则六也。方者径一围四,重之则八也。
裁方而为圆,天所以运行。分大而为小,地所以生化。故天用六变,地用四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