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不是个只会在闺房里绣绣花,在院子里扑扑蝴蝶,傻不隆咚、唯命是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大小姐ㄛ!嘿嘿嘿!不是她在臭盖,能被她选上当她的「玩具」,可算是他三生有幸,只不过,这个她经过千挑万选的「玩具」怎么这么「中看不中用」啊!她只不过是为了「戏剧效果」在他面前穿得「凉快」一咪咪,他就立刻从正人君子,熊熊变成一只色色大恶狼,忍不住对她动手动脚、毛手毛脚、七手八脚的想「吃」了她!喂喂喂!她只是在和表姊玩「比美」的游戏,而且,他是她们的「玩具」耶!怎么可以忘了自己的「玩具本分」咧?他应该要乖乖的、柔柔的、傻傻的听她一个口令、一个动作,好让她顺利的赢得这场比赛才对啊!怎么可以粉小人的乘机把她给全身上下走透透、吃光光了,而且,还不断灌输她「吃了再上」的最佳恋爱指导原则,并想在「吃干抹净」后拍拍屁股走人?!哇你咧XXX......她忍不住在心里大骂他三百回合,夹枪带棍的准备向他讨回公道,却没想到他竟丫`人先告状,说什么是她故意引诱他「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