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一个阴险的行当,身处其中,每个人都会变得居心叵测。什么叫律师?三个字:蒙、乖、装!在当事人面前,蒙!在法官面前,乖!在人民群众面前,装!做交易不能讲人情,讲人情不能做交易;宁可得罪亲爹,绝不得罪法官。混够年头,有足够案源,就可以当老板,否则要么当学徒,拿微薄薪水,要么当个体户,忍气吞声受老板剥削。律师以维护当事人权益为天职,其实自己的权益也没有保障。其实法官也挺可怜,专业跟律师一样,干活比律师还多,收入最多只有律师的十分之一。所以律师和法官是一对天生矛盾,谁也瞧不上谁,谁也离不开谁。这是个残酷的职业,一小撮坏人赚走了绝大多数的钱,剩下的人只能勒腰扎脖硬挨。坏事做绝,功成名就,只要尚有一丝天良,那就永无出头之日。所谓律师讼棍,实是人面豺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