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快满六岁的时候,我们的家从北台湾的雨港搬迁到中部的山城,我的童年记忆因而一切为二,根据记忆画面的背景光影,我依稀可以判断某些旧事是六岁以后的事,而某些则是六岁之前的事。但六岁以前的记忆只有零码片段,破碎不成篇章,更没有编年记事可言了,我总是说不出那件事发生在前,那一件在后,也说不准那究竟是五岁、四岁、三岁、还是更早的事。这里就有一件我说不出那是五岁、四岁、或者三岁的启蒙经验,但既然场景是在每天蒙蒙轻雨的基隆港市,那就一定是六岁之前的事情无疑了。
先是街头上传来大消息,左邻右舍都在说刚刚以〈孤女的愿望〉唱红全台湾的陈芬兰,终于要来我们基隆登台了。陈芬兰那时候还只是个小女孩,我现在当然可以通过资料搜集的力量,考证出陈芬兰出版〈孤女的愿望〉的时间是一九五九年,当年她才九岁,同时也算出来那年我应该是三岁,但我总疑心那个时代的时间计算没那么精确讲究,从她出唱片到大街小巷唱红〈孤女的愿望〉,再等到她辗转来基隆登台,时间也有可能已经是一九六○年或者更晚,三岁的时间座标就不对了。总之,街头巷尾的三姑六婆们议论纷纷,都在商量要不要前往市区的戏台去看她演出呢?
很少在家的父亲竟然在这个时间出现了,还豪气干云地允诺带全家人去看陈芬兰的表演,这个大手笔一定让我和全家人都感到无比兴奋,不然我为什么能在近半个世纪之后还感觉得到这件事的分量呢?大日子终于来临,爸爸妈妈难得全副盛装,小孩子们也被打扮得漂亮体面,我们就浩浩荡荡乘车往市区出发了。但遇车则晕的我等不及来到市区,就大口呕吐在父亲的身上,弄得他一身西装狼狈不堪。这个意外似乎也没有败光全家人的兴致,我们还是吃了晚饭进了戏院,坐在二楼遥远的高处,欣赏着陈芬兰的演出。
这是我第一次进戏院,看到的是那个时代氛围特有的歌舞表演,陈芬兰自然是整场秀的主角,但这也不妨碍整场歌舞表演仍然有许多其他元素:像是贯彻全场的辩士口才、荤腥不忌的主持人,中央穿插的魔术杂耍和谐丑表演,香艷刺激的歌舞综艺,以及其他多名男女歌星的协力演出。
陈芬兰当晚的表演让全场如痴如醉,她仍然还只是一个小女孩的模样,一身白衣,楚楚可怜,当她用带有鼻音的哭腔唱出〈孤女的愿望〉时,你真的以为那就是她的真实身世,忘了那是一场舞台上的表演。而她的这首歌也只是她万千化身的一种,因为她还会继续演唱许多歌曲,每一首歌各有一种叙述的身分,有时候她是思春而雀跃的少女,有时候她是望穿等待的情妇,有时候她又成了失去一切的怨妇…。而每一首歌唱出时,我们都立刻相信了她新的身分。
但对或者三岁、四岁、或者五岁的我,陈芬兰的夜晚还有更多的意义。那些节目对我而言都是新鲜的经验,我望着涂抹了五颜六色的花脸丑角,感到畏惧又有无穷的向往;看到那些魔术与杂技,觉得恐怖又好奇;对大开黄腔的主持人以及满堂的回应笑声有点无法理解。但那位第一次看到歌舞剧院的小孩最觉得莫名刺激的,恐怕是那些带有情色意味的歌舞表演了;那些歌舞,有的是穿戴亮片和羽毛,伴随着歌者做为一种布景的,也有另外做为串场、大腿如林的群舞,更有一些伴有挑逗音乐、舞者几乎衣不蔽体的个人独舞。
那个晚上回到家里,梦里头出现一个镜头,那是五色旋转的舞台灯光下,一位歌女唱着歌,背后有伴奏的乐队,记得当中有八爪章鱼似的鼓手,和一位直直站立把脸贴在琴上的低音大提琴手,好像还有伸缩喇叭手。歌女两旁有若干名穿着暴露的伴舞者,她们扭动着充满亮片的衣服跳着舞,歌曲终了时,红灯闪耀,她们定格般高举一双裸露的臂膀,腋下森森碜出浓黑的腋毛。这个时候,我就惊醒了,意义不明的画面深深刺激了我,我瑟缩在蚊帐里,感到又害怕又羞耻,再也无法入睡,醒来也无法对别人明言。
这个奇怪的梦境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画面上的舞台不断随时间变化,演唱的歌女也不断替换,换成较新认识的女星,伴奏乐队也不停改变人数和队形,只有旋转的彩色灯光是不变的,伴舞者最后高举双手露出腋毛也是不变的,我也总在那一刻惊醒。这个充满性意识醒觉的梦境重复出现多年,次数频繁,更长驱直入我焦躁不安的青春少年时期,直到它被别的春梦取代为止。
事实上再有机会看到歌舞表演时,我们已经搬到中部山城,我也已经是上了学的小孩。我所居住的香蕉集散小镇偶而会来一些流浪的歌舞团,在经常演出歌舞综艺的戏院售票公演。每次新的歌舞团来到镇上演出,照例要游街宣传,贴着充满诱惑海报、装着扩音器的宣传卡车,载着成群镶满亮片戏服的浓妆舞女,在街头大声喧哗,给本来平静无波的农村小镇带来嘉年华会的炙热气氛。
这些歌舞表演已经不再有陈芬兰那种带来全镇殷望期待的大明星,代之而起的是不再迂回的情色诱惑,文案强调香艷刺激,海报的图片也是愈来愈露骨了,丰乳肥臀几乎要从平面倾泻而出。已经逐渐衰老的父亲偶而拿着经营戏院的房东送给他的招待券,带着我们几个小孩去看歌舞表演,总是到了几段脱衣独舞的尴尬时刻,父亲才会斥喝我们低下头去。
但那毕竟还是慢条斯理的农村节奏,脱衣舞还是如美国最有名也最机智的脱衣舞孃吉普赛.罗丝.李(Gypsy Rose Lee, 1914-1970)所说的名言:「值得做的事情就值得慢慢做,非常慢地做。」(If a thing is worth doing, it is worth doing slowly...very slowly.)
每位脱衣舞孃上台时,一开始或者华丽或者端庄,衣服一直紧紧包到脖子,看不出即将发生的情色。随着挑逗性的音乐响起,她才逐件卸除衣裳,而那些衣服也彷彿魔术一样,一件之后还有一件,似乎是脱之不尽的。总是要等到两首歌曲奏完,舞孃已经露出夏娃的原始潜力,她的衣服看起来已经随时可以消失,这时候,更富暗示性的音乐奏出,主持人也说出更富色彩的字眼,舞孃作势要脱去她最后的叶片,这个时候父亲才轻声说,低下头去,小孩子不要看。但我还是听得见令人困窘的音乐以及主持人的猥亵旁白,我常觉得不明所以的口干舌燥与心跳加速。直到音乐结束后,父亲会轻敲我的肩膀,示意警报已经解除,我再抬起头来,红绿灯光已改,舞台上也已经不见人影了。
很多年后,我想起这些经验,觉得已经成年的我,应该有权利观看那些我未能看完的脱衣舞码了吧?我买了戏票去一家猥琐破旧的歌舞戏院,看门收票的人也是一副纵欲伤身的模样,找到座位坐下来,观众寥寥无几,无精打彩的音乐奏起之后,一位长相抱歉村妇模样的矮短女子走出来,先照着音乐胡乱扭扭身子充作一种舞步,面无表情彷彿打卡上班一样。一首歌曲之后,乐风一转,节奏加快,暗示有事即将发生,歌舞女郎一转身,身上的披风扯开,她就一丝不挂了,同样的面无表情,同样的胡乱扭身,只是歌耶(Francisco de Goya, 1746-1828)穿衣和裸身的两张画像,但不穿衣的这位身材早已走样的女郎,惨白的皮肤上有许多暗红色的斑痕痘疮,不忍卒睹。整场脱衣舞表演,只剩快快的史脱立普(strip),不见慢慢的挑逗(tease),十倍速的时代,连古典色情都瓦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