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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故事》第三十六章 中世纪的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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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自由民是如何争取在皇家议会上的发言权

当人类历史还处于游牧阶段,人们还是游荡的牧羊人部落时,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都要为整个群体的福祉和安全负责。

不过当他们定居下来之后,人与人之间便逐渐产生了贫富分化。政府便往往落入富人的掌管之中,因为富人不必为生计而艰苦劳作,能够全心全意地投身到政治当中。

在前面的章节里,我已经讲述过这种情况在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和罗马是如何发生的。当欧洲从罗马帝国覆灭后的混乱状态中恢复过来,再度建立起正常的政治与生活秩序,日耳曼部族中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形。西欧世界最先是由这样一位皇帝来统治的。他是从日耳曼民族大罗马帝国中的七八个势力强大的国王中选举产生的。从理论上说,皇帝是西欧的主人,但实际上形同虚设,可以说,皇帝的实权甚至还不如属下的一些国王。西欧的真正统治者是大大小小的国王,可他们的王位从来岌岌可危,所以他们成天疲于应付篡权夺位之事,根本无暇治理自己的国家。至于日常事务的处理,则掌握在数以千计的封建诸侯手里。当时没有城市,也没有中产阶级,他们的臣民要么是自由农民,要么是农奴。

不过在13世纪(消失了将近1000年后),作为商人的中产阶级再次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这个阶级势力的繁荣昌盛,也意味着封建城堡影响力的衰退。

到目前为止,统治这片领土的国王还仅仅把目光专注在贵族和主教的利益之上,不过从十字军东征中成长起来的贸易与商业世界,迫使他承认中产阶级的存在,否则他们的国库就会持续亏空。其实,这些国王宁愿和牲畜打交道,也不愿意和刁钻的市民打交道。不过形势所迫,他们也无计可施。但是,他们绝不会把权力拱手相让,战争不可避免。

民权思想的传播

在英格兰,当狮心王查理不在的时候(他去圣地抗击异教徒去了,但是十字军征程的大部分时间里,他是在奥地利的监狱里度过的),政事便由他的兄弟约翰全权代理。约翰在带兵打仗的事情上比查理差远了,但是在治理国家方面,两人差不了多少。刚担任摄政王不久,约翰便丧失了诺曼底和法国的大部分属地。这是约翰糟糕的政治生涯的开始。然后,他又和教皇英诺森三世产生了争端。这位教皇是霍亨施陶芬家族著名的敌人,这位教皇毫不留情地把约翰逐出教会,就像200年前格利高里七世对付德意志国王亨利四世那样。1213年,约翰只好忍辱求和,其情形和亨利四世在1077年所做的一个样。

瑞士自由之发祥地

虽然屡战屡败,约翰却没有心灰意冷,反倒继续滥用王权,直到被心怀不满的诸侯囚禁为止。他们迫使这位皇帝好好治理国家,并永远不再侵犯臣民们的权利。这一切发生在1215年,在靠近伦尼米德村的泰晤士河上一个小岛上。约翰签名的文件被称为“大宪章”。它所包含的内容没什么新意,只是以简单明了的词句一一列举了他的大臣理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却没有给予大多数的农民一点点相关的权利,倒是给新兴的商人阶级一些承诺和保护。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宪章,因为它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精确地限定了国王享有的权利。显然它仍然是一个纯粹的中世纪文件,它并未涉及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除非他们碰巧是某位诸侯的财产,必须受到保护免受皇室暴政之害,如同男爵的森林和牛群也应当受到保护,以防皇家林务官进行过分的干预一样。

然而没过几年,我们开始在陛下的议会上听到截然不同的论调。

无论从天性还是性格倾向上来说,约翰都是一个性格歹毒、阴险顽劣的家伙。他刚刚才庄严承诺要遵守大宪章,可是没过多久,他又迅速破坏了其中的每一项条款。好在他不久就死了,由他的儿子亨利三世继位。在重重压力之下,亨利被迫重新承认大宪章。与此同时,他的舅舅查理,已经浪费了大量的国家钱财进行十字军东征。亨利不得不想办法去寻求新的贷款,来偿还放债的精明的犹太人。可是大地主和大主教都无法为国王支付这笔巨额的贷款。无奈之下,亨利只好下令召开城市代表大会来解决这个问题。1265年,这些新兴阶级的代表第一次在议会上亮相。但是,他们只能以财政专家的身份参加会议,只能对税收问题提提建议,无权干涉国家政事。

不过,渐渐地,这些“平民”代表们开始在很多问题上出谋划策,发挥自己的影响力,而贵族、主教以及城市代表组成的会议发展成了固定的议会。用法语说就是“人民说话的地方”,因为,凡是重大的国家事务在决定之前都要在此进行讨论。

大多数人认为这种具有一定执行权的咨询会议源自英国,而这种由“国王和他的议会”共同治理国家的政治制度,并不是不列颠群岛所独有,欧洲很多国家都是这样。在一些国家,比如法国,中世纪后皇权的迅速滋长大大限制了“议会”的影响力,完全是形同虚设。从公元1302年开始,城市的代表就一直参加议会,可直到5个世纪之后,他们的权力才得到“议会”的认可与维护。经过法国大革命天翻地覆的动荡,终于彻底废除了国王、教士及贵族的特权,使普通百姓的代表真正成为了这片土地的统治者。在西班牙,“cortes”(国王的议会)早在12世纪的前半期就已经向平民开放。在德意志帝国,许多重要的城市已经被列入“皇家城市”的等级之中,帝国议会必须倾听并采纳代表的意见。

腓力二世被废黜

在瑞典,1359年召开第一次全国议会,就已经有民众的代表参加。在丹麦,1314年复兴了古老的全国大会,虽然贵族阶层控制着国家事务的权力,但城市的代表的权力并没有被完全剥夺。

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有些国家的代议制度发生了不少有趣的故事。比如冰岛,9世纪就开始举行定期会议讨论国家大事,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将近1000年的时间。在瑞士,几个不同城市的自由市民努力捍卫他们的议会,成功抵御了封建邻居的企图。

最后,再来看看那些低地国家。比如荷兰,早在13世纪,许多公国和州郡的议会就有第三等级的代表参加了。到16世纪的时候,一些小省份联合起来反抗他们的国王,在一次庄严的“三级会议”上,正式废除了国王陛下的权力,把神职人员驱逐出议会,废除了贵族特权,建立起新的权力机构。随后,七个地区一起组成了新的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政府的一切事务均由他们自己决断。在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城市议会的代表们管理着自己的国家,没有国王,没有主教,也没有贵族,城市因此变得非常美好,善良的自由民成为了这片土地的主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