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中午左右出发,把我们的大背包留在营地里,反正那里大概明年才会有人来。我们只带一点儿食物和一只急救包穿过石头峡谷。峡谷比看起来的还要长。没一会儿就下午两点了。太阳现出越来越浓的金色,风吹了起来,我开始想:“天啊,我们今晚怎么才能爬上那山呢?”
我跟贾菲说了这个问题。他说:“你是对的,我们得赶快了。”
“为啥不干脆算了,直接回家?”
“啊,加油吧勇士,我们要跑步前进,爬上那山头,然后就能回家。”峡谷很长很长很长。最顶端的一头变得非常陡,我开始有点儿害怕掉下去。石头都很小,越来越滑,而我的脚踝还在紧张的肌肉作用下一直作痛。不过摩利一直在走着聊着,我意识到他有巨大的忍耐力。贾菲脱了裤子,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印第安人,我是说他一丝不挂,除了一条护着要害的三角绷带,走在我们前方大约四百米处。有时,他会停下来等一会儿,给我们时间赶上,然后继续走。他走得很快,只想今天爬上山头。摩利第二位,一直在我前头大约五十米处。我一点儿也不急。然后便到了傍晚,我走得更快了,决定超过摩利,赶上贾菲。现在,我们的海拔高度大约三千四百米,山上很冷,东边有一大片雪。我们可以看见巨大的雪顶盖子,还有在此之下整一层的山谷。我们实际上已在加州之巅了。有一刻,我不得不像其他两位一样,在狭窄的岩架上,绕着石头孤丘艰难爬行,这可真吓到我了:一掉下去就有一两百米,足够摔断你的脖子,然后另一块小岩架会把你弹回来一分钟,为再次坠落三百米直接拜拜做准备。风现在吹得像是鞭抽。可整个下午都充满了旧日的预感或回忆,比其他时候都多,好像我曾去过那里,在那些石头中爬过,为了更古老、更严肃也更简单的一些目的爬过。我们终于到了马特洪峰山脚下,那里有一个最美丽的小湖,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未曾眼见,只有一小群登山者见过。在三千四百多米高处的一个小湖,湖边是雪、美丽的花和美丽的草地。那是一片高山草甸,平坦而充满梦幻。我直接脱了鞋,把自己扔在草地上。我到的时候,贾菲已在那里待了半小时。此刻很冷,他又穿上了衣服。摩利跟在我们后面爬上来微笑着。我们坐在那里,注视着陡峭的碎石斜坡,那是通向马特洪峰的最后一块峭壁。
“那看起来没什么,我们可以做到。”现在我高兴地说。
“不,雷,比看上去更难。你没发觉那有三百多米高?”
“那么高?”
“除非我们一路跑上去,速度加倍,否则我们没法在天黑前赶回营地,也没法在明天早晨以前赶回停车的旅店,嗯,明早前的半夜。”
“哦。”
“我累了,”摩利说,“我觉得我没法爬了。”
“嗯,对啊,”我说,“我们这趟登山的目的不是炫耀你能爬到山顶,而是置身于这片野外乡间。”
“好吧,我得上去。”
“好啊,如果你要上去,我跟着你。”
“摩利?”
“我觉得我上不去了。我会在这儿等着。”风很烈,太烈了,我觉得一旦我们往陡坡上再爬几十米,风就会妨碍我们继续爬。
贾菲拿出一小袋花生和葡萄干,说:“这就是我们的汽油,兄弟。雷,你准备好速度加倍跑上去了吗?”
“准备好了。要不然我该怎么向‘那地方’的兄弟们交代?一路来到这儿,在最后一分钟放弃了?”
“已经很晚了,我们赶紧。”贾菲开始飞快地走,有时甚至小跑。在那段路,必须沿着石堆中山脊的左侧或右侧攀爬。石碓很长,由滚石和沙滑坡组成,那很难爬过去,一路上总有一阵阵的山体滑坡。每走几步,我们看上去就像是坐着一部恐怖电梯逐渐升高。我转身回望时,看到了整个加利福尼亚州在蓝天下,在组成骇人的行星系的云层下,往三个不同的方向延展;看到了远处峡谷甚至高原的巨大全景,而我知道整个内华达州就在这全景之外。俯视是很可怕的,我看到摩利成了梦一般的小黑点,在湖边等着我们。“哦,我为什么没和老亨利待在一起?”我想。现在我开始对再爬高哪怕一步都感到害怕,那是对绝对高度的恐惧。我开始害怕被风吹走。我做过的所有噩梦中那些从大山或陡峭高楼坠落的情景,在我脑中无比清晰地掠过。况且每向上走二十步,都会让我们两人完全精疲力竭。
“那全因为现在在高海拔地带,雷。”贾菲坐在我身边喘着气说,“所以我才带来了葡萄干和花生,你会看到这些东西怎么给你加油的。”
每次它们给我们加了一大把油后,我们便二话不说跳起身,又爬二十步、三十步,然后再次坐下喘气,在冷风中大汗淋漓。在高高的世界之巅,我们的鼻子冻得青红,就像在冬天的星期六下午必须玩完最后一场游戏的小男孩的鼻子。现在,风开始号叫,就像异域电影里的风。陡峭的程度开始超出我的能力了;我现在感到害怕,不敢往后看;我偷看,甚至没法看到小湖边的摩利。
“赶紧,加快!”贾菲从前方三十米处喊道,“已经太晚了。”我张望着峰顶。它就在那里,我能在五分钟内爬上去。“就剩下最后半小时了!”贾菲吼道。我没法相信,爬了五分钟后坐下来张望,峰顶看起来还是那么远。我不喜欢峰顶的地方在于,全世界的云都从那里径直吹过,就像雾一样。
“反正在上面什么也看不到,”我咕哝着,“哦,为什么我要让自己走这一遭?”贾菲现在在我前面很远处,他把花生和葡萄干留给了我。他现在沉浸在某种孤寂的庄严中,决定向顶峰冲刺,哪怕那会让他送命。他不再坐下休息。很快,他离我有一整个足球场那么远,一百米,看起来越来越小。我就像罗得的妻子[《圣经》中,罗得的妻子在逃离所多玛时,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就变成了一根盐柱。]那样回头看。“这太高了!”我恐慌地向贾菲喊。他没有听到。我冲了几步,觉得腹中力尽,又滑下去一点儿。“这太高了!”我喊。我真的害怕了。如果我开始一直往下滑,这堆碎石会开始滑坡。那只该死的山羊贾菲,我能看到他在我前方茫茫大雾中的块块石头间跳过,向上,向上,只看到他闪现的靴底。“我哪能跟得上这样一位疯子?”但我还是带着疯癫的绝望,跟上了他。最终我来到一块岩壁架上,在这里我可以平坐下来,而不必抓着什么才能止住往下滑。我把全身挤进那块岩架,让它紧紧托住我,如此风才不会把我驱逐。我向下边和四周看看,终于觉得受够了。“我就留在这儿!”我对贾菲喊。
“加油史密斯,只剩五分钟了。我只剩几十米要爬了!”
“我就留在这儿!这太高了!”
他什么也没有说,继续爬。我看见他倒下来喘气,然后再次起身冲刺。
我把身体挤到岩架更里面,闭上眼,心想:“哦,这都是什么样的生活啊,我们当初被生下来,难道只为了让自己那可怜柔弱的身躯躺在这片无可置信的恐怖中,比如这座大山、石头和空旷的空间中?”我心存惊怖,想起有名的禅宗说法:“当你爬上山巅,继续爬。”这句话让我的头发直立。这是阿尔瓦草帽上一句可爱的诗。现在这句话足够让我的心脏狂跳,让我的心脏可以为生而为人而流血。“实际上,当贾菲爬到峭壁的顶端,他会继续攀爬,就像风会继续吹一样。这位老哲学家就待在这里。”我闭上了眼睛。“除此以外,”我想,“休息吧,带着善心,你无须证明任何事情。”突然,我在风中听到一声美丽破碎的约德尔小调,带着奇怪的音律和神秘的张力。那是贾菲站在马特洪峰峰顶释放他的喜悦,唱着他征服大山后的凯旋曲。那声音很美,也很好笑,站在那并不怎么好笑的加州之巅,在所有那些飞驰而过的雾气中。但我必须向他致敬,他的勇气,他的忍耐力,他的甜美,而现在这个疯狂的人在高唱:在冰激凌上搅奶油。我没有足够的力气去回应他的约德尔小调。他在山巅的平地上跑动,直到不见了,去调查向西伸展出几米后直接下坠的某个小平顶(他说的),就像我会在意弗吉尼亚城[弗吉尼亚城(Virginia City),美国内华达州一城市。]撒满木屑的地面那样。那很疯狂。我听到他朝我喊叫,但我只在我的藏身处更深地藏起身子。我向下往摩利躺着的小湖望去,见他嘴里叼着一根草。我高声说:“现在这三个人的业[业(karma),佛教用语,意为造作,泛指一切身心活动。]都现形了:贾菲·赖德想要成功到达山顶,他做到了。我几乎做到了,但不得不放弃,藏身于一个他娘的山洞。但三人里最聪明的,是这位诗人中的诗人,他躺在那里交叉着双腿对着天,躺在汩汩流动的河边嚼着朵花。该死的,他们再也别想把我弄到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