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气息是由日常生活中无数小奇迹构成的,很多被人忽略了,马龙在这个悲伤的季节,却注意到一个小小的奇迹,这让他感到无比惊奇。那个夏天的每个早晨,他醒来的时候都充满一种无形的恐惧感。什么可怕的事情将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呢?到底会是什么?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发生?当他最终集中意识思考时,他就感到难以忍受这种残酷的现实,他就无法再安静地躺在床上。他必须起来在厨房和大厅里走来走去,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就这么走着,等待着。但他又在等什么?在他和法官谈话之后,他就把自己家的冰箱冷冻室里装满了小牛牛肝和一般的牛肝。然后每天早上,天还黑乎乎的,需要开电灯才能看清楚的时候,他就起来炸一片恶心的牛肝。他一直都讨厌吃肝脏,甚至星期天孩子们争着吃的鸡肝他也不喜欢。牛肝做好的时候,整个屋子都有股臭味,像扔了颗臭弹。马龙吃着,每一口都让他恶心,但他硬逼着自己吃完。就是因为这东西令人讨厌,倒反而让他觉得有一点儿安慰。他甚至把牛筋也吞下去,而别人是把这东西吐出来放在盘子边上的。蓖麻油也有恶心的味道,但却疗效很好。海登医生从没提出过什么治疗方案,这造成了他和医生之间的矛盾,他甚至连任何对付这个白血病的方案都没有,哪怕一个糟糕的或者其他什么方案都没有。就是告诉你你得了不治之症,没有任何哪怕微弱的治疗办法——马龙整个被激怒了。他做药剂师快二十年了,听过无数病人的病情,也给人开过处方:什么便秘、肾病、眼睛里进灰尘等等。如果他真觉得自己无法诊断,他就会推荐病人去咨询医生,但一般他都能对付——马龙觉得自己不比米兰任何一个真正尽职的医生差,他给无数病人开过处方药。而他自己也是一个好病人,给自己开过难吃的肝病泻盐,用过“斯隆牌”跌打涂抹膏,他也吃下每一片难吃的牛肝。吃完了他就在渐渐亮起来的厨房里等。等什么呢?又要等到什么时候?
在夏天即将结束的一天早晨,马龙醒来,但又不想起来。他竭力想回到温柔的梦乡去,但是却怎么也睡不着了。鸟儿已经在唱歌,搅得他无法再安然入梦。那天早上他感觉很疲惫,可怕的意识涌过全身,让他身心俱疲。他想强制自己睡觉,一边数羊——黑羊,白羊,红羊,一头头活蹦乱跳,大尾巴羊……什么都不想,哦,回到温柔梦乡。他就是不起床,不开灯,也不在厨房瞎溜达,不再等待也不再吓唬自己了。他不愿意再天不亮就起来炸恶心的牛肝吃了,那臭味像投了一枚臭炸弹在屋子里散发不去。不,再也不要这么做了。永远不!马龙打开台灯拉开床头柜。那里有他给自己开的催眠药。一共四十粒,他知道。他用颤抖的手指头拧开瓶子盖,看着红的绿的药片。没错,是四十粒。吃下去,他就不用在清晨起来在房间里害怕地瞎转悠了。也不用再去药店上班了,他以前总是天天去,因为那是他的生计,养家糊口的饭碗。可是马龙不是唯一支持家庭收入的,因为妻子用她自己的钱买的可口可乐的股票也给她赚了钱,她还从她母亲那里继承了三间房屋。——那是亲爱的格林拉夫太太,十五年前死了,——由于他妻子有这么多收入来源,马龙不是唯一家庭经济的顶梁柱。当然,药店仍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而且他做得很好,不管别人怎么看。每天他的药店都是米兰最早开门最晚关门的,开在当街,听客人们叙述病情,买处方药,做可乐和圣代冰激凌,还有配药,等等。不会再有了,不会了!为什么他干了这么长时间?就像一头老骡子一圈圈绕着磨盘磨高粱,直到累死。还有每天晚上回到家,和妻子睡在同一张床上,他早就不爱她了。为什么?难道他除了药店没有别的适合他去的地方,除了他妻子的床?白天在药店工作,晚上回去和妻子睡觉,不要这样的生活了!他摸着药品,它们好像钻石闪光,单调的生活在眼前浮现。
马龙拿起一片药片放进嘴里,喝了半杯水才咽下去。这要是吃完四十片,他得喝多少水啊?
他吃了第一片之后,又吃了第二片,第三片。然后他不得不停下来去倒水。当他再回到床上的时候,他想抽烟。他点燃一根香烟抽起来,香烟让他头晕。在他抽第二根的时候,烟从他指头缝里不知不觉地掉了,马龙终于又睡过去。
那天早上他一觉睡到七点,当他来到忙碌的厨房时发现家里的人都已起来。在他生活中只有几次他来不及洗澡和刮脸的时候,因为害怕药店开门太晚。
那个早上他亲眼看到了那个小小的奇迹,但当时他心情焦躁,脑子里太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没有注意发生的事情。他从后门出去,从后院抄近道去上班,奇迹就在那儿,他却没看见,径直朝后门走去。但当他到了药店才想自己为什么要这么着急,反正又没人等着开门。但是他已经到了,准备开始一天的单调生活。他用力拉下遮阳篷然后进门打开电扇。当第一位客人进来时,他已经一切准备就绪。
这第一位客人是赫尔曼·克伦先生,他在隔壁开着一家珠宝店。赫尔曼一天到晚总在马龙的铺子进进出出,喝他的可口可乐。他还在马龙的配药间存了一瓶酒,因为他妻子讨厌他喝酒,不允许家里有酒。因此赫尔曼先生就一天到晚待在店铺里修他的钟表,并时常来拜访马龙。赫尔曼先生中午饭也不回家吃,不像米兰大多数做生意的人中午都是回家吃饭的。他有一个小酒杯,中午就喝点小酒,吃一个从马龙太太那里买的包装很好的鸡肉三明治。招呼完赫尔曼先生,接着就乌泱泱进来了一群顾客。一个妈妈带着一个尿床的孩子过来,马龙卖给她一个“优罗通”,这是一个带铃铛的装置,床一湿就会响。这玩意儿他卖给过很多父母,但他暗地里纳闷为什么这东西会响,到底管不管用。他个人觉得如果这东西突然真的响了,会不会把睡得香甜的孩子吓出毛病来,再说即使全家的人都被这铃声闹醒了又有什么用呢?反正小强尼在睡梦中已经安安静静地尿了。他倒觉得不如让小强尼就这么不受干扰地自在地尿吧。马龙曾经自以为很智慧地建议过这些担心孩子尿床的母亲们:“我卖出过很多这个装置,但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训练孩子上厕所,要让孩子配合。”马龙观察着和妈妈来的小女孩,看起来很倔,一点儿不像要配合的样子。他又帮一位患有静脉曲张的妇女穿上治疗的长筒袜。他听着病人述说头疼、背疼还有肚子不舒服等症状。他仔细观察每一位客人,仔细诊断下药。没有人得白血病,也没有人空手而归。
一点钟的时候,那个怕老婆,被老婆赶得提心吊胆的小个子赫尔曼先生又来了。他来取三明治,这时候马龙已经感到很累。可他还在沉思。他想这个世界上还有谁的状况比他自己更糟?他看着赫尔曼在柜台边大口吃着三明治,马龙讨厌他。讨厌他这么没骨气,讨厌他工作这么卖力,他也不像其他体面的生意人,他们如果不回家,就去“板球茶屋”或者“纽约咖啡馆”店吃午饭。马龙一点儿不同情赫尔曼,甚至看不起他。
马龙穿上外套准备回家吃午饭。又是闷热的天气,天空像白炽灯亮得晃眼。这次他走得很慢,感觉身上的白色亚麻外套,好像什么重物压在肩头。他以前总是不慌不忙,回去吃一顿家常便饭,他可不像那个老鼠一样的小个子赫尔曼先生。他还是从后院大门走,这回虽然他很累,他却注意到了那个奇迹:他的蔬菜园子,他曾很无心地撒过种子,但是后来自己都忘了,因为那时候他正被生病的事情烦扰着,而现在园子里的蔬菜已经长起来啦!有紫色的包心菜,小胡萝卜的嫩叶子还卷着边儿,还有绿油油的芜菁,西红柿也结了青果子了。他站在那看着菜园子,这时候一群小孩子也走进开着的大门。他们都是兰克家的孩子。兰克家很有意思。他们一个挨着一个地生个没完,双胞胎,三胞胎都有。他们租了马龙妻子继承的一座房子——那是一个脏乱拥挤的房子,住着一窝孩子,萨米·兰克是韦德威尔纺织厂的一个工头。他后来下岗了一段时间,马龙也没催他房租。马龙自己住的房屋是在一条很体面的街道把角,也是从妻子母亲那里继承过来的,上帝保佑她。还有三处房产都连着在街道拐角,但那里的街区现在已经不景气了。兰克家住的是那里的最后一栋房,也就是马龙太太继承的三座房产的最后一套。马龙经常看到兰克家的孩子们。他们脏兮兮的,不停地吸鼻子,因为在家无事可干,就出来瞎转悠。有一年冬天特别冷,兰克太太又生了双胞胎在家坐月子,马龙还给他们送去过一些煤,因为他喜欢孩子,知道他们会很冷。那些孩子们分别叫尼皮和塔克,西丽丽和西蒙。还有罗斯玛丽,罗斯蒙德和罗萨。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最大的是三胞胎,已经结婚生子,他们的孩子和加拿大的迪昂五胞胎出生在同一晚,《米兰信使报》还刊登了一篇小文章报道了此事,文章题目叫“我们米兰的三胞胎”,这篇文章现在被兰克夫妇放在相框里挂在卧室的墙上。
马龙又看看自己的菜园子,“亲爱的!”他叫道。
“来了,亲爱的。”马龙太太答应着。
“你看到咱们这菜园子里长的蔬菜了吗?”马龙边问边走进屋子。
“你说什么菜园子啊?”马龙太太问。
“还有哪个?就是我们的菜地啊。”
“当然啦,我当然知道啦,亲爱的。我们一个夏天都在吃这里长出的菜啊。你怎么啦?”
马龙这几天都没胃口,根本记不得自己都吃了什么,他听了这话什么也没说,但这菜地的确是个奇迹。他无心种的,也从来没来伺候过它们,却长得这么旺盛。那甘蓝都长疯了。在园子里种这种甘蓝就是会长成这样,把别的植物都挤到一边去。就像牵牛花——甘蓝和牵牛花都是这样长的。
中午吃饭的时候一般都很少谈话,今天的午餐是肉馅糕和双层多味土豆。虽然肉煮得很烂,马龙还是没有尝。“这个夏天我一直在告诉你我们吃的蔬菜都是自家地里的。”马龙太太说。马龙似乎听见过,但他没注意,更别说回应了。因为多少年来,太太的声音对他来说就像锯子发出的,听是听见了,但他从不认真理会。
小艾琳和汤米三口两口就吃完了午饭,准备跑出去玩。
“你们该好好嚼嚼,宝贝儿。否则没人知道你们的肠子哪天会出什么问题。我小时候有种叫福来切的矫正办法,你必须每口咀嚼七次才能下咽。如果你们总是这么狼吞虎咽吃饭的话——”孩子们打断妈妈的话,说了句“对不起”就跑出了房间。
现在饭桌旁彻底安静了,夫妻俩谁也不想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马龙太太想着“马龙太太三明治”的做法——用厚鸡肉,那种符合犹太人教规的鸡肉(那些鸡是不是犹太人养的倒无所谓),还有A&P的母鸡肉,这是她精心挑选的,加上小火鸡,还有二十磅的大火鸡。她管自己做的火鸡三明治叫作“马龙太太火鸡沙拉三明治”,尽管好多人吃不出火鸡沙拉和鸡肉沙拉的区别——这很令人不理解——但她还是要做得这么精细。而这时候马龙想到的是自己药店里的销售问题:他今天早上卖出那个“优罗通”设备对不对呢?他记起了几个月前有个妇女曾经回来投诉过这个设备。好像她家小尤斯丁不管铃铛怎么响还是照样呼呼大睡,但是家里其他人都被吵起来,一家人围着孩子,看着孩子静静地在睡梦里照尿不误,而这个“优罗通”在那里疯响了半天。最后好像是爸爸实在忍不住了,当着全家的面把孩子从湿漉漉的床上拎起来揍他屁股。这公平吗?马龙认真想了半天,认为这当然不公平。他从来没打过孩子,不管他们该不该打。马龙太太管教孩子们,马龙觉得这也该是太太的职责,她每次必须打孩子履行职责的时候自己都要大哭。只有一次马龙觉得他必须对此有所反应。那是艾琳四岁的时候,她偷偷在她奶奶的床底下放了把火。奶奶哭得很伤心,一来是自己吓得够呛,二来是为自己疼爱的外孙女挨打。但只有玩火的事情马龙才必须要管教,这太严重了,他不相信妈妈的管教,因为孩子妈妈心肠太软舍不得狠心惩罚孩子,每次都要自己哭半天。是的,禁止孩子们碰火柴和玩火,这是马龙唯一要亲自出马管教的事情。至于那个“优罗通”呢?虽然是一款推荐产品,他后悔早上卖出去给顾客。他痛苦地咽下最后一口食物,这让他的喉结在脆弱的喉头挣扎了一下,马龙说了声失陪就从桌边站起来。
“我要给哈里斯先生打电话,让他下午来照顾一下药店。”
马龙太太平静的脸上起了焦急的皱纹:“你感觉不舒服了吗亲爱的?”
听了这话马龙气得攥紧了拳头,关节都发白了。一个得了白血病的人还有什么感觉舒服不舒服的?这个女人到底以为他得了什么病……水痘还是春倦症?但是尽管他很生气,拳头的关节发白,他也只是简单地说了句:“我没什么感觉好不好的。”
“你工作太辛苦了,亲爱的。总之太累。你总是忙得像马一样。”
“是骡子。”马龙纠正她,“就像拉磨的骡子在磨甘蔗粉,一圈一圈地永远停不下来。”
“马龙,你想不想让我给你准备一浴缸热水,让你舒舒服服地泡一会儿?”
“我不需要。”
“别那么固执,亲爱的。我只是想让你感觉舒服一下。”
“在自己家里,我想固执就固执。”马龙不耐烦地说。
“我只是想让你舒服些,但我看得出来这没用。”
“一点儿用没有。”他恶狠狠地说了一句。
马龙洗了个热水澡,也洗了头发,刮了脸,拉上卧室的窗帘。屋子里暗下来。但他还是很生气没法休息。从厨房里传来太太打鸡蛋面粉的声音,她好像是要做一个结婚蛋糕或是什么东西。这让他更生气了,于是他走到屋外太阳下面去。
他错过了今年夏天美好的日子,蔬菜自己长起来他也没注意。夏日的强光晒得他精神萎靡。老法官曾坚持说他一点儿事没有,米兰的阳光可以治好所有的毛病。想起老法官,他走到后院门口,在那里找到一个纸袋子。虽然他下午无事可做,但在他内心却无法真正自由。他疲惫地开始摘一些青菜准备给法官送去,他挑了芜菁和甘蓝,又挑了个最大的西红柿,站在那里用手掂了掂分量。
“亲爱的,”马龙太太从厨房窗户叫他,“你在做什么啊?”
“什么?什么?”
“你站在那儿做什么?下午太阳多热啊!”
一个人要为自己为什么站在自家后院子里找个理由出来,这事情令人很尴尬。虽然他很生气,他也只是回答:“择菜呢。”
“要是在烈日底下时间太长,你该戴个帽子啊。否则你会中暑的,亲爱的。”
马龙脸都白了,他大声叫:“你管得太多了!”
“别骂人,马龙,看在上帝的份儿上。”
结果马龙反而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故意待更长时间,就因为太太问他一句,妨碍了他的自由。然后,他就是不戴帽子,抱着一大袋子蔬菜,迈着艰难的步子来到法官家门口。法官正在拉着窗帘的书房里,那个蓝眼睛的黑孩子和他在一起。
“你好啊,马龙,我的老伙计,我正想找你呢!”
“找我?”马龙很高兴听见法官这么说,但是这么热情的话他还是有些没想到。
“现在我们正在朗诵一首不朽的诗篇,我的文秘在为我朗诵。”
“你的什么?”马龙粗声问,就像听到人家跟他说“优罗通”和尿床。
“我的文秘,就是他,舍尔曼·普。他朗诵相当好,阅读时间是我一天里最愉快的时段。今天我们读的是诗人朗费罗。继续,麦克达夫[28]。”法官愉快地说。
“什么?”
“我刚套用莎士比亚的话啊。”
“莎士比亚?”舍尔曼感到自己格格不入,土里土气地被甩在一边。他讨厌马龙在他读诗时候闯进来,为什么这个药店老板,整天绷着脸的老家伙这时候跑到这里来?他这时候不该在他的药店里吗?
“再回到:
在基奇古米河岸边,
在闪光的大海边,
在他家小屋门前……”
法官闭着眼睛,头跟着节奏轻轻晃动。“继续,舍尔曼。”
“我不想读了。”舍尔曼阴着脸说,为什么他要在爱管闲事的马龙面前给人家当猴耍?他才不愿意呢。
法官感觉到什么好玩的事情要发生了,“好吧,那就朗诵‘我向空中射了一箭’吧。”
“我不想读了,先生。”
马龙看着此情此景,听着他们的谈话,装蔬菜的纸袋子还放在膝头。
法官这次真的觉得一定是什么好玩的事情要发生,但是他非常想把这首优美的诗读完,于是就自己朗诵道:
“月亮的女儿纳克密斯,
身后高耸着黑色的森林
还有黑黝黝的一片阴郁的松林
亮起来的是眼前拍打的海水
拍打着阳光下清澈的海水
拍打着银光闪闪的大海……”
“我的眼睛在这昏暗的屋子里都累了,你可以接着读吗,舍尔曼?”
“不,先生。”
“啊,伊娃,我的小猫头鹰
是谁照亮那间小屋
用他的大眼睛照亮了那间小屋……”
“啊,这么温婉,这诗歌的节奏和柔情。你感觉不到吗,舍尔曼?你总是可以把这些不朽的诗篇读得非常好。”
舍尔曼撅起屁股没有说话。
马龙带来的蔬菜纸袋还放在腿上,他感到屋子里有股紧张的气氛。很明显这种情形每天都有,他纳闷到底谁疯了。是老法官?是那个蓝眼睛黑鬼?是自己?还是朗费罗?他小心翼翼地说:“我从自家菜地摘了点蔬菜给你送来了,有绿芜菁,还有很多甘蓝。”
舍尔曼傲慢无礼地说:“他不能吃这些东西。”
法官的声音很惊愕:“为什么不能啊,舍尔曼,”他用恳求的声音说,“我喜欢吃绿芜菁和甘蓝呢。”
“节食菜谱上可没有。”舍尔曼坚持说,“他们得用肉一起烧,用排骨上的精瘦肉和肥肉一起做。这可不适合节食。”
“那如果就从排骨上片下一小点儿肉来一起做呢?一点点瘦的肥的部分?”
舍尔曼还在为读书时间马龙的闯入感到生气,因为这是他最爱的时光,结果都被这个药店的老东西搅和了,这家伙成天一点儿笑容没有,他看着两人的样子,就好像他们都是神经病。他破坏了他们朗读不朽诗篇的美好时刻。不过还好,他没有去读《华尔沙之歌》。他没把自己变成他的笑柄,他让法官自己去读了,反正法官似乎不在乎人们是不是以为他好像是刚从米里奇威[29]逃跑出来的。
马龙安慰法官说:“北方佬吃的时候放黄油或者醋。”
“噢,我又不是北方佬。不过我可以放醋试试看。我们在新奥尔良度蜜月的时候我吃过蜗牛呢。就一只蜗牛。”法官加了一句。
从客厅传来钢琴声,杰斯特正在弹奏舒伯特的“菩提树”曲子。舍尔曼更生气了,因为他不会弹这么好。
“我一直吃蜗牛,我在法国的时候养成的习惯。”舍尔曼吹嘘说。
“我不知道你还去过法国。”马龙说。
“当然啦。我在那里服过短暂的兵役。”奇波曾去过法国,那才是事实,他告诉舍尔曼很多故事,很多事情舍尔曼都怀疑真假。
“马龙,在太阳下走了这么久的路,我想你一定需要喝点儿什么。杜松子酒加奎宁水怎么样?”
“那太好了,先生。”
“舍尔曼,你给马龙先生和我调两杯杜松子酒加奎宁水吧。”
“奎宁水吗,法官?”舍尔曼的声音里带着怀疑的口气,因为即使马龙这老头儿是个开药店的,在不上班的时候也不会喜欢奎宁水的苦味。
法官带着好像吩咐用人的口气说:“在冰箱里。瓶子上写着‘开胃水’。”
舍尔曼不明白为什么开始的时候法官不这么说。开胃水和奎宁不是一样的。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自从在法官家里工作后,他已经尝过了。
“多放些冰。”法官说。
舍尔曼非常生气,不仅因为读书时间被破坏了,而且因为他被指使得团团转,就像个仆人。他跑到杰斯特那里去撒气。“你弹的是‘摇滚宝贝’吗?”
“不是,这是‘菩提树’,我从你那借来的谱子啊。”
“嗯,这是德国民谣的最高境界呢。”
杰斯特弹得非常激动,他停下来,满眼泪水。这让舍尔曼感到满足,因为杰斯特弹得太好了,而且根本没有练习过。
舍尔曼来到厨房调酒,故意放很少的冰在里面。他是谁,凭什么被呼来唤去的?而那个看上去文弱的杰斯特竟可以把一首真正的德国曲子弹得这么好,而且还是看谱即奏,没怎么练习过!
他给法官什么事情都做了。那个“大男孩”死去的下午,他得自己做晚饭,在餐桌前伺候着,但是他可不想吃自己做的晚饭。他就不想吃这顿晚饭,即使在书房里。他给他们找了一个厨子,在维利丽回家去的那几天,他给他们找来辛德瑞拉帮忙做饭。
这时候法官正在和好朋友马龙聊天,“这孩子真是能干,是个宝贝。会给我写信,读书,还有打针和控制我的饮食”。
马龙的脸上带着狐疑的表情:“你是怎么碰到这么完美的宝贝的呢?”
“我可没去碰。他一出生就影响了我的生活。”
法官这句话很难理解,马龙犹豫了一下不知是否该问下去。难道这个高傲自大的蓝眼睛黑人是法官的私生子吗?这听上去太不可思议了,但是也有可能啊。“可他不是在黑人教堂的长椅上被发现的吗?”
“是这么回事。”
“但这又怎么会影响您的生活呢?”
“不光影响我的生活,还有我的生命血脉——我亲儿子的。”
马龙试图去想象法官儿子强尼和一个黑人女孩发生了关系。那个金发,举止文雅的强尼·克莱恩,马龙和他一起在塞莱诺打过好几次猎呢。这就更不可思议了,但当然也有可能。
法官似乎看出马龙的疑惑。他用自己那只好手抓住拐杖,手都发紫了。“如果你有一点儿怀疑以为是我家强尼和个黑鬼睡觉通奸或者做了违背道德的勾当的话……”法官已经气得说不下去。
“我从没这么想过,”马龙安抚他说,“是你自己刚才说得神秘兮兮的。”
“这算是一桩神秘的事情,如果真有什么神秘事情的话。但是这实在很难说出口,甚至像我这样爱唠叨的老头子都不知道如何解释清楚。”
但是马龙看出来法官是想继续说这件事的,但是这时候舍尔曼端着两杯酒水进来放在书房桌子上。当舍尔曼又转身出去后,法官继续说:“不管怎么说,现在这孩子为我的晚年增添了亮丽的色彩。给我写信,他的书法很漂亮,给我打针,帮我坚持按规定的食谱节食。下午还给我读书。”
马龙没有说今天下午舍尔曼就拒绝读书,结果法官只好自己把朗费罗读完的事。
“舍尔曼读狄更斯的书充满感情,有时候我一直听得不停地流泪。”
“那孩子自己哭过吗?”
“没有,但是读到有趣的地方他常常跟着笑。”
马龙更疑惑了。等着法官说更多有关这件他暗示的所谓“神秘”的事情。可是法官只说:“唉,这只能又一次证明‘在危险的荨麻之上,我们摘得了安全之花。[30]’”
“什么意思?怎么回事?这里有危险吗?”
“也不是真的很危险——我只是引用莎翁的话罢了。但自从我亲爱的妻子去世后,我就感到非常孤独。”
马龙现在不仅对法官的话困惑,而且他突然开始对他担心起来。“孤独,先生?你还有你的孙子啊,而且你是米兰最受尊重的公民。”
“你可以是城里最受尊重的公民,甚至是全州最受尊重的人,但仍然感到孤独。上帝啊,就让我孤独吧!”
“但你的孙子难道不是你的掌上明珠吗?”
“少年的天性都是自私的。男孩子我是看透了。杰斯特唯一的问题就是——处在青春期。我对男孩子太了解了,归纳起来就两个字——自私,除了自私还是自私。”
马龙很高兴听到法官批评杰斯特,但是他很知道分寸,什么也没说,只是问:“你雇这个黑孩子多久了?”
“差不多已经两个月。”
“那可不算长啊,他就已经在这个家里适应的不错——这么舒服,亲如一家,人家会这么说。”
“舍尔曼是过得挺舒服,感谢上帝。尽管他也和我孙子一样是个青少年,但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同。”
马龙听了这话很欣慰,但是他还是很注意分寸,没发表任何意见。他深知法官的情绪变化无常,他会一会儿很高兴一会儿又很失落,他心里想这种状况不知道能持续多久。
“他是真正的珍宝,”法官满怀激情地说,“一件宝贝。”
而此时此刻,这块“宝贝”正在一边读一本电影杂志,一边喝着杜松子兑水加冰的酒。他在厨房里享受着,老维利丽正在打扫楼梯。舍尔曼在尽情品味着美酒,尽情地想象——这杂志上的文章很不错,写的是他最喜欢的那些演员——但他还是非常非常生气。不仅是这个特别的读书时间遭到破坏,而且也因为他心里的焦虑在一天天增长,已经三个星期了,他的心一直悬在那儿——为什么安德森女士还没有给他回信?如果他邮寄地址写错了,他们可以转交她啊,他的母亲是这么有名的人。这时候杰斯特的狗走过来,舍尔曼踢了他一脚。
维利丽从楼梯上下来,看见正在看杂志喝酒的舍尔曼,她刚想说他两句,看到他黑脸上那双眼睛里露出的凶样,她打消了这个念头。只说:“在我年轻那会儿,我从没闲坐着光看书喝酒。”
舍尔曼说:“那说明你生来就是当奴隶的,老太婆。”
“我不是奴隶,我爷爷是。”
“那他们肯定把你扔在这里的大街上了。”
维利丽开始洗盆子,把水开得很大声。她说:“如果我知道你妈是谁,我一定告诉她狠狠揍你一顿。”
舍尔曼回到客厅去和杰斯特胡折腾一会儿,因为他也没事可做。杰斯特又开始弹琴,舍尔曼希望自己知道那曲子的名字。假如知道,他就可以评价一下作曲家,但如果不知道说错了人,那多没面子。是肖邦、贝多芬,还是舒伯特?因为他不知道,所以如果他去批评就对自己没把握,这更让他生气。比如他说:“你把贝多芬这首曲子弹得太烂了。”而杰斯特回答:“这不是贝多芬,是肖邦。”舍尔曼没有办法,不知如何是好。后来他听到前门开关的声音,知道马龙这个多管闲事的家伙走了。他回到书房,有些尴尬,表现出非常顺从的样子来到法官面前,自觉地拿起朗费罗的诗集,从这句话开始往下读:
“我向空中射了一箭。”
马龙从没体验过像今年夏天这么酷热的天气。走在路上,他感到天空火辣辣的刺眼,太阳好像就在他肩膀上,沉甸甸的。一般一个务实的人是不会胡思乱想的,但他现在开始胡思乱想,想到秋天他可以去北方一个地方,比如去佛蒙特州或缅因州,在那里他可以又见到雪。他要自己去,不带太太。他会让哈里斯先生替他看着店铺两星期,他就自己去度假两周。或者谁知道,去两个月,安安静静的独自一人。在他脑海里已经出现了迷人的雪景,他似乎感到了凉爽。他就自己待在一个旅馆里,或者去个滑雪胜地,他以前从没这么干过。当他想着雪的时候,他感到一种自由,但同时也有一种内疚感。他走在烈日下,肩膀弯着。曾经有一次,就一次,他也感到一种自由下的内疚。那是十二年前的夏天,他把妻子和小艾琳送到塔鲁拉瀑布城去度假。他们走了以后,马龙就有机会遇到了他的罪过。开始他并不觉得是什么罪过。就是他在药店碰到的一个年轻女子,她来是因为她眼睛里进了灰渣。他非常小心地用自己干净的亚麻布手绢帮她把脏东西弄出来。他记得当时他扶着女孩的头帮她取灰渣,女孩身体抖动,黑眼睛里全是泪水。她走了之后,那天晚上马龙脑子里全是女孩的影子,但这件事似乎就这么结束了。但结果第二天在他去商店付钱时,他俩又见面了。女孩是那里的店员。她说:“您昨天对我太好了。我现在正想该怎么报答您。”马龙说:“那么,我们明天一起去吃个饭怎么样?”女孩同意了。她是一个娇小的女孩子,在店里工作。他们在“板球茶庄”吃了午饭,那是城里最体面的饭店。马龙和女孩聊起自己的家庭,但他并没有什么非分之想。但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在两星期之后他犯“罪”了,最糟糕的是他还感觉挺高兴。每天刮脸的时候都哼着小曲,还穿上最好的衣服。他们去城里看电影,他还带她坐汽车去了亚特兰大的兰特花园观看全景壁画。他们去了格兰蒂酒店吃饭,她要了鱼子酱。马龙奇怪自己竟对这次越轨行径很高兴,他也知道很快就会结束这一切。九月妻子和孩子回来,他们的事也就无疾而终,劳拉——那个女孩非常理解。也许她曾有过这种经历。如今十五年过去了[31],马龙还会想起她,但她换了工作,马龙也再没见过她了。当他得知她结婚了之后,马龙有些伤心,而从他灵魂另外一方面讲,他又感到一种解脱。
想到自由他就想到雪。当然,在每年的秋天,他都会让哈里斯先生替他看几天店铺,自己去休假。他就又会再去体会雪的悄然无形,并感受寒冷带给的心灵慰藉。马龙疲惫地朝家里走去。
“你今天休息,亲爱的,就是在城里转,多累啊,我觉得这不算个真正的休息,况且这么热的天。”
“我倒没觉得热,但这城市的夏天的确太热了,简直就跟地狱之火一样。”
“唉,艾琳在折磨自己。”
“你是什么意思?”马龙警觉地问。
“就是折磨自己,不停地哭,在她房间里哭了一个下午了。”
马龙赶忙来到女儿房间,太太跟在他后面。艾琳在床上趴着哭呢,她的屋子里装设着蓝色和粉色,典型女孩子的房间。马龙就是不能看女儿哭,女儿是他的心头肉。他疲惫的身躯感到一阵颤抖,“宝贝,宝贝,你怎么啦?”
艾琳把脸转过来,“哦,爸爸,我谈恋爱啦!”
“哦,那怎么会让我的宝贝哭呢?”
“因为他压根儿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我这个人啊。在街上我们碰上,或者在其他地方碰上了,他就那么随便挥手打个招呼,然后就走过去了。”
马龙太太说:“没关系亲爱的,等你长大了,总有一天你会遇到你的白马王子的,一切都会很美好。”
艾琳哭得更厉害了,马龙讨厌妻子,因为当妈的说这些话很蠢。“宝贝,宝贝,你爱上谁啦?”
“杰斯特。我真的非常爱他。”
“杰斯特·克莱恩!”马龙大叫一声。
“是他。他长得多英俊啊!”
“亲爱的,”马龙说,“杰斯特根本不配你的一根手指头。”艾琳还在哭,他后悔给法官带去芜菁和甘蓝了。当然他知道法官和这件事无关。他尽力弥补刚才的话:“但毕竟,宝贝,这是孩子的一片痴情罢了。谢天谢地。”当他说了这话,他知道自己和妻子刚才说的一样愚蠢也一样无济于事。“亲爱的,等下午凉快点儿,我俩去店里,你去挑个大大的三层奶油冰激凌当晚餐,怎么样?”艾琳又哭了一会儿,后来天气也始终没凉快下来,他们还是坐上家里的车子去了药店挑了个大大的奶油冰激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