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这儿的时候是最高兴的了。后来除了通过司法考试那次,从来也没那么高兴过。”弗朗西斯坐在三舅家的炕上说。“我们当时一无所有。但从没意识到这个事实,所以也不在乎。我们是一家人。”
她这次北上是要帮我在荒地村租个房子。三舅在炕底下的火盆里塞满了当年秋收剩下的干稻草。我们把裹在身上的冬衣一件件脱下来,跟剥皮似的。全村这些平房都靠烧稻草取暖,一个个高高的草堆比房子还高。
弗朗西斯兴奋地唠嗑。我眼前浮现出小时候的她,穿着一件手织的白裙子,满院子跑着赶鸡。“好啊,小鸡们!”她大喊着,大笑着。“好啊,小猪们!”在她小小的意识里,荒地是世界上唯一的地方,这个院子,这个家,就是她的世界。
弗朗西斯回忆起更遥远的前尘往事,觉得自己来到这里是个意外。这里不是指的她从小长大的,地面用土填平,墙上用泥糊着,房顶上堆着稻草的三舅家,而是说这个世界,她的降生。1962年的一天,弗朗西斯的母亲在这间房里醒来。通过考试,她被东北地区最好的师范学院录取,但报到注册的那天,却被自己的妈妈锁在房间里。妈妈言之凿凿,女孩子去当老师太难了。那时候政府已经喊了整整十年的口号,号召人民摈弃保守传统的思想。回忆这段的时候弗朗西斯的妈妈也坐在炕上,说自己没啥可惜的。她们那一代正经历新旧中国的交替,和大多数同辈的妇女一样,这位母亲浑身上下仿佛写满了自制和忍耐。很快她在荒地村外找到一份工作,成了一名邮局职员。
弗朗西斯的父亲来自遥远的西南省份四川,家乡是长江上一个整日云山雾罩的小港口城市,宜宾。十六岁时,他参加了解放军,被训练成一名“赤脚医生”,也就是那些深入中国乡村地区进行基础卫生服务和接种疫苗的医务人员。部队把他派往东北。那时他想,那里是北大荒啊,心里的失望只能努力掩藏起来。然而,到了目的地之后,这片美丽的土地着实让他惊艳:连绵的丘陵之间遍布小小的平原,无尽的绿林连接着广袤的山野。但对于这里的寒冷,他始终水土不服,直到现在也没有习惯。大半辈子了,他一直觉得这是他的天敌。日本人可怕吗?苏联人可怕吗?他们都被人民的军队赶走啦。寒冷却每年卷土重来。部队没有把他派往离家近一点的南方。
妈妈邮局的同事说自己认识一个当兵的,没有对象。她发誓说从没见过长这么精神的小伙子。于是安排了一次相亲。看到爸爸的第一眼,妈妈就想,还真没见过长这么精神的男人呢。棱角分明的瘦脸盘,浓密的黑头发,脸上永远挂着憨厚的笑,看上去特善良,特开心,一点也不尖酸刻薄,咄咄逼人。不过,也许其他地方的男人就长这样,她又没去过。
他们的约会内容,就是围着邮局一小圈一小圈地散步,聊天。他们发现两人都在十一岁那年没了父亲。这似乎说明了两人的缘分。
爸爸的派遣令下来了,结果被送往一个更荒凉的地方:内蒙古草原。两人开始鸿雁传书。他每年有一次休假机会。于是写信问,假期能不能去看她。她回信说,“我不反对”。
老两口的结婚时间越长,关于两人如何相识相恋的故事就越简短。我丈母娘总是说到这儿就干脆收尾,“然后呢我俩就结婚了”。
两个年轻人坠入爱河时往来的那些书信已经不见踪影。不是“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红卫兵抄家给抄走了。他们家没有经历过这种中国故事。爸爸是贫农出身的解放军,对党忠心耿耿,在那个动荡年代里基本平安无事。那些用钢笔蘸着墨水匆忙写在薄薄的纸上,贴着“工业新中国火车拖拉机”主题邮票的信,就是……丢了而已。为此感到遗憾的,只有儿女们,爸妈简单地告诉他们:找得回来的就是过去;找不回来的,就当没做过罢了。
不过,结婚的早几年他们生儿育女,从孩子们的名字,也能对那些日子父母的经历略知一二。长子名为晋,是山西省的简称。因为他出生时爸爸就在那儿当兵。长女名为海波,是北方沿海省份山东的一个小港口。次子叫哲,内蒙古草原上的一个小城镇。所有孩子都是在爸爸年假后的九个月呱呱坠地的。出生时爸爸都不在场,不过他说,母鸡下蛋,公鸡又不看。
之后部队分配给他一个岗位,在吉林的省会长春。那时候农村和城市的生活水平差异比今天更明显。有了城市户口,就意味着能住上更好的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更便捷的交通,甚至能吃得更好。年轻的夫妇明白,应该抓紧这个机会离开农村。长春是个大城市,东北铁路重镇,中国汽车和电影工业的重要根据地,还有好几个大学,包括妈妈没能去上的那所。
不过问题来了:政府认为,农村家庭最好还是待在农村,因此妈妈的户口转不到长春去。她再次被剥夺了去那里生活的权利。军队里的一个人建议他俩,可以退而求其次,搬到荒地村西南边两百二十五公里的一个二线城市辽源。两人都没去过,不过好歹是个城市。于是举家搬到那里,住进了楼房,用上了暖气和自来水。他俩的父母可从没享受过这种现代化的设施。
妈妈找到了新工作,在一家工厂做广播员,为大家宣读新闻和通知,从某种意义上也算是实现了教师梦。爸爸进入公共医疗系统。1976年,在多年响应“多生孩子”的号召后,城市居民迎来了新政策: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每对夫妇最多生养两个孩子。自1949年共产党执政以来,中国人口翻了一番,达到九亿。
上次生孩子已经是八年前了,妈妈突然宣布:我又怀上了。
但这次没法生,新政策不允许,在体制内工作的爸爸更不能违反规定。1976年7月,他们准备去把孩子打掉。
就在那个月,里氏7.8级的唐山大地震重创中国北方,约二十五万人不幸丧生。华北大地的城里人为了躲余震,都从楼房里搬了出来,住在临时搭建的帐篷中。等一切重新就绪,妈妈回到家,已经来不及人工流产了。她暗暗松了口气。
孩子是要生的,但说好了抱给别人养。妈妈仔细地从申请收养的人里筛选,最后选了一名不能生育的年轻女人。然而,孩子降生了,不哭不闹却乖觉可喜,活泼爱动,又怎么舍得把亲骨肉拱手让人?她给孩子取名丹,说一辈子也不离开她。爸爸叫女儿小多余。他们决定把孩子交给外公外婆,让她回荒地村。反正进城之前,其他孩子也是在那儿上的学。
在中国家庭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可不是重要节假日才去探望和问候的生活点缀。外公外婆欣然答应抚养小孙女,那真是责无旁贷。但他们不叫她小多余,而是小公主。
每个夏日的早晨,小公主都会趴在外公背上到田里去玩。全村的人都叫她小公主,都喜欢逗她,把她宠上了天。她是荒地村唯一的奶娃儿,其他农民的孩子最小都到了读书写字的年纪。他们和外婆一样,给她织毛衣,做她最爱吃的菜,还给她讲故事。有时是坐在水曲柳的浓荫下,有时是在炕上。家里有几本图画书,教小孩子辨别水果、蔬菜和动物。但她根本不用从书上学,这些东西她每天都能看见。村里没电视,没人买得起。也没有镜子。人人都跟小公主说,她很漂亮,特别漂亮。所以她相信自己是真的漂亮。外公经常把她放在猪圈旁的草垛里。她爬到围栏上,跟猪儿们说话,得到哼哼的回应。它们也说她是个小公主,她说,你们是猪哦。这是大大的赞扬。
春天,外婆一边种稻子,一边教她唱儿歌。轻快的调子让小公主跟着唱起来。外婆的歌声可温柔了:“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我问燕子你为啥来?”
“这里的春天最美丽。”这是小燕子的回答。啊,这个小小的世界多么美丽,多么和谐。
“我一点儿也不想走,”弗朗西斯在三舅屋子里说,“但我没得选。我们家在辽源,也得去那儿上学。现在去那儿,开车两个小时就到了。但当时得坐汽车再转火车,要整整一天呢。”
城里也唱歌。她在学校里学的第一首歌是《社会主义好》。大家声音洪亮,齐声高喊,情不自禁地点着头,这首歌强烈的节奏令人无法抗拒。
社会主义好!
社会主义好!
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
反动派被打倒!
帝国主义夹着尾巴逃跑了!
……
社会主义好!
小公主在荒地村的时候,曾经从一棵杨树上摔下来,断了胳膊。最近的医生也在三十二公里以外的吉林市了。外婆把她抱上骡车,颠簸了整整一夜。胳膊没能跟原装一样,有点弯,但不怎么看得出来。不过弗朗西斯的档案里提到了这一点。城里的老师皱着眉头记了一笔。这个缺陷倒让她如愿以偿,免于参加学校的韵律操队和歌舞团。她不用跟着尖利刺耳的旋律转动红手帕,也不用舞着绸子扭秧歌。她连看这些表演都没兴趣。她知道,插秧的时候谁会像那样扭来扭去。看那些跳舞的,脸上的笑也太假了。寒风中深深弯下腰,冰冷的田水没过脚踝,是非常辛苦的劳作。
中学里,她经常在“建设社会主义”这门课上打瞌睡,不过有老师夸她聪明。她的语文和英语是很棒的。1990年代的英语课本要求学生背诵如下对话:
A:Where is the Red Lobster restaurant located?(“红龙虾”餐厅位于何处?)
B:May I suggest our specialty:lamb chops garnished with spring peas and mashed potatoes?(建议您尝试我们的特色菜:羊排配青豆和土豆泥。)
A:Lobster with mayonnaise sounds inviting.(龙虾配蛋黄酱听上去不错。)
B:Permit me to pour you a glass of champagne. It's on the house.(请允许我给您倒一杯香槟。免费赠送的。)
语文课本收录的古典小说中,女性角色都散发着美的光辉。她们身轻如燕,冰肌玉骨,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然而,弗朗西斯是在农场长大的。她的皮肤和辛苦劳作的农民们一样,黑黑的,没有城里人那么白。她个子高,发色浅,发质脆,像小时候和小猪们一起躺过的稻草。她不太明白,为什么中国女人美的标准变成了像外国人。她笑会露齿,大笑就更豪放,像个小子,拒绝用手捂嘴。她也不愿意“像个女孩子”那样好好站着,双手老老实实放在两侧。照片里那个女孩,两手叉在屁股上,双肘形成尖锐的角度,看起来像只风筝,想要远走高飞。
“那会儿我一个女孩子,可讨厌镜子了。”弗朗西斯回忆。“城里到处都是镜子。家里有,百货商店里有,每个学校进门的地方都有。”她想念乡下,在那里,她唯一的“镜子”,是外婆笑意盈盈的慈祥双眼。
就算到现在,弗朗西斯也是全村的宝贝儿。为了帮我租房子,她在1月的一个早晨到达。来的那辆公交车上,乘客们呼出的气全在车窗上结成了霜,像笼罩着一层薄纱。弗朗西斯裹得严严实实,戴了帽子,围了围巾。结果一个上了年纪的乘客看了她两眼,高兴地喊出了她的名字。她二十年没回来了,而荒地村道路上,童年的一幕幕再次重演。没有拥抱,但大家都围上来热情攀谈,仿佛她不过是进城办了点事。六十六岁的三舅几乎是滑着出门的,嘴里喊着她的名字。
屋里有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和一群等着唠嗑的亲戚。弗朗西斯盘腿上炕,和他们嗑着瓜子,谈起外婆的过去。大家大声啜饮茉莉花茶,屋里不时响起东北方言里的语气词,比如“哎呀我的妈呀”和“嗯呃”。七大姑八大姨警告说,她必须马上怀孕。混血儿都漂亮,她们说。不过一定得多吃苹果,一个女的提醒她,不然孩子的皮肤可能会太黄。
弗朗西斯转转眼珠,向我传递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她的黑莓手机一直在响,报告她手上一个融资收购案的最新进展,涉及金额达三亿美元。但她一直把手机揣在兜里。在中国,律师不是什么很有影响力的职业,所以没人问起她的工作。一大家子在炕上把弗朗西斯团团围住,不约而同地催她生孩子。三舅和我在旁边房间看晚间新闻,女人们的笑闹声一阵阵传来,“哎呀我的妈呀”不绝于耳。
连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会问起我俩的关系。十三年了,很多问题我们都耳熟能详,甚至能洞悉一个人的想法,仿佛看着这些问题在他脑海里渐渐形成,就像那种泡泡形的图框里画出来的漫画。比如,跟外国人结婚?哪个国家的?拿美国护照,不错啊!不过中国就找不到男人了?嗯,生孩子是挺好看的。混血儿都好看,而且聪明。又漂亮又聪明。不过孩子还是长得像你比较好。
这些问题都算好的,特别是跟西方男人主动跟我聊起的问题相比。一般都是这样开头,“你懂的”。我不懂。我也不想懂。我俩从没在公共场合大吵大闹,也没穿过情侣衫,她家的亲戚没让我买过电器,没发生过1990年杰拉尔·德帕迪约主演电影《绿卡》里的情节。我总是回答:“我俩不是那样的,哥们儿。该吃吃该喝喝吧你。”
而跟这群家人就不太一样。他们当然都是好意,但问题之多,让人吃不消。他们会问弗朗西斯做城里人是啥感觉。问美国教育如何改变了她的思想。问我们在哪里养孩子(对了,我俩这时候应该马上去生孩子,待在这儿闲聊简直罪不可赦)。我们为什么不搬回来?让全村一起养!什么,必须回香港继续忙事业,这是啥意思?为什么不像大家一样,赶紧当妈?你怎么解释都没用,他们对你在村外的世界一无所知。
天黑后,大家陆续告别,忙乱得发昏的弗朗西斯告诉我:“回了家,你就又变成一个孩子了,真神奇。我讨厌这样。但是很甜蜜。”现在的中国人一切都向前看,不顾一切往前冲,她说:“能回来看看你的根,一切都还没变,挺好。”
第二天一早,我们冒着寒风,步行去看荒地村唯一的空房。2月,农历新年和节气立春不期而遇,但感觉上,春天还遥不可及。
不过我觉得,风景还是很美的。
“真正住在乡下,可就看不到这些了。”弗朗西斯说。“你眼里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自己的家,自己的村。看着这些,你绝对不会想,‘啊,真美’。”
她打量了一阵东福米业的广告牌和指向温泉度假区的标示。“大家费老劲儿跑这儿来泡水?”她问三舅,三舅淡淡啊了一声。“我小时候,”弗朗西斯说,“我们特别讨厌在水边走:田里全是鱼啊,青蛙啊,蚂蟥啥的。”只有偶尔造访的人,才会觉得乡村多么浪漫。
在中国农业银行荒地分行的顶楼,能看到将近五百米的红旗路被冰雪覆盖,路两旁有很多商店:种子店、饺子店、火锅店、澡堂、诊所、药店、寿衣店,派出所和村政府办公室。还有些特别勇敢的小贩,裹着军大衣,卖着一盒盒山楂糖雪球、柿饼和手臂长短的冻硬了的刀鱼,一般都是当天早上从松花江捞上来的。铁道附近有个小化肥厂,一间政府出资的粮仓和一块生锈的广告牌,上面推销着苦瓜啤酒。还有一个红砖房,顶上一幅画,主角是个浑身仿佛散发着圣光的农民,戴着草帽,耕耘在“幸福的土地”上。
在我眼里,这一切都很迷人,是中国城市生活的拥挤、污染和喧嚣之外的片刻喘息。生活必需品近在咫尺;农业银行的ATM机甚至能接受美国的借记卡,直接按汇率吐出人民币。
弗朗西斯说:“我们现在看这一切是挺迷人的。但住在这儿的人觉得这里和城市天差地别。你永远想要走出去,离开这里,把家人也带走,去城里过好日子。”
我本来以为村里是逐渐人去楼空,萧条荒凉的状态,结果荒地村相对来说还挺繁荣的。“有些人不种稻子,或者把地交给东福米业,但还是住这儿,反正不要钱,然后每天去吉林上班。”三舅说。“有的人已经同意搬到那个公司的新楼房,他们原来的房子很快就要拆了。”
弗朗西斯和我如果要在这儿买房子,是不合法的。只有农村户口的居民才可以。这一法规令农村地区免于房地产炒作,但也把农民们绑在了村子里,因为他们的房子卖不掉,所以也没法搬走。不过,最近出台了新规定,农民可以出租房子,甚至土地。
一天早上,我独自走在红旗路上,一辆丰田陆地巡洋舰开了过来。司机是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他说:“嘿,老师,听说你在找房子。”
他是村长。没想到荒地村的领导不是穿着中山装的干瘪老头,而是个瘦高个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穿着卡其裤和一件鼓鼓的“北面”夹克。他沿着田野间新开辟出来的一条土路,开往一些水泥平房的集中区。从远处看,那些房子像矮矮的碉堡似的。
“你可以租个这个。”他边说边打开一间车库的门。“东福米业把这个修得很现代。把老房子让出来的农民就能住进来。不过没多少人答应。现在公司修的就是楼房了。”
“这些房子挺新的,会被拆吗?”
“可能吧。”他说。这话在这儿相当于“当然了”。
他的声音在这个混凝土组成的空壳中回荡。与其说这是个住所,不如说是野兽派的雕塑。就连屋里的炕也不是传统的红砖,而是混凝土浇筑的,没有上漆。地面、墙面和天花板都是铅灰色,看上去没有完工。
“还得铺地板,再来点儿装修什么的。”村长说。“还要搬点家具过来,估计窗玻璃也得换。厕所需要修一修,不过是室内厕所,可以冲水的。你再安个热水器,就能洗澡啦。厨房里来两个煤气罐,弄个灶。这些灯也是坏的,你得修。啊,对了,”他边说边扯了扯身边一扇门,门框已经松动了,“这个也得修。”
除了这些之外,房子挺“完美的”。
我又不知不觉陷入了在中国处理得最糟糕的局面:要拒绝一个建议,又不能让提建议的人丢脸。要是那人是个领导,拒绝的风险就更高。我不想给家人和自己找麻烦。在乡下,说话要字斟句酌,否则要是有人记了你的仇,怨气可是越来越重的。我心里一慌,跟村长说了大实话:
“我想租个普通的平房,和那些农民住的一样。还有这个房子太破了,好多地方得修。我不想花钱修别人的房子。而且这个还可能要拆呢。”
“有道理。”村长说。
接着我做了更蠢的事,问他这是谁的房子。
三舅说我“脑袋让门挤了”。“带你去,不就是去他的房子吗。”三舅说。“他这人精明着呐,生意做得好着呐。他在东福米业有关系。跟办那个公司的一个人的妹妹结了婚。他妹妹在小学教英语。”我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要去一趟这位老师的班,帮她上堂课,好跟村长缓和下关系。
三舅听说村里还有空房,在派出所后面。他没敲门,直接拉开高高的锡板门,走进一个院子,数百只蜡烛烛光闪烁,环绕着十几座佛陀金像。
“屋主的丈夫抛弃她走了,所以她做了尼姑。”三舅解释。“她马上要去一个庙里了。她说欢迎你住在这儿,但是蜡烛不能灭。也因为这个,房租很低的。”如果我愿意做点烛童子,尼姑收的房租相当于每月二十美元。在吉林市,一套面积只有一半的公寓,房租是这个的十倍。
“但是你要到处跑的……”弗朗西斯提醒我。
“就算蜡烛灭了,谁知道呢?”
“人人都知道,”三舅说。村里哪怕芝麻大点事也是人尽皆知。“一传十,十传百”这种最初的社交网络,是无线的,甚至和现在的互联网一样,片刻间走遍千里。
1947年一本名为《乡土中国》的书中,一位著名的中国社会学家回忆他在农田里长大,上学时被布置写日记的经历。书里写到小时候的日记,第一篇写自己“晨起,上课,游戏,睡觉”。后面每篇都写“同上”。就连一个小孩子都觉得乡村生活枯燥无味,记日记甚至回忆,都是多余。“秦亡汉兴,没有关系,乡土社会中不怕忘,而且忘得舒服。……在都市中生活,一天到晚接触着陌生面孔的人才需要在袋里藏着本姓名录、通信簿。在乡土社会中黏着相片的身份证,是毫无意义的。在一个村子里可以有一打以上的‘王大哥’,绝不会因之认错了人。”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村里的人们没法自由外出寻找工作,再加上一个村庄在地理上相对的孤立状态,邻里之间便形成了一种互帮互助相互依靠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自然地延展下,就形成对外来者的不信任。很多外国人来中国都会有这种感受,陌生人会对着他们大喊“老外”。那感觉,就像一个水球爆炸,凉水当头浇下来。
在村子里,就连中国人也会有这种感觉。走在街上,弗朗西斯发现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并未对我俩出现在荒地表现出好奇,他们的脸上只是写满了问号:我们认识这俩人吗?于是就会出现通常的寒暄:谁家滴哈?等我们报出个他们很熟悉的姓,问话的人明显松了口气。姓一报,有了归属,我们就不是陌生人了。
我很想知道荒地这个村名是怎么来的,还想知道村子的起源。街上的报刊亭里卖很多杂志,封面上有科比·布莱恩特,还有日本漫画期刊。没有一本关于当地历史的书。这不算什么怪事。就连吉林省那么多大大小小的书店和新的市立图书馆里找到的书,也只是简单从意识形态的层面来复述封建时期的吉林,日占时期的吉林和解放后的吉林。我特地将搜索范围扩大到同时期的东北地区,也没什么收获。
除了政治原因之外,找不到相关史料还别有缘故。在独生子女时代出生的一代又一代作家们,需要找个收入稳定的工作,好孝敬父母,供养子女。他们可不敢冒险,泡在一个地方,为了写一本可能永远无法出版的书而倾尽时间和精力。事实上,关于中国的农村,我读到的最好的“回忆录”,是一本厚厚的学术著作,作者以自己位于华中地区的故乡为例,阐述了那里经济政策的变化。书里,他写道,从1980年代开始的多年来,很多中国农村都用他们的档案作为燃料,生火做饭。在大家眼里,这些资料微不足道,没什么保存价值(这位作者目前在得克萨斯大学教授中国历史)。
荒地村政府小小的办事处就在红旗路的主路口。一位慈眉善目的职员推了推眼镜,认真地看着记录。她告诉我,这一片的人口是一千四百五十九。“717女,742男。”她以不同年级将四百五十个孩子分开。他们分别在两个小学和一个中学就读。我想看看这里的地方志,在北京,就算最小的片区也查得到这个,里面有详细的当地历史和各种风俗民情。女职员告诉我荒地没有。“你就瞅瞅外面儿那块儿大石头吧,”她提议,“上边儿有消息的。”
我在红旗路边蹲了下来,腰弯得不能再弯。那块刻有荒地村的石板背面简单地写着:1956年,荒地建村。
我很喜欢这位美国老师。他是我见过的最高的人。我觉得他的胡子太性感了。他的头发很酷。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他的英文名字。梅英东听起来一点也不像女生的名字。要是我先看到这个名字,肯定会知道这是个很酷的男人。我一定要对您说谢谢,关老师。谢谢您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能和美国人说话。
学生 学昌
我跟弗朗西斯在Skype上聊天,把这封信读给已经回香港继续工作的她听。她哈哈大笑说:“要是在美国,这就是你有罪的呈堂证供啊。”
但我真的很无辜。一传十,十传百,说一个英语为母语的美国老师来了,不久我就收到一条短信,是个姓关的老师发来的,邀请我定期去荒地十二中上外教课。在北京的时候,我就在胡同里的一所小学做志愿教员,通过这种方式能够非常自然地融入邻里生活。在小地方,你的工作就是你的身份,代表你在社区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对我来说这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三舅却觉得只有冤大头才免费工作。这想法和我做和平队志愿者时得到的很多反馈如出一辙。很多中国人都不理解,美国是个多么奇怪的国家啊,把年轻人送到国外,和陌生人一起工作;为什么不老老实实待在美国养家糊口呢?
我来到学校门口。面前横着一道电子折叠门。之前在中国某个地方发生了针对学生的持刀袭击,于是全国的学校就统一安装了这道安全防御措施。四十二岁的荒地人关老师来到校门口,对保安证明了我的身份。保安坐在暖烘烘的门房里给我开了门,说:“我知道你是谁家的,听说你最近到处转。”
关老师领着我来到一间教室,里面坐满了十三岁左右的中学生,还来了很多老师。讲台上的课本翻到当天的课文,“Making an Introduction”(介绍)。
Lucy:Hi,who are you?(你是谁?)
Robot:Hi,I'm a robot. Glad to meet you.(嗨,我是一个机器人。很高兴见到你。)
Lucy:Glad to meet you,too. Let's be friends.(我也很高兴见到你。我们做朋友吧。)
Robot:All right.(好啊。)
Lucy:I can sing. Can you?(我会唱歌,你会吗?)
Robot:Yes,I can. It's easy. I can see you. And I can work,too.(是的,我会。很简单。我能看到你。我也能工作。)
Lucy:That's fine.(很好。)
相比之下,背那篇询问红龙虾餐厅在哪里的课文好像更有用。我模仿机器人的声音,结果没一个人笑,大家脸上反而露出困惑的表情。美国人就是这么说英语的吗?真希望学的是另一篇课文,或者至少我的机器人声音能装得好听点儿。我把孩子们分成几个讨论小组。这篇简单的课文中有个“不详”的预兆:电脑文明将要控制人类。孩子们能想象某一天机器人和他们一起唱歌,一起工作吗?能。我抛开课本,继续发问:“要是机器人变成坏人了呢?你们怎么办?”
于是讨论转向了分析电影《变形金刚》中擎天柱这个角色,接着大家央求我早点下课,男生好带我去打篮球。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学校操场,相比之下篮球场竟显得有点小。场上积雪覆盖,踩上去很舒服,简直有点温布尔顿球场的味道了。十四个孩子争一个球,比赛很快变成跟英式橄榄球一样扭打争抢的混乱局面。孩子们迅速甩掉帽子和手套,脱掉大衣,满场飞奔,一直到满头大汗,白气直冒。场边站着一群女孩子,穿着亮粉色的及膝羽绒服,挨挨挤挤地站着,分享MP3的耳机,热情满怀地高唱着Lady Gaga的歌。
弗朗西斯的妈妈、姐姐和两个哥哥上的都是二十二中。他们曾经学习过的那栋窄窄的平房现在变成了食堂和乒乓球室。两个地界中间隔着三米高的煤堆。学校里烧煤取暖,教室里热烘烘的,老师们经常开窗散热。白窗帘轻轻摇曳着,亮晃晃的阳光照耀在上面。
荒地村已经被纳入吉林市的管辖范围,所以学校有市里派来的老师,每天坐公车单程要花上一个小时。他们也找不到房子租。学校还得到市里的资金,可以用于扩建。中学的旧教学楼对面是一所小学新修的三层教学楼。楼里的样子跟我见到的中国学校大同小异:暗幽幽的绿色油漆涂到齐腰高,接着一直到屋顶都漆成豆腐白。
墙上的通知栏在发问:“什么是现代教育?”大厅两边挂着十幅镶了边框的宣传海报,都是《论语》中的经典语句。顺着这些海报来到标有“党支部”字样的门厅。说起来,党支部还曾禁过孔老二的“异端学说”。现在政府又把这些当作教化世人的金玉良言。
不过,和我过去十五年来在中国见过的任何学校都不同的是,墙上没有政治性的标语。没有“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没有“发展才是硬道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习‘三个代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或者建设小康社会的“续集”:建设和谐社会。也许所谓的现代教育,就是不要用这些大剌剌的教条来吓唬小孩儿。
二十二中的墙上,满眼都是孔子的谆谆教诲:“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
课间休息后,关老师进了一间教室,后面的黑板上用粉笔写了满满一黑板“冬季多发病”。她上了网,熟门熟路地进入一个文件共享网站,搜索《博物馆奇妙夜》。短短几秒,主演本·斯蒂勒的大头照就一行行出现在屏幕上,还有中央公园西大道和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照片。我甚至能听到万里之外古董火车开过81街车站发出尖利的汽笛声。电影有字幕,程度比较好的学生忙不迭地记下有用的对话,“Hang on one sec”(等一下),“Yeah,I guess so”(是啊,我猜是这样)之类。而我呢,则在一边抄写“冬季多发病”上面的汉字,比如冻疮和手足口病。
我打了个喷嚏,关老师劝我生吃大蒜,喝点可乐熬姜。上次我在中国吃坏了肚子,去看医生,他用医生特有的潦草字迹给我开药:西瓜,百事可乐。结果收效显著,至少也没坏处。所以放学以后,我跟着关老师,到店里买了大蒜和生姜。
我俩可谓一见如故。她很健谈,说起话来连珠炮似的停不住嘴。在二十二中度过第一天之后,我了解到,我眼中看上去完全是个汉族女子的关老师,其实是满族人。她这个姓还算常见。关老师是土生土长的荒地村人,大学是在东北沿海城市大连上的,英语专业。去上大学的时候,她以为自己已经永远走出这个乡村了,没想到在大连过街时被卡车撞了。车祸导致了骨折,也导致了意志消沉。在医院住了整整一年后,交往多年的男友和她分了手,学的英语也丢了大半。她无法开始自己所畅想的那种独立生活。
回到荒地村感觉是人生的失败,但母亲生了病,她别无选择。这是将近二十年前的事了。“这儿每个人我都认识,”关老师说,话里没有吹嘘的语气,反而满含忧伤,“我的很多学生去了很好的大学,有的甚至还做了老师。”
“这说明您教得好,”我说。
“不,这说明我老了。”
她身材矮胖,长长的黑发,发尾染了点金黄色。鼻梁上一副大大的粉色眼镜,慈眉善目,但也能立刻变脸,展现为人师的威严。买大蒜的时候她也没忘带上这副佯怒的面孔。“得了吧!”卖大蒜的女人一说价钱,她立刻大声打断。在东北话里,这三个字的杀伤力不亚于“贱人,你算了吧”。
关老师很爱说英语。单词一个个往外蹦,轻快顿挫的节奏仿佛鲍勃·迪伦的歌。听了很久之后,我终于意识到,关老师是在用说普通话的方式说英语,也有阴、阳、上、去四声。听在耳朵里仿佛唱歌似的,非常独特。我一点儿也不想纠正她的语音语调。
关老师说:“但你是促进我口语的好机会啊。”
“我想租个房子。你知道哪儿能租到吗?”
“这事儿我帮你,我谁都认识。”
“我就想知道谁有房子租。”
这算是打开了她那属于中国人的话匣子。“我爸爸在我们那个房子里自杀的。他也是个老师,‘文革’的时候跳了井。所以我才回来这儿,照顾我妈。她一个人过不下去。不过她也去世了。”她顿了顿,可我还没来得及问问题,或表达遗憾,关老师就指了指那边,用英语说:“鱼的价格还不赖。”她建议我给三舅买点回去:她不仅认识他,还知道他爱吃这种鱼。“这条不错,这条也行。”
接着她继续跟卖大蒜的人讨价还价,混合着语气强烈的当地方言和标准的普通话:
“嘎哈呀?”(干啥呀?)
“多少钱?”
“扯啥呀?”(你开玩笑的吧?)
“得了吧!”
卖大蒜的女人眼中闪过刀光剑影,如同运动员就要上场拼杀一场重要的比赛。两个女人你一言我一语,言辞激烈。最后,大蒜的价格讲下来一半。关老师让我多买点。
在红旗路的岔路口,她登上回吉林市的公交车,说了再见以后又加了句,“我知道个房子,你能租”。
车灯闪烁,渐行渐远,我手里提着一个橙色的塑料购物袋,装着可乐、生姜、大蒜和六条鱼,每条都银光闪闪,冻得僵硬,可以当大刀砍了。在学校待了一天,我了解了两千五百年前孔子的教诲;学会了在雪地上打篮球;聆听了Lady Gaga《扑克脸》的歌词;知道了在一个低年级中学生眼里我的胡子有多“性感”;观摩了《博物馆奇妙夜》对学习英语的帮助;学会了冻疮和治感冒等汉字的写法;还和一位姓关的老师,从素不相识,到非常熟悉。
然而那天我出发去学校时所希望了解的,却没有人能告诉我,那就是荒地村的历史。我独自走在寒风中,经过那块石碑,上面依旧写着:1956年,荒地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