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的欧洲,教会的权力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教会不仅是精神领域的统治中心,而且也要成为政治的中心,它的势力渗入到了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然而,随着教会的世俗化,它也陷入了自上而下的腐败之中,引起了人们普遍的不满。席卷欧洲的人文主义运动虽然触动了教会的权威,但尚不能从根本上动摇它。当人们对于教会自行改革感到失望时,宗教改革在人文主义的影响下势不可挡地爆发了。16世纪,最初在德国,接着在瑞士、英国、法国以及北欧诸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震撼教廷的宗教改革运动,并且最终脱离了罗马教会,自行成立了新教,经过长时间的斗争还取得了合法的地位。在一定的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宗教改革看做是人文主义在宗教神学领域的延伸,而且其影响甚至比人文主义更大更深远。
英国科学史家丹皮尔说:“宗教改革家有三个主要目标。第一,整顿由于有人滥用罗马会议,由于许多僧侣们生活放荡而遭到破坏的教律。第二,按照先前遭到镇压的某些运动的方针改革教义,并返回原始的质朴状态。第三,放松教义的控制,准许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由地根据圣经做出自己的判断。”(注6:〔英〕丹皮尔:《科学史》,第16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宗教改革直接的要求是消解教会的权威,变奢侈教会为廉洁教会,而从哲学上看,其内在的要求则是由外在的权威返回个人的内心信仰。
基督教诉诸个人内心信仰的要求由来已久,实际上这原本就是基督教的根本精神,但是外在的偶像崇拜却逐渐流行起来,因为信徒们希望有实实在在的东西证明上帝在世间的存在。而教会为了追求排场大兴土木,大搞豪华奢侈的宗教仪式,也因其世俗化而背离了基督教的根本精神。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疯狂地收集“圣物”,其中有圣徒的尸体、耶稣被钉上十字架后流下来的汗珠、童贞女圣玛利亚的乳汁,甚至有人收集有上帝创造亚当时剩下来的泥块,五花八门,无奇不有。然而,基督教毕竟是一种精神宗教,就其本质而言它必然会摆脱外在的东西而复归内心的信仰,而在黑格尔看来,这个由外在的东西返归内心信仰的过程早就开始了。当年十字军在宗教狂热的驱使下去拯救圣墓,当他们终于攻占了耶路撒冷之后,便试图打开圣墓,期望证明上帝在世间的存在,证明永恒而神圣的东西与有限的东西的结合。然而令他们大失所望的是,圣墓中空空如也。所以,基督教世界既夺回了圣地,又失去了圣地。但是黑格尔说,“它实际上是没有被欺;它带回来的结果是否定的一种:这就是说,它追求的世间生存只能够从主观的意识中寻求,不能从任何外在的对象中寻求;这里所说的那种确定的形式,表达着‘世俗的东西’和‘永恒的东西’的结合,就是个人的‘精神的东西’,自己认识的独立。人类世界便是这样获得了这种确信,知道人类必须在他自身内寻求那种属于神性的世间生存,主观性因此取得了绝对的认可,而在自己本身获得了对于神明的关系的决定。”(注7:黑格尔:《历史哲学》,第440—441页,北京,三联书店,1956年。)一句话,上帝并不在你之外,上帝就在你的内心之中。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正是宗教改革的功劳。于是,基督教世界当年在一个人的石墓里遍寻不到的东西,路德的宗教改革找到了,“他认为世间生存是在一切感官的和外在的东西的‘绝对观念性’的深处——是在‘精神’和‘心’之中——那颗心,它先前因为教会提出了最无聊和肤浅的手段,来满足最内在和深刻的欲求,受到了无从说起的创伤,它现在把绝对的真理关系被歪曲的地方,发觉得纤毫毕露,并且设法把这种歪曲彻底摧毁。路德简单的理论就是说,上帝的世间生存就是无限的主观性,也就是真实的精神性,就是基督并不显现在一种外在的形式里,而是根本属于精神的,只有同上帝和解后才能够得到——是在信仰和享受里”(注8:《历史哲学》,第461—462页。)。黑格尔的分析虽然不无牵强附会之嫌,但是他以思辨方式所概括的宗教改革精神无疑是有意义的。
在这一改革的浪潮中,以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最具代表性。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是德国人,1501年进入爱尔福特大学攻读法律,获硕士学位后突然遁入修道院研习神学。1507年,路德升任神父,1512年获神学博士学位,1515年任维滕贝格大学神学教授。1517年,他反对教皇以修建圣彼得大教堂为名在德国兜售赎罪券,在维滕贝格教堂大门上张贴了著名的《九十五条论纲》,由此揭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教皇利用种种手段企图压制路德以及由路德在德国引发的反抗行为,而路德则在德国各阶层民众以及世俗诸侯的支持下,毅然与教廷决裂,继续发表了《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教会的巴比伦之囚》、《论基督徒的自由》等论著。此外,路德还把圣经翻译成德语,不仅打击了天主教会的宗教垄断,而且对德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德国农民战争爆发后,路德转而支持封建主镇压农民起义。
灵魂如何获救的问题是基督教的中心教义,也是路德宗教改革的核心问题。圣经中说:“义人必因信而得生”(注9:《新约·罗马人书》,1,17。)。路德据此认为,获救只凭人的信仰,与善功、教会的中介作用没有关系。在《基督徒的自由》一文中,路德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因信称义”学说。
路德认为,人具有双重的本性,一是心灵的本性,一是肉体的本性。就前者而言,人被叫做属灵的、内心的、新的人,是自由的。就后者而言,人被叫做属血肉的、外在的、旧的人,是受束缚的。人不可能靠外在的事功或苦修使灵魂得到拯救,“对于生命,对于释罪,对于基督徒的自由,有一样东西,并且只有一样东西是必需的,那就是上帝的最神圣的话,基督的福音”(注10:周辅成编:《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441页,商务印书馆,1964年。)。因此,只有信仰才是获救的必要条件。
不过,路德并非绝对否认事功。他指出:“我们凭信仰基督所要除去的,并非是‘事功’,而是对于‘事功’的迷信。是那种想凭‘事功’获得释罪的愚蠢想法。”(注11:《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475页。)因为人同时也是外在的人,“肉体的意欲,努力要侍奉并追求它自己的满足,这是有信仰的灵魂所不能、也不愿容忍的”(注12:《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458页。)。人必须通过事功来控制自己的行为,扬善避恶。但是,这只是信仰的结果罢了,就像好树结好果一样。因此,事功只需做到足以抑制情欲的程度就够了,童身、守贫等禁欲主义的戒律都是不必要的。1530年圣诞节,路德为他的小儿子写了一首马槽歌,其中唱道:谁若不爱美酒、女人和歌,他就终身是个大傻瓜。显示了一个新教徒令人耳目一新的朝气蓬勃的世俗生活。
中世纪教会力图垄断拯救灵魂的权力。它提出上帝不与有罪之人交往,人要获救必须借助教士的中介作用。教皇是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掌管着拯救灵魂的大权。教会甚至禁止一般基督徒阅读圣经,惟有教皇才有解释圣经的权力。它把以教皇为首的教界人士称为“属灵等级”,他们高于一般信徒组成的“世俗等级”。路德则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只在于信仰。只要受洗入教,心存信仰,人人都可以成为祭司,都属于“属灵等级”,都可享有与教皇、主教同等的权力。只有体现在基督身上的上帝的权威才是真正的权威,因此,只有记载基督言行的圣经才是永无谬误的。人人都有权阅读和解释圣经,并在其中与上帝交流。只是因为我们不能够都来作执事并当众宣教,才有了专职的人来主持圣礼和传道,他们是“执事、仆人和管家”,没有高于其他教徒的特权。
路德掀起的宗教改革通过让·加尔文(Jean Carvin,1509—1564)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
加尔文出生于法国的一个律师家庭。早年就学于巴黎,受到马丁·路德影响。由于法国政府对新教徒进行迫害,加尔文于1535年逃往瑞士巴塞尔,1536年发表其主要神学著作《基督教原理》,同年抵达日内瓦,参与该自由市的政权建设,不久成为该政权的实际领导。1538年因该市下层市民骚动而遭驱逐。1540年,该市上层市民再度得势并请加尔文返回日内瓦。从此,加尔文定居日内瓦,并在那里建立新教教会,取消主教制,代之以资产阶级共和式的长老制,并与日内瓦城市政权结成政教合一的体制。与路德一样,加尔文也宣称教徒“因信得救”。但他主要是重新推出奥古斯丁的“先定”说,发挥了路德思想的宿命论方面。
加尔文把宇宙中的一切都归之于上帝的永不更改的“先定”。上帝也预先安排好了对人的拯救。谁将得到拯救,谁将被遗弃,取决于上帝预先的拣选。这是上帝的恩典,是无条件的,秘而不宣的,并且不以人的善恶功罪为转移。况且“除非人受到神的恩典的帮助,而且是受到那赐给那在再生中的选民的特殊的神的恩典的帮助,否则,人就没有做善功的自由意志”(注13:《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第499页。)。由此,加尔文也像路德那样,否定了罗马教会的救赎理论,认为善功对人的来世生活没有什么影响,并不能使灵魂得到拯救,它只不过是教会用以牟利、勒索钱财的手段罢了。教皇、主教们并不能代表上帝,圣经才是信仰的惟一权威,人人都可以通过阅读和信仰圣经而直接与神相通。总之,个人的功德和教会的存在都不能改变上帝的先定。不过,虽然人们无法得知自己是否是上帝的选民,尘世的行为也不能改变上帝的“先定”,但人们也不应当放弃现世的努力,而是应当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积极求取事业上的成功。因为上帝对其拣选的选民,必然给予充分的支持。而个人只要在事业上取得成功,就是实现了上帝所赋予的先定使命,也就是死后灵魂可以得救的可靠证明。“加尔文的信条适合当时资产阶级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他的先定学说,就是下面这一事实在宗教上的反映:在商业竞争的世界中,成功或失败不取决于个人的活动和才智,而取决于不受他支配的情况。起决定作用的不是一个人的意志或行动,而是未知的至高的经济力量的摆布。”(注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391页。)
无论是路德的“因信称义”学说,还是加尔文的“先定”学说,都从原始基督教和奥古斯丁的宗教理论汲取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并在“复兴”古代神学的形式下,注入了时代的新内容。在理论上,他们不仅否定了教皇和罗马教会的至上权威,而且甚至否定了教会存在的必要。他们启迪人们的思考,肯定人们的世俗生活,肯定个人的权力、地位,争取个人的解放。可见,宗教改革与人文主义思潮是同一个时代精神在不同领域里的表现,甚至可以说,宗教改革是在人文主义的影响下发生的,是人文主义精神在宗教神学领域里的延伸。但从对天主教统治的瓦解和摧毁来说,宗教改革的作用却是人文主义所无法比拟的。这一点,从罗马教廷对待宗教改革和人文主义的不同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宗教改革的矛头直接指向教会,因而它从一开始就遭到以罗马教会为首的天主教势力的反对、迫害和镇压。宗教改革的精神是新时代世俗精神的折光。虽然宗教改革并没有自己独立的哲学形态,但它对后世的社会发展和哲学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却是不可低估的。许多史家甚至把路德、加尔文所代表的新教精神视为近代资产阶级进取精神的源泉。
不仅如此,宗教改革诉诸个人的内心信仰,在某种意义上为近代哲学之主体性的觉醒准备了条件。正如黑格尔所说,“按照这个信仰,人与上帝发生了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必须作为这个人出现、生存着:即是说,他的虔诚和他的得救的希望以及一切诸如此类的东西都要求他的心,他的灵魂在场。”(注15: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三卷,第378页。)于是,永恒的东西或真理与有限的东西即个人的存在在“主观性”基础上得到了“和解”,因而宗教改革的根本内容就是:“人类靠自己是注定要变成自由的”(注16:黑格尔:《历史哲学》,第464页。)。
当然,宗教改革毕竟只是在信仰范围之内进行的改革。他们的宗教哲学思想依然有着神学的深刻印记,是新教神学的理论基础。路德、加尔文的宗教改革在本质上具有浓厚的反理性反科学色彩,甚至就连他们所标榜的宗教信仰自由,最终也被对异端的残酷镇压所淹没。哥白尼的日心说曾遭到路德的恶毒咒骂,而著名的西班牙人文主义者塞尔维特,在正要发现血液循环的时候,虽然逃离了罗马天主教会的监狱,却最终惨死在加尔文教的火刑架上。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揭示了路德宗教改革的本质:“路德战胜了信神的奴役制,只是因为他用信仰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俗人,却又把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宗教解放出来,但又把宗教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但又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注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