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欲作为自在之物,构成了人的内在、真正和不可消灭的本质;就其本质而言,意欲却是没有意识的。意识是以智力为条件,而智力则纯粹是我们存在的一个偶然罢了:智力是大脑的一种官能,而大脑连同与其紧密相联的神经和脊髓,只不过是人的机体结出的果实,一个产物;事实上,只要大脑并不直接插手机体的内在运作,而只是通过调节机体与外在世界的联系,为保存自身的目的服务,那它就是一个寄生体。相比之下,我们的机体本身就是个体意欲的客体和显现,是个体意欲在大脑里面呈现的图像(在《作为意欲和表象的世界》的第一篇里我们已经知道:大脑根本上就是这一客体世界的条件)。所以,这一图像是经由大脑的认知方式,亦即空间、时间和因果律而产生;它呈现出来的就是某种有广延空间、按先后次序发挥作用、具物质性的,亦即产生效果的某样东西。我们既能直接感觉机体的部分,也能在感官的帮助下只由大脑对其观照。据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智力是第二现象,而机体则是第一现象。也就是说,机体是意欲的直接显现;智力属于这有形的世界,而意欲则是形而上的;智力一如它所认识的对象,只是现象而已,惟独意欲才是自在之物。以越来越接近形象、比喻的方式,我们可以这样说:意欲是人的实体,智力则属于偶然;意欲是内容,智力则是形式;意欲是热,而智力则是光。
为证明和阐释这一论点,我们列举下面这些涉及人的内在的事实。读者诸君可以通过这次机会,获得不少关于人的内在的知识——这些知识或许超过许多系统性的心理学所能教给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