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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智力的本质所使然,概念应该来自我们对事物的直观(1)认识,中间经过抽象这一过程。因此,直观认识是先于概念知识的。如果我们确实以这一顺序认识事物——就像那些自己的亲身经验就是自己的老师和教材的人一样——那么,我们就会知道得很清楚:我们的哪些直观认识隶属于我们所掌握的哪一个概念,并被这一概念所代表。我们就会对这两者都了如指掌,并因此能够得心应手地应付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我们可以把这种认识事物的程序和方法称为自然的教育。
相比之下,人为的教育就是在我们还没有对这一直观世界获得某种泛泛的、普遍的认识之前,就通过阅读、授课等手段,强行把概念塞进我们的脑袋。经验随后会为这些概念提供直观认识,但是,在此之前,我们会在运用这些概念时出现失误。这样,我们对人、事的看法、判断和处理都会出现错误。教育也就以这样的方式制造出偏差、扭曲的头脑。因此原因,我们在青少年时代努力学习、大量地阅读,但随后在踏入社会时,我们却表现得有时像个怪人,有时又跟一个白痴差不了多少;在某一刻很紧张拘谨,但在另一刻却又相当冒失莽撞。我们的头脑充满着概念,并跃跃欲试地运用这些概念,但在套用这些概念时似乎总是颠三倒四。这是搞乱了从根据到结果的顺序所引致的后果;我们以这样的方式先获得概念,最后才是直观认识——这完全违背了我们思想智力的自然发展过程。教师不是培养和发展孩子观察、思考、判断的能力,而是致力于把别人的现成的思想、观点填塞进小孩的脑袋。在以后的日子里要纠正这种由于运用概念不得法所导致的对事物的错误判断,需要相当长时间的亲身历练才行。这种纠正很少能够完全成功。因此,很少有学究具备健康的理解力和判断力,而这些东西通常连一个文盲都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