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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围城》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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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呸!”闵红玉忍不住轻啐一口,“那种没良心的轻薄浪荡子,谁要去救他了?我要去镇寒关做一票天下第一等的大买卖,至于易连恺,说实话,他是死是火,关我屁事。”
  潘健迟慢条斯理地剥去最后一块芋头皮,问道:“你说的天下第一等大买卖,难道是那把银勺子?”
  闵红玉笑吟吟地说:“你一口咬定那勺子不是信物,但我觉得它就是,不管怎么样,我要去试一试,至于你,既然甘愿陪我跑腿,我自然也没啥不乐意。”
  潘健迟笑了笑,说道:“我说的话你既然不信,那么我就祝你心想事成,旗开得胜。”
  闵红玉“哼”了一声,再不理睬他。
  下半晌赶路的时候,闵红玉却像是真正生了他的气,再不同他说话,也不同陈大说话。三个人闷头赶路。只听见那车轱辘上钉的胶皮,碾在石子路上,劈里啪啦地作响。陈大仍旧是坐在车辕上驾骡子,他是个老实人,也觉得像是有哪里不对头。所以赶一会儿车,便要抬头望望太阳。路是越走越平坦了,也是越走越宽了,下午的时候他们就经过两个镇子,说是镇子,也就是一条街,山上的农户贩了茶叶之类的东西下山来卖,但是这样的早春时候,镇子里也没有市集,只看到有卖豆腐的铺坊,无精打采悬着一个布幌子,而门口架着油锅,刚刚炸完油豆腐,还有一股甜腻的香气。
  闵红玉生了半晌的闷气,经过镇上青石板的大陆的时候,突然就跳下车去,倒把赶车的陈大吓了一跳。连声“吁”着,一边拉紧了缰绳,想把骡子拉住,骡子到底是往前冲了好几步,才把车停下了。潘健迟回头看,原来闵红玉去买了一包油豆腐,回身又跳上车来,打开那蒲包,笑吟吟地问:“你们吃不吃油豆腐?”
  潘健迟没有搭腔,陈大却赶紧摇了摇头,继续驾着骡子前行。闵红玉一边拆着蒲包,一边吃着油豆腐。刚咬了几口就没了兴致,叹了口气,把余下的油豆腐都包起来,随手撂在了车板上。潘健迟见她一副郁郁的样子,于是问:“怎么不吃了?”
  闵红玉忽而笑了一笑,说道:“小时候跟着我爹下山去赶集,其实平日爹都是带弟弟去,那天因为要背谷米下山卖,所以带了我。因为我能背三十斤的筐,弟弟还小,背不动筐。等到了集上,把谷子卖了,经过豆腐摊子前头,人家围在那里买油豆腐,我从来没见过油豆腐,只觉得有趣,看见了不肯走。我爹就买了一块油炸豆腐给我吃,抹上了辣椒酱。我咬了一口,把舌头烫了,又辣,却不舍得吐,只觉得那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真香啊……香得我连舌头都觉得酥了。一块油豆腐我吃了整整半天,隔上好一阵工夫,才咬一口,总舍不得吃完。一直到最后爹把要买的东西买齐了,我牵着他的衣角往回走,走道看见自己家的屋檐了,才把最后一角油豆腐吞到肚子里去。”
  潘健迟听她这样说,便随口道:“其实你爹也挺疼你的。”
  闵红玉望着远方,并没有搭腔,过了好一阵子,才说道:“那时候我就想快点长大,长大后去学做豆腐,然后摆上油锅卖炸油豆腐,这样我要吃多少油豆腐,就能吃多少油豆腐。”
  潘健迟看她一脸认真的样子,想必童年时艰辛,令她吃了不少苦头,所以这么多年来念念不忘,本来不过是个粗糙的吃食,在镇上见着油豆腐了,还专门下车去买一包。他倒不忍心再多说什么,闵红玉却冲着他嫣然一笑,说道:“挺傻气吧?”
  潘健迟摇摇头,说道:“也不是什么傻气,人在小时候,都会有种种梦想。”
  “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摆个卖油豆腐的摊子,然后嫁个好男人,安安逸逸地过日子,替他生两三个孩子,一边带着最小的孩子,一边收着卖油豆腐的角子。每天晚上打了烊,就数一数今天挣了几块钱?有多少豆子要买,有多少账要收,西邻家做寿宴要几十块豆腐,是笔大生意了,东邻家嘱咐要给他留两碗不点浆的豆腐汁……”她一边说,眼中露出一种怅然之色,说道:“谁知到了如今,就连这个梦想,都没办法实现……”
  潘健迟听她这样絮絮叨叨地说着,只是沉默不言,过了好一会儿,闵红玉问:“你呢?你小时候有什么梦想?”
  潘健迟有点茫然地笑了笑,说:“小时候……小时候不懂事,也没有什么梦想。”
  闵红玉说道:“你跟她到底是怎么认识的,肯定是她嫁过来之前的事情了,对不对?”
  潘健迟笑了笑,并不接口。闵红玉说道:“我知道你不会说,我不问就是了。”于是打开蒲包,又取了一块油豆腐出来吃。她吃得津津有味起来,斯一块,吃一块,潘健迟闻着那油豆腐自有的一种淡淡地油香和豆香,兀自出了神,也不知过了多久,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闵红玉塞了几块油豆腐给车前头地陈大吃,又拿了一块个、让给潘健迟,潘健迟摇了摇头,说道:“我不爱吃这些零食。”
  闵红玉就说:“那你讲嘛,反正咱们这次也没多少机会活命,你要是不说,再没人知道了。”
  潘健迟笑了笑,说道:“其实有些事,经历过就好,有没有人会知道,又有什么相干。”
  闵红玉拿蒲包上的叶子擦了擦手指上的油迹,她本来盘着双膝靠着车栏杆而坐,此时笑吟吟地倾过身子,亦娇亦嗔地说道:“要说便说,这样吞吞吐吐像什么男子汉?”
  潘健迟笑道:“你也不用激将我,我既然说了要说,也不会有什么吞吞吐吐。其实我和她,是同学。”
  闵红玉拍手道:“这个我喜欢,男同学女同学,青梅竹马,真像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潘健迟倒有点意外似的:“你还看小说?”
  闵红玉哼了一声,说道:“你也忒瞧不起人了,难道我们这些人,就不许认得字不成?若是认不得字,那又该怎么样背戏文?别说看小说,我还看过《红楼梦》呢。因为《红楼梦》里也有红玉,原先在宝玉屋里,后来给了王熙凤的那个丫鬟,改名叫做小红的。虽然只是个丫鬟,可她说的那句话真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
  潘健迟听了这话,越发诧异了,说道:“你果然是读过《红楼梦》的。连这句话都知道,这是全书的文眼之处,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哎,其实煌煌十万字,讲的就是白茫茫一片真干净……”
  闵红玉道:“我何止知道这句话,我还知道探春的那句话:‘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真是这样的道理,你看易家,开牙建府,封疆大吏,连大总统都不能不给易家几分面子,在这江南行省里头,谁敢轻易去撼动。可是易家几位少爷兄弟阋墙,自己闹家务,闹到不可开交,才会像今天这样,连符远城都保不住了。十万子弟兵,到头来,都是自己人打自己人。”
  潘健迟听在耳里,越发觉得惊疑不定,只管看着她。心想她有这般见识,怪不得不肯安于富贵,反倒要去乱军中搏命。可是她既然有这般见识,怎么又会行事轻狂,周旋在易家兄弟之间?他这样思忖着,闵红玉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又讲得岔了,你只管说你的吧。”
  潘健迟想起自己与秦桑初识的时候,便觉得心口一阵温暖。举头看时,只见大道茫茫,一路平沙,只是向前延伸开去。而早春的太阳,这时候已经西斜了。远处依依雾霭,却是平林里掩着两三户人家,被这样薄薄的阳光一照,树林是淡淡地灰色,就像是西洋画里的铅笔素描,而那些白色的墙,灰黛色的瓦,却是西洋画里不会有的风景。耳边听得车声辘辘,在这样的下午,倒像是有一种格外的安静与妥帖似的。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倒是在学校的大会上。我比她还要高一个年级,所以那天是新生欢迎会,选举了我当代表,去欢迎新生,作一个演讲。”
  闵红玉忍不住问道:“你当初在学校里,十分出风头吧?”
  潘健迟点了点头,说道:“倒也不是出风头,不过跟同学老师都相处得来,所以老师挺器重似的,逢有演讲这样的事情,都叫我去。”
  闵红玉笑道:“我倒想起我们一起学戏的一位师兄,也是十分聪明,在一堆师兄弟里头最出色不过,所以师傅私心里十分爱他。想必你的老师也是这样爱你,做老师的人,都会有一个这样的得意弟子。”
  潘健迟淡淡地一笑,说道:“还有什么得意可谈呢,到如今,是两手空空,一事无成,报国无门。”
  闵红玉不禁地叹了口气:“看吧,这就是你们男人的想法,动不动就想着什么报国。要我说呢,这国何尝需要你去报,这么大的国家,那些政客,军阀都不急,你在急什么?”
  潘健迟淡淡地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纵然我没什么本事,成不了什么大事,但是总是要为国家,尽自己的一份力的。”
  他这句话虽然说的声音并不甚大,也并没有加重语气,只是这样平淡道出,可是情真意切,仿佛理所当然一般。闵红玉一时为他的气势所夺,半晌竟然没有搭腔。只听大车的胶皮轮子碾过路上的碎石,哗哗地响声,而这样颠簸的车上,他不过粗衣科头,斜坐在陋车之上,可是那种镇定从容的样子,仍仿佛穿着笔挺的军装,面对千军万马一般。
  闵红玉没再说话,隔了一会儿,潘健迟说道:“其实她那时候年级小,而且出身富贵,并不知道这世间艰险。认识我以后,我们两个虽然很谈得来,却也只是将对方视作知己,并无任何越轨之处。所谓的私定终身,也只是她心里明白,我心里知道而已。念书的那几年,是我人生中最快活的几年,后来……家里遭了巨变……”
  闵红玉忍不住插嘴问:“是什么样的巨变?你能够上洋学堂,家里想必也有一定的财力吧。”
  潘健迟点点头,说:“只是一打起仗来,房子烧了,家里的人也都死了……所谓家,早就没了。”
  他这几话说得极平淡,闵红玉听在耳中,却有点不忍卒闻似的,于是笑了笑,问:“你和她既然这么好,怎么后来就分开了呢?”
  潘健迟道:“人各有志。”
  闵红玉轻轻叹了口气:“人各有志——这倒是真的。”
  潘健迟道:“你只说了小时候的事,却并没有讲过长大后的事情。用你的话说,此去凶多吉少,不如也讲一讲你的事,不然将来可也没人知道了。”
  闵红玉却轻轻地啐了一口,说道:“什么凶多吉少,你刚刚才说我旗开得胜,这会子怎么又青口白牙地来咒我?将来我的事,还长远着呢。我要嫁个好男人,生两三个孩子……”
  潘健迟问道:“然后架起油锅,天天卖炸油豆腐?”
  一句话未了,他和闵红玉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他们俩的笑声引得牵马的陈大都忍不住回头看,看他们在笑什么。潘健迟自从回国之后,却从来没有这样放肆地大笑过,而闵红玉也笑得连眼泪都掉出来了,抽了手巾出来擦了擦眼角,说道:“你这个人,真是会逗人肠子。”
  潘健迟笑道:“你若是真的旗开得胜,大事得成,那这辈子可都不会卖油豆腐了。”
  闵红玉说道:“谁说的。也许我只是想跟易连慎做个买卖,把那样东西交给他,然后赚得金条十万,存在外国银行里头,我揣着存单,回到乡下去,嫁个老实人,然后开个豆腐坊,每天卖油豆腐为生。”
  潘健迟终于忍不住一笑:“说来说去,原来还是油豆腐!”
  闵红玉也是黯然一笑,从蒲包里头拈了块油豆腐出来吃了,含糊不清地念道:“万般皆下品,唯有油豆腐!”
  他们本来颇有芥蒂,现在这番交谈,倒似尽释前嫌。如此这般说说笑笑。到了向晚时分,果然到了县城。平江虽然只是一座县城,可是位于永江之畔,几百年前便是所谓的水陆要冲,现在又有铁路经过,十分繁华热闹。这时候天色已晚,那陈大急着回家,闵红玉便给了他十元钞票,让他在客栈里歇一晚再走。陈大万般的不肯,最后到底还是收了钱,却收拾车子,即刻起身赶回去。潘健迟原本说:“这一出城就天黑了。”无奈陈大执意要走,吭哧了半天,说路上有大车店,潘健迟回想路上,果然曾经见过有几间荒村野店。料想那陈大住惯了大车店,也不肯在客栈里住下的,所以也不强留,只替他买了些包子做干粮,放在他车上了。
  客栈里原可以代买火车票的,他和闵红玉在客栈里开了两间上房,歇了一晚上,到得第二天一早,茶房就送了两张二等车厢的车票来。他们两个便直接到了火车站,等候上车。
  虽然符远城里战火纷起,但是这条铁路上的火车却还没有停,二等车厢旅客更见稀少。潘健迟花钱买了份报纸,报纸上说符远已经炮火封城,内外隔绝,只有外国军舰能够载着侨民离开。城中的情形,报纸也并不清楚,只说双方较真呢甚是激烈,各有死伤云云。
  他带着这份报纸上火车,和闵红玉一起找到位置坐下,一直到火车开动,车厢里也没有多少人。掌车提着大茶壶去头等车厢里送开水,他便唤住那掌车的替自己也倒一杯茶。车上买茶是要单独出钱的,所以掌车的很乐意做成一笔买卖,一边冲茶一边说道:“这兵荒马乱的,连坐车的人都没有了。”
  潘健迟便借机问:“仗打得怎么样了?”
  那掌车地说道:“那可不晓得,咱们这条铁路,原是从西边绕下来的,不经过符远城,不然这车也走不了。就是如此,也大大地受了影响,符远城外头这几个县,都没有多少人上车呢。”
  掌车的倒完茶,接了两角钱就走了,潘健迟兀自沉吟,闵红玉已经将他手里的报纸抽过去,只看了看,就撂下了,说:“这报纸上也没写什么,难为你还拿着带上车来。”
  潘健迟道:“这一路去镇寒关,得一天连上半夜,路上可有的无聊得时候。带着报纸,也可以看看。”
  果然的,火车一早离开平江,一路疾行,虽然停了几个小站,可是停停走走,两边的风景亦没有什么看头。闵红玉万般无聊,只好拿起那报纸,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车厢里头的人渐渐多起来,亦不便说话。到了清定地时候,车窗外头尽是叫卖声,有卖烤白薯的,有卖煮鸡子的,更有卖瓜子花生香酥蚕豆的。闵红玉买了一包瓜子来吃,才算打发时光。
  到镇寒关的时候正是半夜时分,火车一路向西而行,江南那一点微薄的春意,早就无影无踪。入夜之后气温更低,车厢里也冷起来,旅人纷纷加衣。闵红玉也披上了大衣,等过了侯家店的时候,车窗外的风景就已经是一片肃杀之色。平畴千里,皆是茫茫的黄土,风吹得沙尘飞扬,而这个季节半点绿衣也无。等入了夜,潘健迟倒疑心火车外头下起雪来,幸好并没有。列车缓缓驶进镇寒关的时候,只看到站台上岗哨肃立,苍白的蒸汽挟裹着北风吹过来,岗哨的大衣下摆皆被风吹得摇摆不定。潘健迟倒没想到站台上会是这样的阵仗,不由回头看了看闵红玉。闵红玉却十分镇定,慢条斯理地戴上齐肘的手套,又戴上帽子。虽然在旅途中,可是她这么一打扮,倒又像是回到了符远城里,重新变回那个脂粉香秾的美娇娃,被锦绣簇拥着,是锦上的那朵牡丹花。
  潘健迟到了这种时候,倒也坦然了。所以陪着她径直下车去,果然站台上是有人接的,为首的那人潘健迟也认识,正是易连慎的副官。那副官先道了声:“闵小姐路上辛苦了。”便示意身后的人上前来接他们的行李。
  闵红玉倒轻轻摇了摇头,说道:“就让他拎着吧,这是我的仆人。”
  那副官这才打量了潘健迟一眼,明显是认识他,所以微露诧异之色,但也没有多问什么,只闪开身子,作了一个“请”的手势。
  汽车就停在站台外头,他们径直上了车,潘健迟一路留意,虽然是半夜时分,但城中灯光晦暗,要紧路口皆由军队把守,看来是实施宵禁。他想易连慎远走西北,虽然带的残部不多,也有好几千人。这里乃是军事重镇,他如果依附姜双喜,倒还是颇有实力。只是姜双喜性情多疑,竟然肯将镇寒关交给易连慎驻扎,也算是一桩蹊跷事。
  汽车没走多大一会儿就驶进一所大院子,仍旧是那副官替他们打开车门,引他们走到一间屋子里,说道:“两位路上辛苦,夜深早些休息,明天一早,二公子再会见两位。”说完就转身退了出去,还替他们带上了门。
  潘健迟略作打量,这里是西北常见的房子,一明一暗,因为生了有火炕,倒不觉得冷。两间房间一东一西,都收拾得挺干净。他微一踌躇,闵红玉已经说道:“火车上没睡,也够乏的了,我可要先睡了,有事明天再说。”说着向他摆一摆手,就进了东边的屋子里。潘健迟于是就进了西边屋子。这里的屋子虽然并不华丽,可是都装了有外国样式的浴室,所以他洗了个澡,很快就睡着了。
  他虽然睡着了,可是人却很警醒,不知睡了多久,突然觉得有人蹑手蹑脚地进房里来,于是眯着眼睛装睡,手悄悄地探到枕下,握住那把*****,等那人慢慢地走到床前,他手一伸便扭住了那人的胳膊,旋即将抢顶在了那人太阳穴上。那人虽十分吃痛,却并没有叫唤出声,他也发现被自己扭住的人原来是闵红玉,于是收起抢,低声问:“你来做什么?”
  闵红玉竖起一根手指在唇边,示意他噤声。虽然已经是清晨五六点光景,但是西北夜长,外头仍旧是黑漆漆的夜色,离天亮总还是有好几个钟头。潘健迟屏住呼吸,听到院子里有轻轻的脚步声,或许是岗哨在走动,也或许是监视他们的人。
  闵红玉拉过被子,径直躺到了床上。潘健迟全身不由一僵,忍不住在她耳边问:“你到底要干什么?”
  闵红玉凑在他耳边说:“易连慎肯定想我为什么要带你来,所以咱们得让他相信,我为什么要带你来。”她声音既低且柔,呼吸喷在他耳廓上,微微带点痒意。他虽然防着她玩花样,可是抱着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道理,再不多说什么,只是侧过身去平静而睡。这一觉竟然就睡着了,或许是他伤势未愈,连日又是舟车劳顿,在火车上更没有办法好好休息。现在到了这里,虽然是龙潭虎穴,可是因为有张柔软舒适的床,所以竟然沉沉睡去。
  等醒的时候,正有人在外头敲门。潘健迟睁开眼睛,忽然见自己与闵红玉并头睡在枕上,不由得一惊,但是马上想起来。所以又渐渐地镇定下来。闵红玉也已经醒了,懒洋洋地伸了伸胳膊。她身上不知是什么香气,幽幽地直往潘健迟鼻端袭来,潘健迟不由得往后让了一让。闵红玉却狡黠一笑,凑得更近了几分,问:“我又不会咬你,你怕什么?”
  潘健迟此时已经有几分知道她的性子,知道自己如果越是腼腆,她反而越是会起劲。所以也就淡淡地道:“没什么,只不过不惯跟人同睡罢了。”
  这句话一说,闵红玉忍不住放声大笑,她的声音本就清脆,笑起来便如同银铃一般,这时候外头的人又在敲门了,试探似的问道:“闵小姐?”
  闵红玉这才提声问:“谁呀?”
  “二公子遣我来,看两位起来了没有。二公子备下了酒宴,要替闵小姐接风呢。”
  闵红玉便答:“知道了。”
  她似乎心情甚好,唱着小曲起床,趿着绣花拖鞋,就往自己房中去了。于是潘健迟也趁机起床盥洗,他收拾停当了,又在居中的屋子里坐了一会儿,才看见门帘一掀,闵红玉走了出来。
  闵红玉打扮得花枝招展,穿了一件狐肷大衣,领子乃是寸许长的锋毛,隐约露出底下的织锦旗袍,头发更是梳得一丝不乱,绾了一个低低的如意髻。虽然没有戴任何珠宝,可是鬓旁簪了一朵玫瑰花,甜香馥郁。也不知道这样的冰天雪地里,她是上哪里找来这鲜花。她见潘健迟举目看她,便得意地一笑,按了按发鬓,又按了按领口上扣的那枚闪亮亮的钻石别针,才说道:“走吧。”
  外头有易连慎派来的副官,见他们开门出来,便作了一个引路的样子,于是他们两人就跟着那副官走。那座宅院颇有些年代了,屋宇精致,四处都有砖雕镂花。只是天寒地冻,放眼看去,远处的关楼,近处的土山,都是灰蒙蒙的。他们穿庭过径,一直往后走。潘健迟一路上留意,心想这大约是逊清哪个富商的宅院,不然也不能有这样的气派。
  副官引他们到了一个花厅里,门帘一掀起来,便是一股暖洋洋的气流往人脸上拂来。花厅里设了一座酒席,紫檀八仙桌,上头铺着锦绣桌围,摆了数个碟子,并一壶酒。那副官报告了一声:“闵小姐到了。”就听到靴声橐橐,紧接着眼前一亮,正是易连慎走进来。
  易连慎看到他们两个,倒也并没有什么诧异之色,只是点了点头,说道:“坐吧。”
  闵红玉并不客气地坐下来,易连慎笑了笑,坐在主人位上,亲自执了酒壶在手里,又向潘健迟道:“潘副官也做嘛!古代有赵匡胤千里送京娘,现如今有你潘副官千里送佳人,也真是难得的义气。”
  潘健迟并不做声,只是坐下来。易连慎说:“看到两位不远千里而来,实在令我觉得十分高兴。”他一边说就一边抬起头,叫了一声,“来呀!”
  那副官便上前一步,“啪”行了军礼,问:“二公子有何吩咐?”
  “闵小姐远道而来,是位难得的稀客,你快去将我那三弟请来,替我来作个陪客。”
  那副官应声而去,易连慎亲自替闵、潘二人斟上了酒,又替自己斟了一杯,说道:“这镇寒关僻处西北,实在比不得物华天宝的符远,没什么好吃好喝的,所以我也就只命人略备了些酒菜,还望二位不要嫌弃。”
  潘健迟只不说话,只见易连慎端起杯子来,说道:“我先干为敬!”一仰头便将酒喝掉了。说话的工夫间,已经听见脚步声,正是那副官引了易连恺进来。
  潘健迟自从上次遇刺事件之后,再也没见过易连恺,一见了他,忍不住十分意外。只见易连恺虽然穿着一件军装大衣,可是露出的手腕、脖子之上,尽皆是累累的伤痕,连同额头之上,更有一道深深的血痕,不知道是用什么刑具创伤,长不过寸许,却极深极阔,翻起两边赤红的皮肉,虽然已经结了茄不再流血,但是那伤口简直叫人不忍心看。他自从伤后本来就瘦,现在更是瘦得形销骨立,更兼身上脸上全都是伤,所以看上去简直形同鬼魅一般。站在那里摇摇欲坠,远远身上就透出一股血腥气和令人作呕的腐气——必是身上有哪处伤口已经感染化脓,他走一步身形便是一顿,原来在脚上还箍着脚铐,中间垂着又粗又重得铁链,沉甸甸绊在双足之间。这是重囚方才带的脚铐,因为铁链实在太重,磨得他脚踝之上鲜血淋漓,每走一步趔趄似的往前一拖,哪复有当初半分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模样。
  潘健迟可忍不住了,站起来就叫了声:“公子爷!”
  易连慎却轻轻搁下象牙筷子,说道:“潘副官,难得你对你家公子爷,倒真是有情有义。”
  潘健迟一时僵立无语,倒是闵红玉幽幽叹了口气,说道:“二公子,他到底是你同胞手足,你把他折磨城这个样子,又是何必。”
  易连慎一笑,拿起那锡壶来又替自己斟了一杯酒,说道:“大家打开天窗说亮话,老大是傻子,被蒙在鼓里,打量我也是傻子不成。我知道那样东西被他藏起来了,他不交出来,我只好叫人去劝说他。他既然不肯说,那些去劝他的人,自然也忍不住想着法子让他说。只是难得我这三弟是个硬骨头,脾气也不好,我派去的人劝来劝去,无论如何说他就是不肯说。所以才闹成今天这个样子。其实自家兄弟,他如果不为难我,我为什么要为难他呢?”
  闵红玉似乎丝毫不为所动,神色自若地拈了一筷子木耳吃了,说道:“你要的东西其实并不在他身上。”
  “我知道。”易连慎说,“我的人一逮着他,就把他里里外外搜了个遍,还真没有。”
  “他是被大爷逐出符远的。”闵红玉淡淡地道,“东西自然是在大爷手里,你还指望他能带出来,再便宜了你?”
  易连慎抚掌笑道:“红玉,你果然是个秒人。不枉我那三弟疼你。你虽然没跟他对过口供,也没机会跟他通过讯息,可是你说的跟他一模一样,就是一口咬定,那东西是在我那大哥手里头。”
  闵红玉笑了笑,说道:“你不信就罢了,你当大爷是真傻子吗?他一个病人,忍辱负重这么多年,却把你们俩都赶出符远城,逼到这边陲之地来,你说这东西不是他拿了,还能是谁拿了?”
  易连慎淡淡地道:“你这话哄别人倒罢了,咱们是一张床上睡过的人,你什么时候要翻身,什么时候要叹气我都知道,这点雕虫小技,少到我门前来班门弄斧。”
  闵红玉听了这话,忍不住啐了他一口,说道:“好没正经!当着这些人的面,说这样的轻薄话。”
  易连慎却哈哈一笑,说道:“你倒是个正经人,不过这里除了我之外,这两个男人你也睡过了,你做得轻薄事,我却说不得轻薄话吗?”
  闵红玉神情微微一变,只听“哐啷”一声,却是易连恺将脚下的铁链一甩,径直在椅中坐下,拿起酒壶来,就替自己斟上了一杯酒。他手腕有伤,拿起酒壶就不停地抖着,那酒就从壶嘴里直洒出来,一杯倒有半杯洒了出来,潘健迟连忙接过壶去,替他满满倒上了一杯酒。易连恺面无表情,端起酒杯,却忽然朝潘健迟头上砸去。
  潘健迟不闪不避,可是易连恺伤后无力,那酒杯也只是磕在潘健迟头上,溅了他一脸的酒汁而已。易连恺这一下子却是用尽了全力,踉跄着就伏在桌子上大咳起来,咳不过三五声,便呕出血来,显然内脏受了伤,潘健迟也不去管自己脸上的那些酒,见桌上放着手巾,就拿起来替易连恺去擦,易连恺推来他的手,骂道:“姓潘的,不用你这样假惺惺,你背信弃义,不得好死。”
  潘健迟并没有答话,易连慎却笑道:“你少在这里挣命了,伤得这样重,再这么折腾,不得好死的就是你了。”
  易连恺只是连声咳嗽,说不出话来。闵红玉望着地上易连恺方才吐出的那摊紫血,却笑了笑,说道:“二公子又何必如此,传出去也不好听。”
  易连慎瞥了她一眼,问:“怎么,你心疼他?”
  闵红玉道:“是啊,我就是心疼他,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