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人能够将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拥有自信。
领域感:选择熟悉的环境更具心理优势
美国心理学家泰勒尔和他的助手兰尼做过一次有趣的试验,证明许多人在自己客厅里谈话更能说服对方。
一个人在自己或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比在其他不熟悉的环境中更能收到良好的说服效果,这就是心理学上的“居家优势”。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对于谈判场地的选择也应当十分谨慎。根据“居家优势”的原理,我们最好能够选择自己熟悉的环境作为谈判场地,即使这一点无法做到,也应当阻止对方选择他们熟悉的环境作为谈判场地,以避免对方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利用“居家优势”在心理上占据主动位置。
A公司与B公司之间即将展开一场谈判。两个公司总部分别位于不同的国家,且相距较远。A公司所在地比较富庶,商人们普遍都过着充裕、闲适的生活,各方面条件都很便利。而B公司所在地环境则比较差,经济刚刚开始起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B公司对于对方的各种情况做了细致的调查。通过调查,B公司发现,A公司所在地的商人生活水平普遍都很高,当地的风俗习惯与B公司所在地有很大不同。而且,根据A公司所在地一般人的习惯和做法,他们对礼仪十分讲究,在谈判中也会尽量不侵犯谈判对手的权益。因此,B公司决定,邀请A公司到B公司所在地来进行谈判。由于过于注重礼节,A公司没有拒绝B公司的邀请,最终派出代表团来到B公司所在地与对方进行谈判。
来到B公司所在地后,A公司代表团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了不适应。语言不通,饮食不习惯,风俗习惯上的差异,消费场所的落后,这一切都让A公司代表团成员无法适应。没过几天,很多人就产生了烦躁不安的情绪,他们想要赶紧结束谈判,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快点回到自己富庶、闲适的家乡去。
殊不知,A公司代表团的反应正是B公司所期望的,他们正是要利用A公司代表团在环境上的不适应,使得他们在谈判尚未开始就陷入一个被动的状态。在谈判中,B公司代表表现得十分镇定自若,与对方展开了拉锯战,在核心问题上坚守着自己的立场,不肯向对方让步。B公司的策略显然让这场谈判陷入了一场持久战之中。如此一来,A公司代表团成员只能在这里待更长的时间。没过多久,A公司代表团成员在心理上就处于劣势,B公司占据了谈判的主动权。原本,A公司是占有绝对优势的,但是经过了这一场谈判,双方的地位发生了逆转,最终,B公司取得了谈判的胜利,以极小的代价获得了期望的利益。
在A公司与B公司的这场谈判中,B公司之所以能够取胜,关键就在于谈判场地的选择。B公司巧妙地将A公司的谈判代表置于一个他们非常不熟悉、不适应的环境中,使他们产生焦躁不安的情绪,最终在谈判中轻易放弃自己的优势和主动权,使得B公司赢得了谈判。
在谈判中,“居家优势”之所以能发挥作用,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谈判对手作为客人,会在很多方面产生顾忌。身在主人的地盘,对主人应当保持尊重,这是起码的礼节。所以,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对手不会过分侵犯主人的利益。在对手有所顾忌的情况下,我们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内,则可以放开手脚与之一搏,赢得谈判的成功。
第二,将谈判地点选在对方不熟悉的环境内,会给对方带来一种心理压力。来到一个新环境,对方在诸多方面都会不适应,在努力调整自己的过程中,心理上也会陷入被动,从而不利于谈判场上的发挥。
第三,选择我们熟悉的环境,就好似在我们自己的地盘上。作为自己地盘上的主人,心理上自然会处于优势,也能更快进入到角色中,不用分心去适应环境。这样,在谈判中,就更容易发挥正常,打败对手。
第四,在确定好场地后,接下来还有磋商谈判议程等问题。将谈判场地选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内,作为谈判的东道主,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对谈判议程等问题的控制,也能够根据需要营造合适的谈判气氛。
从这四点原因中可以看出,“居家优势”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一方面是由于在熟悉的环境内我们可以在谈判中发挥得更好。另一方面,在不熟悉的环境内,谈判对手又往往会因为心理压力而影响谈判的正常发挥。所以,无论是从哪一方面来看,谈判场地的选择都是一个必须慎之又慎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如果对方也要选择自己熟悉的环境作为谈判场地,与我们的选择相冲突,且双方都不肯让步,可以考虑选择一个中性的环境作为谈判场地,即选择双方都不熟悉或者都熟悉的环境作为谈判场地。这样,既防止了对方在“居家优势”下占得主动,也可以避免双方在谈判前就谈判场地的选择耗费过多的时间,甚至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在双方都不熟悉的环境中,双方都不具有“居家优势”,而在双方都熟悉的环境中,这种优势则得到了对冲,谁也不能在心理上首先占得优势,谈判也就能在一种平等的条件下正常展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