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分析心理学与梦的诠释 » 分析心理学与梦的诠释全文在线阅读

《分析心理学与梦的诠释》十一 关于类型的一般描写

关灯直达底部

一 概论

以下我要尝试为类型心理学做一般性的描述,一开始应该从我称之为内倾型与外倾型两种类型着手,然后我要尽力试着给每一种特殊的类型一个特征,其因此而具有某特性,个体主要借助这个来适应在他身上或导向于最歧异的功能。我想先称前者为一般的态度类型,由于这些类型因方向、兴趣、变态运动而有所区别,并称后者为功能类型。

正如我在前几章里再三强调的一样,一般的态度类型借着对客体的固有态度来区分。内倾型的行为很抽象,基本上他总是考虑着要用变态能量来躲避客体,好像要预防着客体的超权力一样。外倾型的人正相反,对待客体的行为很实在,他肯定客体的重要性,即总是以客体来确定他的主观态度,并与客体联系,基本上客体之于他价值永远不够高,因此必须提升它的重要性。

这两种类型南辕北辙,形成如此鲜明的对比,故只要稍加提醒,即使心理学的外行人也能轻易地看出其中的存在。谁都知道那些孤僻、捉摸不定、害羞的性格,可以表象这与坦白、和气、开朗或至少很友善,以及平易近人,与全世界都相处融洽,就算意见相左仍然保持联络,在世界上发挥作用也让世界来影响他的性格有天壤之别。一开始,我们当然以为这种分别只是奇特性格之个别情况,谁要有机会彻底认识许多人,将不难发现,这个对立绝不只关系到孤立的几个个别情况,而主要涉及类型的态度,普遍到超过有限的心理学经验能够假设的范围。

事实上,如同前几章所言,这牵涉到一个基本的对立,它一会儿清楚,一会儿模糊,但总是在与某些具有特殊人格的人有关之处才看得见它。我们不仅在受过教育的人中碰到这样的人,而是在所有的阶层中都遇得到,所以,一般的工人和农人也好,一个国家中完全不同的人也罢,俯拾皆是我们的类型。不同的性别也无从改变这个事实,一样对立的女性在所有阶层中也找得到。

如果事关意识,即与意识到且刻意选出来的态度有关的话,大概就不会普遍流传了。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一个特定的,透过一样的教育与训练相连接的,以及为地方所局限的百姓阶层,应该会是这类态度最主要的母体。但并非如此,恰恰相反,类型在分布时似乎并不加以选择;同一个家庭里,一个小孩内倾,另一个外倾。因为与这个事实相呼应的态度类型,作为一般,以及看似偶然分布的现象,不可能是意识判断或意识目的的事件,所以态度类型之存在要感谢一个潜意识、本能的基础。作为一个普遍的心理现象,类型之对立,必须以任何可能之它的生物学为前身。

从生物学的观点看,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向来是一种适应关系,因为假定它具有彼此修正的作用。这个修正造成了适应关系,因此对客体典型的态度成为适应的过程。自然中有两条基本上不同的适应之路,这条路使得有生命的器官能够继续存在:一条是个人的防御实力较小、生命期较短的被提高的成果;另外一条是,个体配备以多种自我保存方法,相对的比较少成果。这个生物学上的对立对我来说不仅是类推法,同时也是我们两种心理适应方式的基础。我想在此把范围限制在一般的提示上,一方面是限制在外倾的人的特性,不断地、尽力表现、拓展自己,另一方面则是限制在内倾的人的倾向,保护自己免于外在的要求,尽可能避免直接与客体发生关联付出能量,因此为自己创造一个极为安全,以及强大的位置。

布莱克(William Blake)[1]的直观能力把这两种形式形容为“富饶”及“虚弱的类型”时358,真是适当的形容。如同一般生物学显示的,这两种途径都可行,各依其方式有所成就,典型的态度也一样。一方以各种的关系才办妥的事情,另一方则只须一种关系就可圆满达成。

这个事实,也有些人在幼龄时就可以看出他的典型态度,必然产生这个假设,也就是对于生存的竞争不能像一般人一样的强求。我们当然有理由,且义正辞严地反对,为未成年的儿童,甚至婴儿,必须培养潜意识性格的心理适应能力,因为母亲影响的特性,导向儿童特殊的反应。这个论点可以以一个如假包换的事实为基础,但一提及同样货真价实的事实,即同一个母亲的两个小孩很早就显现截然不同的类型,一部分都不需要证明母亲的态度如何时,便宣告作废。虽然我绝对不会低估父母亲影响力的重要性,但从这个经验所得出的结论是,要在儿童的倾向中去寻找决定性因素。最后要归因的是个人的倾向,外在条件相同时,这个儿童与另一个儿童所接受的类型并不一样。我在此说的,当然都是指在正常的条件下,条件异常,意思是母亲很极端,所以态度不正常时,儿童也有可能因为个人倾向遭践踏,被迫接受一个类似的态度,若非有不正常的外在影响介入的话,这个倾向原本或许会选择别的类型。受到外在影响而形成的伪造类型,日后这个人大多会精神违常,唯有塑造出自然呼应他个人的态度,才可能康复。

凡是与固有的倾向有关的,我只能说显然有些个体他们要不有较大的本事,就是他们比较容易用这种、而非那种方法来适应。对之应该是对吾人知识不能触及的,与最后属心理学的理由产生问题,在我看来是合理的。我曾经有过经验,类型转换可能会严重影响生理的健康,因为它往往会造成剧烈的精疲力竭。

二 外倾类型

基于叙述一目了然和清晰的理由,有必要在描绘这个,以及其他的类型时,先把意识与潜意识的心理学区隔开来,因此我们先从意识现象着手。

a)意识的一般态度

众所由知,一个人以外在世界传达给他的数据来确定自己的方位;但我们看到的是,这多少要通过决定性的方式才能达成。例如外面很冷的这个事实,立刻可以让一个人穿上外套,另外一个人却基于锻炼自己身体的理由,觉得添加衣服多此一举;这个人欣赏的男高音,因为全世界都在赞美他,那个人却不佩服他,倒不是因为他不喜欢那位男高音,而是他认为当所有的人们欣赏过的,并不需要长期都值得赞美;某人服从既有的情况,因为经验显示,其他的方法都不可行,另一人却坚信如果这个方法已经重复过一千次了,那么第一千零一次必定是个新的局面,诸如此类。前者以既有的外在事实来确定自己的方位,后者则保留了一个观点,这个观点游走在他与客观的既有事物之间。如果当最常也最主要的决定与行为不是通过主观看法,而要借由客观关系决定,这种方式下,以客体与客观被确定之方向占优势,那么我们称之为外倾类型。如果一个人这么想、感觉,以及处理事情,一言以蔽之,生活直接符合客观情况及其要求,无论好坏,那么他都属于外倾型。他如此存活,客体在他的意识中所扮演的决定角色,显然比他的主观看法重要。他当然有主观的看法,但主观看法的决定力量逊于外在客观的条件,所以他从来就不期待在自己的内心遇见任何一个无条件的因素,因为他只在外在看过它们。他的内心根据经验屈从于外在的要求,当然不是没有抗争,但结果必然对客观条件有利。他的整体意识向外望去,因为重要且具决定性的因子老是从外面向他走过来;因子之所以走向他,是因为他在那儿等着它。只要这些特色不以某种特定的心理功能之优势为依据,也不以个人特点为基础的话,从这个基本态度中可以得出这个人心理的所有特色。

兴趣与注意力紧随着客观事件,主要是跟着在最接近的环境。着迷于兴趣的不仅是这个人,还有那些东西,相应下行为也指向着人与物的影响。这直接牵涉到客观事项和因子,并因此得以详细解说。行为以可辨认的方式与客观的情况有所关联,只要行为不单是涉及环境刺激的反应,它就始终具有一个可以应用在真实情况中的特色,并且在客观的既有事物范围内找到足够而且适宜的活动空间,没有丝毫严肃之倾向超越它的过去。兴趣的情形亦若是:客观事件由差不多取之不尽的刺激构成,以至于兴趣一般来说永远没有别的兴趣的要求。行为的道德公式与特定的社会要求一致,或者符合放诸四海皆准的道德理解。若这普遍有效的观点是另外一个,那么主观道德的准线也将是另外一条,心理的总体习性无须做任何改变。

这个因客观因素而产生的严格限制,并不像它的表面看起来的那样,意指一个完整或非常理念的适应生活条件。对于客观的既有事物而言,外倾的观点必须看起来是这类的配合,当作完全的适应,因为这个观点绝不会产出别的公式。但是,从一个较高的立场来看,并不是说无论如何客观的既有事物都是正常的,以当代历史或地方上而论,客观的条件皆属失真。一个配合这些关系良好的个人,似乎心理都很健康,但若环境的本身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的适应,就与心理健康完全不同了。这个人虽然成长茁壮,但为时不久,直到他和他的整体环境因为抵触了一般的生活规范而犯下过失步上颓圮。他必须用这同样的心来参与这场沉沦,一如他之前用同样的确定性来配合客观的既有事物。他配合,但不是适应,因为适应要求比较多,不仅是单纯、无异议地在邻近的环境里与当时的条件同行而已。[参阅施皮特勒(Carl Spitteler)[2]的《厄庇墨修斯》(Epimetheus)359]。适应要求观察那个比地方上,以及当代历史条件更为一般的规范,而纯粹的配合是指正常外倾类型的约束。

外倾类型也许具有一时的和局部的“正常”,在此情况,即它几乎可以无异议地配合既有的关系,且除了满足既有的可能性之外,自然没有别的需求,譬如所选择的职业,是以他的处境,以及时间而言前景一片大好的那种,要不就是做当时环境正好有此需要或期待他完成的工作,或者他会放弃所有不明显或要不然有违周遭期待的创新。另一方面,他的“正常”却又自有作用,即外倾的人很少考虑他的主观需求及必然性。这正是他的弱点,因为他的类型倾向大肆往外发展,于是,轻易的是主观事实最为明显,也就是说,在考虑健康状况时,不够客观,仅以外在为准,导致再也达不到身体舒适的基本需求。接下来,身体所受到的痛苦与心灵一样,但外倾的人通常不太注意到这个,他内在的环境反而留心得多,当平衡失去时,才变成可感觉到身体的不适。

他无法忽略这个可以立即触及的事实。很自然的,他会视它们为具体客观之事。因为对他而言,在他心里并不存在他者。他很快地看见自己想象的他者。过于外倾的态度也会变得心狠手辣地反抗主体,使得主体为了客观的要求被牺牲了,就像不断扩张业务,就是因为有订单,也因为必须满足的可能性。

外倾的人的危险在于他被客体牵累,然后失去了自己,所造成之机能(紧张)或真实的身体障碍有一个调整的含义,因为这迫使主体非自愿地自我限制。征兆若发挥了作用,就可以借由它们奇特的象征性表达心理的情况,譬如一夕达到危险高峰之成名的歌唱家,名气大量耗损他的精力,突然因为神经质的拘谨唱不出高音来。一个白手起家,很快有影响力,达到希望无穷的社会地位的人,高山症的症状于焉而至。一个正打算与他崇拜有加,捧上天,但个性可疑的女士结婚的男人,被神经质的咽喉痉挛给缠上了,他只好每天限喝两杯牛奶,每三小时喝一杯;他因此成功地阻止自己去探望未婚妻,只忙着张罗身体的营养品。一个由于过度扩张业务无法胜任工作负荷的男人,被神经质的口渴所侵袭,旋即陷入歇斯底里的酒瘾之中。

依我看来,外倾类型最常见的精神疾病是歇斯底里,歇斯底里的典型情况总是涉及与身边一个人夸张的关系,而正是模仿的配合于此关系也会变得怪异。歇斯底里行为的特征是持续使自己显得有趣,让他人对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倾向。与此有关的是有口皆碑的受他人的可暗示性,以及影响。如假包换的外倾的人也表现出与歇斯底里的人一样的心直口快,偶尔演变为传达纯粹幻想的内容,从而衍生出谴责歇斯底里式的谎言。歇斯底里的“特色”一开始是正常态度的夸张,然后因为潜意识那方补偿性质的反应而变得复杂,其面对夸张的外倾表述形式,心理能量会因身体干扰而被迫变为内倾表述形式。通过潜意识的这种反应,产生了另外一个具有较多内倾特色的征兆种类,其中以不正常增加之幻觉活动为首。解说过外倾态度之后,我们现在转而致力于描写因外倾态度而引起的心理基本功能的变化。

b)潜意识的态度

我在此谈论“潜意识的态度”,似乎有点儿奇怪,要如何才能清楚解释呢,我认为潜意识与意识是一种补偿的关系,根据这个观点,潜意识和意识一样,可说有一种相同的态度。

我在前文曾强调过外倾态度有某种片面性的倾向,也就是心理事件中客观因素所占的优势。外倾类型(似乎)为了客体,会不断地尝试牺牲自己,他的主体被客体吸收了。我并且详实地指出从外倾态度夸张所得到的结果,即主观因素有害的抑制。故我们会期待,意识的外倾态度的心理补偿,会特别强调主观的论据,意思是说,我们将可以证实潜意识中有一个强烈的自我中心倾向;这个证明确实让实际的经验大功告成。我在此不拟引用相关素材,而要提出以下的段落,文中我尝试着用每一种功能类型来呈现潜意识鲜明的态度。在这个段落里,所讨论的只是一般外倾态度的补偿作用,我将把范围限制在潜意识补偿态度的一般特征上。

对于意识的外倾态度的一个有效的补充来说,潜意识的态度有一个类似内倾的特色。这使得能量集中在主观因素上,也就是集中在所有被过于外倾的意识态度压迫或压抑的需求与要求之中。如同前一段详加解说的一样,朝向客体,以及客观的既有事物的方位,扭曲了许多主观的冲动、意见、愿望与需求这些自然发生的事,也盗用了能量。人不是机器,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为了完全不同的目的而重新组装,然后像以前一样,以全新的方式发挥规律性的功能。人总是担负着他自己的历史,以及人类的历史。历史的因素对人而言呈现一种生机盎然的需求,聪明的经济学必须接受这一点,以往所发生过的事物,会以新的方式被表达出来,而融入于现代。因此,对客体的完全同化,将会遭受到那些从过去到现在,就一直存在被压迫的少数人之抗议。从这个十分寻常的考量就很容易理解,何以外倾类型的潜意识要求会具有本质原始且幼稚自我的特征。如果弗洛伊德谈到潜意识,说它“只能期盼”,拿来形容外倾类型的潜意识也非常适切。配合,以及同化客观的既有事物,阻碍了有限的主观刺激的意识构成,这些倾向(思想、愿望、内心情感、需求、感觉等等)接受着在与其压抑的程度相符下无限后退的性质,换言之,它们愈是不被认同,就变得愈幼稚、愈古老。意识的态度剥夺了它们所拥有的相对可用能量,留给它们的只是些无用武之地的能量。剩下来的仍然具备不容轻忽的优点,就是我们应该称之为原始本能的东西。凭借个人所采取的专断措施,本能不会遭致灭亡,为此它更需要许多缓慢的器质变化,因为本能是一种特定的器质强烈的表达。

每一个被压抑的倾向到最后都会留下一个可观的能量总额,这个能量总额与本能强度相呼应,虽然它因为能量被盗用变得潜意识,但依旧保持它的效力。意识的外倾态度愈是完整,潜意识的态度也就愈幼稚及古老,有时是一种远超过幼稚、以卑鄙下流为宗之兽性的自我中心,潜意识的态度由此被刻画了出来。我们在其中发现每一种弗洛伊德所描述的无法遏止的乱伦愿望。这些东西想当然完全潜意识,只要外倾的意识态度无法达到更高的程度,也可以蒙过业余的观察者。但是,假使意识的观点很夸张,潜意识就会征兆性地被揭露出来,这是说潜意识的独我论、幼稚主义,以及拟古主义失去了原有的补偿特征,因为它多少公然以反对党的身份与意识的态度对抗。这首先发生在潜意识观点夸张得荒唐的情形下,应该可以充当潜意识压迫之用,但这种压迫通常结束于意识态度的荒唐性,亦即是以崩溃告终。这可以是一场客观型的灾难,客观的目的据此逐渐被伪造成主观的。譬如一位印书工人在长达二十年辛苦干活之后,从雇工高升为一间兴隆的店家、自力更生的老板,业务一直扩张下去,而他也愈来愈抽不了身,以至于慢慢地把一些嗜好都给搁置一旁,他因此被工作所淹没,接下来他自甘堕落:为了补偿,他一切以业务为尚,某些童年时的回忆潜意识地活络了起来,小时候他很喜欢画画,现在他并不把这项本事当成均衡之用的副业,反而将之引进自己的事业,开始幻想着“艺术气息”似的拓展他的产品。不幸的是这些幻想竟然成真:他果然根据自己原始且幼稚的品味来制造东西,结果是不消几年公司就垮了,他按照某种“艺术主张”行事,于是这个活力充沛的人针对一个最终目标集中心力,但他操之过急,主观、幼稚要求的力量于是步上衰竭。

这个灾难性的解决办法也有可能是主观型的,亦即以神经质崩溃的形式,当潜意识的反作用有本事麻痹意识的活动时,就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潜意识的要求无条件地强加于意识之上,因而激起一种无法治愈的分裂,其表现大抵如下,人们不是不再对真正想要的与不产生兴趣的东西去了解,就是立刻要得太多,及对不可能得到的东西有太多强烈的欲望。由于文化原因,幼稚、原始的要求必然受到压抑,这很容易导致精神疾病或滥用麻醉物品,如酒精、吗啡、海洛因等等;情况更严重时,分裂则以自杀作为收场。这是潜意识倾向十分显眼的特色,即当这个特色因意识到不予认可,能量被窃取,该倾向就会接受一个毁灭性的特色,以及停止了它的补偿作用。若它探到了每一个符合每一种文化标准,而且绝对不见容于我们的标准的最低水位时,它就不再发挥补偿的功能。从这一刻开始,潜意识倾向建立起一个在每个观点下对于意识的集团,它的存在会引发公开的冲突。

潜意识的态度补偿意识的这个事实,一般而言要在心理宁静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正常的外倾态度,当然绝不指个人不论何时或何地都依照外倾的样板行事,在任何情况下,同样一个人都会有许多心理事件可被观察,在这里要考虑内倾性之机械主义。只有当外倾性之机械主义占上风时,我们才说外倾是一种习性,碰到这种情形,一直大不相同的心理功能在外倾使用中,而较少区分之功能则在内倾使用中出现,意思是说,价值较高的功能大多为有意识,并且完全听命于意识的控制及其目的,而较少区分之功能的意识较少,或者一部分属于潜意识,受制于意识的独裁程度极微小。当较少区分之功能归发生在我们身上的那些事物所有,价值较高的功能就一直是有意识个性的语言,它的目的、意志,以及成就。这不需要说错话、空话或出什么差池,而它们可源自一半或三分之二的目的,此因较少区分之功能也具备些微的意识。外倾感觉类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种类型为每一个良好的互动而欣喜不已,但偶尔也会出言批评糟糕透顶的不得体,这些评论源自他较少区分之,以及些微意识的思维,其只有一部分受到他的控制,与客体的关联并不密切,所以在从事活动时可以高度地肆无忌惮。

外倾态度中较少区分之功能始终显露出一种非比寻常主观的制约,由明显的独我性与个人成见所制约,据此来证明它们与潜意识密切的关系,潜意识不间断地从中显露出来。我们根本无从表象,潜意识长久隐于许多覆盖之下,只有辛勤地向深处钻研才有可能发现。相反,潜意识持续地渗进有意识的心理事件之中,且在这样的大范围之下,以及于偶尔观察者会觉得很难决定,哪一个个性特征属于有意识的,哪一个又属潜意识的人格。这个困难主要发生在比他人发表违心之论的人身上。这当然也要看观察者的态度,他对人格的意识或潜意识特征的了解何者为多,一般多以判断态度为主,较根据意识的特性而以知觉为主的观察者,较多受潜意识影响,因为他的评断对心理事件的意识动机比较感兴趣,而知觉只是记录事件的本身而已。只要我们运用知觉及评断的比例是相同的,我们很容易同时把一种个性看成兼具内倾与外倾,而没有先确定价值较高的功能属于哪一种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唯有彻底分析功能的特点,才会得出有效的理解。需要留意的是,哪一个功能完全归意识控制和意识动机管辖,哪一种功能又具有巧合,以及自发的特征。第一个功能比后者来得不同,后者具备幼稚和原始的特点,偶尔第一个功能制造一个正常的印象,后者却显得不正常或有些病态。

c)外倾态度中心理基本功能的特点

1.思想

由于外倾的整体态度,思想用客体与客观的数据来判定方向,这种模式极具特色。

一方面思想从主观,其次为潜意识源头,另一方面又从感性知觉传达过来的客观数据那儿汲取养分,外倾思想以后者因素来确定的时候比前者多得多。评断总要先设定一个标准,对外倾评断来说,主要向客观关系借来的标准才有效而且明确,至于它是否直接借着一件客观、感性可知觉的事实,或者一个客观的理念来呈现,倒是无所谓,因为一个客观的理念等于外在的既有事物,同时是外借的东西,即使这个理念是主观所允许的。外倾思想因而不需要成为一桩完全具体的事实思维,而是纯粹精神上的思想,只要能够证明这些理念绝大部分是从外面借来的,也就是由传统、教育,以及正规传达的。判断一种思想是否为外倾的公式,首先会浮现的问题是,判断以什么作为标准,从外在传达或是主观的本源?

另外一个公式是推论的方向,也就是思想是否以外在的方向为主的问题。与具体对象做思想之处理,这并非外倾性格的证明,因为我可以思量一个具体的题目,我的思维从这个题目抽离而出,也可以透过它具体明确起来。即使我的思想以具体事物为宗,于是被形容为外倾,仍然不确定且具特色的问题是,思想的方向为何?换句话说,思想是否会在往后的过程中再度导向客观的既有事物,外在的事实,或一般、已经存在的概念?商人、技术人员、自然科学研究者的实际思想显然都以客体为方向,因此,哲学家的思想若以理念为目标,会使人产生疑问。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研究这些理念是否只是与客体之经验而抽象出的概念,所以呈现出较高的集体概念,基础了解客观事实的总计?另一方面必须研究,这些理念(如果不是很明显地得从直接经验抽象而来之概念)是否因袭于传统,或借自精神环境?这个问题的答案若是肯定的,这类理念就属于客观的既有事实之范畴,因此这种思想也可以称为外倾。

虽然我不打算在此谈内倾思想,要等到后面的章节再介绍,但看来又不能不提。因为如果我们仔细考虑我刚才针对外倾思想所说的话,就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我简直就把大家所认为的思想一网打尽。不以客观事实,以及一般的理念为目的的思想,可以说,不配称为“思想”。我知道,我们的时代及杰出的代表人物只识得并认同思想的外倾类型,这一方面起因于,通常这世界表面上可看见的所有思想——科学和哲学或艺术的形式——不是直接源于客体就是汇入一般的理念。基于这两种理由,这个说法即使并非每一次都十分明显,但大多时候是可以理解的,因此也就相对的言之成理。就这个意义而言,实际上只有外倾的才智,即以客观的既有事物来确定方位者,才为人所熟悉。

但是,还有另一种——所以我要谈内倾的才智——截然不同的思想,我们甚至无法拒绝这个描述,就是既不是以直接的客观经验,亦非以一般的,以及客观传达的理念来确定方位的方式。我用以下的方法获得了另一种方式的思想:当我探讨一个具体的客体,或一个一般的理念,采取我思考的方向,最后会返回我的研究对象的方式时,这个理智的过程就不仅是在我心中瞬息发生的心理过程。我要排除到所有可能的感受与感觉,它们在我的思路上多少造成了妨碍,而要强调,我以客观的既有事物为出发点,致力于客观事物之思路,不断地与主体联系,而这个联系乃不可或缺的条件,因为缺了它,思维过程就完全不可能进行。即使我的思维过程已经尽可能地以客观的既有事物为公式,仍旧是我主观的思路,它与主观混为一谈,既无法避免,也无法省略。如果我努力赋予我的思维过程各种客观的方向,若我没有吹熄我思路上的生命烛火,还是没办法阻止主观的平行过程及其不停地参与。这个主观的平行过程有一种自然、多少可避免的倾向,将客观的既有事物主观化,换句话说,同化于主体。若重点在主观的过程上就会产生另一种思考方式,与外倾类型相对,也就是以主体,以及主观的既有事物为依据的方向,这我称之为内倾。从另外一种确定方位产生一个既不为客观事实所规定,也不以客观的既有事物为公式之思想,一种从主观的既有事物出发,以主观观念或主观个性的事实为公式的思想。我在此不打算深入探讨,只想确定有这种思想,为的是要给外倾思维过程不可少的补充零件,如此才能解释它的本质。

只有当客观的方位占优势时,外倾思想才得以实现,这种情况完全不会就思想的逻辑而改变,而只会造成两种思想家之间,詹姆斯称之为脾气的区别。如同前述,以客体来确定方位,一部分也不会就思想作用的本质而有什么改变,只会就它的现象而改变。因为它以客观的既有事物为依据,故看起来仿佛被客体吸引住,好像缺了这个外在的依据就完全不存在似的;如果它注入一个普遍有效的理念,犹如外在事实的结果,或者状似抵达了它的高度;它看似自始至终都受到客观的既有事物的影响,而且它的结论必须获得这些事物的同意。在那个受制于客观界限的空间内的不自由,以及再敏捷灵活也免不了的短视近利,这些印象都将被唤起。

我在此描述的,只是观察者对外倾思想现象的印象,观察者的立场必须有所不同,否则无法观察到外倾思想现象。因为他立场不同,所看到的也只是现象,而非其本质;深入这个思想本质的人,才有办法理解它的本质,而不仅是其现象而已。只根据现象来判断,对本质来说不尽公正,因此经常贬值遭致撤销。对本质而言,这个思想并非比内倾思想无益或少创意,只不过它的能耐是针对别的目的。当外倾思想强占了以主观为依据之思想的特殊对象时,尤其能感受得到这个区别。譬如一个主观的信念从客观的事实去分析,或者从客观的理念结果或推论来解释时,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形。对我们以自然科学为公式的意识来说,更为明显的是这两种思想方式的区别,如果主观为准之思想试着将客观的既有事物带往客观但不既有的联系者,也就是受于主观的理念,两种方式都会变成越权干预,暗处的效果于焉登场,交叠在两种思想方式之上。然后,主观为准的思想看似纯粹专断,外倾思想反其道而行,有着乏味又庸俗的莫测高深,因此这两种立场不停地相互争斗。

我们或许以为,假若把主观的对象与客观的性格划分清楚的话,就可以轻易结束争斗。可惜分开是不可能的事,虽然试过多次。如果可以分开的话,将会形成一场可怕的灾难,因为两个取向均为片面的,效力又十分有限,所以需要彼此的影响。假使客观的既有事物让思想在很大的程度上受到它的影响,思想于是被消毒,因为后者沦为客观的既有事物之附庸,以至于完全没办法把自己从客观的既有事物中释放出来,也无法创造一个被夺走的概念。思想的过程局限于一种单纯的“沉思”,并非“考虑”,而是一种纯粹的模仿,除了在客观的既有事物上可以见得着,以及直接存在于其上之外,别无其他的意思。这样的思维过程当然会直接被引回客观的既有事物那儿,但永远不会超越他,也就是一点也不会影响经验与客观理念的联系;相反,如果这个思想以一个客观理念为对象的话,就永远不可能达到实际的个别经验,而只会僵化为一种多少有点儿重言反复的情况。唯物主义的心态是颇具说服力的例子。

如果随着客体而一致,造成的被强化的规定性,外倾思想因而臣服于客观的既有事物之下,那么它一方面将迷失在个别经验之中,并制造出一大堆难以领会的经验素材。具压迫性之大量、多少前后不连贯的个别经验,造成一个精神上分裂的情况,它通常会向另一方要求心理补偿。这基于一个像一般的理念一样简单的理念,它给予聚集成堆、但内在并无联系之整体的一个前后关系,或至少传达类似的印象。与这个目标相符的理念大约是“物质”或“能量”。但是,若思想首先对外在事实的依赖并不太多,而比较依靠传统的理念的话,那么从补偿这贫乏的思想之中,衍生出一大堆愈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事实,这些事实同样单一片面,以狭隘及消过毒的观点为主,而且还会规律性地彻底遗失许多宝贵、意义重大的观点。当代之所以会有令人眼花缭乱的所谓合乎科学的文学,要归功于这些在错误的方位中高比例的观点。

2.外倾的思考类型

依照经验,各种心理基本功能在同一个人身上很少或从未具有相同的优点,发展程度亦不一样,通常某种功能的优点及发展会略胜一筹。如果在心理功能之中,思想拥有这个优势,换言之,个人的人生成就主要在思虑引导之下完成,所有重要的行动皆由理智考量的动机而来,或者至少根据倾向而发生,这就牵涉到一个思考类型。一个这样的类型可以是内倾或外倾的,我们在此先探讨外倾的思考类型。

这个思考类型,根据定义,是一个有此志向的人——当然只有在他是一个纯粹的类型的情况下——他努力地将所有的生命活动与理智的结论联结起来,这些结论无论如何都要以客观的既有事物,即客观的事实或普遍有效的理念为依据。这种类型——不仅对自己如此,对于客观事实的环境也一样,或赋予客观为主的、理智的公式决定性的力量。善与恶、美与丑都用这个公式来衡量。所谓正确,是指符合这个公式,与之相悖的一切都不正确,一旁漠不关心、我行我素者,纯粹都是巧合。因为这个公式似乎与世界观相呼应,故它也就成为世界规则,应该时时在每一个地方都成功实行,个人或全体皆然。如同外倾的思考类型服从它的公式一样,为了他自己的幸福,也在他的周遭施行,不这么做的人,是错的,有违世界的规则,因而非理性、不道德又不负责任。他的道德禁止外倾的思考类型去容忍例外,他的理念无论如何都必须成真,因为如他所认为的,他的理念是客观事实性之最纯正的阐述,所以当然也是普遍有效的真理,乃人类福祉不可或缺。这并非出自仁爱,而是源于公正与真理之更高的观点。所有在他的个性下觉得违背这个公式的东西,就是不完善,一个意外的失败,下次有机会时要淘汰掉,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就是一种病态。如果这个公式中应该包含容忍当事人、受苦的人,以及异常的人,就应该建立公式性的设备,那么譬如急救措施、医院、监狱、殖民地等等,或者相关的计划与草案就被提出。仅凭公正与真理的动机,通常不足以贯彻这个公式,还需要真正的仁爱,要用比理智的公式还要多的感情来行事。

“我们其实应该”或“我们必须”很重要,假如公式足堪用矣,那么这种类型可以成为改革家、公开的控诉者、净化良心的人,以及重要改革的宣传人员,扮演对社会生活来说最为有用的角色。然而,这个公式愈是狭隘,这种类型就愈容易变成牢骚满腹、不理智的人,以及自以为是的批评者,恨不得把自己,以及其他人都压缩到那个图示中。有两个终点因此被定出来,大多数这种类型的人就在那两点之间活动。

与外倾态度的本质相符的,是这种性格的影响与表达,于外在性格愈远愈是有利,或者更好,在影响范围的边缘可以找得到它的最佳观点。往它的势力范围探得愈深,它专制暴政的反效果就愈加明显。边缘上其他蓬勃的生命,只觉得这个公式的真理是值得珍视的安宁曲。但我们愈是深入这个公式的权力范围,就有愈多与此公式不符的生命枯萎而逝,最常见的情形是其成员经历到外倾公式中的恶果,因为他们首当其冲要成为可怜的受益人,其中最受折磨的要属主体本身,据此我们现在要转而讨论这个类型的心理学。

一个理智的公式从来没有存在过,将来也不会有,用来掌握于自身生命及其可能性的产生,使之恰当地表达自己,这个状态形成一个阻碍,即其他重要的生命形式,以及生命活动都被排除了。首先这个类型的所有生活形式都以感觉为依归,沉溺于压抑,譬如美学的活动、品味、艺术趣味、维护友谊等,错误的形式如宗教经验、热情,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经常深入到潜意识中赶尽杀绝。于是,无论如何都万分重要的生活形式维持着大多在潜意识中的存在者。虽然也有人例外,他们能够为了某个特定的公式整个人生因而牺牲,但大部分的人还是没法长久生活在这种独占之中,迟早——端视外在情况,以及内在的素质——这些经由理智压抑的生活形式都会间接地引人注意,因为它们干扰有意识的生活指引。当这个干扰到达了可观的程度时,我们称之为精神官能症,大部分时候不会这么严重,因为个人出于本能会准许对公式一些预防性的淡化,但只消借助于适当且理智的话语,一个安全气阀就被制造出来了。

由于被意识态度排除的倾向与功能,所形成之相对或完全的潜意识,这些倾向多功能就被困在未开发的状态之中,它们与意识到的功能相比之下属于劣等。只要它们是潜意识的,就与其他潜意识的内容融在一起,它们因此接受一个稀奇古怪的特征,一旦它有意识,就会饰演一个次要的角色,虽然它在心理学的整体图像上非常重要。首先受到这个从意识而产生的拘束波及的是感觉,因为它最早反驳僵化了的公式,因此感觉所受到的压抑也最强烈。倒没有哪一种功能完全被关闭起来,只不过遭受极大的扭曲。一旦感觉任凭捏塑,听话服从,就得支援理智的意识态度,并适应其目的。但这只能到达某一种程度,一部分的感觉仍旧不被支配,所以要加以压抑。压抑成功,感觉就从意识那儿消失,然后在意识的门坎儿下展开违背意识目的的活动,这或许可以获得一些效果,怎么办到的,对个人而言是一个不解的谜。譬如说有意识、非比寻常的利他主义被一个秘密、隐藏起来的自私所干扰,因为基本上这些东西会把利他的行为贴上利己的标签。完全合乎道德的目的可以把个人导向危急的情境,因为它暂时只有一个表面,不同于伦理动机。他们是突然亟待救援或者陷于窘境之中的骑士或道德守护者,营救的目的使他们喜欢运用把他们避之犹恐不及的东西招引过来的一些方法。外倾的理念主义者,希望尽可能为人类的福祉实现他们的理念,以至于不会被谎言,以及其他不诚实的方法所吓退。科学界就有不少令人汗颜的例子,卓有贡献的研究者坚信他们的公式放诸四海皆准,为了有利于自身的理念,竟干起伪造证据的勾当。根据这个公式: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唯有劣等的感觉功能,潜意识地被诱从事活动,能对这类误入歧途的人有所影响。

这种类型也用另外的方式来表达自卑感,意识的态度像符合占上风、实事求是公式要求的话,部分是冷静客观的,个人的兴趣因而吃足苦头。若意识态度属极端,个人的体谅便荡然无存,也不再关心自己,个人健康被忽视,社会情势摇摇欲坠,家庭经常被生动的兴趣所牺牲,健康、财务,以及道德遭致损毁,一切都是要为理念服务。无论处于什么情况,如果另外一个人与他的公式不一致时,个人的同情就会吃闭门羹。因此有一种很常见情况,在亲密的家庭里,例如位居要津、声誉崇隆的父亲,在孩子眼中却是个严峻的暴君。正因为意识态度高度冷静客观,潜意识感受到的感觉就特别私密,酝酿出私下的成见,尤其是打定主意,譬如把客观的对立于公式误解为个人的恶意,或者评断别的人素质时,始终抱持着负面的假设,以便先行削弱对方的论点,这么做当然是要防患自己的敏感性。因潜意识的敏感性语言的声调经常被增强,变得尖锐、具侵略性,怀疑、暗示及谄媚不时涌上心头。当情势与劣等的感觉相呼应时,这些感觉有后加者记仇,以及东施效颦者,于是形成一种很明显愤懑的素质。个人为了理智的目标所做的牺牲愈大,他的感觉也就愈小题大做、疑神疑鬼、情绪化及保守。他戴着潜意识恨意的面纱看待所有这个公式之外的新事物,与之相应地批判。上世纪中叶有一位以仁爱著称的心理治疗师,威胁着要赶走一位使用体温计的助理;他依照的公式是:脉搏会告诉我们当事人是否发烧。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或许情感受到的压抑愈大,在其他情形下,将影响原本无可挑剔的思想时,愈是受到其隐秘而有害的影响。自己的价值观之故而应提高普遍承认的要求,理智的观点因而受到了潜意识个人敏感性的影响,经历到一种有特色的改变:变得教条—僵化,感染了自以为是的清高。真理不再出让它的自然效果,而是要主观于它的认同下,被处理得犹如一个多愁善感的小娃娃受到不怀好意的批评者之难堪。诋毁批评者,尽量做人身攻击,即使论点不高明,也都会被应用,真理必须展示出来,直到观众明白过来,这件事显然与真理没多大关系,与创造真理的人有关联。

因为潜意识的个人感觉之潜意识的介入,理智观点的教条主义有时会经历到其他奇特的改变,这些改变较少以狭义的感觉为依据,而更植基于其他潜意识因素的混合,这些因素与被压抑的感觉一起融化在潜意识之中。虽然理性自行证明,每一种理智的公式只是一种效果有限的真理而已,因此永远没有要求独大的权力,但这个公式仍然想象一种优势,以至于它旁边的所有其他的观点及可能性都退居幕后。这个公式取代了每一个一般、不定,以及因而较谦逊且较真实的世界观,也取代了那个我们称之为宗教的普遍直观的地位。于是,这个公式变成了宗教,即使从它的本质看来,它与宗教毫无干系;它因此也具备了宗教的主要特征,绝对,可以说变成了理智的怪力乱神。所有受到这个公式压抑的心理倾向,以反对派姿态聚集在潜意识中,因怀疑而发动改变。为了要抗拒怀疑,意识态度变得狂热,因为狂热主义与过度补偿的怀疑乃半斤八两,这个发展到最后会导向一个过分强调的意识状态,为了要塑造一个彻底对立的潜意识状态,譬如与意识的理性主义呈对立面的极端非理性的,与意识立足点下之现代科学呈对立面的极端古老,以及迷信的。接下来会发生的事情,是科学史上人尽皆知的狭隘,以及可笑的看法,许多有特殊贡献的研究者最后都栽在这一点上。有的时候,男人潜意识的这一面会转移到一位女性的身上。

这个读者耳熟能详的类型,根据我的经验以男性居多,一如思想就是一种功能,这种功能适合男人取得统治地位,甚于女性。如果这种思想让女人取得优势的话,据我所知,大多与一种以直观为主之精神活动而产生结果的思想有关。

外倾思考类型的思想是正面的,这是说它是创造性。这种思想通往不对称经验素材之新颖事实或一般的理解,它的判断大抵是综合的,即便被拆散也会重新建立起来,总是超越解散,成为一种新的组合物,转为一个新的理解,以另一种方式再度统一被解体地判断,或者为既有的素材添加一些东西。所以,我们大体上可以把这种判断的风格形容为谓语的。它从来就不会被完全贬值或破坏,只会用另外一个评价来取代被捣毁的那个,诚然自有特色。之所以会有这个特色,是因为思考类型之思想是一条隧道,它主要的生命能量都在其中流动,一直向前的生命显示在思想中,它的思想因而进步,拥有智力的特色,不会停滞不前,或者退化。当它没有意识到这个优势时,思想会接受退化的特性,因为在此情况下这不怎么要紧,它因此也缺乏一种正面的生命活动的特色。其他的功能踵至其后,它变得草率,因为这与马后炮几无二致,把正在发展,以及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反刍式地思量、分析,以及领会一番,并以此为满足。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创造力具有另一种功能,于是思想不再进步,而是停顿了下来。它的判断接受一种特殊的内含属性,意思是说完全受限于它眼前的素材,无法超越这个范围。它对或多或少抽象的判断感到满意,无须给予经验素材一个评价,况且它并非一开始就有了这个评价。外倾思想的基本属性以客体为依据,换句话说,它的判断总是随着经验的客观意义而产生,因此不再只受到客观的既有事物的取向影响,甚且被个别的经验所吸引,对于不是借由个别经验而存在的东西,一概不表示意见。在得到一个印象或经验之后,绝对不会忘了发表理性、保证有效的意见,但意见不超越经验既有范围的人,我们很容易在他们身上观察到这种思想。这类的意见基本上只意味着:“我懂了,我可以考虑。”但也仅止于此。这样的判断至多是把一个经验列入客观的关系之中,而且很容易就看出,这个经验原本就属于这个范围所有。

假如意识优势具有思想以外的另一种功能,而且程度还要再高一些,思想一旦有所知觉,并且不再直接依赖居上风的功能的话,就会接受负面的特点。只要思想听命于具优势的功能,当然可能显得正面,但是,进一步研究不难证实,思想只是重复这统治的功能,用论点来支持它,经常以属于这种思想的逻辑规范呈现出清楚的矛盾。这种思想为我们眼前的观察而省略,我们转而研究那个不听命于具有另一种功能的主要性、反而忠于它自己的原则的思想。观察及研究这个思想很困难,因为它在具体的情况下,多少受到意识的态度之压抑。因此,如果它有意要在一个不设防的时刻钻出表面的话,大多时候它必须从意识的背景中被显现出来,通常我们得拿这个问题来引它出来:“您到底怎么想的,还有您个人,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或者我们甚至要耍一部分花招,如此表达问题:“我对这件事的理念,您有何意见?”如果真正的思想属潜意识,因而被投射出来的话,就要选用后者的形式。经由这种方式被引到意识表面的思想,有很显著的特性,因此之故,我称之为负面。最能形容它的习性的语词是“无非……而已”,歌德把这个思想拟人化到梅菲斯特(Mephistopheles)[3]的角色上。这特别显示出把所判断的对象归结为某一种陈腔滥调,然后摆脱它自己独立意义的倾向。当他必须依靠另外一样庸俗的东西才能存在时,就会发生这种现象。当两个男人因某事起了冲突,负面的思想会说:“一定有女人在背后挑拨。”若有人主张或鼓吹某一件事,负面的思想就不去问事情意义,而是问:“他可以赚多少钱?”摩莱肖特(Jakob Moleschott)[4]说:“吃什么,就成为什么人。”也属于这一类,还有许多别的格言及观点,我无须逐字援引。

不需要多解说遭受破坏的思想,以及它在这种情况下有限的效益,现在还有另一种形式的负面思想,第一眼看不出来它的形式,这就是今日迅速流传于世界各地的神智学思想,也许可以视之为对于以唯物主义为先导的世纪的一种反应现象。神智学思想看似与还原无关,把一切都提升为超越、全球的理念。譬如梦不再是一个朴素的梦,而是在“另一层面”的经历;存在但尚未解释清楚的心电感应事实,很简单地以“振荡”来阐述,从这个人传到另外一个人的身上;寻常的神经质错乱简单地说成“星球”遇见了什么;根据大西洋上岛屿的沉没,很轻松地就解释了沿海地区居民的某些人类学上的特点等等。我们只消打开一本神智学的书,就会被这种知识压得喘不过气来,即一切都有个说法,以至于“文科”再也没有待解的谜。这种思考的方式基本上与唯物主义的思想一样负面,当后者所理解的心理学是神经节细胞上的化学变化,细胞机体突起之伸展与缩回,或者是内分泌,迷信的程度与神智学一样。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唯物主义还原了我们熟悉的生理学,而神智学却把所有的概念都带往印度的形而上学那儿。如果我们把梦引回到一个超载的胃那儿,那么梦仍然不得其解,若我们将心电感应解释为“振荡”,等于什么也没说。因为,“振荡”是什么呢?这两种解说模式都毫无创意,反而是一种破坏,因为它们使认真研究这个问题受到了阻碍,即它借着似是而非的阐述削减了对此事的兴趣,并以第一例而言兴趣转向胃,第二例则是假想般的振荡。两种思考方式皆为不具生产性且纯白的。负面的性质起因于思想无以名状的廉价、创造,以及创意的能量很贫乏,这是一个系在联结其他功能缆绳上的思想。

3.感觉

外倾态度的感觉以客观的既有事物为凭,也就是说客体是这种感觉不可或缺的因子,与客观价值一致。只知道有主观事实感觉的人,不是很容易就会了解外倾的感觉,因为外倾感觉已尽可能从主观因素中释放出来,因此完全受到客体影响的支配。假装可以证明具体客体的性质是独立的,却仍然被传统或其他普遍有效之价值所迷惑,我觉得谓语“漂亮”或“好”简单扼要,并不因为我基于主观感觉觉得这个客观事物“漂亮”或“好”,而是因为将之形容为“漂亮”或“好”很恰当;而且是因为一个对立判断将干扰一般感觉情况。这种相称的感觉判断中绝对无涉于刺激或谎言,而是涉及一种配合的行动。譬如一幅堪称“美丽”的画,因为它挂在一间沙龙里,签上响亮名字的画一般都可以假定是“美丽”的,或许因为称它为“丑”会让拥有这幅画的家庭伤心,说不定这是为了参观者的目的,所以要制造愉快的感觉气氛,有必要一切都让人感到愉快。这样的感觉向客观因子的标准看齐,与生俱来,呈现出整体可见的感觉功能。它与外倾思想完全相同,尽可能地摆脱主观的影响,所以外倾感觉必须经历一定的区别过程,直到它挣脱每一个主观的附件为止。随着感觉行动而有的评价不是直接与客观价值相呼应,就是至少符合某个传统或传布广泛的价值标准。

许多人抱持着仔细衡量过的正面感觉去看戏、听音乐或上教堂,大多可以归因为这种感觉的方式,这也是流行的功劳,以及——更有价值的都算——社会、博爱与诸如此类的文化活动所具有的正面且传布广泛的支援。这些事情证明了外倾感觉别出心裁的因素,举例而言,若没有这个感觉,愉快,以及和谐的往来大概想都不必想。外倾感觉在这方面与外倾思想一样,是一股有益、理性作用的力量,一旦客体取得夸张的影响力,这个有益的效果就会消失。在这种情况下,非常外倾的感觉吸收了很多特征,再传给客体,此谓,客体同化了这个人,所以,这个制造他主要刺激的感觉之个人特色就遗失了。感觉于是变得冰冷、实用为上、不可靠,会泄露秘密的意图,总之会唤起公正无私的观察者的疑心,它不再给人愉快、清新,始终伴随着真实的感觉的印象,反而让人觉得矫揉造作或装腔作势,虽然自我中心目的也许还完全是潜意识的。这种夸张的外倾感觉虽然满足了审美的期待,但它并非发自内心,纯粹只是一触及感官,或者——等而下之——只是一触及理智。即使它可以满足某个情况的美感,却也因而受限,不再发挥作用;变得一尘不染。这个过程若继续下去,会发展成充满矛盾的感觉分解:以本能的评价强行侵袭客体,连接众多私下互为矛盾的关系。因为这将完全不可能,若一个被强调的主体存在的话,所以一个真正的个人观点的残余也会遭受压迫,主体将被大量吸入单一的感觉过程,以至于观察者获得一个印象,仿佛这是感觉的过程,而感觉的主体不再存在似的。在这种状况下的感觉,原有的人性温暖完全损失,予人故作姿态、轻浮、不可信赖的印象,更有甚者,留给人歇斯底里的印象。

4.外倾的感觉类型

只要这种感觉是女性心理学中比思想更为明显的特点,在女性身上就可以找得到这种特殊的感觉类型,如果外倾感觉占上风,我们于是说那是一种外倾的感觉类型。浮现我眼前的这种类型的例子,几无例外都涉及女性,这种女性靠着她的感觉而活,她的感觉遵循着教育发展成配合的,以及听命于意识控制的功能。那些不算太极端的案例中,虽然主体已受到很大程度的压抑,感觉仍然具有个人特色,因此个性看起来很能配合客观的关系,感觉与客观的情形,以及普遍有效的价值相呼应。再也没有比所谓感情的抉择更能看出这一点的了,“适合的”男人被爱,而不是另一位;他很适合,并非因为他完全适合这位女士主观潜藏的本质——通常她对此一无所知——而是因为他的年龄、财富、家庭的重要性暨社会地位无一不符合理性的要求。如果我不百分之百相信这位女士的感情也完全符合她的选择的话,我们当然可以很容易拒绝这种讽刺,以及没有价值的表述;它是真实但不太理性的做作。诸如此类“理性的”婚姻不胜枚举,而且绝对不是最糟的。只要丈夫或儿女不具备举国通行的心理素质的话,这类女性是她们的丈夫很好的伴侣,也是好母亲。唯有在感觉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感觉才会“正确”,但是感觉与思想一样不受到任何干扰,因此很容易理解这种类型的思想遭受相当的压抑。但我们万万不可以为这样的女人什么都不想;恰好相反,她想得也许很多,而且很精明,只不过她的理念从来就不是独一无二,想都不想就跟着她的感觉走。她无法感觉的,也就无法有意识地思考,“我怎么能去想我感觉不到的东西呢”,有一回一位女当事人气呼呼地对我说。一旦感觉允许,她能够进行极好的思量,但每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都可能是感觉受干扰的结果,立刻被拒绝。合逻辑的结论根本不在考虑之列,于是,所有合乎客观评价的好的东西,就会受到重视或者被喜爱;其余的好像并不存在似的。

如果客体的重要性达到更高的程度时,这幅图像将会改变,一如前述,主体同化为客体,感觉的主体多少就此没落了。感觉失去个人的特色,他变成感觉自身,而我们获得了一种印象,似乎个性彻底融入了那种感觉之中。现在,因为人生不断发生变化,引起了各种不同或甚至相互对照的感觉色调,于是个性也化解到同样许多不同的感觉之中。这个人一会儿这样,过一会儿又判若两人——表面看来;因为实际上个性不可能如此多样貌。自我的基础无论如何都应与自己一致,并因此以鲜明的对立更迭的感觉状态之姿出现。因此之故,观察者不再觉得被展示出来的感觉是感觉者的个人语言,比较像是自我的一种变更,也就是一种情绪。端视自我与那个感觉状态之间的解离程度,多多少少会出现一些与自己不一致的符号,意思是说潜意识原本调节的态度会变成鲜明的对立。这首先显示在一种夸张的感觉表达之中,譬如响亮且惹人厌烦的感觉谓语,只让人对其可信度感到怅然若失。这些话语听起来空洞,不具说服力,足以引起反效果,令人思及这有可能是一种过度补偿的反抗,难怪会有这样的感觉判断。过不了多久,听起来又是另一回事,情况只消有一丁点儿变化,同一客体的相反评价立刻便被征召出场。这一类经验的结果是,这个或那个判断,观察者一概不严肃以待,他开始贮存他自己的判断,因为这种类型特别有必要与周遭制造一种紧密的相互关系,当然得加倍努力,以便战胜周遭储备的判断。情况恶化,走上循环理论之途。对客体的感觉关系愈是被强调,表面潜意识的反对派也就靠得愈近。

我们已经看到,外倾感觉类型大多会压抑它的思想,因为思想最适合用来干扰感觉。基于这个原因,若有意获致任何一个纯粹的结论,思想极有可能也把感觉排除在外,因为没有什么比感情上的价值更适合干扰,以及欺骗思想的了。如果这是一种自主性的功能的话,外倾感觉类型的思想因而受到压抑。我已提过,它并未全然被压抑,只是被迫把它严峻的逻辑变成结论,而这些结论并不适合它的感觉。它因此获准成为感觉的仆役,更恰当的说法是成为它的奴隶。它的脊椎断了,无法依照自己的规范执行,然而现在却有了一个逻辑和正确得无以复加的结论,所以也会在某一个意识之外的地方,也就是在潜意识中发生。所以,这样的思想居这个类型的潜意识内容之首,幼稚、古老又负面。

只要意识的感觉保护个人的个性,换句话说,只要个性没有被单一的感觉状态所吞噬,潜意识的思想就会进行调整。但如果个性解离,融入单一、互为矛盾的感觉状态,将失去自我的认同,主体变为潜意识的。主体一旦陷入潜意识,便与潜意识的思想联合起来,有助于潜意识思想偶尔成为有意识。意识的感觉关系愈是强烈,“去个人化”的感觉因此愈多,而潜意识的反对派也愈强悍。这表现在潜意识思想上累积在最高评价的客体周围,无情地诋毁这些客体价值。“无非……而已”的思想风格在此适得其所,因为它摧毁拴在客体上的感觉优势。

潜意识思想经由突发奇想的方式浮出表面,往往带有强迫性质,一般来说负面且贬视居多。这种类型的女性往往会遇到最坏的理念都附到客体上的时刻,感觉对客体做最高评价。负面的思想为所有的幼稚的成见或比较服务,其适合怀疑感情价值,而负面思想祭出所有原始的本能,这样才能把那些感觉解释成“无非……而已”。如果我在此提到,集体潜意识也通过这种方式,延请原初的整体图像,然后从处理这些图像中,重新建立另一个基础之上态度更新的可能性。这类型的主要精神疾病的明显形式,就是带着不自觉的幼稚性幻想世界特性的特征,歇斯底里症即是。

5.理性类型概要

我把这两种先导的类型称为理性或判断的类型,因为它们的特色在于理性判断功能所占的优势。它们的人生在很大的程度上从属于理性的判断,是为两种类型的一般特点。我们当然要考虑,是以个人主观心理学的立场,还是从外在知觉及判断的观察者的立场来谈,当观察者仅以本能来理解所存在的事物,然后加以判断时,很容易获得一个对立的判断。这种类型的生命整体永远不会只依赖理性的判断,对潜意识的不理智的依赖程度也差不多。不顾及个人意识内在的情况,单独观察存在的事物,会对某些个人潜意识的表达之缺乏理性,以及偶然性大吃一惊,甚于意识目的与动机之理性。我因此根据个人所感,而非个人意识心理学的感受来判断。但我承认,我们同样可以反过来理解与呈现这个心理;我也确信,如果我个人属于另一种心理学,从潜意识的反向也可以把理性类型描述为非理性。这个情形增加了呈现及了解心理真相的困难,不容小觑,而误解变质不可测度的可能性也提高了。误解产生的讨论,通常毫无希望,因为大家都在兜圈子。这个经验让我多了一个理由,叙述时要以个人主观意识心理为依据,因为这么一来至少有一个确定的客观立足点,如果我们想在潜意识上建立一个心理的规律性的话,这个立足点会倒塌。在这种情况下,客体再也无法对话,因为它对别的东西的了解都比了解自己的潜意识还要多,判断于是由观察者,即主观,全权处理——一个更确定的保证,观察者以个人的心理学为依据,然后硬把这种心理学塞给被观察的人。我认为,弗洛伊德,以及阿德勒的心理学都有这种情形。个人因此任凭观察者的好恶摆布,但若观察者的意识心理学仅作为基础,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因为他单独认识了自己的意识内容,在此情况下他就成为有能力的人。

引导这两种类型意识之人生的理性,表示有意识地排斥偶然性与非理性。心理学之中的理性判断展现出一股力量,强迫真实事件中杂乱无章,以及巧合者具有确定的形式,或者至少这般尝试。如此一来,一方面为人生的可能性创造一个肯定的选择,因为唯有合乎理智的才会有意识地接受;另一方面则对存在的东西帮助知觉的心理功能之自主性与影响力,加以严格的限制。感受,以及本能受到限制当然不是绝对的,这项功能处处可见,只不过其产品不敌理性判断的选择。举例来说,感受的绝对强度对于所处理的内容不具决定性,判断才是关键。

就一定的意义而言,知觉的功能在第一种类型中,与感觉同一个命运,在第二种类型中,则是思想的命运共同体。这些功能受到一些压抑,因此处于一种较少差别之,而这给了两种类型的潜意识一个独步的特色:凡人有意识、刻意所为,都是理性的(适合他们的理性);然而适合他们的,一方面与幼稚—原始的感受相呼应,另一方面则符合类似的本能。我们能够从这些概念理解的,我试着呈现在接下来的段落中。无论如何,适合这些类型的都非理性(当然以他们的立场来看)。依照适合他们的来过日子的人,比根据理智目的行事的人多,所以很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按照详细的分析,两种类型中一个这样的人将被形容为非理性。我们必须向这个人坦承,一个人的潜意识所制造的印象比一个人的意识来得强烈,他的所作所为经常比他理智的动机来得有分量,而这不足为奇。

两种类型的理智以客观为据,依赖着客观的既有事物,与集体认为理性的相呼应,它们不认为主体比一般所认可的理性来得理性,但理智也主要是部分主观及个人的。在我们的案例中,这个部分受到压抑,而且当客体的重要性增加时,所受到的压抑就更大。主体,以及主观的理智因此一直受到压抑的威胁,若二者被压抑所陷,就会陷入潜意识的控制,具有在这种情况下十分不妙的特点。我们已经谈过它的思想了。还有原始的感受,表露出来的是强迫感受,譬如不正常、强迫性的追求享乐,能够接受所有可能的形式,原始的本能,使相关人士及其所处环境直接受折磨。所有的不愉快与痛苦,所有令人作呕、丑陋或坏的都会被闻出来,或者猜出来,大部分只涉及一半的事实,而且除了引发最恶毒的误解之外,别无用处。借由对立的潜意识内容所产生的强大影响,必要时也会导致意识理性规则经常遭到破坏,也就是与偶然性引人侧目的联系,其不是借以感受强度,就是借其潜意识的重要性而获得强迫性的影响力。

6.感受

感受在外倾的态度中主要取决于客体,作为感性知觉,感受当然很依赖客体,对主体的依赖也一样自然,因此有一个主观感受,它的风格与客观感受截然不同。在这方面的主观部分的意识若运用有问题,受拘束或受压抑,外倾态度中就会产生感受的主观部分;同样,当思想或感觉具有优势,即仅有意识地发挥作用,而非潜意识地,批判的态度使偶然的知觉变成意识的内容,换言之,实现偶然的知觉时,感受也会被压抑为非理性的功能。感觉功能狭义的感觉当然是绝对的,假如心理上可行,它会被所有的东西看见也听见,但不是所有的到达必须为知觉所拥有的临界值,以便能被统觉到,这不会改变,若别的功能除了感受本身之外都不具备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客观感受无一被排斥,没有什么会受到压抑(如同上述,主观的部分是一例外)。感受将优先被客体所确定,而这些激发出最强烈感受的客体,是个人心理学的关键,因而形成对客体的一种特殊的感官联系。于是,感受是一种活力充沛,拥有最强大的生命本能的功能,只要客体激发感受,就行之有效,不论当时适合理性的判断与否,也会透过感受完全被意识所接受。它的价值标准是唯一以它客观的特点为条件的感受强度,因此,所有能激发感受的客观过程都进入意识之中,但只有具体、感官知觉得到的客体或过程,能激起外倾态度感受,而且必须是那些每个人无论何时何地都具体感受得到的东西。个人因此只以清楚易见的事实为凭据,判断功能置于感受的具体事实之下,具备较少区分功能,亦即具有幼稚—古老特征的消极性。为压抑所最强涉及的当然是与感受相对的功能,也就是潜意识的知觉,即本能。

7.外倾的感受类型

人的类型中,在实在主义方面,没有能与外倾的感受类型分庭抗礼的了。它的客观真实感觉获得不寻常的发展,在生活中把真实的经验储存在具体的客体上,它愈是特殊,就愈不使用自己的经验。在某些情况下,它的经历根本不配冠上“经验”这个字,它所感受的,顶多作为它通往新的感受的路标,所有出现在它兴趣范围内的新事物,都是争取通往感受的途径,而且应该为这个目标服务。只要我们对纯粹的事实有特殊的感觉,习于认为那是理性的,就会赞美这种人的理智。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受到非理性的偶然事件感受的支配,与受到理性存在的感受支配无异。这样的类型——似乎男人较多——当然不认为受到“感受”的支配。他对这个莫名所以的说法一笑置之,因为对他来说,感受就是具体的生命表达;意味着真实生活的丰实。他的目的是具体的享受,德行亦同,因为真正的享受中有他特殊的道德、节制与合法性,包括他的无私忘我,以及自愿牺牲。他绝不是位形而下的粗人,能够以最大的审美纯度来区分他的感受,而在抽象的感受中完全忠于客观的感受原则。伍尔芬(Willem van Wulfen)360书中肆无忌惮享受人生的西塞罗(Cicerone)就是这种类型,不加修饰的自我体认,从这个视角看这本书,我认为值得一读。

这种类型属于比较低阶层的人,十分实际,没有反思的倾向,也没有统治者的意图,他持续不断的动机就是感受客体,有感觉,然后尽量享受。他不是不亲切的人,相反,他时常拥有愉快、活泼的享乐能力,间或是有趣的伙伴,有时候是品味十足的美学家。在第一种情形中生活之大问题多少与可口的午餐有关,在第二种情形中问题属于品味方面。当他能感受,对他来说什么事都已有了交代,也实现了;再也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为具体真实的了,至于揣测,除非能够强化感受,否则无从萌生。感受根本不需要表象来强化,因为这种类型并非一般的骄奢淫逸之徒,他其实只想有最强烈的感受,依据他的本质,必须从外在接收这种感受;从内在而来的,他觉得不正常、不中用。只要他能思考,能感觉,总是缩减到客观的基础上,即从客体产生的影响,不在乎对逻辑严重的扭曲。务实使得他处于任何情境都能顺畅呼吸,就这方面而言,他很容易上当,不假思索就把心理上的征兆与低气压扯上关系,认为心理上的冲突都是不正常的梦想。他的情爱想当然建立在客体清楚可见的刺激上,只要他正常,对既有的现实配合到引人侧目的程度,之所以引人侧目,是因为总是看得见。事实真相就是他的理念,周到极了,他没有理念—理想,因此没有理由违反真正的事实。这都显露在所有外在性的事情上,他的穿着不错,符合他的环境,朋友在他那儿吃得好、喝得好、坐得舒服,至少明白他较精致的品味需要提出对其周遭环境的要求,他甚至能让我们相信,为了保持风格,值得做决定去牺牲。

感受愈占优势,以致感受主体消失在感觉之后,这个类型就益发觉得不快。他不是变成一位粗俗的享乐主义者,就是成为肆无忌惮且狡猾的唯美主义者。客体对他而言虽然不可或缺,但他会贬抑客体的价值,客体将不断被糟蹋及压榨,沦为仅供激发感受之用,与客体之间的联系都在极端的情况下进行,因此潜意识从补偿的角色被排挤为公开的对立派。受压抑的本能以投射的形式在客体上尤其进展顺利,最冒险犯难的表象于焉产生;与性对象有关,捕风捉影般地吃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害怕状态亦同。情况转剧时,会发展出各种恐惧症,最特别的是强迫征兆。病理的内容具有怪诞的非理性特征,经常染上道德与宗教的色彩,时常衍生出吹毛求疵的强词夺理,荒唐—拘谨的道德观,以及原始未开化、迷信又“魔幻”的宗教观,溯返那些深奥费解的礼俗。所有这些东西都源于被压抑、比较少差别功能,其粗暴地与意识对立,当它们以状似极尽荒谬之能事,完全与意识的真实感觉对立,出现时就更加引人瞩目。感觉与思想的培养在第二种个性中,似乎扭曲为一种病态的未开化,理性变成了狡猾阴险和在细枝末节上的讲究,道德僵化为死胡同,以及显而易见的假仁假义,宗教变调为荒唐的迷信、预感能力,人类高尚的才华似乎只是穿凿附会、到处打听,不往广度发展,反而走进所有人性最狭隘的零碎之中。

特别的精神官能症强迫特征,把对立于纯粹感觉态度的意识、道德上的无拘无束的感觉态度,从潜意识呈现出来,从理性判断的观点来看,他在未加选择的情况下,接受了这些事实。即使这个感受类型是无条件的,但它与无秩序和放纵完全不同,仍然经由判断而废除了主要的限制。但理性的判断看来是有意识的强迫,仿佛自愿地加诸其上,这种强迫侵袭着从潜意识来的感受类型。特别是理智类型的客体联系,正因为已经有一个判断存在了,永不意味着像感受类型与客体间的那种绝对关系。当他的态度具有不正常的片面性时,他将深陷重围,与陷入潜意识的掌握像他有意识地依附着客体一样。一旦他精神违常,想要用理智的方式来为他治疗也更形困难,因为心理治疗师所使用的功能,处于一种相对无所谓不同的状态,所以也就稍微,甚至完全不可靠,经常需要强大的感情之强制方法,好让他恢复意识。

8.本能

作为潜意识知觉功能的本能,在外倾态度上完全向外在的客体看齐,因为本能主要是一种潜意识的过程,所以很难有意识地了解它的本质。要持着某种期待观看,以及看透的态度,本能功能才会出现在意识之中,在此时始终后加的结果可以显示出,有多少被看透,又有多少真的依附于客体之上。感受也一样,若它占优势,不只是一种对客体而言不具太多意义的反应的过程,而是一种席卷并塑造客体的行动的话,那么这个本能就不再只是一种知觉、单纯的观察,而是一个积极、富有创意的过程,在客体上建立的东西与它从中取得的一样多。如同它潜意识取出直观,它也在客体上制造一种潜意识的作用。本能当然只先传达关系,以及情况的图像或直观,不是完全无法借助于其他功能,就是要绕一大圈才能达到目的。这些图像拥有一定的知识价值,只要主要的注意力归本能所有,它就对治疗有关键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心理观点几乎都建立在本能上,思想、感觉,以及感受相对地受到了压抑,尤以感受为最,因为它作为本能的有意识的感觉功能受阻最大。借着纠缠不清、把目光引向身体表面的感觉刺激,反而将之引到本能试着要抵达的东西那儿,感受干扰着纯粹、无成见、天真的见解。由于外倾态度的本能主要以客体为依据,其实与感受十分接近,所以对于外在客体抱持着期待的态度,能够以几乎相同的真实性来利用感受。但是,本能要能发挥作用,必须感受遭受高度的压制才行。在这种情况下,我所了解的感受,是简单又直接的感觉感受,作为固定大略的生理,以及心理的数据。这首先要很确定,因为当我问有本能的人以什么为凭,他告诉我的与感觉感受一模一样,他也大量运用“感受”的语言。他真的有感受,只不过不以感受本身为依据,感受之于他,充其量只作为观点的根据罢了;借由潜意识的假设而被选出来。并非生理上最强烈的感受获得主要价值,而是其他因本能的潜意识态度大幅提升价值的感受。有必要时,这个感受会获得主要价值,于是对本能的意识而言好像它是一种纯然感受;事实上它不是。

如同外倾态度中感受需求去达到最坚强的事实一样,因为由之完整生命的样貌被唤醒了过来,所以本能致力于最大可能的理解,因为要透过可能的观点才最能满足预感。本能努力要发现客观的既有事物之可能性,因此它也只能拥有单纯的同等功能(即不再占优势),作为辅助手段,如果在这个全面封锁的情势中,没有其他的功能有能力找到出口的话,它将自动发挥作用。本能若居上风,那么所有的生活情况看起来就都像与世隔绝的房间,只必须为本能而开,本能一直在找出口,以及外在生命的可能性。直观的态度会在短时间之内使得每一种生活情况变为监狱,成为沉重的桎梏,紧迫得要溶解掉。当客体正要为一个解答、释放、寻获新的可能性服务的时候,似乎暂时具有几近夸张的价值,才刚刚完成了联系的任务,价值立刻荡然无存,成了累赘而被放弃。唯有当客体开辟新的可能性,从事实出发,把个人从中解放时,事实方才成立。出没的可能性是有说服力的理由,本能无法摆脱它们,只好把一切都牺牲掉。

9.外倾的本能类型

本能凌驾一切之处,会有一个奇特、如假包换的心理学。因为本能以客体为公式,于是可辨认出一个对外在情况的百般依赖,然而依赖的方式与感受类型有天壤之别。有本能的人在一般认同的真实价值那儿从来就找不到安身立命的所在,有可能性的地方才行,他对于酝酿中,以及允诺未来的嗅觉极为灵敏,永远都不会处于稳定,众所公认存在已久、幸福快乐的关系中。他总是在寻找新的可能性,稳定的状态会使他窒息,虽然对新的客体与途径十分了解,也怀着暂时的无比热情,以便当客体的范围确定了,看不出有可观的后续发展时,轻蔑地(看似没有记忆的)、冷酷地把客体交付出去。一旦形成一个可能性,本能的人便用宿命的力量与之系在一起,看起来仿佛他整体的生命在这个新的情况中被启发,我们得到的印象是,他自行分享此印象,似乎他已获悉他的生命中确定的转捩点,又好像他从此刻起,再也不会想或感觉别的事情了。即使他果真如此理性、目标明确,就算所有想得到的论点都有利于稳定性,仍是什么都拦不住他,有一天把对它状似释放与解放的同样情形看成是一座监狱,并且以相应的态度来面对。理智与感觉都无法克制住他,也不会被新的可能性所震慑,就算这些可能性违背他目前为止的信念也一样。信念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思想与感觉——在他那儿具有较少区分的功能,其没有决定性的分量,因此对本能的力量缺乏持久的反抗。此外,这些功能若给予本能类型的人最欠缺的判断,就有能力有效补偿本能的优势。本能的人的道德观既非理智,亦非凭感觉,他有自己的道德标准,也就是忠于他的直观,以及心甘情愿屈从于这些直观的力量之下。很少顾及周遭的健康幸福与否,周遭物理身体快乐的感受与他自己不容辩驳的论点一样稀少,同样稀少的是他对于周遭的信念,以及生活习惯的尊重,以至于他经常被视为不道德与六亲不认的冒险家。因为他的本能只和外在的客体打交道,只嗅得到外在的可能性,所以他喜欢效命于他的能力得以多方发挥的职业,许多商人、企业家、投机分子、代理商、政治人物等,属于这个类型。

这个类型的女人较男人多,前者所从事的本能活动中,职业的远逊于社交的,这样的女人深谙如何利用社会的可能性,建立社会关系,寻获具有可能性的男人,以便为了一个新的可能性把一切都交付出去。

这种类型无论在国民经济方面,以及作为文化的赞助者都重要得不得了,这个很容易了解。如果他是良善的,也就是不自私,可以当许多新兴事物的首创者或至少当个赞助者,并且有极好的贡献。他天生就是少数几位承诺未来的律师中的一个,当他是针对人,甚于针对事时,预料得到那些人所具备的某些能力与可能性,于是他也可以“创造”人。没有人像他一样有鼓励他人的本事,以热情来迎接新鲜事物,虽然他后天就把那个东西丢掉。他的本能愈强,他的主观就更与目光所及的可能性融合在一起,他让这些可能性生气蓬勃,生动、以有说服力的热心展示之,可以说他使这些可能性具体成形。这并非演戏,而是一种命定。

这种态度十分冒险,因为本能的人很容易把他的人生耗损在振奋人心与事物之上,扩展人生的实现,但不是他的人生,而是他人的。如果他实事求是,会收成工作的果实,只不过他不消多时又要追求新的可能性,抛弃才播种的田地,让他人去收成;最后他两手空空。如果本能的人到此地步,他的潜意识也与他对立。

本能的人之潜意识与感受类型有某些相似处,思想与感觉相对地受到压抑,在潜意识中形成幼稚—古老的思想与感觉,它们与相反之思想感觉差堪比拟,这些同样以密集的投射显现出来,与感受类型一样荒谬,所欠缺者,以我看来,是神秘的特色;它们大多与具体、几乎真实的东西,如性、经济,以及其他的表象有关,譬如嗅出疾病。这个区别似乎由受压抑的真实感受引来,后者通常受到注意,即本能的人突然与一位完全不相称的女士,或者情况相反,与一位无一处合宜的男士密切往来,而且是因为对方触动了他古老的感受范围。因此,出现了一个潜意识和客体的强迫联系,这些大部分是绝对没有希望的东西,这已经是强迫征兆了,是这个类型独一无二的特点。这种类型需要与感受类型相似的自由与无拘无束,这样他的决定才不会受制于理性的判断,而是只顺服于偶发可能性的知觉;他通过理性解除了限制,因此陷入潜意识强迫、阴险狡猾、无益繁琐分析的,以及与客体的感受有强迫的联系精神疾病中。神志清醒时,他以无比的优越感、不顾一切,处理感受,以及被感受的客体,并非他想要肆无忌惮或技高一等,而是他对每个人都看得见的客体视若无睹,从旁走过,这与感受类型很像;不过后者看不到客体的心灵。因此,客体日后以疑神疑鬼的强迫理念、恐惧症,以及极尽荒诞之能事的身体感受的形式,来展开报复。

10.非理性类型之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