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1987
玛格丽特·劳伦斯,加拿大著名小说家。生于草原小镇尼帕瓦。幼年父母早逝,随姑母生活。1947年大学毕业后随丈夫在非洲等地居住数年,1957年后返回加拿大。著名作品是以家乡尼帕瓦为原型的系列小说《石头天使》、《上帝的玩笑》、《预言家》等。散文集有《陌生者的心灵》。
入世思源
此文撰写于1971年,当时我正动笔写我的小说《预言家》。现在,我明白,我当时是用它来作为确定小说主题的的又一种途径。这一主题即,一个人的祖籍应该是哪里?为什么?袓先——远古祖先及记忆中的祖先——对一个人本身意味着什么?直到我重读这些文章,我才意识到在用这主题写小说之前,我已经对这一主题写了如此之多;同样,我才意识到我是多么情不自禁地写了那条河流——出现于小说中的也是那同一条河流。
那可是个奇壤妙地,我的入世之地。那地方,怪事叠出,不可思议,气象万千,启迪人生,令人绝望,宛如孤寂冥府,坟茔遍布;那地方,葬着无名死者,幽魂迷漫;那地方,欢腾且凄切,恐怖却优美。
其实,那是大草原上的一座小城。
在地球上,我首先认识、且多年来唯一真正认识的是那个定居点和那块土地。在某一深刻的意义上说,它们依然是我的天地,依然引导着我的观察。我的眼光是在那里形成的。像我们那样的城镇,镶嵌在浩瀚的大地上,千遍万遍地被描绘成阴郁沉闷、萧瑟凄凉、平淡无奇、索然寡味的地方。人们常说,乘火车横跨加拿大旅行,景色壮观,可惜大草原则没什么看头,这时候,睡上几天觉,直到熬过这平野淡景,这倒尽如人意。这种话,我都听腻了。我总辩不过这一论点,我只好说:那末,你可真得住到那里去,了解那地方。我孩提时生活的那座城镇有时可说是稀奇古怪、压抑难耐或残酷无情;崛起这座城镇的那片土地也可说是气候恶劣,严冬酷暑,骤寒暴热;然而,决不只是平淡无奇或索然寡味,也丝毫不阴郁沉闷。
冬天,我们常搭在送牛奶的雪橇后面,双脚着鹿皮靴,咯吱咯吱地滑行在车辙累累的坚硬的冰雪道上;双手戴结了冰珠的连指手套,牢牢抓住雪橇御者的座沿。伯特用他那洒满冰霜的大胡子朝我们扮扮鬼脸,吆喝着马飞奔起来,看我们敢不敢继续滑。清晨,起床来,窗上总会不断地出现迷人的羽毛般的冰霜,那隐身的“风”艺术家们在夜间绘下了羊齿植物、花朵和怪诞的脸孔。傍晚,溜冰归来,天空黑而不暗,从地平线这一端到那一端,群星闪烁着寒光,依稀可见。有时,你愕然瞠视着北极光掠过夜空,犹如上帝在苍穹画了个花押。一场暴风雪之后,雪犁尚未扫完雪,学校估计城里的青少年不可能步履艰难地踏着五英尺深的雪地去求学,当日便停了课。那时,我们总是兴高采烈,套上雪鞋,蹒跚数里,来到白茫茫的荒漠上,寻求另一种知识。如果你入夜才返,穿过小城山脚下的树林,那阵子,白杨和苦樱桃黑色的细枝条上复盖着冰霜,你时而听见草原上的狼嗥,也许这只是报丧般狼的嚎啕在你脑中作祟罢了。
夏日,炎热灼人。一遇天旱无雨,小麦还没抽穗就被晒得枯黄了。农夫和市民脸上常常没有笑容。后门屡有敲门声,年轻小伙子站在那儿,咕噜咕噜地、或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要水喝,如果你施舍得起,他们还会向你要三明治。你认为这是自然的事,因为这看起来根本就没什么两样。他们是乘货运列车来的,你从不知道他们来自何地,如果他们有落脚的地方,你也无从知道。干旱与萧条有如凶神恶煞常在那儿出没。你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然而,外界天地的奇趣乐事接连不断。小河边、长着白杨的悬崖旁,野草丛生,野花盛开,石块遍地;碎石公路旁的电话线沙沙作响,野百灵栖息在上,引吭高歌。我们曾发现一只平底方形旧驳船,将它推入水中,手握篙子沿褐色浅河道撑着。我们急急忙忙地嚼碎一团团留兰香草,用来修补驳船。在越变越窄的河道两岸,黄色的万寿菊生长繁茂,盘结交错,驳船陷于其中,进退两难。这时,我们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浑身燥热,散发出一股尘土味来。
我最好的朋友住在“主街”(它的真名是“山大道”,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叫)商店楼上的一间公寓里。那公寓优雅别致,饰有品蓝色天鹅绒窗帘。后屋顶是波浪形的白铁皮,几乎一点儿也不倾斜,七月的午后,热得像火炉。我们总坐在那儿,喝着柠檬水,俯视着偏僻小巷对面的消防大厅。有时,我们的警戒没有白搭。哦,痛快!有人的房子烧着啦!我们在某些方面几乎是十足的铁石心肠。接着,木塔上的青铜钟敲响了,钟声沉闷,好似瘟疫流行时节上千个葬礼草草举行,丧钟急鸣。几分钟后,高大的黑马队隆隆疾驰起来,马队拖着消防车,消防车就像哥特人绯红色的战车。消防队员一只手攀在车上,一边将消防帽戴正。
那地方的奇人怪事层出不穷。有位上了年纪的妇人常用苏打饼干作为午后茶点来招待别的女人,她的苏打饼干总是涂有花生酱,还粘有一整块果汁软糖。比起蛋片三明治来,有人认为这种东西有点古怪,就一致在背后议论她,但是,没人推辞过这些佳点,也没人对她说他们认为她吃力不讨好。另一位女人把自己的头发染成鲜艳明快的橘红色,陌生人在二十步开外常把她的头发误认为一顶羽毛帽子。我亲爱的继母围着一条银色狐皮围巾,是一整张狐皮做的,上面还带有涂了香料防腐剂的(?)头皮。我的那位住在安大略的爱尔兰袓籍的袓父把芦笋叫作“麻雀草”,这个词更为有趣。城里的垃圾场称为“弃物所”,这一词语可以引起各种奇思。恰如我们人生的恶臭为人不齿,同时却微妙地威胁着我们定型的、有时是过分苛求的合乎道德规范的习俗。
一些古怪事物如俗话所说的“哈哈,滑稽可笑!”另一些则是“蹊跷极了!”有些呢,压根儿就不太有趣。有个老头,疯疯癫癫的,住在山谷中的一间窝栅里。也许他甚至根本就没有那么老,可对我们来说,他似乎就是野麦修色拉 的化身,踉踉跄跄地穿行于矮树丛和高高的茅草中,呢呢喃喃地念着谁也听不懂的祈福咒语。他是一名记不起自己预言的预言家。城里人全认识他,却没人了解他。他生活在我们中间,似乎只是偶尔可见,转瞬即去。孩子们叫他安迪笨伯,但惧怕他。有人想证明他们有胆量,就欺负折磨他。这些人是中世纪的逗熊师,而那老头就是被逗得晕头转向的笨熊,双眼昏花,却是难得咆哮一声。一切事情都会在像我童年生活的那样的任何一座城镇里出现。贝尔森虽是个缩图,但着墨雷同。
我们大家都这样或那样地进行讥讽攻击。在小学,我们是脆弱而羞羞答答的女孩子。那些被人有趣地称为“家境贫寒”而为数极少的大龄女孩,胆怯而被人瞧不起。她们言谈粗鄙,肌体更是粗贱。据说她们已当了妓女,可能她们早就当了妓女,这差不离是她们轻易可得的唯一职业。
死者也葬在那地方。不只那些用当地话说是“过世”的祖父母,那些古老相册深褐泛黄照片上表情阴郁、蓄着胡子或头戴软帽的祖父母葬在那儿;就是那些永远是十八、九岁的叔叔伯伯也葬在那儿,公墓里我们家族的花岗岩石碑上刻着他们的姓名,而他们的骸骨却葬在法国。我年轻的母亲葬在那墓地里,葬在我们家族其他死者之旁。我十岁时,父亲年仅四十,也离开了那生气盎然的城镇,加入了坟山上死者安息的行列。
我十八岁时,迫不及待地离开了那座小城,离开了大草原。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今生今世会把那块土地、那座小城装在脑子里,也不知道它们会成为我立意写作的主要动力和源泉,无论我居于何地,离得多远,情况总是如此。
这是我青少年时代生活的区域,在某种意义上说,从那时起,我一生始终在努力地观察它,在努力地适应于它。这必然会束缚思想,且有时已经束缚了思想,但却不影响想象创造力的发展。小城的情况是多方面的,但却从来不阴郁沉闷。
现在,我明白,加拿大的情况大体上也如此。究竟为什么加拿大数代人都假称他们确认这块国土阴郁沉闷?我们完全清楚地懂得情况并非如此。然而,长期以来,我们没有宣扬真实国情。如果我们所谓的爱国心高涨起来,这对外界人士、甚至对我国某些人(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来说,似乎是怪异的,或是毫不相干的,他们可能设法去了解,多年来我们缺乏自尊,我们在山姆大叔和大不列颠两个主宰者的巨大阴影下生活。我们才刚刚开始看重我们自己,珍视我们的国土,信赖我们的能力;我们才刚刚开始承认我们的传统,实现我们的幻想。
这块国土该痛惜哀叹的方面确确实实是够多的了。当我看到工业废水污染我们的湖泊河流,我便感到激愤和失望;当我看到我们被美国接管的企业和自然资源日益增多,我便感到万分沮丧。尤其是,我们不能单单诅咒“该死的美国佬”。决不该忘记:是我们自己,把如此之多的天生权利拱手卖掉,以换取一团混乱的受人摆布的所谓进步。我原来幻想,这里不可能、也不会出现压制现象。但是,在我目睹加拿大1970年实行《军事法条例》之后,我仅存的一丝天真的幻想永远荡然无存了。诚然,在我心灵深处,且常常是秘而不宣之处,我始终懂得,凡事到处可发生,因为人类自由的种子与桎梏的祸根处处可见,就是在某个草原城镇的小天地里也一样。不过,我对我们的不公正,对我们的愚昧深恶痛绝。我就像对待自己的家庭那样,过去和现在始终如一地在书里写小城我所嫌恶的那些方面,写在一定程度上永远是我自己的那些方面。
这块国土仍然比别的国土更能吸引我。虽然我在非洲和英国居住过,但是,无论它们有多么美妙的地方,却不具有同样的感染力,比如说,没有像安大略南部地区那样打动我的心。去年夏天,我在那里的一条河畔上的一间杉木小屋里度过了四个月。我过去常常告诫自己说:“识破加拿大人,你便会发现他们是冒名的开拓者。”尽管如此,我认为,我们并没有全然超脱红尘,这倒是真的,但愿我们可别脱离了尘世。我曾以为:我一生惧怕和怀疑城市,我因而变成了一种古板的怪人。现在,我的想法不同了。
那间小屋有扇长长的窗户,与前面的西墙相对。清晨,我常坐在窗前的栎木桌旁,观察着窗外的河流,眺望着远处高大的树木在晨曦中显得青翠金黄。那河水是古铜色的,阳光神奇地洒在河上,将近岸河底波状的沙滩映照在河面上。突然,有条鱼冒出水面,如一弯新月,还没看清楚就消失了。隔壁的老人说,这些跃出水面的鱼是鲤鱼。他本人更爱北美大梭鱼,因为他是一名地道的渔夫,他曾同北美大梭鱼进行过搏斗。风大多经常往北吹,河却朝南流,这样,当河水被风激起了涟漪,而水流湍湍,河水似乎朝南北两个方向流。我喜爱这景象,并把它看成是一个先兆,一个自然界的象征。
数年前,我回到了温尼伯,在大学母校作了一次报告,公众都可以去听。报告结束后,一位高龄老人走上前来,问我娘家是否姓威姆斯,我回答正是。心想,他也许认识我父亲,或许认识我祖父。但是,情况却不是这样。他说:“我还是个小伙子时,曾给你曾祖父罗伯特·威姆斯干过活,当时他在雷伯尔尼有牧羊场。”我想,那瞬间,我又重新意识到某一点对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古昔的家族,祖籍是苏格兰和爱尔兰,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那已经不再如此紧要相关了,我真正的祖先是在这里。
根据“爱国”这个词的常义来说,我谈不上很爱国。无论是在政治上、社会上或文学上,我都不会评断“我国的是非”。但是,有一点却是无法改变的,不论好坏、终生无法改变的。
这就是我的入世之地。这天地,有着祖先——既有我本人的祖先,也有别人的祖先——他们现在也是我的袓先;这天地,陶铸了我,并继续在陶铸着我,虽说我反对过它的某些方面,而且继续在反对它的某些方面;这天地,促成我抱定了自己的毕生事业,因为,在这里,我培养起自己独特的观察力。
张一麟 译
□读书人语
人与大地,心灵与故乡的关系就这样被表达出来了。这是散文的方式。是距离大地、距离人类心灵最捷近的方式。非常感谢玛格丽特·劳伦斯,这样连续不断地在混乱狼藉的背景中执着地追问自己昼夜漂泊的灵魂,这样不亢不卑地寻找自己的根系和人类的血脉。玛格丽特·劳伦斯的姿式让我们再一次看见了荷尔德林、里尔克、海德格们的身影,再一次听见了回响在大地深处的歌吟:“大地,亲爱的大地,我渴慕,我要!”这应该是面对现实绝望的吁求,也是面对现实充满希望的吁求,绝望与希望,就这样被拴在了一个日子上,一个在白天,一个在黑夜。要让可怜又自负的人类重新发现自己之所从来,让他正视脚下的土地,让他把入世之地的源头活水注入自己贫血的脉管,该是一件多么令人茫然多么徒劳的事情!所以才有诗!才有哲学!只有在对待故乡的关系上,宗教、艺术与哲学才合而为一,诗和散文才见出共通共融的品质,原来她们都在表达同一的思想,寻找同一个归宿。但愿这篇《入世思源》让所有即将和终将看到她的人能有哪怕是几秒钟的伫足和反省,能给他们欢乐的人生酒怀中加一点点盐,让他们在品尝中有所回味。 【北 河】
- 《圣经》中的千岁老人,相传活了96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