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世纪中外散文经典评点珍藏本 » 20世纪中外散文经典评点珍藏本全文在线阅读

《20世纪中外散文经典评点珍藏本》流沙河

关灯直达底部

1931—

流沙河,原名余勋坦,四川金堂人,著名诗人。1948年开始创作,著名作品有诗歌《寄黄河》、《草木篇》等。现有《流沙河诗集》行世。

蟋蟀国

小鸡养一群又一群,到头来一只只果了芳邻饿狗之腹。心伤透了,烧掉竹编鸡笼,誓同羽族绝缘。这是批林批孔那年的事了。我家小园,鸡踪既灭,夏草秋花,次第丛生。金风一起,园中便有蟋蟀夜鸣。古语云:“蟋蟀鸣,懒妇惊。”惊什么?惊寒衣之犹未备也。明代文人记京师童谣云:“蟋蟀瞿瞿叫,宣德皇帝要。”蒲松龄据此写悲惨的蟋蟀故事入《聊斋志异》。《诗经》咏及蟋蟀,《豳风》、《唐风》两见。自此代代有之,不胜枚举。这小虫有资格竞选中华的国虫,惜乎虫格稍低于蝉,缺少蝉的高洁,而且好斗。不过好斗也属优秀品质,在那些年。倒是蝉因自高自洁,常被揪斗。有诗人回笔写那些年,说中国人被挑拨起来互相狠斗,斗得冤冤不解,如斗蟋蟀一般。妙!愈想愈妙!

蟋蟀一科,种类繁庶,最著名的当数油葫芦和棺材头。油葫芦长逾寸,圆头,遍体油亮,鸣声圆润如滚珠玉。棺材头短小些,方头,羽翅亦油亮,鸣声凌厉如削金属。油葫芦打架,互相抱头乱咬,咬颈,咬胸,咬腿,野蛮之至。棺材头打架,互相抵头角力,显得稍为文明,基本符合“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原则。不过遇着势均力敌,双方互不退让,也兴抱头乱咬。吾乡儿童特看重棺材头,瞧不起油葫芦,呼之曰和尚头。和尚头这名称已寓有嘲谑意。和尚头确实也傻头傻脑,乱跑乱爬,毫无威仪可睹。棺材头则不然,姿态庄重,步伐稳健,沉着迎敌,从容应战。吾乡儿童所捕所养所斗,皆限于棺材头,和尚头不与焉。所谓蟋蟀,在吾乡乃指棺材头而言。特此说明。

在我家小园,蟋蟀的天敌是鸡。鸡在墙边地角搜查缝隙,啄食一切昆虫,更凶的一着是用双爪扒垃圾,扒瓦砾,扒草荄与花根,扒出虫卵就啄。鸡有耐性,不厌其烦,天天搜查天天扒,害得蟋蟀难以安身立命,难以传宗接代。批林批孔那年的暮春,多亏最后一群天敌被芳邻饿狗吃绝了,蟋蟀得以复国,夜夜欢奏“虫的音乐”于清秋的小园。

夜凉如水。疲劳一天的我,此时独坐门前石凳,摇扇驱蚊,静听小园蟋蟀的歌。忽然想起我这四十年来唱了多少歌哟。且让我算算吧。记忆中最早的一支歌《空枝树》是偎在慈母膝下,跟着她唱会的。歌曰:

空枝树,不开花。 

北风寒,夕阳西下。

一阵阵,叫喳喳。何处喧哗?

何处喧哗?原来是乌鸦。

乌鸦,乌鸦,你……

人的一生用这样一首歌开了头,还能有什么好命运。混到中年,自己也成了空枝树。哦,不空不空,有树冠呢,一顶右派帽子。到五六岁,跟着堂兄七哥唱会《吹泡泡》、《渔光曲》。读小学,唱《满江红》,唱抗日救亡的歌。稍大些,唱《黄河大合唱》。入初中,莫名其妙,唱《山在虚无缥缈间》。上高中,唱四十年代电影的流行歌,唱美国的歌,后来又唱《古怪歌》、《山那边好地方》、《你是灯塔》、《走!跟着毛泽东走》这一类进步歌。解放后,成年了,唱五十年代光明的歌,唱朝鲜的歌,唱苏联的歌。自从有了《社会主义好》这支绝妙的歌,我就暗哑了,不再唱歌了。十多年以后,现在,我参加黑五类的夜学,奉命唱语录歌,唱“敬爱的毛主席,我们心中的红太阳”,唱“你不打,他就不倒”。四十年来,人类的歌变了多少花样,蟋蟀的歌却同我小时候听见的一模一样。这太熟稔的歌,真能唤醒童年,使我惊愕四十年如一瞬。而使我更为惊愕的是忽然想起南宋叶绍翁的这一首七绝:

萧萧梧叶送寒声,

江上秋风动客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

夜深篱落一灯明。

仿佛看见那个捉蟋蟀的儿童就是我哟!不但叶绍翁看见过我的“一灯明”,也是南宋的姜夔还看见过我本人呢。他不是在《齐天乐·蟋蟀》词内写过“笑篱落呼灯,世间儿女”的名句吗。小时候我酷爱捉蟋蟀。捉蟋蟀,在我,其乐趣远胜过斗蟋蟀(我打架总吃亏)。童年秋天傍晚,只要侦听出庭院有蟋蟀在叫,我便像掉了魂似的,吃晚饭无心,做夜课无心,非把这只蟋蟀捉入笼中不可。

此时独坐门前石凳听蟋蟀的悲歌,徒生感慨罢了,倒不如去捉,或能捉回一瞬间的童年。兴趣来了,说干就干。我锯一截竹筒,径寸,长尺,一端留竹节,一端不留。然后用自制的小刀在竹筒上刻削出密密的五条平行窄缝。一具蟋蟀笼就这样做成了。不是吹牛,我做这玩艺儿真可谓驾轻就熟。我是沿着刀路走回童年去啊。

小儿余鲲七岁,深夜不归,在外面大院坝伙同别的小孩游戏。我去叫他回来,悄悄告诉他今夜捉蟋蟀。说是捉给他玩,其实是想让他看看爸爸捉蟋蟀的本领。此事无关父爱,读者明察。

夜既深矣,小园蟋蟀鸣声更响,更急,更繁。不过我很容易听出来,大多数是可笑的和尚头即油葫芦,只有三四只是我要捉的棺材头。那些和尚头求偶心太切,拼命振羽乱叫,呼唤卿卿,不肯稍歇,也不怕被人捉将笼里去。棺材头的警惕性高,闻人跫音渐近,便寂然敛了翅,保持沉默。枇杷林附近的那一只棺材头就是这样,只因我的泡沫塑料拖鞋踩响了一片枯叶,他便不肯再叫。难以判明他所踞的确切位置,我只得伫立在树荫下,作雕像状,岿然不动,屏息等待。鲲鲲远远站在我的后面,高擎一盏点煤油的瓶灯,等得不耐烦了,不小心弄出声音来。我乃勃然大怒,斥责鲲鲲,挥手以示失望,转身入室,读《史记》去。鲲鲲自知犯了错误,便替我蹲在小园内,继续侦听。过了一会,探头入室,向我比手势。

这次不穿拖鞋,赤脚走捉。鲲鲲仍然擎灯,远远站在后面。我以半分钟一步的慢速,轻轻轻轻逼近枇杷树下。这次那家伙的鸣声变得稀疏了,显然余悸尚在。我蹲下去,双手爬行如猫,愈逼愈近。近到下颏之下,伸手便可掩捕。我向后面比手势,接过鲲鲲手中的瓶灯,向地面一照,终于看见了。这家伙,好英武!似乎有所觉察,已经暂停振羽,但双翅仍然高张着,不肯收敛。它在想等一会再唱吧?我把瓶灯轻轻放在地上,又把蟋蟀笼轻轻放在它的前面,笼口距它头部不到一寸。做这一切,我都侧着脸,不让自己呼出的气惊动它。然后我用一根细微的竹丝去挑拨它那一对灵敏的触须,使它误认为前面有来敌。一挑一拨,它立刻敛了翅,悚然而惊。再挑再拨,它便筛抖躯体,警告来敌。三挑三拨,惹得它怒火起,勇猛向前,准备打架。就这样挑拨着,引它步步追赶不存在的来敌,一直追入笼口,终于“入吾彀中”。我用玉米轴心塞了笼口,长长舒一口气,好像拾得宝贝似的,快活之至。回到室内,在灯下细细看,果然英武。这家伙头部左右两侧各有一线黑纹如眉。我与鲲鲲约定,就叫它黑眉毛。此时黑眉毛似有所醒悟,用触须到处探索。鲲鲲用竹丝挑拨,它便避开,躲到笼底一端去了,不肯出来。我说:“不要去逗它了。它在反省。”

我去小园墙边,很快又捉一只。这次是用左手擎灯,用右手掩捕的。捉回关入笼中,让这倒霉的可怜虫去惹黑眉毛。这可怜虫惊魂甫定,弹一弹须,梳一梳翅,伸一伸腿,舔一舔脚,便一路试探着,向黑眉毛所踞的笼底一端踱去。黑眉毛正在独自生闷气,察觉后面有敌来犯,便猛地掉转身,冲杀出来。两雄相逢狭路,四条触须挥鞭乱舞,立刻抵头角力。这可怜虫哪是对手,两个回合,败下阵来,回头便逃。黑眉毛不解恨,一路猛追穷寇,不让那可怜虫喘息片刻。可怜虫向上爬,要钻缝,缝太窄,钻不出,只好仰悬在上,暂避锋芒。黑眉毛一边振羽鸣金,宣布胜利,一边继续搜寻逃敌,决不饶恕。来回搜寻两趟,发现逃敌高挂在上,便抬头去咬腿。好狠,这黑眉毛!

鲲鲲看得呆了。

“快半夜了。睡了。”我说。

翌晨,恍惚听见鲲鲲在骂:“林贼!林贼!你是林贼!”原来黑眉毛咬断了可怜虫一条腿,正在大啃大嚼,当吃早点。我赶快放两颗花生米入蟋蟀笼。这样或许能保住另一条腿吧?

于是黑眉毛改名为林贼。鲲鲲问:“爸,我们给断腿取个啥名字?”我信口答:“走资。”

白天我带着鲲鲲上班去,忙于钉包装箱糊口。近来黑五类夜学,有时候上面叫我去参加:有时候上面又叫我不要去参加了,莫名其妙。所以晚上多有闲睱在家重读《史记》,浮沉在遥远的兴亡里,忽喜忽悲。又想到历史上有那么多冤屈,动辄要命,弄不好还要杀全家,能苟活如我者已是万幸,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哟。

昨夜捉蟋蟀引动了鲲鲲的兴趣,他就夜夜擎灯,自己去捉。他的本领当然赶不上我。他总是用手掌掩捕太猛,往往压断或压伤蟋蟀的一条腿,弄成“走资”或“预备走资”。关它们入笼中,徒遭“林贼”欺侮。“你不要损阴德,快把它们放了。”我多次这样告诫他。这些伤残者结果是放了又被误捉,误捉了又被开释,唱了二进宫又唱三进宫,老是缠着我们。

有一夜鲲鲲捉住一只硕大惊人的。这位胖兄鸣声炸响,我早就侦听过多次了,只因为它深藏在石砌的墙脚缝内,不好下手。也是胖兄合该倒霉,放深跑到墙脚底下觅食。觅食你就觅食,不要闹嘛。它被佳肴美味(查系馊臭馒头半块)胀得憨了,乃大振其钢翅,拼命张扬,所以终被鲲鲲拿获,入我笼中。灯下一看,真是庞然大物。

“这回‘林贼’要挨打了!”我说。

胖兄舔了脚又揉了腿,歪着脖子出神。

“爸,它为啥偏着头?”

“它在想。”

“想啥?”

“想馒头真好吃啊。”

鲲鲲用竹丝赶他向前走。赶一下,走两步。又赶一下,又走两步。不赶,它就不走。奇怪的是歪着脖子,老是歪着脖子。我已明白原因何在,深感惋惜,瞪了鲲鲲一眼,但又不愿点破。

恰好“林贼”出巡来了,大摇大摆,威风凛凛,一路挥鞭,东敲西打。几只被它咬怕了臣仆急忙让路,停摇触须,深怕发生误会。“林贼”用鞭梢一一检验了它们的忠实程度,然后走向歪脖子胖兄,双鞭一阵乱舞,似乎在问:“前面是何虫豸?”胖兄轻轻揺须作答,大有谦谦君子之风,虽然不亢,但也不卑,恪守中庸之道。“林贼”抢步上前,摇动着口器两侧的短白须,要求对手速来抵头角力,决一雌雄。胖兄立即克己复礼,掉转身去,拒绝抵头角力,似乎在说:“非礼勿动呀非礼勿动!”依旧可笑地歪着脖子出神。

鲲鲲大失所望。

“爸,它为啥不打架?”

“孔老二嘛。”

鲲鲲不懂我的回答是什么意思,还要再问。我生气了,责备他说:“失损阴德!你用手去掩它,扭伤了它的颈项。它不是现在还歪着脖子吗!”

“林贼”振羽鸣金,闹着要驱逐“孔老二”。“孔老二”不理它,等它逼近了,猛地弹腿向后踢它,踢得它近不了身。毕竟是个庞然大物,弹腿凌厉。

后来有同院的小孩带着余鲲到本镇食品厂去扒煤堆,捉回十五六只蟋蟀。笼太小了,养不下这么多好汉。我用两个洗干净的泡菜坛子接待它们一伙,连同接待“林贼”及其臣仆,当然还接待“孔老二”。每坛居住十只以上。两坛共有二十多只,放在室内。饲以花生、胡桃、辣椒,让它们吃得饱,养得肥,有广阔天地可跳可跑,又有受外面强光的影响。两坛音乐,通宵伴我,妙不可言。

不妙的是每隔几天总有一位好汉被咬成独腿的“走资”,赖我救出,抛入小园,自谋生路。蟋蟀国的虫口就这样暗中偷减。秋分以后,虫口减半,每坛只剩六七只了。我视察过,“林贼”仍然健康,“孔老二”仍然歪着脖子出神。独腿的照例被我抛入小园去。

钉包装箱的活路愈来愈忙。每日早早出晚晚归,还要加夜班,哪有闲心逗弄蟋蟀。只要听见两坛尚有音乐,我就不想亲临坛口视察。不过我能猜到,被咬成“走资”的肯定很多。

有一夜我听出两坛总共只有三只在叫,估计情况严重。翌日中午,捧着坛子到阳光下面去视察,心都凉了。第一坛内,“林贼”仍然健康,“孔老二”仍然歪着脖子出神,其余的四五只都死了。第二坛中,只有一只无名氏还活着,其余的五六只都死了。我用筷子拈出尸骸,一一观看。被咬掉腿的,被咬破腹,被咬断颈的,都有。坛内饲料还剩了许多,说明死者不是死于饥饿,而是活生生地被咬死的。国虫啊国虫!

“林贼”。“孔老二”。无名氏。三只强者被我关入笼中,养在枕畔。无名氏论躯体并不比“林贼”大,但它头部黄亮,与众不同。我给他取名为金冠。金冠不惹“林贼”,专找“孔老二”打架。“孔老二”瘦多了,颈伤无法复原,已成终身憾事。看来“林贼”大有希望永远健康,“孔老二”则性命危殆。

某日偶然发现“孔老二”踯躅在蟋蟀笼的中段,前有金冠的威逼,后有“林贼”的偷咬,饱受两面夹攻之苦,远胜昔年陈蔡之厄。想不到这就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它了。

有一次听见笼中在吵架,我去视察。原来是金冠与“林贼”正在争吃“孔老二”的遗骸,一边啃嚼一边对骂。我将“夫子”遗骸抢救出来,以礼葬之小园内的“夫子”故居——石砌墙脚的某一条缝内,顺便也替鲲鲲忏悔一番。

“孔老二”既然死了,金冠与“林贼”的攻守同盟也跟着瓦解了。一笼不容二雄,它俩遂成了生冤家死对头,常常打架。有一次打架被我目击,至今不忘。谨陈述该战役始末如次。

金冠住在笼口一端,以玉米轴心为靠山。“林贼”住在笼底一端,以竹节为靠山。它俩各有势力范围,绝不乱住。笼的中段堆放饲料,是为中立地区,谁都可以来的。不过不能够越过饲料堆。谁越过了,谁便是入侵者,将被对方驱逐。先是金冠走到中立地区进餐,绕过辣椒,又绕过胡桃,去啃花生。花生啃出声响,“林贼”听见,便也来啃。啃了几口,觉得乏味,想去尝尝金冠后面的胡桃和辣椒,便伸出触须去同金冠打招呼,请它让路。它只顾啃花生,不作回答。“林贼”以为金冠不作回答便是同意,就贸然走上去。金冠立刻停嚼,摇动口器两侧的短白须,向“林贼”挑战。“林贼”大怒,立刻应战,一头撞了上去,同金冠头抵头,互相角力。斗了几个回合,不分胜负。忽然两雄直起身来,互相抱头乱咬,犹如疯狗一般。咬了一个回合,又忽然一齐低下头来,继续角力。“林贼”毕竟老了,体力渐渐不支,难敌金冠少年气盛,所以逐步后退。“林贼”退到笼底一端,但仍然不甘心示弱。这里是它日常盘踞之所,地形熟悉,背后又有竹节做靠山,可以用双腿向后蹬着靠山,增强推力,极有利于固守。金冠虽然勇锐,也难攻垮“林贼”。相反,“林贼”倒逐步反攻过来了。就在这时候,两雄又忽然直起身来,互相咬头,咬得嚓嚓有声。金冠最后使出绝招,咬紧“林贼”的下颚,用力向后一抛,抛了三四寸远,落在饲料堆间发懵。不等“林贼”清醒过来,金冠就转身去追击。“林贼”胆怯,不敢抵抗,一路溃逃。昔日威风,竟扫地以尽矣!

“林贼”后来死了。察其遗骸,居然十分完整。不见一点啮痕,只是腹部瘪凹。以理推之,它很可能是饿死的。金冠独霸着饲料堆,不让它来进餐,它当然迟早要饿死了。

霜降以后,天气转寒。金冠从此不再夜鸣,日益憔悴。它的触须失去弹力,变卷曲了。用竹丝去挑拨,不见积极反应。它头部的黄亮已经黯然失色,不再有金冠之象了。最不妙的是它已经拒食,整天躲在玉米轴心一端,不想出巡。看来它的日子也屈指可数了。国虫啊国虫!

某日偶然瞥见芳邻的那一条饿狗在阶前晒太阳打瞌睡,我忽然想到,应该感谢它。多亏它吃绝了我的鸡群,才会有小园的那些蟋蟀。有了小园的那些蟋蟀,我才有可能去听,去捉,去养,去看他们打架,去受到启迪,去获得有趣的人生经验。到如今事隔十一年,我凭回忆写出这一篇蟋蟀国的《春秋》,如果能够骗得稿酬若干,老实说吧,也应该感谢那一条饿狗。遗憾的是它在那年冬天就已经被屠宰了,葬入芳邻肠胃中了。

□读书人语

不知道经过如何的修炼,才能写得这等妙文。崛起于本世纪五十年代而后又属“重放的鲜花”一族作家中,经营文章,并及谋略修养,有二人最可佩服,一是以小说起家的王蒙,再一便是诗人流沙河。王蒙的文章汪洋恣肆,纵横捭阖,一派豪气,要紧处,常常令人拍案叫绝;流沙河文基本上也是智者一路,开笔也是天上之水,左右逢源,似乎一无所虑,随心而就。这是总体感受,细处看去,二公之异,也极具戏剧性,颇值玩味。譬如同是悟性,王蒙文章,除有自由人格为基础之外,核心之处,都是属诗性的悟力;流沙河虽是诗人,但裹紧他的,却是一份学者的悟力;此一特点,想必读者也许会从《蟋蟀国》一文中心领神会。正是因了这种悟力,文中的蟋蟀不仅通体透明,宛然有一灵魂者,文章的语言,才脱去了交流这一层外衣而变成了一个个活蹦乱跳的情趣与思想的注脚。加缪曾经评说卡夫卡的最大优点就是在于让人反复去阅读他的作品,原因是他的作品有一种神秘,不是平面的单向度的。我以为这也是用来评价一切好文章的标准:好文章不是读一遍就可放弃的,好的文章不当只如一首好的诗,有所谓韵外之致,更应有思想的灵动与闪光,有生命的神秘之境象,《蟋蟀国》即是如此。

这篇《蟋蟀国》最初发表在广东的《随笔》上,当时读了就过目难忘,产生许多遥想。窃以为,流沙河之文章经营,似乎得之于其一副干痩的躯体,一副清癯的面容。一般来说,文人之瘦总比胖容易出精品,后者会更多地让人想到世俗的福祉和浮华之气。躯体的需要一旦多于精神的需要,其症候就会有累赘的臃肉从身休各器官上流露出来。一旦如此,文章也就“江河日下”了。这道理,只要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很难想象,鲁迅如果当年一天天胖起来会有如何的结果。 【北 河】

  1. 此文原名《蟋繂国里话春秋》,收入本书时经作者提议改为《蟋繂国》——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