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慕克的新长篇《纯真博物馆》才读到一小半的时候,就有了个猜想,这个猜想在书读完后,查了查时间,得到了印证。
先说小说本身。
书是上周开始读的,五百多页,到这周初就已经读完。这个过程中,一直沉浸在书中的情绪里。
那是一种明亮的忧伤。
小说极细腻绵密深沉地叙述着一场爱情,以第一人称的手法,追溯主人公一生最幸福的时光。
用非常繁复的细节,细致拆分爱情的本来样子,拆分到分子、原子……直至最小。
还不止是爱情的样子,同时也呈现出日常生活的诗意。帕慕克一直喜欢普鲁斯特,这小说中,他甚至点明了这一点,他以普鲁斯特的方法,向着前辈致意。比如,作者甚至可以描写4000多个烟头,以这些烟头来展现男女主人公,仅就烟头都能写上一章。
作者写这些点滴的生活,有的地方会用一种非常随心所欲的方法,有时可以说是作者在炫技。我从中想到了,这是他获奖之后的自在放肆,不用再考虑批评者和出版商,想怎么写都可以。但也正是这种态度,让他的东西更好了,比以前更加自由。
帕慕克拿一本书来写爱情,这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一个写的是一往情深的单恋和追求,一个写的是繁华落尽的真情。虽然外形正好相反,但内里有着很一致的东西。帕慕克说:“这是我最柔情的小说,是对众生显示出最大耐心和敬意的一部。”
也因此,我以为,这部爱情小说,大有深意,并不仅止于爱情,他在背后提问的是:“幸福是什么?”
主人公,这个在世俗观点看来,是个非常不幸的人。终日沉溺于儿女情长,远离了同阶层的圈子,日复一日地去已经结婚的恋人家枯坐,跟恋人的父母混在一起,跟他们看电视剧……给恋人的丈夫投资开公司拍电影……所有的一切,只是为了跟恋人近一点,看着她,听听她。当终于七八年熬下来,守得恋人归来,恋人却又死去。但主人公却在临终的时候说:“我非常地幸福。”
如果光是听这个梗概,是无法同意主人公的这个说法的。但仔细读下来,掩卷深思,就能明白,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主人公建设的“纯真博物馆”,是他这些年悉心收集的关于恋人的一切,是他度过的这些仔细的时光。
这些时光,忧伤而明亮,所有的甜蜜都在忧伤中显得更加的珍贵,所有的忧伤也都因希望而变得像宝石一样,可以再三把玩,就像土耳其的细密画一样。
这种仔细的生活,日常生活的诗意,勾勒出一个理想的人的样子。
这就是帕慕克心目中理想的人。
回到我最开始的猜想,我猜想,让我觉得有相似特质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作家获了诺奖之后的成果。一查,果然,马尔克斯1982年获奖,《霍乱时期的爱情》成书于1985.相仿的是帕慕克的获奖时间是2006年,《纯真博物馆》的成书时间是2008.
我觉得这是个有趣的现象,可以让我做如下的推测:
大作家,尤其是男作家,往往认为写爱情容易流于浅薄,只有在觉得能够不计较别人眼光的时候,才能专心致志地写上一部关于爱情的伟大作品。这一部作品里,他就能寄放他对所有男女关系,甚至人类世界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