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读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动物行为学家康拉德·劳伦兹的《狗的家世》。
听起来好像只是讲关于狗的行为种种,其实我读出了许多让我吃惊的东西。
动物的本能许多跟人的某些东西是那样的接近,或者我们有时会把这些叫作人性。
劳伦兹发现,正常的雄性的狗不会咬同种类雌性的狗和年幼的狗,它们对雌性和孩子抱着一种骑士风范般的态度。但雌性的狗却可以向雄性的狗示爱,可以啃咬雄狗。即使雌狗咬得非常严重,雄狗也是不会想到要报复的,只能表现自己的敬意或礼貌性的态度,最多把雌狗的攻击当作游戏。为了维护雄性的尊严,雄狗最后能采取的手段是逃走,因为它实在太爱面子了。如果雄狗面对顽皮无赖的小狗,也会束手无措,面对它们的无礼啃咬,撒泼逗趣,雄狗也只能耐了性子陪着它们玩。
读到这些的时候,我对狗的敬意油然而生。
也许这些表现是一种本能吧。劳伦兹认为这是从远古那儿遗传下来的,他观察到狼就是如此。
但为什么这些东西如果表现在人的身上,我们就要称之为绅士风度?一定是因为许多的人连这些动物本能都没有了。我知道,在某一些地方,男人会以打老婆为荣,习惯于恃强凌弱,如果这成了他们的本能,或许在他们的祖先进化的漫长历史中,运用的是另一套生存法则?比如,以奴隶为妻?比如战胜者杀掉对方部落的男丁,占有对方的妇孺,以他们为奴为妻?所以打骂成了威慑和占有的标记?
相形之下,动物对妇孺尊重忍让的本能实在让人钦佩。
但动物的本能,有时又会以另一种让人啼笑皆非的面目出现。
劳伦兹发现,雌狗喜欢挑起雄狗之间的战争。他有一次看见,他养的一对狗有一次碰到了一只陌生的雄狗。两只雄狗互相威胁,陷入僵持状态,这只雌狗却悄悄走到自己老公身后,对着老公猛咬一口,于是这只雄狗认为自己被另外那只雄狗偷袭,盛怒之下开始了一场恶战。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只是一种本能。想必是雌性潜在地希望选择更优秀的雄性来传宗接代。
但我一下子就想到了人。也许,美貌的海伦只是出于本能挑起了一场惊世之战,那烽火戏诸侯中的褒姒原来也是出于本能的一笑。
读了劳伦兹关于动物的本能的文章后(包括他的另一本著作《所罗门王的指环》),我不停地在想一个问题,这些动物的本能在人身上还存有多大的比例呢?或者我们称之为人性的东西,有多少其实就是动物的本能呢?
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这些本能呢?是发掘还是克制?
这个问题对于劳伦兹也同样头痛。他在书中给出的结论是,本能退化是给知性打开了门。相信这不是他最终的结论,因为劳伦兹从这两本书开始了大量地对动物与人的行为的研究,创立了一门新的学科——动物行为学,1973年获得诺贝尔医学和生理学奖。
我因为这本书,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十多岁的时候像个问题少女,喜欢男孩子为自己打架。我一直以为是文化的力量,让我最终没有走上歧途,但用劳伦兹的分析来看,其实就是本能和学习在同时作用,矫正和引导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