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书时圈圈个子细长又骨瘦如柴,别的孩子都叫她柬埔寨小姐,她三十三岁时,去了那里——去了柬埔寨——和我一起。这么说来,我们的旅行有点回家的意味,每到一处都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可是没有人意识到圈圈是从前的柬埔寨小姐。对柬埔寨人来说,她不过是一位高个子游客,她受到的皇家礼遇也仅仅是因为她无垠的财富。
在圈圈成为圈圈之前她叫撒拉,我们在南亚旅行时,越来越感觉到像撒拉和杰夫这样的名字实在太无趣了。我们总是遇见叫漩涡、乌鸦或伴侣猫的人,其中我最喜欢的名字是多云的水箱水,我们决心也给自己起一些有趣的名字。当然在你以某种方式成为圈圈之前,你不能叫自己圈圈,撒拉早就想叫自己圈圈(我们在印度果阿遇到一个小女孩叫这个名字,一阵情感冲动之下,我们短暂地考虑过收养她),然而她要等到合适的时机才能确认这个新身份。我们也意识到起这个名字能加快对应人格的成长。作家遇到同样的给人物命名的悖论:假如书中人物不是完美的人,那叫迪夫(1)就不太好,假如你叫一个人物为X,作为一种权宜之计,那只会阻碍他形成与他名字匹配的性格,他本可以叫布拉特或赛巴斯蒂安或斯坦。在她成为圈圈之前,撒拉需要获得一种身份上的“圈圈特性”,一种“我的开始就是我的结束”的生活态度,甚至要有一股和她本人性格不相称的瘾君子的迷糊劲。我们就是这么想的。我们飞往柬埔寨的前几夜在泰国帕岸岛,撒拉没有调整她的个性,就向一位朋友自我介绍她叫圈圈——奇怪的是,居然奏效了。我很高兴,我完全支持她起新名,但是我喜欢原来的那个叫撒拉的人。是的,“伴侣猫”让我很开心,她告诉我们从泰国苏梅岛到柬埔寨有不可思议的低价航班,我却很快厌烦了她的迷糊劲。“伴侣猫”戴着很大的绿色广角太阳镜,一边和我们说着那些便宜的机票。
“你去柬埔寨什么地方?”圈圈问道。(那时候她仍叫撒拉。)
“哦,我不确定,”“伴侣猫”又说,“我想是西贡吧。”这是很精彩的注解,然而我们心里明白即使撒拉叫自己为圈圈,她在地理知识上也永远不可能达到如此糊涂的境界。
这趟航班是飞往金边的,我们对这个城市几乎一无所知——除了知道它不是西贡。这里的街道如同北非小镇上的那样荒芜,人们除了慢慢变老,就无事可做了。街道上挤满了年轻人,他们一无所长,只知道逆来顺受地活着,更给人留下那样的印象。一种充满能量的倦怠主宰了一切。也许只是因为天太热了。没有街灯的街道上——就像迪伦说到罗马时——充满了碎石。漂在碎石上的人力三轮车像鱼,像鸟,像鱼缸里的鸟:像鱼,是因为他们处变不惊的从容;像鸟,是因为他们高高地栖息在车座上。这些交通工具不只是谋生工具,他们就住在那里。他们不在城市里四处滑行寻找客人时,或是不送客人去哪里时(送客人的情况很少),总是睡在车上。(人力三轮车这个词指的是车,还是车夫?谁能区分出舞者和舞蹈?)理想状态下我们本应买一辆三轮车——这件工具——把它运到旧金山,把它带到火人节(2),我们能用它把客人载到黑岩城的任何地方。对车夫来说,理论上它是一件很艰辛的工作,可是他们很少有客人,拉客人时走得也不快,他们踩着脚踏穿过遍地瓦砾的街道时,并没有显出很吃力的样子。有人警告过我们,人力三轮车习惯于走直线,如果你不想死在泰国或是越南,你需要给出明确的行驶路线。一是因为你要去的任何地方在他们那里永远是而且必然是“好远好远”,二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城区一无所知,又毫无方向感(我们对柬埔寨了解更多以后才发现多数柬埔寨人都没有方向感,不独是这些车夫)。好几次我们都回到了出发的地方,而未能到达目的地,在惊人的炎热中,我们感觉仿佛用了三十分钟就绕了地球一圈。
这些没有结果的人力三轮车之旅总是开始和结束于外国记者俱乐部。很快你会发现此处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它根本没有外国记者的影子。如果你能在这里撞见雷沙德·卡普钦斯基(3)、詹姆斯·芬顿(4)和约翰·皮尔格(5),你就能在“好莱坞星球”(6)撞见布鲁斯·威利斯。它是一家主题咖啡屋,生意人、游客、工程师有机会扮演一下像外国记者那样拼命喝酒的角色,而无须承担恼人的发稿苦差。我们觉得它很不错。微风从河边吹过来,我们享受坐在这里的时光,吃着木制火炉烤出来的美味比萨,从令人虚弱的酷热中渐渐恢复。我们不在外国记者俱乐部时,就只能在令人虚弱的酷热中漫步,热得让人头昏——真是让人头昏,以至于我在根本不需要剪头的情况下步入了一家理发店。有些人必须要去同一个剃头匠那里——或者是发型师——我却喜欢世界各地各种便宜的剃头匠。剃头是一门讲良心的好生意,只要你不迷失在过度标价的理发厅和漂染造型师的王国里,全世界的水准都是差不多的。这位剃头匠只有一条腿,他不会讲英语,但他剃头的水平并不会被这两个缺陷所影响——他手艺精湛,剃头时带着某种骄傲。他绕着我的头团团转,一小群人围了过来,咧着嘴围观。剪完头之后,他又额外按摩了我的头颈和肩膀,所有和这个“业务有关”的人——包括圈圈和其他围观的人——最后都心满意足地走开了。
金边没什么值得参观的地方,但我们接着在街上漫步,逛逛景点。皇宫、银殿、塔山寺……正如圈圈在给她妈妈的明信片里所言:“没什么可写的。”的士司机竭力主张我们去杀人场(7),我们太热太累了——酷热让我们每时每刻都很累——我们没有欲望去观看累累白骨,只要有可能,我们就会躲进外国记者俱乐部那熟悉的微风里。
有一天晚上坐在那里,我们与一位汗流浃背的得克萨斯人聊了起来,他说:“在这个该死的国家进行陆上旅行的唯一办法是走水路。”
“你总是可以坐飞机的嘛。”圈圈俏皮地说道。得克萨斯人看了看她,像在看一个白痴一样,但是陆上旅行——更准确地说是缺少路的旅行——实在让人筋疲力尽,我们采纳了他的建议,买了去暹粒的高速游艇票。总共有两条船,我们到码头时都已经满员了——我们清晨六点半就到了,提前了半个小时——不过在南亚没有一样交通工具是完全满员的,我们和其他西方人一起挤到了顶部,柬埔寨人待在下面的阴凉里。洞里萨河的红褐色河岸仿佛是小型的悬崖峭壁,可见干旱季节快结束时水位有多低——这段时期雨是随时会来的。我们准时出发了——与此同时机器出故障了。短暂的延迟过后,我们又出发了,但故障还在,圈圈说,“不是个好兆头。”
天气热极了,船速很快,带来的微风让我们感到一丝凉意。两条船一前一后,轮流换航,换班时在彼此的尾波中颠簸行进。坐在我们边上的是一个加拿大人,留着海明威式的胡须,他解释说,一年中有半年这条河朝一个方向流去,另外半年朝着相反的方向。河流总是蜿蜒曲折——这是它们的本性——我倒是第一次听说会向相反方向流动的河流。
“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始终如一的国家啊,”圈圈说,“就连河流也没有清楚的方向感。”
好一会儿,我们向大河的河岸凝望,其实并没什么可看的——一些茅草屋,洗衣服的女人,挥舞泼水的孩子,几处散落的贫民区——我发现没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就什么都不注意了。这时,河岸消失了,我们被四面八方一望无际的水所包围。洞里萨河变成了洞里萨湖。
船只对这个微妙但很关键的变化毫无感觉,在没有标志的水面上开足马力。很难判断我们行驶的速度,似乎在完美地前进着。我用纱笼(8)罩住头,不知不觉睡着了,船突然减速,我被震醒了。螺旋桨掀起一块块厚厚的淤泥。船完全停了。沉默突然来到,但是船只静止不动后突然升高的气温更让人措手不及。船长跳下水,我惊讶地看着他走在才没到他小腿的水里。另一只姐妹船在我们前面也停了下来,不知道它是为了等我们,还是也搁浅了。太阳复仇一样鞭打着我们。没有一点声响。没有一点风。船长走远了,大概是想找到深水区。船员成功地把螺旋桨从淤泥中拔出;马达明显没有损坏。两艘小渔船过来帮着把船拖出来,但是它们差点也陷了进去。我们船上的几个德国人跳下船去推,可他们只有四个人,这么点人手干不了这么重的活。所以他们催促其他旅客一起推,但我害怕血吸虫——柬埔寨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我不想站在银褐色的水里。前柬埔寨小姐——圈圈当然也无意去帮忙。她宁愿在灼热的太阳下自生自灭,一边往她的长腿和细胳膊上涂抹防晒系数很高的防晒霜,也不愿意为自救出一份力。她头发上的汗水滴到了肩膀上,乌发水光粼粼,十分可爱,像是才从淋浴中走出。
另一只船过来了,我们试图把螺旋桨连在他们的牵引马达上,还是纹丝不动。情况越来越绝望,尤其是当我们发现姐妹船已经不见了,离开了我们——就像圈圈说的——“它就像是油画里大海上的一只船一样悠闲。”
“水,到处都是水。”我说。
“可是一滴喝的水都没有。”圈圈说。
“水,到处都是水……”
船上到处都是游客的议论声,都在指责船长的无能。既然他天天都走这条线路,会犯下这么愚蠢的错误简直不可想象——更愚蠢的是,我们的船触到底后,不应该再在淤泥里挣扎,这样只会越陷越深。我们左手处不远的地方,细长的枝条从湖面上伸出,表明我们偏离了那条航道。船长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偏离正确的航道?我们坐在烘烤的船顶,这些没有答案的问题折磨着我们。我们陷入了时而反叛时而无能的情绪当中。我们的加拿大朋友对亚洲的水上生活多少有些了解——过去的两周内他坐过三条船了,他说,它们全都出现了故障,全都搁浅了——他坚信摆脱困境的唯一办法是把船上的所有乘客和物品都卸载,也许能产生足够的浮力,得以从淤泥里脱身。没有人听从他的建议。此时是正午。我们最后一口饮用水早就喝完了。我们不再流汗了。阳光恪尽职守:它锤打着湖面、船只和我们。阳光太强烈了,整个湖像是要沸腾;于是又会蒸发不少水分,湖面的水位会降低,船只会陷得更深。
“几个小时以后,”我对圈圈说,“这条船就会变成美杜莎之筏(9)。”太阳鞭打我们,耗尽了我们的力气。这就像是在水的沙漠里,一个水汪汪的沙漠,从一个地平线向另一地平线望过去,什么也看不见,除了那些极有规律地摇晃的小渔船之外,它们都愿意搭把手,但什么用也没有。
终于,恰如那位加拿大人所建议的,船上的所有人都被接到了另外一只船上。在炼狱般的日头下,这项危险的操作像是无休无止。我们被转送到的那条船负担过重,已经有下沉的迹象——进入水里有四英寸了。甚至还有一条船绑在我们的船上——那条所谓的高速游艇,我们刚放弃的那条船——从我们的新船上,我们能看见在旧船的螺旋桨、新船的牵引马达和黝黑的德国人的推力的共同作用下,我们的旧船移动了,先是一英寸,然后是几英尺。随后就可以正常行驶了。从淤泥中解放出来,船只像脱缰的野马一样咆哮,有人——其实是我——率先鼓掌欢呼,感谢来搭救我们的“可爱的柬埔寨人民”。
我们又被运回到原来的船上,我们的头被太阳晒得阵阵作痛,准备继续这段从冒险变成了苦行的旅程,但这一切远远没有结束。我们又起程了,仍然没有脱离险情。尽管我们的期望值已经很低,我们对船长的信任很快跌到了新的谷底。看不出我们有任何前进的迹象。什么都没有变。洞里萨湖向四面绵延。看不到陆地。
“你知道吗?”圈圈说。
“知道什么?”我说。
“我觉得我们在划圈圈。”
“你觉得什么,圈圈?”
“我说,‘我觉得我们在划圈圈。’”
“你刚才说,”我说,“我们在划圈圈。”
“严肃点。我觉得是。”
确实是。太阳晒得我头昏眼花,过了一会儿我才承认圈圈是对的:我们是在一遍遍地划圈圈,圈圈越划越大。为什么?我们在金边的人力车夫身上看到的方向感缺失(在洞里萨河身上也是如此)也同样发生在我们的船长身上了吗?没有界标,只有无边的水域,但船只肯定配备有指南针。太阳锤打。我的头阵阵作痛。湖面波澜不惊,除了我们的尾波一圈圈散去的涟漪。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乘客开始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绝望开始漫延,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沙哑地低声说道,“我们在划圈圈。”我点了点头,拍了拍圈圈的肩膀。
“我们在划圈圈。”我说。
终于,另外一条船——我们的同伴,我们的姐妹船——折回来带领我们到达了暹粒,五天后我们离开了那里。坐船回金边的念头想都不敢想,因此我们决定去马德望,据说它是“殖民地气氛浓烈的美丽的河边小镇”。我们以为的士会从红木宾馆直接载我们到船上,但是的士却是一辆小卡车,接完所有客人后,我们十二个人挤在后座,前座坐了四个,再加上司机。我们走在驶离暹粒的公路上,这条路就像柬埔寨所有的路一样:越走越糟糕。日头来了,不顾一切地沸腾着,不早不晚。小卡车蹒跚而行,遇到路上的车辙和洞坑便一跃而起,这条路勉强可以称之为路。
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向我们靠近挥手,他晃了晃,终于失去了平衡,车上的货物摔到了地上,原来是两大筐小银鱼。他既不生气,也不抱怨,把它们捡了起来铲回到竹筐里。我们前面是一辆摩托车,车后座载着一个很大的密封的篮子——有两个大帆布包那么大。每次摩托车颠簸时,这个篮子都会发出小猪尖叫般恐怖的声音。我们走近之后才明白原因:篮子里挤着十几只小猪。它们的条件如此凄惨,它们的待遇如此恶劣,它们的尖叫如此失控,此时此刻,你很难想象在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地方还会存在比它们更悲惨的生命了。它们的处境是动物权利保护者的论点的终级证言,同时也是对他们的批评。我从来没见过被如此虐待的动物,但是在这样一个国家,它的人民经历了所能经历的最坏的一切,谁又会在乎小猪呢?尤其是当我们的目的地越来越近时:它是越南的水上村庄。我们吃力地爬出小卡车,换到小船上,它们将载我们到临时码头——像其他东西一样,漂浮着——从这里我们将驶向不同的目的地:马德望,金边,或是无论哪里。
所有到发展中国家的游客,假如他们诚实的话,就会承认他们其实特别想看看贫民区:人们生活在垃圾堆上,棚屋小镇,诸如此类。我们在印度遇见过一个瑞典人,他去过孟买最差的贫民窟之一。为了得到他的同情和金钱,一位乞讨的女人把她的死婴塞到他的面前。我们一行大约有六个人在听这个故事;我们都吓坏了,而且我觉得,同时还妒火中烧。越南水上村庄可能没有那么差,但它也是污秽不堪的:一堆里面几乎是空的破旧茅草屋,漂浮在棕褐色的水汤里。它们仿佛不是在漂浮,而是在沉没。处处都是杂物——塑料瓶、废纸、罐头瓶、蔬菜垃圾——在水面上下起伏。水很脏,但小块小块的黏液和软泥凝固成了浓缩的极脏的卫星城。我紧闭着嘴,生怕从这浩瀚的污水坑里溅出一滴,进入我的嘴里。而这里的居民——微笑,开心,挥手——用耀眼的红色天竺葵装饰他们的阳台,又用恶臭的水给孩子洗澡,用恶臭的水洗衣服。假如卡车上的一位乘客要被迫留在这里,他们——我们——很可能一个月内就会死掉,也许一周之内。
我们停在一个茅草屋附近,它相当于往返马德望的水上终点站。船似乎不像我们前一天买的船票上画的那个模样;甚至不像能工作的船。它们像是只剩下了外皮,其他有用的零件都被洗劫一空。这就是我们的船,而且登船的人数远远超出了安全的许可。船满了之后还有一些人挤了上来,帆布包堆放在窄小的空地。我们坐下,等待。我们等的时间太久,我想小便。我不知道怎么办:在船边上撒尿?人们会介意吗?会不会有在某人的花园里撒尿的感觉?或者是他们的客厅?我们等呀等呀。我的膀胱压力很大。我不知道怎么办。然后我知道了。离我们的船不到一英尺的地方,一大坨粪便在水面上浮动。它像是一块大玉米壳。我不想看它,但却忍不住要看。在这样一个腹泻和霍乱的环境,这块大便的结实度和大尺寸真是令人惊叹的成就——说明了人适应环境的能力有多强。那真是个可怕的东西,但它解决了我在哪里撒尿的问题。我站在船舷上面,众目睽睽之下,我注意保持平衡,为把一个臭气熏天的地方变得更加危险而作出了一份贡献。
这就是我们如何到达和离开暹粒的过程,但是关于吴哥城呢?关于圣剑寺、巴戎寺、塔普伦寺的奇景呢?我会给你们看看我拍的照片,可是一张都没有。我连相机都没有。圈圈有一个相机,她拍了一些照片,不过说实在的,它们不值得用柯达相纸洗出来。圈圈知道很多事;她会弹钢琴,会拉小提琴;但她对拍照一无所知,连最基础的都不懂,还没有我知道的多。她总是逆光拍摄。她的原理很简单。
“我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会拍下来。”
“不管光线,不管太阳在哪里?”
“是的。”
“也不管你想拍的那东西有多远?”
“是的。”
“所以你的作品里反复出现的主题是:昏暗的剪影,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没有价值的画面。”
圈圈不顾这些令人泄气的嘲讽,还是在吴哥拍了一些照片,主要是我的照片:树须如烛油般滴落在塔普伦寺的墙根下,我的形象模糊一片,我对着巴戎寺的石佛像眨着眼,我在圣剑寺过度曝光像一个白化病人。没有一张照片值得多看两眼,多数照片不值得多看一眼。圈圈责怪我说是因为我态度不好,这也不无道理。我一见她拿出相机,就会说风凉话,“伊芙·阿诺德(10)在拍作业片了。”或是“啊,我看见那个不确定的瞬间再次降临到我们身上”。其实这样的瞬间也是不多见的;圈圈比我本人拍照要多,但是和我们同行的游客相比,我讥讽她道,“拍照水平远远不及格。”在这些旅行摄影家的眼里,我们因此成了二等公民。拍照的人在所有最佳位置拥有无可置疑的优先权。你简直没有权利待在那些标志性的景点,除非你在拍照。我们是游客中最低的那一等:无权观看的人。我们经常要等整个旅游团拍完照后,才能走过去,坐下,看一看。从某种程度上说,因为我们没有在吴哥城拍照,可以说我们并没有去过那里。
我们没有那些照片或者说只有几张照片作为证据,但我们确实是去过那里的。第一天我们严格按照旅行指南上所说的到处走。我们在清晨参观巴戎寺,又去了其他地方,回到暹粒睡了午觉,下午返回到吴哥,爬上眺望吴哥窟的巴肯山看日落。
看日落对观光客来说是很重的负担。一个景点有“观看日落之地”的美誉,你便不得不去那里。巴肯山就是这样一个地方。这是一次艰难的旅行,我们沿着陡坡吃力地攀爬,幸好我的Tevas,我以前在新奥尔良买的运动凉鞋担当了大任。我一边爬着那艰难的山坡,一边想着要写一封信给Teva公司,向他们推荐几条广告语:“Tevas能担当”是其中之一。也许只有这一条。
我们到达山顶时,它被挤爆了,像是在等着一个派对开始。我们期待看见一个DJ、一些盒带仓和一排排的扬声器。这里有几百甚至上千人,他们等的并不是派对——他们等的是日落。日本人倾巢而出。每个人——包括我们——都在喷洒或是涂抹驱虫剂,蚊子也倾巢而出了。严肃的摄影师都备有三脚架。一个这样的摄影师转头对他的妻子说,“还有十五分钟”,仿佛他们是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地面指挥中心的同事。其他的人都在等。等日落。除了几个非常重要的细节不同之外,这个场景让我们想起印度的亨皮,我们也曾成群结队地去那里看日落。佩索阿(11)是对的:没有必要去君士坦丁堡看日落;全世界的日落都一样。但你还是会这么做;你去君士坦丁堡或是巴肯山或是其他任何地方,你在那里拍日落。旅行时去看日落让这一天有了目标和意义,否则会很空虚。不过,很少有比等日落更傻的事了。等日落变成了一种被悬置的运动。无所事事,什么也不做,被提升到了带有某种极强目的性的水平。等待本身变成了一种持续的努力。你等着它来,其实它早晚都会来的,或者不来。弗兰克·奥哈拉(12)是对的:“太阳不一定会落山,有时候它只是消失了。”它什么时候会屈尊落山呢?奥登(13)说得对:
歌德简洁地说:
没有人有心去看
那最可爱的日落
在那一刻钟之后。
如果还有其他事可做,如果不仅是盯着日落,那还凑合。我说得对。
“朝落日方向跑对你的眼睛有害。”等日落的时候我对圈圈说道。她说,“至少你不仅仅是盯着它,至少你在跑。我就是这么看我的落日的。我也喜欢家乡的落日,十一月份在艾克街和兰贝斯市政厅的落日,那些我着急回家的路上匆忙一瞥的落日——其实那时候我一般已经到家了,正收看《家有芳邻》(14)的尾巴,等待六点新闻。”
我们对等待日落的看法可能有些灰暗,但那就是我们每天晚上在吴哥城所做的事:到了第四天,我们看完了所有的日落与日出,我们看完了所有我们想要看的,只有吴哥窟东边离得有点远的比粒寺还没有去。多数东西我们都看了两遍,但我们只是偶然间路过比粒寺一次,我们坐在两辆摩的后座上,车子载着我们从巴戎寺去塔普伦寺时迷了路(像伦敦的出租车从白金汉宫去大笨钟时迷了路一样可笑)。有一度我十分恐慌,甚至以为他们想要绑架我们——不,他们只不过是迷路了,以友好的柬埔寨方式。
最后一天我们回到了比粒寺,就在我们坐船去马德望的头一天。这三天以来,我们看了太多的寺庙,我很难说出这座庙与另一座庙有什么显著的不同,而且每座庙都比邻而建,看上去一模一样。我们被寺庙弄晕了。我们昏了头。循环往复。吴哥城吞噬了我们,就像丛林把塔普伦寺吞没了。这种体验过于厚重——那些上百万的我视而不见的雕像——让这种体验过于复杂。我们被一种庞大感压得透不过气来,而且这里的气温通常达到摄氏一千度,天气湿得像一口老潭。
我们刚要开始爬比粒寺的台阶,就看见一些孩子跑过来,希望我们买他们的可乐。一个宽脸女孩,她的眉毛上有一个问号形状的疤痕,跑得比谁都快。碰巧我想买可乐。任何一个去过东南亚的游客都会告诉你,你真想要一件小贩正在极力兜售的东西时——这样的时候是需要被珍惜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是你根本不想要的,要不就是毫无用处的东西,要不就是你已经被迫买了六件这样毫无用处的东西。但是也有一些罕见的时候,就是他们卖的正是你想要买的。这对大家来说都是开心一刻。这次是她正在卖可乐,而我想要一瓶可乐。说得更确切些,我想要半瓶可乐,可乐在第四口之后总会变得恶心,无论前四口多么令你享受。圈圈对可乐的看法是一样的;有时候两口可乐对她来说就够了;所以,站在我们的角度上说,我是很乐意从第一个跑向我们的女孩那里买一罐可乐的。
我正要拿起那罐可乐时,另一个小贩过来了。他是一个十二岁左右的男孩,拄着双拐,一条腿从膝盖以下截肢了。这条就是他的坏腿吧,我们这样想。然后我们就看见了他另外一条腿——那条好腿——其实是一条木腿;换句话说,那真是一条糟糕的腿;根本算不上是一条腿。我们在柬埔寨的时候,见过许多没有腿的孩子,但这个男孩深深地打动了我们:仿佛柬埔寨那被毁坏的却又无比坚韧的精神突然呈现在我们面前。他有可爱的笑容。在一个充满可爱笑容的国度,在一个无论是如何悲惨的情况下都能保持笑容的国度,在一个笑容既意味着对历史的拒绝又意味着对历史的胜利的国度,这男孩的笑容是不可思议的。他有着浅褐色的皮肤、纤细的胳膊和深色头发。他穿着褪了色的蓝色T恤,显得很完美,T恤穿在男孩和姑娘身上总会是那种效果,也就是说不管图案是什么,穿在他们身上就很棒(耐克的标志就是很好的例子)。
我改变了主意。我把女孩的可乐放回到塑料桶里闪光的冰块中间,从男孩那儿买了一罐。我惠顾了他人,改变了忠诚,彻底背叛了这个女孩。我们喝可乐时,男孩跟着我们,后面还跟着那个女孩,她手里拿着我放回到桶里的那罐可乐。他在微笑,而她没有。她对这种挖墙脚的行为愤愤不平。她一直要求我们从她那里买可乐,可是我们已经坐了下来,心满意足地分享了一罐可乐,我们可不想再买一罐。她开始用柬埔寨语咒骂我们。我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不用听懂也知道她是在骂我们。这是我们第一次有了类似于某种被称之为“亚洲的残酷性”的体验,即便它只不过是对不买她可乐的小气鬼的谩骂。突然间,她改变了策略,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她还挤出了几滴眼泪。我们反而笑了,她又转而谩骂我们。我们让那男孩帮我们翻译。
“她想让你们买她的可乐。”他说。
“这是她的全话吗?”
“是的,她希望你们买她的可乐。你们买了我的,没有买她的,她非常生气。”
“你们买我的可乐。”她用英语说。
我摇了摇头。
那瓶有争议的可乐立在阳光下,变得热腾腾的,越发引不起食欲。
“你们从我这里买可乐。”
我摇了摇头。
“你们买我的可乐。”她大叫。
我摇了摇头。可以说我们都卷入到了一场意志的较量之中,我的意志变得可怕的冷酷。我的灵魂如同注入了钢铁。我绝对不会让步。
“你们从我这里买一罐可乐。”
我摇了摇头。
她又开始抽抽搭搭地哭了。我大笑,她又转而谩骂我们。这时,那个男孩,那个我们买了他可乐的男孩,带着一种百岁老人对命运的顺从态度,给我们讲起了他如何失去腿的故事。他到田里去找睡着了的奶牛,踩到了地雷。这是很典型的故事;来柬埔寨之前我们无数次听到大同小异的故事,但是都没有这个故事强烈地震撼到我们。不过,这个事故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事,还有些混乱。
“七年以前。”他说。
“你失去双腿的时候是多大呢?”
“十岁。”
“那是多少年以前?”
“七年。”这说不通。我们算不出来他是十岁还是七岁时失去的腿。我们又问了一遍,还是得到同样的数字。他十岁时失去了腿,七年以前。
“那你现在多大呢?”圈圈问道。他可能十岁,或者十二岁,最多十三岁。
“十七岁。”他说。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看起来十二岁的样子,但他十七岁了。他失去了双腿,我们买了他的可乐,而没有买那个不停地谩骂我们的女孩的可乐。她捡起那罐可乐,像是想要扔向我们,也许是想用它打我们。她重重地把它放在了地上。
“你们从我这里买可乐!”她坚持说。此时她的饮料已经完全卖不出去了:它热得滚烫,可能要爆炸。谁要是打开它,热可乐准会溅他一身,下一秒钟蚂蚁和昆虫的大军就会被甜甜的液体吸引而至。反正我们是对她铁了心。我们本可以从她那里买一罐可乐,解决这个困境,但我们就是不想从她那里买一罐可乐。我们的决心是如此坚定,我们是如此不可动摇。我们被代表整个国家的苦难的那个男孩所打动,我们却不打算减轻那个一会儿哭泣一会儿谩骂的女孩的痛苦。在我们的眼里,如果说那个男孩是柬埔寨的化身,那么在她的眼里,我们就是西方世界所有反复无常的力量与财富的化身。她想要我们买一罐可乐——不是椰子,不是某种土特产,而是得到美国许可的产品——而我们就是不肯从她那里买一罐可乐。事情就是如此简单。这种不公正简直是无懈可击。
她又转而抽泣起来,但不管是抽泣还是谩骂,我们都无动于衷了。她的执着也是徒然的。我过去也曾体验过这种奇怪的感觉,一种时间上的僵持或者说是扭曲。其实我多么希望我从她那里买了可乐,但一切都为时已晚,尽管我们还有时间去弥补。假如真有业和转世之说,我肯定会投胎成那个我们没有买她可乐的抽泣愤怒的女孩,而不会投胎为那个我们买了可乐的无腿男孩。也许我会投胎成那罐可乐:被重重地放在地上,滚烫的,没人想要的,即将要爆炸的。最有可能的是,此种循环是完整的,而我——正如尼采所言——将重生为自己,重复同样的场景,重复同样的错误,重复那导致错误的一切经历,永无止境地,永劫回归。
我们站起身走了。
我们走下寺庙的台阶时,听见我们买了可乐的那个男孩在叫我们,与我们道别。
“谢谢你,先生。”他说道。“祝你好运,先生。祝你幸福,先生。”我回头望去。他平衡了一下双拐,一条残肢在半空中晃荡,艳阳之下他的剪影,正在挥手与我们告别。
(1) 迪夫(Dave),大卫王(David)的昵称,完美之人,也是被爱之人。
(2) 火人节(Burning Man),是一年一度在美国内华达州黑岩沙漠举办的活动,火人节这名字始于周六晚上焚烧巨大人形木肖像的仪式。这个活动被许多参与者描述为激进的自我表达以及彻底自力更生的实验。
(3) 雷沙德·卡普钦斯基(Ryszard Kapuscinski,1932—2007),波兰最著名的驻外记者,尤其擅长第三世界国家的新闻报道。
(4) 詹姆斯·芬顿(James Fenton,1949— ),英国当代诗人和著名战地记者,他在东南亚做记者期间,经历了近代印支半岛最大的动荡,在柬埔寨、越南、泰国、韩国、菲律宾,发生了一幕又一幕的屠杀事件。
(5) 约翰·皮尔格(John Pilger,1939— ),成长于澳洲悉尼,目前定居英国伦敦。他是一位优秀的战地记者、作家与制片家,两度获颁英国新闻界最高荣誉“年度记者”。皮尔格足迹遍及世界各地,最受肯定的新闻作品发自柬埔寨(收录于《别对我撒谎》一书)与越南。
(6) 美国拉斯维加斯的一家豪华酒店。
(7) 红色高棉杀人场(The Killing Fields of Choeung Ek),距离金边市15公里,是红色高棉建立的集中营。
(8) 纱笼,一种服装,类似筒裙,由一块长方形的布系于腰间。纱笼盛行于东南亚、南亚、阿拉伯半岛、东非等地区。
(9) 美杜莎之筏(The Raft of the Medusa),是法国画家籍里柯于1819年创作的油画。画家以金字塔形的构图,把事件展开在筏上仅存者发现天边船影时的刹那景象,刻画了遇难者的饥渴煎熬、痛苦呻吟等各种情状,画面充满了令人窒息的悲剧气氛。
(10) 伊芙·阿诺德(Eve Arnold,1912—2012),是和卡帕同一个时代的女摄影师,因为给玛丽莲·梦露拍摄私影而在业界出名。
(11) 费尔南多·佩索阿(Fernando Pessoa,1888—1935),葡萄牙天才诗人。
(12) 弗兰克·奥哈拉(Frank O'Hara,1926—1966),美国最著名的纽约派诗人,曾在哈佛大学和密执安大学攻读英文,1951年定居纽约,其诗采用口语及开放的结构,即兴、反理性,在幽默机智中又有荒诞感、梦幻感,突出地表现了诗人的个性,开创了反文雅反高贵的诗风,影响很大。1966年不幸死于车祸。
(13) 奥登(W.H.Auden,1907—1973),英国诗人,1922年始写诗,1925年入牛津大学,渐获诗人和哲人的声誉,他是继T.S.艾略特之后最重要的诗人之一。
(14) 20世纪80年代末澳大利亚热播电视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