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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中国人:萨苏笔下的人物传》乡党中的大盗史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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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西河村已成平乡县治,俨然一城。

出城向北走约七八里,一片松林,其中石狼石虎尚存,村里人曰太监坟,是明朝一个太监的墓地。此人从南京押解某大臣进京,至此将犯人私放,自己上吊自杀。此案大白后,大臣为其修坟于此报恩,植松树千棵。天长日久,遂成乡间景致。

萨回乡时到那里一游,至午,不远处见一小店,遂前去打尖。

坐下,主人已上前。小店主人五十许,面黑而亮,擦了桌子,并不递菜单,开冰箱取一荷叶包,曰:早晨打了卖来的鲤子,新鲜,客人(乡间饭馆对顾客习惯称呼,那时老家先生小姐之称法尚不习惯,不知今日如何)。尝一个红烧的好不?

鱼的确新鲜,荷叶碧绿,曰:诺。

复房梁上解下一篮,道:有上好腊肉,客人炒一盘?腊肉色泽殷红,招人眼热,曰:好,有蒜薹一起炒最好。

主人即取一元钱,唤门前小儿曰:去×嫂店里买一扎蒜薹来,若无,就买些青椒来也可。

小儿踊跃而去。既等菜来,萨好动,便店周围闲转。

到后面,见院中一井,主人正汲水洗鱼,旁有一青石墓碑嵌在墙上,约一人高,细看,墓主名尚可见,曰史金栋,文已多不可辨,隐约可见“慷慨雄烈”一类评语。

鱼烧好,腊肉炒好,乡下的鱼和猪都不是化学饲料催肥的,入口喷香,吃了不免连连夸赞。主人听萨夸赞,面色微微红润,搔搔头发,似不知如何作答,便转后面去,再出来时持一盘腊八蒜置桌上。

不觉动了乡情,告诉主人自己是从北京回老家来。主人甚喜,便也蹁了腿坐下,打听北京消息,曰自己儿子去了北京打工,每月能捎二三百块钱来,言下甚是得意。

一来二去,顺口问道,后院那个碑是怎么回事,史金栋,哪朝哪代人?

既不拘束,主人点了烟,神仙般吹了,道:河北大盗史金栋,你不知道?说着打开了话匣子……

这才知道史金栋原来是老家的名人,连纪晓岚都见过他。此人的墓保存到“文革”被毁,碑扔在草里,主人觉得可惜,就拿来压墙角了,还有辟邪的意思。

大盗可以辟邪,乡人的观点有些奇怪——萨老家的人思维都有点儿怪异的,刚才提到那个太监坟,还有好多人找太监求子的呢,据说颇为灵验。

史金栋,本名李金栋,自幼做贼,与堂兄李金梁纵横河北,但各有擅长。李金梁武功高强,慷慨仗义,是出了名的马贼,后来被官府抓去砍了脑袋。李金栋则善于穿墙人院,夜里勾当,是独行大盗,然亦有周济乡里的时候,所以被称为义盗。李金栋后来被新任县令史某收伏,改姓作了史的手下,为捕快二十年,群盗相戒不入其境,故其地大治。

史金栋被史县令收伏还有一段故事。金栋被获,是为其销赃党羽所卖,虽捕不服。史县令得知他是个义盗,没有人命,爱惜其才有意提拔,便问他为何不服。金栋说自己为盗从未失手,凡看中之物无有不得,若非有人出卖,断不会被抓,故此不服。

史县令信手取冠上一颗明珠,道,此物,当你面放府中某处,也不用人看守,你若三个时辰盗得,我便放你,若盗不得,你须从此跟了我不能再做贼。

金栋曰:诺。

史县令便取茶来,将明珠往口中一放,吞了下去,说:你来盗吧。

金栋大汗,这种盗法他确实没有干过,杀官造反的胆子还是没有。此人素重然诺,就此归服。

然金栋晚年说起来,却说是感于史大老爷清廉正直,所谓明珠云云,倒是不足为道的了。金栋说,半生为盗,其实这并非首次失手,实际有三次欲盗不成的事情,史大老爷这一次,倒是最后一次。

另外两次呢?

史金栋做贼,善于在人家墙上开洞,潜入后,观察银钱存放地点,待夜深人静动手。

一日,金栋入一家,潜于窗下花池中,待人睡熟。这家男人出门,有婆媳二人,晚上犹在纺线,咯咯之声不断。然不久,纺车断线,婆婆即开始数落媳妇,渐渐涉及种种旧事,媳妇委屈哽咽,而婆婆更加严厉,竟直劈其颊。婆婆回屋,那媳妇叹气啜泣半晌,忽然进屋换了一身红色衣裤。金栋正纳闷间,只见那媳妇走到院中树下,竟是上吊自尽了。金栋大骇,顾不得身份,马上跳出来高声呼救,邻里齐出,将媳妇救下,而金栋早已趁乱而走。

故乡有风俗,曰神着红衣,故出入家门而家神不禁。因此自杀者多着红衣,希望死后回来探家不为家神所阻而不得入。

第二次,乡间某秀才家富有财赀,金栋打探清楚,穿墙而入,藏于其床下,待秀才睡觉而动手。秀才晚上不睡,对灯读书,读完再背,然短短一篇,屡次读过,就是无法背完,只好又从头读起。由一更而二更,由二更而三更,反复吟诵,就是不能过关。金栋在床下不胜其烦,眼看快到天亮,自知不及动手,从床下一跃而出,以刀背敲秀才之头,怒道:就这样一段东西,一宿还背不下来,难道长的真是木头脑袋吗?!

说罢昂然开前门而走,秀才大骇,竟然不敢阻止。

史老爷问过金栋此人读的何书。无奈金栋目不识丁,只有瞠目而对,良久,说好像有“红燕米鹿”,在文章头上,秀才背了不下百遍,故此记住。史大老爷沉思良久,抚掌笑道:“此《孟子·梁惠王》乎?”

萨评:如此秀才,不如去做贼。

史年老后致仕,但金栋依然做捕快,然亦不做巡检点卯之类事情,只发案后便携一布囊,装牛肉干数斤出去抓贼,无有不获。故此虽不勤勉但四乡平安。然史金栋豪性不改,虽不再做贼却嗜赌,常下乡豪赌,赌技虽差,无人敢赢,故此每有斩获,只是所赢亦不多,酒食而已。

然亦有手风好时。一日,豪赌之后,竟手气大盛,得银数十两,金栋大喜,就村店饮酒,至中夜方归,并买一鸡为明日酒食。

归途中,过太监坟,忽闻有人哀泣。金栋素胆豪,亦不惧,昂然而入。见有男女二人挽臂而哭。金栋怪而问之,原来是夫妻二人,皆附近村民,夫母病死,借钱安葬,秋后歉收无法归还,其妻有姿,债主乃逼其卖妻还债。夫不得已而画押。归来见妻说明,妻大哭出门,走到太监坟欲自缢。恰好夫出门寻妻也到此处,于是两人相对痛泣。

金栋听罢,问曰:欠银多少?夫告知其数。金栋取所赢银钱,尽数与二人,还债有余,所余让夫妻作营生用。

二人惊喜万分,连连叩拜,请金栋到家,烹金栋所携之鸡酒尽力款待以谢。

然寒门简陋,终觉无可报,夜已深沉,二人留金栋住下。夫以目示其妻,其妻乃持烛至金栋处,意以陪寝。其妻甚美,金栋已觉其意,翻身下床,披衣曰:金栋为盗半生,为捕半生,万事皆做过,唯乘人之危,吾不为也。

大笑而去。

金栋后寿七十五,无疾而终。

萨评:侠盗也。

从饭店主人处略知金栋故事,复得其详于邯郸刘禹州先生处,故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