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不过是幻象,虽然很牢固。科学只能断言是什么,而不能说应当怎样,在其领域之外仍然需要所有的价值判断。
——爱因斯坦
在尝试追随和完成伽利略的跨越时,我们不必放弃科学的目标。目标就是拥有对自然的真实描述,这种描述与价值无关,摆脱幻想。就像物理化学家范特霍夫(Jacobus Henricus van’t Hoff)曾说过的,科学是借助于可证真理的想象[1]。如果我们承认这点,就必须同样承认,假如观测和实验引出证实,则想象没有必然的限制。
承认意识是科学研究的正当对象,其后果很有趣。人们必须寻找新的分析手段,要不同于第三人称研究中所使用的因果分析。同时人们还必须意识到意识是第一人称事件,表现出意向性,反映信念和期望,并且受制于创造性想象力的“堂兄弟”——幻想和反常[2]。要想知道如何应对这种情形,我们必须分析大脑活动的因果关联。然后我们还必须在这种分析中允许幻想的存在,无论是有用的还是没用的。
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我们的立场是,由于人类大脑的选择特性,人类科学对大脑所谓的外成规则的还原是不现实的。大脑的运作是将其非线性的变化能力与外部世界和自身信号提供的偶然、新奇和非线性的事件进行选择性匹配。随着真正的语言和高级意识的出现,可以体验到大量区分。这些区分的冗余和联系伴随着动态核心整合的大量状态组合和重组。这些状态不必是被证实的,而且通常是建设性的,是随意的和依赖于背景的。
思维的模式最初是来自模式识别而不是逻辑。由于神经系统的选择受到遗传的价值系统和基于感知的记忆的约束,系统从而产生出意向性、信念、欲求和情感状态。这种系统受限于内部和外部的偶然事件。它既能表现正常也能表现出异常状态,而其中一些状态是个人的主观特性,无法进行还原。
所有这些特性都以一定的形式在思维和语言中表现出来。在早期,隐喻在思维中占据主导,甚至在逻辑发展以后,语言中也有着丰富的隐喻表达。不仅如此,蒯因指出,语言本身在引用和翻译时也表现出不确定性[3]。自然语言具有内在的含糊性,但这不是致命弱点。相反,它是我们在想象力构造中看到的丰富组合能力的基础。这些特性正是人们预期的选择性大脑运作的产物。
当这种力量受到逻辑、数学和受控观察的约束时,科学洞察就产生了。但并不是所有的判断和思维都能还原为科学描述。一个重要的例子是在道德和美学领域中的规范性判断(normative judgment)。休谟的观点依然成立,“应当”不是直接来自于“是”。
这些在科学还原论上的限制并不意味着意识活动、语言和意义问题来自于某种思维之物的怪异王国。事实上,通过解释意识思维的神经基础,我们能让思维的丰富特性与物理和生物学相一致。结果实际上是一种和解的形式;分歧是不必要的。
为了给这种和解(以及基于脑的认识论)提供一个坚实的基础,我们必须强调一个经典问题:意识和“心智事件”是因果性的吗?如果不是,因果性的脑行为与意识又是什么关系?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许会让我们震惊,因为它们揭示出我们赖以生存的一系列幻象。
心智事件或现象体验通常被视为具有因果性,但是由于意识是折返动态核心中神经整合活动产生的过程,它本身不具有因果性。在宏观层面上物理世界具有因果封闭性(causally closed),只在物质或能量层面上的互易具有因果性。因此,丘脑皮质核的活动具有因果性,而其产生的现象体验并不具备。为了解释清楚这一点,我们定义C_为某个特定时间组成动态核心的神经活动的整合特征。C_产生我们称为C的意识状态,其涉及一组特定的区分。C_不仅产生C而且对之后的C_状态以及身体行为都具有因果力。C_与C之间的关系是牢固的,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能将C视为具有因果性。事实上,C状态表现C_状态的信息。它们是我们了解这些状态的唯一途径,因为我们的神经生理学手段目前还无法记录无数神经元对一个给定的因果核心状态的贡献。
因此,我们必须承认,我们认为的意识导致事情发生是许多有用的幻象之一。只要想到我们相互交谈时用的就是C语言,就能体会这种幻象的作用。但是其背后的神经活动产生了个体和精神反应。哲学家称这些结论为副现象论(epiphenomenalism)的一种形式——认为意识什么也不是。事实上,它的作用是告诉我们我们的大脑状态,从而对我们的理解起到核心作用。一旦彻底理解折返核心状态的发生机制,哲学家们对副现象论的习惯性厌恶就能消除[4]。
还有一种意识幻象,我称之为赫拉克利特幻象,即因为它反映了我们思考时间和变化的方式。大多数人对时间流逝的感觉是一点或一个场景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的运动。但是在严格的物理意义上,只有当下存在。核心状态整合产生意识状态需要200~500毫秒。这个时间段是记忆当下的下限。过去和未来相对来说是高级意识才有的概念。然而,我们经常以赫拉克利特之河的流动来思考时间的流逝。通过这种幻象,我们在不同的情形中都体验到持续的变化感。与时钟时间不同,体验时间会随着意识状态的不同而产生快慢变化。
这些问题也许可以和另外两个问题联系起来,即意识区分在以秒或分钟计的计划中的作用,以及核心活动与涉及行为的脑区之间的时间关系。我曾说过,意识状态的整合需要数百毫秒。而无意识的神经活动产生的行为反应要快得多。许多这样的反应(除了天生的吃惊反应)需要有意识的训练。熟练之后,习惯反应就能无意识并且迅速地通过皮质下结构与皮质的交互产生。显然,是核心状态、注意和皮质下反应之间的互动提供了复杂组合动作和行为的基础。
与因果意识幻象和赫拉克利特幻象相联系的是历史悠久并且充满争议的自由意志问题[5]。如果坚持所有物理事件都有因果性,那人们就必然会得出结论,认为作为物理事件的核心状态是确定性的。然而,如果没有物理上的限制,或是被关起来,或是神经遭受严重病痛,我们就可以骄傲地宣称,我们具有“照我们喜欢的”或“认为合适的”去做的能力,不管是不是幻象。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负责采取社会“认为正当”的行为,并且通过奖惩训练我们的孩子。
这些问题都与常规关注和神经状态之间的关系相联系。我们摈弃了“应当”来自于“是”的思想,也批判了自然主义者的谬误。然而,我们都遗传了一组神经结构、价值系统,它对大脑选择系统的运作很重要。我在前面曾指出,这些系统的功能是为物种提供对发生的多样选择事件的特定约束。吸吮反射、吃惊反应以及荷尔蒙通路和自主神经系统(autonomic neural systems)的行为反映出我们的新陈代谢、生理状态和情感对我们的适应能力很关键。然而,不能将它们与在它们的约束下通过经验选择产生的类别相混淆。事实上,对于具有高级意识的人类,类别的学习确实能改变价值系统的设定。人类与大多数动物不同,具有可改变的价值。其所导致的后果很难预料,动物中没有这样的圣徒,在受到折磨时宁愿死去也不背叛。
因此,价值系统也许会引发某种社会价值观的形成,但不会直接决定它们。价值系统提供了我们复杂情感反应的大脑基础。与达马西奥(Antonio R.Damasio)对情感的神经生物学的精彩思索不同,我认为情感是核心与价值系统的交互产生的复杂状态[6]。随之产生的C_状态不仅伴随着情感和认知内容,也伴随着这些状态导致的身体反应。产生的高兴和不高兴显然反映了调节价值反应的行为。但是,正如C_状态所反映的巨大的复杂性,它们与价值系统的交互也能导致大量复杂的情感,或许还有认知伴随物。所有这些反应都与我们称为自我的认知和情感的构造过程紧密耦合在一起。
如果我们将基于脑的认识论与其他哲学先驱的概念图景进行对比,我们必然会震惊于一个惊人的差别。我们所说的传统认识论关注被证明的真信念,追求真理和真条件。这种关注的重要性不能被低估。但是另一方面他们的追求主要被语言、意义和逻辑所占据,这走进了一条死胡同。动机(意识之类)、情感或模式识别以前都不是这项事业正当的关注点。然而,它们对知识的获取都很重要。
虽然让这项事业以生物学为基础显得不那么有层次,它却可以被视为传统观点的先导和发源。对这个结论的一个可能的批评是,它与心理学和认识论相混淆。就算是这样,理解知识在进化的漫长过程中如何产生也与理解去引用化真理同样重要。如果我们同意命题“雪是白的”为真当且仅当雪是白的是确定某种真理的优雅方式,认识到其生物学根源就与认识到其社会起源同样重要。原因很直接,有各种各样陈述真理的立场,并且这些立场必须被置于与它们的起源的关系之中。将不变性局限于词汇替换(一阶谓词逻辑的特点)过于狭隘。辅以逻辑的创造性意识想象在科学真理的发展中已经走得很远了。因此,思维和行为中的创造性如何从作为选择系统的大脑的运作中涌现出来的问题就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