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金主完颜亮率兵大举南侵。南宋朝廷大震。
为了支持对宋战争,金统治者在占领区大量强行征收壮丁马匹,一时民怨沸腾,不少百姓举起义旗,奋起反抗,在山东地区,反抗尤其激烈。其中一支拥有两千余人的队伍,为首的叫辛弃疾。
壮岁旌旗拥万夫
辛弃疾(1140—1207),字幼安,号稼轩,历城(今山东济南)人。辛弃疾出生的时候,北方大片土地已经沦于金人之手十余年了。《宋史·辛弃疾传》有言,辛弃疾少年以学者蔡伯坚为师,与党怀英为同学,当时人称为“辛党”。两人在选择自己前途的时候,借助占卜,党怀英得到“坎”卦,于是决定留下,后在金国为官;辛弃疾占卜得“离”卦,于是决意南归。
完颜亮南侵未果,被部下所杀。此时中原豪杰并起,当时山东最大的一支部队由耿京领导,耿京自称天平军节度使。辛弃疾起兵后不久,就率领人马投奔耿京,耿京对之十分看重,任命他为天平军掌书记。当时一个叫义端的和尚也起兵反金,有千余人马。辛弃疾前往义端军中,劝说他也归附了耿京。可是不久,义端竟然窃取了耿京的大印逃跑了。耿京大怒,要杀辛弃疾,辛弃疾说:“给我三天时间,抓不住义端,我再死未晚。”耿京答应了。辛弃疾估计义端肯定是带着大印逃往金营邀功,于是快马拦截,果然捉住了义端。义端求饶说:“我知道你的真相,你是天上的青牛下凡,力能杀人,希望你别杀我。”这些话当然不能打动辛弃疾。辛弃疾斩下义端头,夺回了大印归报耿京,耿京十分佩服其豪壮。
辛弃疾很明白,虽然义军现在已拥有数万众,但是若无南宋朝廷支持,最终也无用武之地,因此他一直鼓动耿京归宋。耿京终于听从了辛弃疾的建议。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辛弃疾受耿京委派,南渡长江,奉表归宋。宋高宗在建康接见了辛弃疾,对他们归附南宋的行动十分赞赏,并授辛弃疾为承务郎、天平军掌书记,授耿京为天平军节度使,并让辛弃疾把节度使印带回召耿京归宋。谁知辛弃疾回到江北的时候,义军却发生了大变。部下张安国、邵进趁辛弃疾不在的时候,竟然杀害耿京,投降金军,义军群龙无首,几乎分崩离析。
辛弃疾对手下说:“我们是因为主帅耿京才归朝的,没想到事变如此,我们如何复命?”于是辛弃疾约上王世隆和忠义军一些士兵共五十人,径直冲向金军五万人大营。张安国此时正与金将饮酒作乐,根本没料到辛弃疾竟有如此胆略。辛弃疾纵马冲到酒案之前,抓起张安国,放在马背上就冲出大营,来去如风、剽悍善战的金军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五十壮士的身影就已经消失了。
抓获了叛徒,辛弃疾又召集旧部,得万余人,渡江南下,将张安国斩于市中。辛弃疾惊人的勇武和豪壮在当时引起了巨大反响,“壮声英概,儒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洪迈《稼轩记》)
回到南宋之后,辛弃疾仍然被授予天平军掌书记之职,又任江阴签判,这一年辛弃疾二十三岁。
多年以后,辛弃疾才知道,这段岁月是他一生中唯一称得上叱咤风云的日子,他不无留恋地回忆道:“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鹧鸪天·有客慨然谈功名因追念少年时事戏作》)回到南宋之后,壮士的热血将遭遇官僚的冷漠,英雄的豪壮将不得不面对庸人的猥琐。也许本能成为南宋最伟大的将军的辛弃疾,却不得不在庞大臃肿却无所事事的官僚机构面前,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豪气逐渐被消磨,自己的梦想逐渐变成泡影。这是辛弃疾的悲哀,更是南宋朝廷的悲哀,但是却成了宋词的幸运。正因为这内心与外界的强烈撞击,才有可能使天才迸发出悲愤沉雄的火花,点亮一个黑暗的时代,以及无数后人黑色的眼睛。
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回到南宋的辛弃疾,一心不忘锐意恢复。宋孝宗即位之后,朝廷有北伐之志,辛弃疾连上《九议》、《应问》等奏章,并著《美芹十论》,论南北形势,双方人才,坚信金国必亡。可是,他的观点并不为当政者所喜。不久,南宋又与金国讲和,恢复之梦又变成泡影。
辛弃疾先后被任命为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等地安抚使。当时各地多受兵灾,井邑残破,辛弃疾上任之后,均徭薄赋,招纳流民,与民休息,每到一处,皆有善政。而他心中,始终没有忘记北伐之梦,恢复之志。
1180年,辛弃疾时任潭州知州兼湖南安抚使。他上表朝廷,说为了维护地方治安,要求准许建立一支部队,命名为“飞虎军”。事实的真相是,辛弃疾看到当时南宋军队孱弱朽败,“教阅废弛,逃亡者不追,冒名者不举。平居则奸民无所忌惮,缓急则卒伍不堪征行。”(《宋史·辛弃疾传》)为了震慑金兵,他想亲手训练一支能征惯战的队伍,为北伐准备力量。
不久朝廷回复,委任辛弃疾亲办此事。得到准许之后,辛弃疾马上命令修建营房,购买马匹,招纳士兵。南宋官僚机构的低效率在辛弃疾雷厉风行的作风面前被击得粉碎,一些官员找借口拖延怠工,但是辛弃疾“疾行逾力”。官僚们见怠工的方法不能奏效,于是转而记起诬陷的法宝,很快就有人给皇帝打小报告,说辛弃疾借口建飞虎军,聚敛无度。皇帝降下金牌,命令辛弃疾马上停止。辛弃疾接到之后,将金牌藏起来,命令部下一月之内必须把营房建成,违者军法处置。谁知部下说,因为造瓦不易,无法按期完成,宁愿接受惩处。辛弃疾问:“需要多少瓦?”部下回答:“二十万。”辛弃疾说:“不用担心。”然后命令手下在官舍、神祠以及民房上,每户取瓦二十片,两天之内,需要的瓦就全部备足,僚属叹服。
在辛弃疾的努力下,飞虎军终于建立,军成之后,“雄镇一方,为江上之冠。”(《宋史·辛弃疾传》)
不过,对于雄才大略的辛弃疾来说,建立一支只有两千五百人的飞虎军,只不过是牛刀小试。可是,即使是这样的小试,他也再没有机会尝试过。在他担任福州知州兼福建安抚使时,他又建议造万领铠甲,招兵买马,严格训练。可是这次官僚的应对更为直接和恶毒,一个叫王蔺的大臣干脆说辛弃疾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还说辛弃疾招兵买马,莫非是“旦夕望端坐‘闽王殿’”(暗示其想拥兵叛乱——笔者注)。这一招可谓恶毒至极,也有效至极,无奈之下,辛弃疾只好辞官还乡。
辛弃疾从四十三岁到六十三岁,两次遭到弹劾,十八年在江西家中度过。无法估量,辛弃疾的闲居对南宋王朝究竟有多大的损失,但是这个偏安江南的小朝廷失去了一次中兴的机会是无疑的。
和中国几乎所有的失意文人一样,在闲居的时候,辛弃疾找到了最后的救主:陶渊明。他说:“待学渊明,更手种、门前五柳。”(《洞仙歌》)他还说:“穆先生,陶县令,是吾师。”(《最高楼》)但是,陶渊明最吸引辛弃疾的,并非常人见到的五柳居士的恬淡潇洒,而是在这恬淡潇洒后面高昂的头颅,在菊花丛中隐现的傲岸的身影。
如果我们剥去陶渊明所谓“隐逸之士”的外衣,还他本来面目,就可发现,这位所谓“浑身静穆”的诗人,何尝“静穆”,原来却是一位“金刚怒目”的铮铮汉子。他的不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的反抗精神,“我醉欲眠君且去”的率真态度,“性刚才绌,与物多忤”(《与子俨等疏》)的倔强性格,“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和郭主簿》)的高尚情操,都证明他不是一个“浑身静穆”的人。“岂知英雄人,怀志不得伸”(明张志道《题陶渊明归隐图》),这才是陶渊明的真实面目。他是积极进取的,也是壮志未酬的。
——张忠纲《辛弃疾与陶渊明》
遁归田园的隐士与壮志难酬的武士在南宋的田间就这样相遇了。不过在辛弃疾身上,金戈铁马的武士与激情澎湃的诗人完美地结合为一人。于是他在归隐时的很多田园诗便少了一些文人的酸腐气,多了很多田园的泥土香味。这些美丽的乐章,即使在数百年之后,仍然让人们嗅到宋朝稻花的香味,听到宋朝蛙声的和鸣。
西江月
夜行黄沙道中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头忽见。
很多士大夫对田园的歌咏,只不过出于偶尔一发的雅兴。如同城里人厌倦了高楼大厦,想到农家住住草房小院;厌倦了山珍海味,想换换口味,品尝一下野菜蕨根。而且很多文人的田园诗词,总是极力避免“俗”,即使是谈农夫,似乎农夫们都天生一副仙风道骨,绝非庸常泥腿子可比。可是辛弃疾却不避“俗”,不讳“实”,他的笔下不是经霜的秋菊,也不是傲雪的红梅,竟是普普通通的稻花,而这种带着泥土滋味的香气氤氲在词人路前的时候,他想到的跟一个老农想到的没有区别:丰年。
大俗,才是大雅。此时的词人,远离了杀声震天的沙场,也远离了危机四伏的朝堂,在这最平常却最切实的美中,沉醉于这最质朴也最原始的爱。
清平乐村居
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若非将自己的身心沉醉于这文人们不屑一顾的乡村,谁能写出这样充满了温情的词句?被人讥为“掉书袋”的辛弃疾没有使用任何典故,没有佶屈聱牙的词句,平白如话,似乎是那个写诗之后都要读给不识字的老婆婆听的白居易。词人笔下的田园,不再是知识分子理想中的乌托邦,也不是仕途失意者最后的养伤地,而是一个切切实实的农村。如季续先生所说:“辛弃疾在农村词中,成功地塑造了农民的诗意形象,让农民第一次在词苑中获得了主人翁的地位。”(《辛弃疾农村词的艺术成就》)而温暖明媚的农村经他的笔,被存在了历史永远的记忆中,也因为这位伟大的词人,而再也无法被抹去。
可是,在某个寥廓无边的清秋,落日之下,词人还是会独自登上那座同样孤独的高楼,北望千里江山,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醉里不知身在梦
破阵子
为陈同甫赋壮语以寄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点秋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在我心目中,辛弃疾不仅是像文学史所说的与苏轼并称,他还与另外一个人是不分伯仲的,因为他们都是文武双全,而且分别在文武两个领域彪炳后世,这个人就是岳飞。虽然现在有学者还认为《满江红》并非岳飞所作,但是我对这种观点是不以为然的,因为没有“三十功名尘与土”的历练,何以写出“八千里路云和月”此等气象的文章?所以我想岳飞如果专注写词的话,必为一代大家。而辛弃疾为人所知,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文章,而他的武艺胆略,却经常被人忽视了。
这首词有一个小序: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陈同甫就是陈亮(详见前章《弹铗低吟·击筑悲歌》),辛弃疾与陈亮相交甚笃。辛弃疾在《贺新郎》序中曾说过他们的一段交往:一次陈亮来看望辛弃疾,两人同游鹅湖,十余天后,陈亮告别。次日,辛弃疾十分不舍,骑马去追,追到鹭鸶林,雪深路滑,无法前行。只好在方村独饮闷酒,后悔不该让陈亮走。晚上的时候,写了一首《乳燕飞》表达自己的思念。过了五天,陈亮就写信来要辛弃疾写的词。这样的默契,让辛弃疾自己也感叹:“心所同然者如此,可发千里一笑。”而之所以有这样的默契,只是因为,在辛弃疾和陈亮心中,都有着一个无法淡忘的梦,一个恢复中原、洗雪国耻的梦。
一个梦要做多久才能醒?夙愿要多久才会放弃?放翁说:“事定犹须待阖棺。”可见,也许,只有死,才能阻断内心永远的梦想与残酷现实之间太大的鸿沟。但是,在溘然长逝之前的漫漫岁月里,诗人却无时无刻不在受着理想与现实冲突带来的煎熬。
这种煎熬在南宋很多词人身上都出现过,包括张孝祥、陆游、刘过、陈亮等。但是,辛弃疾早年实实在在的戎马倥偬和赫赫武功与后来的寂寂无闻却使这种煎熬更具有了一种现实的深度。这种深度是一条深深的刻痕,将辛弃疾与赵括房琯式的纸上谈兵的文人们分隔开;这条刻痕也深深地刻在词人的心上,随着脸上岁月的刻痕,逐渐地加深,无法再抹平。
我有时候想,当辛弃疾“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的时候,心中是怎样的一种凄凉和怆然;在他酒醉“以手推松曰去”的一刻,脸上除了醉意之外,还有几许无奈和沧桑;当词人年事已高,终于“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时候,心中一定泛起的是比清秋更加凄冷刺骨的寒意。
所以,酒真是好东西,在醉意中,我们可以回到过去,或者将过去复制粘贴成未来,我们的思想似乎可以不受任何限制,我们的愿望可以在蒙眬的醉眼中一一得以实现。醉里挑灯看剑,那剑上也许曾经有敌人的鲜血,叛徒的哀号。灯光反射着冷冷的清辉,这清辉穿越时空,剑啸,马嘶,戈矛林立,弓箭在腰,诗人眼前狼藉的杯盘化作整齐的行伍,旌旗蔽日,沙场点兵……
醉眼中的世界,是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将过去的辉煌与未来的梦想交织在一起的世界。于是,这个世界涂上了逝去功业的神光,又将这神光涂抹在了未知的未来的大氅上。于是,幻想与梦想交织在一起,昏暗的灯光也变成了战场上照彻黑暗的锋刃的寒光。可是,这个混淆了过去与未来的世界,唯独遗忘了一个最沉重也最无奈的坐标——现在。
记梦的作品很多,但是将彻骨的冰水哗的一声倒向滚烫的柴堆,将熊熊的烈火瞬间就变成一堆死灰的,却并不多见。词人以醉起兴,以梦前行,但是在剑的锋刃返照之下,看见的却是自己苍苍的白发!
诗人哭了吗?诗人醒了吗?诗人愤怒了吗?我不知道,也许并没有必要知道,因为他并不想告诉我们,或者,早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们。对每个人来说,似乎现实都是那么的残酷,过去都是那么的美好,未来都是那么的不可捉摸。那么,就别再琢磨了吧,就让我们一饮三百杯,“醉里且贪欢笑”,将愁的工夫都托付给杯外那个冷冰冰的世界,惨淡淡的人生吧!
做不了神成仙 成不了仙为奴
西江月遣兴
醉里且贪欢笑,要愁那得工夫。近来始觉古人书,信著全无是处。
昨夜松边醉倒,问松“我醉何如”。只疑松动要来扶,以手推松曰:“去!”
要找到一个不喝酒的诗人,估计比要找一个不吃奶的婴儿还难。或者说,酒就是诗人的乳汁,只不过,这乳汁维持的不是诗人生理意义上的生命,而是维持了他们艺术层面上的激情,或者说,梦想。
辛弃疾自从南渡之后,就基本与前半生的戎马倥偬告别了。曾经的功业此时已经成为只能在梦里出现的连营和画角,醉里挑灯看剑之后,要面对的更是醒来的时候现实的无奈和悲哀。诗人忽然发现,以前读过的书,相信过的名词,竟然全部是一场欺骗。是悲,是痛,是倒塌,还是迷茫?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这时候,诗人只想醉,大醉,最好没有醒来的时候。信念的倒塌,是没人能够扶助的。长久以来,生活在心灵和信念中的上帝已经死去,不会再复活,而此时唯一的救世主,只有酒。
酒与诗人结缘,似乎也不是中国的专利。古希腊人也是很喜欢酒的,在酒的陪伴下,苏格拉底与朋友们一起探索真理的奥秘,柏拉图与学者们激烈争辩,海克里斯痛饮美酒打败了九头蛇,伊阿宋与朋友们举杯之后,踏上寻找金羊毛的旅程……在爱琴海温柔海风的吹拂下,宙斯的子民们用美酒歌咏他们的生活、智慧和爱情;在日神阿波罗的理智之光照耀下,狄俄尼索斯用美酒浇灌他们的健康、生命和自由。于是,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孕育出了人类最伟大的一种精神——酒神精神。酒神精神一直是西方文化中一个极其核心的部分,而尼采更是将酒神精神作为自己哲学的核心部分,其哲学的主要命题,包括强力意志、超人和重估一切价值,事实上都脱胎于酒神精神:强力意志是酒神精神的形而上学别名,超人的原型是酒神艺术家,而重估一切价值就是用贯穿着酒神精神的审美评价取代基督教的伦理评价。换言之,酒神所代表的审美精神,既是他其他一切思想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属。
可是,更偏重日神精神的中国却少有这样的酒神精神。紫色的葡萄酒与白色的米酒之间的距离,就像古铜色的皮肤与长袍下面终年不见阳光的苍白的皮肤之间的距离一样大。汉密尔顿在《希腊的精神》中,一语道破天机:
希腊人生活在主体自由和伦理的中间地带。这就不像东方人那样固执一种不自由的统一,结果产生了宗教和政治的专制,使主体淹没在一种普遍实体或其中某一方面之下,因而丧失掉他的自我,因为他们作为个人没有任何权利,因而也就没有可靠的依据。
因此,当希腊人用美酒表达自己对生命的赞颂,并孕育出了伟大的酒神精神的时候,中国人只能用酒浇心中之块垒,做神而不得,只有当酒仙。
神是俯瞰世间的,带着透彻的眼光和悲悯的手指观照芸芸众生,透视悲剧又执着悲剧,以入世的姿态正视奥林匹斯山下的一切,享受生命中的大欢喜和大悲哀。神是积极入世的,用自己的神圣和激情来照耀世间,观照生命和灵魂;仙是消极出世的,道不成,乘浮槎于海,有一点吃不到葡萄就再不看葡萄藤的味道。仙所有的,只是举杯消愁的无奈,是醉里贪欢的忘却,不是用昂扬的精神,如汉密尔顿所说的“活力,而不是活着”的姿态切入人世,而是以忘却和逃避的姿态转身而去,不再回头。当不了神,只好成仙,放白鹿于青崖,散发弄扁舟去也。
所以,神是一种坚强的回归,仙则是无奈的逃避。
于是,紫色的液体中,荡漾的总是意志之直觉的酣醉欢悦;而白色的液体中,晃动的却总是梦魇的杯弓蛇影。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以阮籍为例说:
就是他的饮酒不独由于他的思想,大半倒在环境。其时司马氏已想篡位,而阮籍的名声很大,所以他讲话就极难,只好多饮酒,少讲话,而且即使讲话讲错了,也可以借醉得到人的原谅。
刘伶病酒,经常边走边喝,让一个仆人扛着锄头跟在自己后面,说:“死便埋我。”喝酒喝到这地步,别说神,连仙也做不成了。
再回到辛弃疾吧。当他把自己毕生的心血《美芹十论》“换作东家种树书”的时候,心中该是怎样的一种悲凉和凄怆?当所有的信念后来被发现只是一场梦,所有的名词实际上只是一场欺骗的时候,诗人甚至不敢说出自己的疑虑,只有在大醉之中含含糊糊地表达出一点自己的悲凉,这与黑格尔描述的“所有的事物都要被怀疑、被验证,思想没有界限”的希腊人相差何止天壤!如果说,李白尚能怀“散发弄扁舟”之志,借逃避来成为仙的话,随着专制政治的愈加完善和知识分子生活空间的愈加逼仄,辛弃疾那时候的人们,连这点逃避的勇气和能力都已经没有了。于是,酒仙精神在中国也绝种,剩下的,只有酒奴,或者说,成了丧失独立人格和自我精神的专制的奴隶。
说到这里,我想起,苏格拉底死去五十多年后,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因此也可以说是苏格拉底的学生,写下了这样的话:
有一种生活,远非人性的尺度可以衡量:人达到这种生活境界,靠的不是人性,而是他们心中一种神圣的力量。有人说,我们作为人要去思考人的东西,我们不应该相信这些人的劝说,而要依照他们内心中的那种更高尚的东西来要求生活,虽然这种东西很熹微渺茫,但是,其力量和价值远胜其余。
这样的生活,真正作为人的生活,离我们的距离,何其遥远!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词苑丛谈》说:“辛稼轩当弱宋末造,负管乐之才,不能尽展其用,一腔忠愤,无处发泄。观其与陈同甫抵掌谈论,是何等人物。故其悲歌慷慨,抑郁无聊之气,一寄之于词。今乃欲与搔头传粉者比,是岂知稼轩者。”可是,在歌舞沉醉的南宋,士大夫的时尚恰恰却是“搔头传粉”,辛弃疾英雄式的豪壮和悲凉,在一片莺莺燕燕的呢喃中,显得太刺耳,太不合时宜。
丑奴儿
书博山道中壁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不得不佩服中国官僚机构力量的强大,令英雄敛手,令诗人住口,这两件最难做到的事情,它都做到了,而且是在集英雄和诗人一体的辛弃疾身上。
少年时的愁,无非是青春朦胧的感伤,或者若有若无的忧郁,甚至只是为了写诗填词而强加于自己的虚假的忧伤。而当词人年华渐老,饱经世事沧桑之后,才知道,这少年的愁与人生真正的愁相比,相去太远!
能够说出的愁,其实已经不是愁了。当词人如少年时一样再次登上高楼的时候,愁绪已经不在眉间心上,而是已经覆盖了整个苍天,整个大地,无处不在。可是,在这愁之上,一双看不见的手却在收紧,钳制着词人的双手和他的喉咙。“识尽愁滋味”,要多少沧桑与感慨才能凝聚成这一句!而最大的愁并不是愁本身,而是身心被愁缠绕无法自拔,却无法言说。罢了!罢了!即使倔强如稼轩,也不得不学会官场惯见的圆滑,也不得不学会打点毫无意义的哈哈:“多凉爽的秋天啊!”官员们终于放下了心:这个桀骜不驯的武人,这个总让人不放心的文士,终于变得“成熟”了。没人注意到,词人捏紧的双拳,睁圆的双眼,和眼里隐约可见的泪光。
可是,词人还是想开口,还是想如壮年时一样,发出自己压抑已久的呐喊。可是,他发觉,当这呐喊发出时,已不再是呐喊,而是一声断断续续的呜咽,如泣如诉。
摸鱼儿
淳熙己亥,自湖北漕移湖南,同官王正之置酒小山亭,为赋。
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怨春不语。算只有殷勤,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淳熙六年(1179年),辛弃疾已经四十岁了,距他独领五十骑勇闯金兵大营,并带领一万余义军南渡已经十三年了。这十三年里,他和南宋帝国所有的官僚一样,不停地由一个地方转到另外一个地方。不管到哪个地方,都与他年轻时的愿望相去甚远,他只是认认真真地做着帝国庞大的官僚机构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这一年,他由湖北路转运副使调任湖南路转运副使,同僚王正之置酒为他送行。正值壮年的词人,此时感到的却是年华已逝,功业未就的无奈和悲凉。
再绚烂美丽的春色,也经不起几次风雨的摧折了,青春又何尝不如是?这个已经不再庞大的帝国,要做点事,真是太难了。面对满地落花,流水而去的人生让词人更感到心底升起的悲凉。春天,能留住吗?留下来好吗?苏轼曾乐观地说,天涯何处无芳草?那由地平线而来的芳草,能帮我阻挡春天归去的脚步吗?春天对这请求一如既往地不屑一顾。词人的央求,不过是自作多情而已,如角落里的蛛网,努力粘住飘飞的柳絮,以为这样就可以将春光留住。
写到这里,我看见词人的笔停住了。他在沉吟,他在愤怒,惜春的悲戚落寞已无法容纳这在心中郁积已久的愤怒,花下的酒杯已无法承受这如黄河一样滚滚而来的一江愁水。词人的笔在停顿良久之后,突然无比突兀地写下一行字:“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
汉武帝的陈皇后一直很受皇帝宠爱,当然也就遭到其他女人的嫉妒。后来,她幽居在长门宫,愁闷悲思。为了挽回皇帝对自己的爱,她出千金,请到文名满天下的司马相如,为自己写了一篇《长门赋》,进献给武帝。可是,汉武帝早已忘记年幼的时候喜爱皇后阿娇,并作出过金屋藏娇的许诺,陈皇后的无限期许,最后只归为无比惨淡的两个字:又误。司马相如美丽的文字,也无法令武帝回心转意了。原因很简单:蛾眉曾有人妒,如此而已。
可是,真的就而已了吗?词人不甘心,怎么都无法甘心!当满腔的怒火终于借千年前的旧事喷发出来之后,谁还能将它扑灭?这个曾经驰骋疆场的英雄踢翻了前面的酒案,杯盘碎裂,词人圆睁双眼,对着那一式的点头一式的微笑,咬牙切齿吐出几个字:“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这不仅是警告,更是控诉,甚至像诅咒,足以让小人破胆,让奸臣噤口!
可是,眼前,只有这狼藉的杯盘,只有这渐去的春光。这个圆滑无比的官场,没有人站在词人面前,让他痛骂,让他愤恨。词人掀起了一场愤怒的海啸,却不知道将巨浪打向何方,于是巨浪只好折回,重重地打在词人身上,将他颓然打回座位,四顾茫然。闲愁最苦!谁能明白其中况味?谁能了解词人心中的酸楚?夕阳西下,烟柳肠断,怎一个愁字了得!
四十岁的词人,此时已经品尝到了英雄末路的苦涩。也正因为这样的英雄,这样的苦涩,才让我们看到了这首“肝肠似火,色笑如花”(夏承焘先生语)的惊世之作。而这种苦涩,在词人后来的岁月中,将一直伴随着他,直到他离开这混浊黑暗的世间。
何人竟在灯火阑珊处
1207年秋,辛弃疾病重。
弥留的词人,想起了多年前那个灯火璀璨的元夜。
青玉案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正月十五的那个美丽的夜晚,花市灯火通明,如同白昼。焰火升腾,吹落漫天星雨,美不胜收。观灯的人们驾着高车大马,兴致勃勃。五彩的灯光映照在每个人的脸上,乐音美妙,人们熙来攘往,好一派盛世祥和的景象!
可是,词人却一直在默默地寻觅,寻觅着一个人,或者说,寻觅着一个梦,一个从年少时就开始做着的梦,一个直到他老去甚至弥留都无法忘却的梦。这个梦曾激励着他在异族的铁蹄下愤然拔剑,挺枪跃马,曾带领着他勇闯敌营,视死如归。在以后无数困顿的日子里,这个梦也一直鼓励着他,随时准备听到那声召唤,如廉颇般披甲上马,驰骋沙场。
词人曾经有可能有很多其他的梦,以他的文韬武略,完全可以出将入相,享有高官厚禄;以他的才华,他完全可以潇洒人生,归隐山林,享受山间野趣,成为让人羡慕的隐者。这些美梦也曾微笑着向他招过手,可是,他都没有理会,只因为他的心中一直执着地追寻着那个梦。在万众欢腾、笑语喧哗的时候,词人仍在苦苦地追寻,苦苦地求索,因为他相信,只要自己没有遗忘那个梦,那么梦就不会背弃自己。他相信,在某个安静的角落,梦就在那里,一直在那里静静地等着自己。
词人找到了,就在那灯火将尽的角落,她静静地伫立在那里,从一开始,就没有改换过地方。只是词人走了太长的路,经历了太多的事,直到今天,这个美丽的元夕,才得以走到她的面前。
一切戛然而止,飞舞的焰火定格了,璀璨的灯火失色了,美妙的音乐静止了,喧嚣的人群退隐了,词人在梦中,与梦相对而立,无语凝眸。过了很久,词人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有些苦涩的微笑。
1207年九月十日,辛弃疾病重。他躺在病榻上,周围儿孙环伺。儿孙们惊奇地发现,已经昏迷很久的词人,嘴角突然浮现出一丝微笑,虽然有些苦涩,但是的确是微笑。正在他们惊诧莫名的时候,垂死的词人突然高举双手,大呼数次:“杀贼!”撒手而去。
七十年后,南宋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