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二十四岁时,阿瑟·菲利格厌倦了贫穷奔波的日子,在“顶好新闻照片”(Acme Newspictures)——后来的“合众国际社”(U.P.I)当暗房技术员,一待就是十二年。
本来,他是有机会很快晋升为摄影师的,但由于他拒绝“顶好”的规定——摄影师出任务时必须穿白衬衫打领带,而一直被困在暗房里。除非在三更半夜时有紧急任务,如火灾之类的,才会轮到他出勤。就这样维吉磨炼出他极佳的放大技巧,也养成日后只有在晚上才拍照的习惯。
这时的他在闲暇时,也在纽约第三街的一家戏院,为默片拉小提琴做音乐伴奏。穷苦出身的他,一直想多赚点钱。他偶尔拍到的火灾照片,也卖给“顶好”,因为他是暗房技术员,拍照就算外快。之后他一直以赚外快的心情来拍照,一张相片坚持五美元。在他的自传里,维吉把自己的作品称为“牡蛎大餐”。
三十四岁时他离开“顶好”暗房一周五十美元的工作,而成为自由摄影师。通常他会在早上五点出门,开着装有全部装备(包括所有相机、镜头、闪光灯、打字机)的车子四处逛,车上装有双向的警察无线电呼叫器——他成为第一位被允许装设这种通信设备的老百姓。
他甚至在Spring街的警察总部设有非正式的办公室,于“失踪人口部门”落脚,在那儿打电话、写账单、会客。
经常,阿瑟·菲利格与警察们会分别出发,但是自然而然地同到案发现场。一些不明就里的警员,很是奇怪他为什么会这么厉害,是不是有个灵应盘4。就这样阿瑟·菲利格干脆用灵应盘的音取了维吉的笔名(Weegee和Ouija的发音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