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生的说说写道:“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就是让其变成文学。”(《和莎莫的500天》)
有人认为这只是审美的方式,因为这样其实更忘不掉,都在文学里长存了,现实的方式是找到更好的。刚开始,我以为这种现实的方式和想法都有道理,但现在想想这很没有道理,很缺乏胸怀。
因为这是对以往爱情的贬低与不尊重。只要两个人曾经付出真心,只要对方不是阴险毒辣对自己伤害很深的人,都值得感恩。每一个陪自己走过、交会发光的人都是应该感恩的。不要允许自己或别人拿原来的爱人与现在的爱人做高低优劣的比较,因为这已经不是爱,而需要感恩。过去是一笔丰厚的财富,有利于自己的成长,有利于自己对生命的感悟与理解,有利于培养感恩的心与广阔的胸怀。我们具备了这样的胸襟,才会知道,真爱没有“更好”。
其一,所谓“更好”未必是“更好”,甚至未必好。如唐诗:“千岩万壑不辞劳,远看方知出处高。溪涧岂能留得住,终归大海作波涛。”黄檗禅师与唐宣宗李忱的这首《瀑布》联句,以前都被看作坚韧、志向与胸怀的集合体。但是有的女生说:“我觉得这是一首很伤心的诗。”我想女性从“女性角度”能把一首励志诗看作伤心诗,可见其感悟力之深。
我认为,若从溪涧角度来说,瀑布对其是特别的,如不辞劳、出处高、壮丽。人生最可悲的是,当你遇到一个很特别的人,你觉得很难再遇到,但又觉得没有可能,只能或迟或早放ta走。这种“没有可能”也许是出于顾虑,也许是希望对方拥有更好。只不过,溪涧不知道瀑布作为淡水,最适合与溪涧在一起,然而溪涧却把瀑布推给大海,为对方拥有更好而高兴。谁知大海不会重视瀑布,瀑布只是其一波涛罢了。连瀑布的性质都改变为咸水,这让瀑布一片茫然。不知道溪涧获悉后,是否还会认为大海才适合瀑布。所以,所谓的“更好”其实不好。这样来解读,这首诗的确是一首伤心诗,比禅师和皇帝的领悟要深刻得多。
但是我认为这还不够,这还只是第二重境界,此诗的第三重境界更是无人提及。即一是,瀑布与溪涧只是溪水的一体两面罢了。它们具有共同的根源和特征,只是形态不同罢了。二是,外力使之流走的或者溪涧留不住的只是瀑布的过去,只是瀑布的一种形态,而不是瀑布本体。三是,瀑布和溪涧的本体都还在那里,没有消失,从过去到未来都在那里,朝夕相对,相看两不厌,永远在一起,过去已经过去,已经流走,也留不住,至少现在和未来能和谐相处,相视而笑,这就很好。四是,溪涧留不住的其实不是瀑布,而是时间,所有的时间都留不住,能够留得住的永远是心灵,是情感,是回忆。只有领悟到这一重境界,我们才能大胆地断言更好未必更好,相爱才是最好。
我们必须知道,“更好”具有相对性。没有到最后一次,你就很难发现谁是更好的,或者早已经错过了更好的也说不定。这就叫作“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买椟还珠。况且“更好”的相对性也难以分清,如徐志摩、梁思成、金岳霖,哪一个对林徽因来说才是更好,我想她也是难以说清的。
其二,“更好”是一种不断尝试、不断更换的状态与欲望。人不是禽兽,要有理性;爱情也不是吃菜,可以整天换来换去。它比欲望更重要的是责任,是自控,所以人不能贪心,不能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一脚踏两船。爱情一旦贪心,将造成很大的伤害。
其三,所谓“更好”有时候只是一种“重逢”罢了。一切不期而遇都像故友重逢。我们都知道,沈从文很爱张兆和,但张兆和刚开始对沈从文不喜欢甚至反感,结婚之前也不是太爱,不太懂沈从文,只是因为被感动和被家人劝说才和他在一起的。不过她后来以坚定温暖的爱,支持和抚慰沈从文。直到沈从文死后,整理其全集时,她还大为感慨其实自己不太懂他,只觉“斯人可贵”。他们能够幸福地在一起,厮守一生,只能说是单纯对单纯,一心对一意,责任对责任。我们更缺少了解的是,张兆和其实只是沈从文的一种故友重逢心态的结果。
因为沈从文到北京之前,年少无知的他被他所喜爱的女孩伙同她的哥哥骗走了他所有的钱,没脸见家人。这成了他到北京闯世界的因缘之一,只不过沈从文一生都没有忘记那个女孩。沈从文在疯过的一段时间里,经常梦呓,“在呓语里,他说,‘翠翠,你在一点零四的房间里酣睡,还在想着我吗,我死了也想着我吗?……’”而他未曾在自传中落笔的美好的感情,嵌入了小说《翠翠》中。朴素洁白的期望,欲语还休的心动,用生命表达的纯粹,闪烁在字里行间。在痛苦无法排遣的许多年后,他还挂念着她。而三三(张兆和的昵称)也排在翠翠的后面。
沈从文之所以忽然爱上张兆和,是因为她和那个女孩有些相似。他与旧爱重逢,激发了所有的单纯的情感,“他对张兆和的爱恋,有许多无法言述的情愫。其中有许多印照着对翠翠的憧憬:美丽、忠诚、纯真、微黑。而张兆和还多了翠翠所没有的大家闺秀的才气。沈、张的恋爱,未必为对方完全懂得,却可恒久。因为他对自己的懂,因了她的纯粹高洁。”(东方小四:《沈从文:他在痛苦中开花》)反观沈从文的情书,因为他们没有多少接触,他对张兆和只能说是倾诉与表达,而不是领悟和理解。我不知道这个世界能够以心观心地领悟和懂得一个人的人有多少?如果有,是否这种人就是很好?值得珍惜?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但又似乎不只是一个问题。
其四,爱情没有“更好”,而是“都好”。如梁思成为了和林洙结婚,不顾子女反对,甚至不惜和子女断绝关系。如果从世俗的角度看,林洙没有林徽因美丽,没有林徽因的才华学识,没有林徽因的地位(她只是资料管理员),没有林徽因的影响,如果不是她的生命和梁思成联在一起,我们都不会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如果让梁思成自己去说哪个“更好”,他肯定也说不上来,大概只会说“都好”。为何?因为“都好”是对爱的尊重,爱就是爱,爱上就是好,遇见就是光明,至少梁思成和林洙一起,没有和林徽因一起那么心累,他们更平凡,也更舒坦。
网上流行的一句关于爱情的话是:“人生最多谈三次恋爱,第一次懵懂,第二次刻骨,第三次一生。”其实历史和现实中,有些人第一次铭心,第二次刻骨,把每一次都当最后一次,所以也投入全部真心,从来没有懵懂过。如果其中谁能有“一生”的爱,当然好;如果没有,那么至少证明自己真心真意地爱过。
但实际上,有很多爱情只需一次,没有“更好”,一次就是“最好”。如陈寅恪以事业、学问为重,一直没谈恋爱,38岁的时候才遇到将近30岁的唐筼,这是典型的才子才女的相遇。婚后唐筼慢慢地没怎么做学问了,别人替她可惜,她倒觉得这样很好,因为陈寅恪的才华学识是她所不及的。这叫什么?这叫“遇见就是永恒”。陈寅恪死后,她平静地处理了他的后事,40多天后逝世,追随陈寅恪而去。这叫什么?这叫“最美的爱是生死相随”。其他如鲁迅与许广平,巴金与萧珊,钱钟书与杨绛,诸如此类,都属此列。
当然,找到适合的,并不等于不要更爱的,而是要把适合的变为更好的适合的,更真的适合的,更善的适合的,与更美的适合的,更平淡的适合的,互相磨合,相亲相爱。只要“你”好,“我”才会觉得好;如果“我”好,“我”希望“你”过得比“我”好,心心相印,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也许这才是爱的真谛。
黎老师在听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