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六 江苏巡抚闵鹗元奏覆本年缴换《通鉴纲目续编》三十二部折
乾隆五十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江苏巡抚臣闵鹗元谨奏,为遵旨汇奏事。
窃查《通鉴纲目续编》,钦奉谕旨,颁发改定旧本,令将外省流传之本遵照抽改,于年终汇奏一次。等因。钦此。钦遵。经臣于上年年底恭折奏明,将改正之本照原板刊刻,以成完本,将四十八年江宁、苏州藩司书局缴到原本一百十三部,四十九年缴到五十三部,一律换给新刊之本,俾缴书之家均得宝藏尊奉。等因。奉旨俞允在案。
兹届乾隆五十年年底汇奏之期,行据江宁、苏州两藩司将缴换数目详请汇奏前来。臣查本年江宁、苏州两藩司所属共缴换三十二部,除俟汇解军机处验收,仍督饬各属实力搜缴发换,务期净尽外,所有乾隆五十年交换过《通鉴纲目》部数,谨会同两江督臣萨载恭折具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十一日奉朱批:实力妥为之,毋致遗漏。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