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 云南巡抚刘秉恬奏请将《通鉴纲目三编》等书中元朝人名一体更正折
乾隆五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云南巡抚臣刘秉恬跪奏,为查明请旨事。
恭照《御批通鉴纲目续编》内有辽、金、元三朝时事,议论诋毁之处及辽、金、元三朝人各地名,应照新定正史更正者,钦奉谕旨改正,发交各省督抚,将各省流传之本并坊间翻刻板片一体遵照挖改,当卽行司委员设局查办,业于乾隆四十八、九两年岁底,将滇省更正过部数并挖出字迹数目汇折具奏,仍将挖出字迹装集成帙,开单咨送军机处销毁在案。
伏思明初与元末事多交涉,其中或亦有应改之处,似宜推而行之。臣敬阅《御撰通鉴纲目三编》并《明史》一书,【真按:撰疑为批之讹,前文作批.御批通鉴纲目续编,却是续编,此则为三编!下文多作撰也.俟考.】所载元朝人名层见叠出,现俱仍循其旧,尚未一体更正。臣愚请勑下各省督抚,将各省所有《御撰通鉴纲目三编》及《明史》一书,无论流传之本,与夫坊间翻刻板片,凡有元朝人名均按照《纲目续编》改定字样,详加校对,分别更正,俾归画一,而示来兹。仍将挖出字迹,于年终一体汇奏缴销,以昭慎重。
臣言是否有当,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谨奏。
朱批:军机大臣议奏。(宫中朱批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