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五 军机大臣奏查明七至九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请将总裁等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十一日*
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分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着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奉旨:现已添设总校,其总裁等不过从中抽阅,伊等所阅之书既少,则处分不应仍照向例,嗣后书内每错一次,即将签贴之总裁交部察议。钦此。又奉旨:此后书内错误,总裁、总校记过一次者,分校着记过二次。钦此。又总校张能照等检阅书籍较多,前经奏明,请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各在案。
本年六月以前,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核。自本年七月起至九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十四次,臣等详加查核,总裁八阿哥记过二次,嵇璜记过一次,王杰、董诰、曹文埴各记过二次;总阅朱珪记过七次,窦光鼐、达椿各记过三次,倪承宽、李汪度各记过二次,吉梦熊记过一次;总校何思钧记过三十一次,杨懋珩记过二十七次,王燕绪记过二十五次,仓圣脉记过十九次,朱钤记过十七次,缪琪记过十一次;分校王家宾记过二十二次,范鏊记过十次,孙球、李镕各记过八次,方炜、范衷、田尹衡、张曾效、李荃、钱樾各记过六次,于鼎、张焘、陈文枢、张慎和、莫瞻菉、吴甸华、吴裕德、吴舒帷、金学诗、陈昌齐各记过四次,王锺泰、章宗瀛、张虎拜、李楘、袁文邵、胡敏、周鋐、吴寿昌、季学锦、温汝适、牛稔文各记过二次。应交吏部、都察院照例分别察议。谨奏。
乾隆四十五年十月十一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