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七 江西巡抚郝硕奏缴新获应毁各书折
乾隆四十五年六月十二日
江西巡抚臣郝硕谨奏,为奏缴新获应毁各书,仰祈圣鉴事。
窃照江西省设立书局以来,凡属新获违碍书籍,不应存留者,向令局员分为全毁、摘毁二项,呈请奏毁。迨前岁冬间,钦奉谕旨,予以二年之限,准令各自呈缴免罪。自此士民陆续缴到者,比前较多。上年经臣分别奏毁在案。
兹复据先后呈缴各书,饬交书局委员详加校阅,由布政使秦雄飞、署按察使李封复核呈送到臣。臣查《吴野庵集》等书三十七种,内中多有狂谬干碍语句,均应全毁。又《竹苞集》等书四十一种,内有吕留良、金堡、钱谦益、屈大均等诗文及一、二违碍之处,均应摘毁。以上共书七十八种,除查起板片分别解毁,并列单分咨各省一体查缴外,谨将各原书标贴黄签,缮具清单,恭呈御览。臣仍再为通饬各属,极力搜求,并徧谕士民,示以限期将满,令其速为检缴,务使一切违碍书籍,查收净尽。俟积有卷帙,再行进呈。
臣谨会同总督臣萨载、学政臣汪永锡合词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