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一 军机大臣奏奉旨查明四至六月所进书籍错误次数请将总裁等交部察议片
乾隆四十四年七月初五日*
查四库全书馆进过书籍,前经奉旨:将指出错误记过之处,每三月查核一次,其总裁错至三次,分校、覆校错至两次者,均交部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着加恩宽免,毋庸于下次积算。钦此。又奉旨:现已添设总校,其总裁等不过从中抽阅,伊等所阅之书既少,则处分不应仍照向例。嗣后书内每错一次,卽将签贴之总裁交部察议。钦此。又总校张能照等检阅书籍较多,前经奏明照三次议处之例办理,奉旨允行。各在案。
本年三月以前所进书籍,错误次数业经按季查校。自四月起至六月止,四库馆进过全书七灾、《荟要》五次。臣等详加查核,所有总裁等抽阅书内,除记过一次之钱汝诚业已病故,毋庸交部外,总阅倪承宽、吉梦熊各记过一次,应请旨交部察议;总校王燕绪记过四次、吴绍灿记过十次,分校李斯咏记过二次、王彝宪记过十次,应一并交部察议。其余总校缪琪、朱钤、胡荣,分校吴寿昌、吴甸华、王锺泰、嵇承志、李荃,各记过一次,均未应交部,应毋庸议。
再,总裁董诰、总校陆费墀,前经奉旨免其议处。今于《汉魏六朝百三家集》内错误之处甚多,钦奉特旨记过十次,应请将董诰、陆费墀交都察院、吏部分别察议。谨奏。
乾隆四十四年七月初五日奉旨:知道了。钦此。(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