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七 寄谕江苏巡抚杨魁据实覆奏将徐述夔父子戮尸及仆毁沈德潜墓碑等情
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字寄江苏巡抚杨<魁>,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奉上谕:
本日大学士、九卿具奏审拟逆犯徐述夔等一案,已分别降旨将逆犯徐述夔、徐怀祖照议戮尸,派干清门侍卫阿弥达驰驿前往东台县会同该抚杨魁监视,并令其前赴苏州,会同该抚将沈德潜墓所应行仆毁之祭葬碑文监视磨毁字迹,并将其石移弃他处,以昭炯戒矣。该抚接奉此旨,卽速前赴东台县,俟阿弥达到后,卽会同遵旨妥速办理,并同至苏州将沈德潜墓碑一并磨毁移弃,卽行据实覆奏。将此由五百里传谕杨魁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