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五 奉天府府丞李绶奏查办铁岭等处违碍碑碣情形折
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奉天府府丞臣李绶跪奏,为遵旨查奏事。
窃臣奉旨查办神祠坟墓碑碣、村堡隘口门匾违碍字样,所有查出凤凰、岫岩二城、宁海、旅顺等处神祠坟墓违碍字样,开具简明清单,节次恭折具奏在案。
兹臣由铁岭、开原、兴京、抚顺等处查回盛京,正在查办城内及承德县所属各界,接奉十一月初八日上谕:据李绶奏查办宁海、旅顺等处神祠坟墓违碍碑碣。云云。钦此。臣谨将查出盛京等处碑碣门匾,分别应毁应改,开具清单,恭呈御览。臣一面知照将军臣弘晌,一面严饬各地方官磨毁净尽。其应改者,臣撰文发刻外,遵将两次奉到谕旨及臣三次原折底稿清单,一并恭缴。至臣知照将军咨文,饬各地方官牌文,统俟事竣后收回销毁,遵旨毋庸存案。
所有臣查办碑碣缘由,理合恭折具奏。谨将应缴各件另封随折进呈,伏乞皇上睿鉴。
臣拜折后,卽赴锦州府四属查办。合并陈明。谨奏。
乾隆四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