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 江苏巡抚杨魁奏遵旨令试用敎职回籍访查应毁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九日
江苏巡抚臣杨魁谨奏,为钦奉上谕事。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十七日接奉八月十九日上谕:三宝奏查缴应毁各书,若止责令地方官及各教官等劝谕呈缴,势难遍行清检,云云。遵旨抄录原折,寄信到臣。
除行司钦遵外,伏查苏州书局收缴违碍各书,臣于上年恭奉圣训,督率所属州县及教职等上紧查收。复因捐发试用佐杂敎职等员闲空颇多,委令专意购求呈缴,卽以各该员缴书之多寡,详记档案,定为委署补缺之先后,委员等靡不踊跃从事,各向书贾坊林及有书之家劝谕呈献,并发价分头购买,随时送局。一年以来,经臣节次奏缴之书同现在另折恭缴各种,其中新获违碍及各项重复书统计一万六百四十余部,目下陆续送局者为数尚复不少。
兹蒙圣明垂训,以分发敎职籍系本省,于亲友家所藏书籍知之必详,翻查亦易,饬令仿照浙省办理,尤当凛遵谕旨,实力奉行。现又责成试用敎职等员于原籍藏书之家,因亲及友,转相访询,详细检查呈献,务期收缴净尽,以杜流传,亦不致稍有滋扰。仍饬州县等一体加意妥办,仰副皇上随事提撕之至意。
所有钦遵办理缘由,理合恭折奏覆,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初一日奉朱批:毋为空言,实力妥为之。卽如王锡侯之书,何未见尔等查出也!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