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九 广西巡抚吴虎炳奏遵旨查明实无应留应还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八日
广西巡抚臣吴虎炳跪奏,为遵旨覆奏事。
本年六月廿三日钦奉谕旨,令总裁等查检应发还各书,开单行知该督抚,酌委便员赴翰林院领回,给还本家,永远珍藏。其中有经该督抚自行购进及借本钞誊,毋庸给还本家者,亦着于收到书籍后再行查明送缴,留备馆阁之储。等因前来。
臣当卽饬查粤西从前购办遗书,止有在籍刑部主事陈兰森呈送伊祖已故大学士陈宏谋所辑《养正遗规》等书八种,经护理巡抚事 布政使淑宝开单具奏,未奉调取,当经发还。嗣前抚臣熊学鹏查出高熊征、陆显仁、屈大均、张泰交、余心孺所著各书,多有违碍,不应存留,签出进呈请毁在案。此外并无自行购进暨藏书家献进书籍,无凭开单奏请分别留贮给还。臣恐前此或尚有遗漏,未经分晰妥办,复饬司详细确查,实无前项应留及献进等书。
理合将查办缘由,据实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十一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