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二六 直隶总督周元理奏遵旨分发捐纳教官回籍访查违碍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七日
直隶总督臣周元理谨奏,为钦奉上谕事。
本年九月初一日承准大学士 公阿<桂>、大学士于<敏中>字寄内开,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奉上谕:三宝奏查缴应毁各书,若止责令地方官及各教官等劝识呈缴云云。钦此。钦遵到臣。
伏查直隶藏书之家虽不及江浙之多,而查访之法不可不周。现在捐纳教官已有分发到省之员,其原籍府分,相知亲友必广,若令其前往询访,查办既易,并可无虑滋扰之弊。臣现在行司转饬分发教职各回本籍,因亲及友,详细访查应禁书籍,俟将来查缴已有成数,卽行送交军机处。仍遵现奉谕旨,以缴书之多寡,定补用之先后,则各员自必踊跃急公,而体访益为周备矣。
所有遵旨办理缘由,理合恭折覆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九月初八日奉朱批:览。钦此。(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