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二 浙江巡抚三宝奏遵旨办理遗书情形并恭呈遗书清单折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初四日
臣三宝谨奏,为遵旨恭折覆奏事。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承准本年六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据巴延三奏晋省所进书籍共八十八种云云。钦此。臣跪读之下,遵查本年五月十四日承准四月十二日奉上谕:迩年以来,各督抚、盐政等采访遗编,陆续奏进者均交四库全书处。云云。钦此。臣当经转行钦遵在案。
随卽检查浙江省原进遗书档册,共书四千六百种,内前抚臣熊学鹏奏进书五十六种,护抚臣王亶望奏进书五十一种,又代淳安县调任会稽县知县宋瑞金所进旧书九种,均于奏内声明购进抄录缘由,自可毋庸领回。至臣任内节次进过书四千四百八十四种,内呈献者二千六百九种,购进者一千八百七十五种外,《永乐大典 考工记》一部,业于奏进书籍时,将藏书之家呈献暨由官购进者,各汇开书名、部数清单呈进在案。
再,前钦奉御题诗章,发回书十一种,于领回时,卽按照单开呈献之家,发给祗领。臣以呈献、购进两项均有原单可稽,拟俟四库全书处行知给领后,再行查办覆奏,是以未经预为奏明,以致迟缓。兹钦奉谕旨,令卽具奏,臣谨将浙江省共进遗书种数,分别开列简明总单,恭呈御览。除购进各书应留馆阁储存,毋庸领回外,其应行领回给还各家之书,另造细册,咨送四库全书处查核,便于清检。仍遵原奉谕旨,俟发回时,严督承办各员妥协经理,确交本家,勿任胥役扣留需索,致滋弊窦,以仰副圣主右文巨典。
所有接奉谕旨办理缘由,理合遵旨据实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