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 湖北巡抚陈辉祖奏遵旨筹办领回书籍及解交违碍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十二日
湖北巡抚臣陈辉祖跪奏,为遵旨覆奏事。
本年五月二十一日,臣于阅兵途次江陵县地方,钦奉上谕:前经降旨令将各省进到书籍云云。钦此。仰见我皇上表彰典籍,嘉惠士林之至意。
所有湖北省节次奏明赍送四库全书处备采书籍,臣于阅兵旋署后,通查案册,共有八十四种,听候四库全书处遵旨开单,行知到日,将应领者臣另委妥便之员,赴翰林院领回,给还藏书之家,俾得永远珍藏。并善为经理,勿任胥役等稍有扣留需索外。惟查臣前数征送书籍,凡查有藏版者,官为装印,若钞本仅存及家无副本者,系原书送省,官为钞誊赍送,卽将原本发还在案。但原进呈清单暨咨送四库全书处单内,未于各种下逐一详注,恐总办处无由稽核。兹臣复细检底案,八十四种内,前以原本赍送,应领给藏书之家者,计有四十七种,其借本钞誊、原本已还本家,毋庸再将钞本重还者,计三十七种。除再分晰开具总单,咨送总裁大臣备查办理外,臣谨恭折覆奏,并缮清单附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
再,湖北遗书,臣年来接续咨访征求,并札会学臣随棚谕缴,士民无不争先投献。缘楚地藏书远逊江浙,卽书贾所贩,多系来自下江,现在已无呈缴书籍,绅士不经见及,流传尚少,堪备采择之书,稍难检得。而首缴违碍应销之书,已积有多种,现在分别解赍,请销送毁,另行陈奏。合并陈明。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十五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