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直隶总督周元理奏覆查办应行发还书籍情形折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初七日
直隶总督臣周元理谨奏,为遵旨查明覆奏事。
本年七月初一日承准大学士于敏中字寄内开,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奉上谕:云云。钦此。到臣。
伏查直隶省先后奏进书籍共二百三十八种,前系各州县访觅送省汇解。臣于四月内接奉谕旨,遵卽转饬逐细查明,俟总裁开单行知,分别请领。兹据布政使将历次送缴书目汇核详覆前来。臣逐一检查,内有借本抄录呈进毋庸给还者十种,其余二百二十八种,均系原本呈送,应领回仍发原献之家收藏,理合开列清单具奏。臣一面开单咨明办理四库全书处查照,分别应留应发,行知到日,卽委员赴京领回,分发原送各州县给还本家,取具领状,送验备案,并严禁胥役等借端隐匿需索滋弊,以仰副我皇上嘉惠艺林至意。
臣谨恭折覆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初八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