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九三 浙江巡抚三宝奏缴续获应毁书籍暨《大义觉迷录》折
乾隆四十二年六月二十日
新授湖广总督 浙江巡抚臣三宝谨奏,为续经查缴应毁各书,委员汇解,恭折奏闻事。
窃臣凛遵谕旨,将应毁触碍各书,务期查收尽净,不使稍有遗存。除前八次共收获书五百七十四部,业经接次委员解缴军机处进呈销毁,第九次续获书五百二十六部,亦经开具书目清单,恭折具奏,声明再有续获,一并委员汇解在案。
现据各属暨委员缴收购买,陆续交局,应毁之书三十五种,内重复者七十九部,共计一百一十四部;又前已缴过各书内今复又续获六十种,内重复者五百八十九部,共计六百四十九部。二共七百六十三部,敬录书目清单,恭呈御览。谨将现获各书同前第九次奏获存贮之书通共一千二百八十九部,逐一包封,委员解交军机处,进呈销毁,一面仍严饬各属暨委员再行上紧购收外。
再,查《大义觉迷录》一书,除前已检获五部,业经解缴,今缘搜缴应毁各书,复又逐处搜查得三十四部,内完全者十八部,不全者十六部,一并敬谨包封,附交委员解缴军机处查收。
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初五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