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 军机大臣奏进呈各省送到必应销毁书籍片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臣等遵旨将各省送到违碍各书,详细检阅。因此项书籍部帙稍多,拟将其中之必应销毁者,先行查出办理。兹查得《明通纪》等六十二种,均系必应销毁之书,谨将各书应毁缘由,开具略节清单,同原书三百九十二本,作为一次进呈,伏候钦定。其中悖碍各处,除外省已经签出外,其余干犯字面尚多,不胜指摘,臣等俱于略节内声叙,不另加签。
至此次应毁书内重复之本颇〔多〕,每种有至数十部者,通计共四千三百八十九本,又未钉十四部,又三十二卷。谨将重本各书细数另开清单,一并缴进销毁。
至此次经臣等查明奏请应毁之本,如外省又有陆续送到相同者,拟于解到时,卽查明将原封进呈请毁,毋庸再行核办。合并声明。谨奏。
(军机处上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