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七 广西巡抚熊学鹏奏查出高熊征陆显仁所著书籍缴毁折
乾隆四十年二月二十六日
据署布政司事 按察使朱椿、署按察司事 驿盐道周升桓详称:遵旨饬属明白传谕粤西各绅士藏书之家,如书内有忌讳诞妄字句、不应留惑后世者,令其卽行交出。兹据梧州府知府温葆初查送岑溪县已故两浙盐运使高熊征所著抄本《郢雪斋文集》一部、《安南志纪要》一部。又据浔州府知府陆燝查送桂平县贡生陆显仁所著刻本《格物广义》一部、《四书原道》一部、《易经评义》一部。呈送到臣。
臣当将所呈各书督同朱椿、周升桓暨候补道王懿德逐一查阅。其已故两浙盐运使高熊征所著《郢雪斋文集》一部,语多谬妄,且每过为愤激,以博美名。又所称昭义将军、顾内院等俱不知何名,不应留以贻惑后世。至高熊征所著《安南志纪要》一部,臣等查系剿袭《明史》及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并《粤西省志》陈言。伏思安南在宋、元、明建置原流,臣服本末,已详载历朝正史。我朝定鼎以来,该国奉贡抒忱,恪守臣节,史臣据实纂录备载,正无庸草野书生私行存纪。又所称「四库堂梓」字样,非高熊征所应用。现在查无刻本,似属高熊征欲梓而尚未刊刻者。其贡生陆显仁所著《格物广义》、《四书原道》、《易经评义》三部,乃节录杂说,就其浅陋学识,间添己见,多涉支离,且内有牢骚悖谬之语。臣谨与司道等将各书内违碍字句,逐一黏签进呈,恭候圣鉴,训示销毁。
臣现饬令浔州府知府陆燝,将陆显仁所著《格物广义》、《四书原道》、《易经评义》三部刊板,查明缴官,另行赍送军机处。并令各该府温葆初、陆燝再行细查高熊征、陆显仁各家,倘另有刻本、抄本遗漏未缴者,一并查出缴官销毁,毋许存留,白干罪戾。
是否有当,臣谨恭折具奏,候旨遵行。为此谨奏。
朱批:粤西此等事少,不必过求。
(宫中朱批奏折)